打架了,双方都有伤,法律上分不分谁先动手,不能片面的认为先动手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双方因民事纠纷而引起的打架斗殴,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当然如果对方侮辱、诽谤在先,情节恶劣的,那责任就另当别论了,具体双方责任大小是需要综合全案来确定的。
如果是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那么被打一方是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的,给对方造成的损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思想有多复杂,婆媳关系就有多复杂。
女子摔孩子固然不对,但一个母亲能狠心将孩子摔的原因可能是她跟婆婆吵架的根本原因就是孩子。
婆媳关系是千古难题,婆媳相处本来就容易出矛盾,因为各自都是对方的陌生人,只是你的老公恰好也是她的儿子,所以你们的生命才有了交集。有了孩子之后婆婆会插手孩子的一切,特别是教育。
如果是开明的婆婆还能听听儿媳的育儿之道,但其实很多的老人家由于受他们那个时代的思想影响和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思维方式早就固定了。而且她会想“我都把我的儿女带这么大了,难道你一个没带过孩子的比我还清楚?”所以她不会听儿媳的意见,就算不当面说,但她会用实际行动告诉你她不同意你的做法。这就必然会导致争执、争吵。而一旦争吵过以后,就很容易看对方不顺眼而觉得她一无是处,做什么都要挑刺,争吵就更多了。
特别是如果丈夫还站在婆婆那方,不调节矛盾,不支持妻子不说还一起指责她,甚至为了让她屈服做各种的事打压她。妻子又强势不起来,特别是没有经济收入的全职妈妈,心里的压抑程度可想而知。加上母亲会有种被边缘化的感觉,感觉自己不是孩子的母亲,婆婆才是!渐渐地受的憋屈多了,会有种被逼疯的感觉,甚至会有早知道这样还不如不生这个孩子!”的想法,坏情绪不疏导只会不断积压不会消失,久而久之人就容易被情绪所控制失去理智。就有可能会把气出在孩子身上,例如像这位母亲摔孩子。
这也是为什么现在很多人不喜欢跟婆婆或儿媳一起住的原因。
养育孩子应该夫妻双方的事,而不是婆媳之间的事。为了让生活回归正轨,可以尝试以下解决的办法:
1调整好自己的心情 。
2想办法搞定你的老公,让他跟你站一起。
3不要跟婆婆正面冲突。
有句话是“你婆婆对你的态度是你老公默许的”,通常你的老公她的儿子要是立场坚定,婆婆就不会太放肆,但记得见好就收。家庭和谐不在于谁的气势压过谁,谁要听谁的话,彼此体谅才是正道 ,除非对方不知好歹,非要不断逼你出手。这样的话想办法分开住吧。
夫妻之间,吵架是在所难免的事情。不管多恩爱的夫妻,都会有吵架的时候。可以说,天下没有不吵架的夫妻。
一、过激的语言或者动手打人
两个人在争吵的时候,如果不控制住情绪,就很容易出现一些过激的语言或者是行为。但是,夫妻之间吵架时,最忌讳的就是有过激的语言和动手打人。比如:吵架时说出一些太过分的话,说出一些侮辱对方或者是对方的家人的语言,就是语言攻击。虽然这样能够解气,但是,会伤害到你深爱的人,甚至会让这段婚姻破裂。还有,在吵架的时候,因为情绪太过于激动,没有忍住动手打了人,这种就是家庭暴力。动手打了对方,很大程度上都会导致这段婚姻破裂,因为谁都不能接受自己的另一半打自己。所以,吵架归吵架,吵架的过程当中,一定不要说出一些侮辱他人的语言,也不要动手打人。
二、把离婚挂嘴边
夫妻之间,吵架的时候一定不要经常把离婚挂嘴边。很多夫妻在吵架的时候可能会一时生气,就把离婚挂在嘴边脱口而出。虽然这是气话,但是,对方听来就会觉得很过分。同时,也会伤害到对方。所以,吵架时不要提到离婚。
三、不要摔东西
夫妻吵架有时候会特别的激动,前期一旦没有控制好,就会乱摔家里面的东西。不管是之前的还是不值钱的,全部乱摔乱扔。这种行为不仅会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还会激化问题的严重性。所以,夫妻吵架时不要乱摔东西。还有另外一个点,就是不要出现冷暴力。当天的问题当天解决掉,不要等到第二天解决。一定不要冷暴力,冷暴力容易导致婚姻破裂。大家又有什么看法呢。
如果申请工伤,你可以不负责任,申请认定的理由就是“工作时间不慎跌倒、摔伤”。
因为此事产生的治疗费、医药费、误工费等等均由保险方(社保赔偿)支付,公司适当补助部分。
因工作原因争吵,同事先拉扯的我。这些不需要成为申请理由。
你所说的问题归根结底说是法律的问题。也就是是法律上的漏洞才造成派出所这样的处理结果。参照下面;目前轻伤害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1双头受理,推萎扯皮,告状难。轻伤害案件是轻微刑事案件。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170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第88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中央六部委在《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指出,轻伤害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对于这类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从以上的法律规定看,对于轻伤案件的审理,可以适用自诉程序,也可以适用公诉程序解决,也就是说,对于轻伤害案件,法院、公安均可以受理。但由于对证据是否不足认识上的差异,往往成为法院、公安两家在司法实践中推诿扯皮的焦点之一。由于法律对轻伤害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的含混不清,不仅导致司法机关在具体实践中难以操作,也给当事人增加了讼累,往往一个轻伤案件发生了,被害人到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让其到法院自诉,被害人举不出充分的证据,法院不受理,群众告状难比较突出。
综上所述,就是现在公安机关对于轻伤不立案的原因。
2,但也不是 没有地方管了。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根据如下;第八十八条规定:“对于 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根据轻微伤、轻伤刑事案件办理法规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八条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第九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因证据不足,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3 最后说下证据问题,不管什么案子证据很重要。相信只有足够证据,什么推诿扯皮,全都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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