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女子为什么不能碰

苗族女子为什么不能碰,第1张

因为苗族的风俗习惯和文化精神和别的民族有所差异,所以苗族女子的生活习惯和语言行为和别的民族的女子有所不同,苗族女子相对来说有很多规定和忌讳。

苗族女人不能和别人握手,或许在我们中原人的观念里会觉得,握手不过是一种基本的礼节罢了,并无伤大雅,但是无论是年纪大的苗族女人还是年纪尚小的苗族女人都比较忌讳与人握手,因为与她们握手会被认为是对她们的一种不尊重。

一、苗族服饰式样繁多,色彩艳丽。

苗族妇女的服装有百多种样式,堪称中国民族服装之最。较有代表性的传统“盛装”,仅插在发髻上的头饰就有几十种。

苗族妇女上身一般穿窄袖、大领、对襟短衣,下身穿百褶裙。衣裙或长可抵足,飘逸多姿,或短不及膝,婀娜动人。便装时则多在头上包头帕,上身大襟短衣,下身长裤,镶绣花边,系一幅绣花围腰,再加少许精致银饰衬托。苗族男子的装束比较简单,上装多为对襟短衣或右衽长衫,肩披织有几何图案的羊毛毡,头缠青色包头,小腿上缠裹绑腿。

二、苗族人民能歌善舞

苗族的“飞歌”高亢嘹亮,极富感染力;舞蹈有芦笙舞、板凳舞、铜鼓舞等,以芦笙舞最为普遍。芦笙舞在正月十五、三月三、重阳节等节日及建房、丰收、迎亲等日子里跳,舞姿多重下肢变化。民间群众性芦笙舞一般由二至五名男子吹芦笙领舞,其他人围一圆圈踏乐而舞,场面壮观、气氛热烈。

在苗族,青年男女的自娱性集体歌舞多被称为“踩堂”,但由于“踩堂”舞蹈离不开芦笙的伴奏,所以如今“踩堂”这一传统名称已基本被人们改称为“芦笙舞”了。

三、建筑风格独特

苗族由于特有的迁徙历史,在建筑选材和房屋构建形成自己特有的建筑风格。苗家人喜欢木制建筑,一般为三层构建,第一层一般为了解决斜坡地势不平的问题,所以一般为半边屋,堆放杂物或者圈养牲畜,第二层为正房,第三层为粮仓,有的人家专门在第三层设置“美人靠”供青年姑娘瞭望及展示美丽,以便和苗家阿哥建立初步关系。

忌与妇女行握手礼:会见苗族妇女,无论老幼,只以称谓呼之,一律不能行握手礼,以示尊敬。

妇女忌从人前走过:若有客人来家,定当热情接待。客人坐定后,妇女绝不能从客人面前走来走去,以免有轻佻之嫌。

忌摸头掐腰:苗族地区有这样的规矩:“男人头,女人腰,准看不准闹(nāo)。”意为男最忌讳被人摸头,否则就会事事倒霉,运气不佳;女人最忌讳被人掐腰,否则就会被认为不正经。

苗族

苗族苗族的历史悠久,南越族原住居民与其有渊源,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苗族的先祖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时代活跃于中原地区的蚩尤部落。

商周时期,苗族先民便开始在长江中下游建立“三苗国”,从事农业稻作。苗族在历史上多次迁徙,大致路线是由黄河流域至湘(湖南)、至黔(贵州)、至滇(云南)。苗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

一、生活习惯:

苗族讲究礼节,各种场合都是长幼有序、大小有别。过去苗族家庭用餐一般是男的先吃,女的后吃,有时母亲可以与丈夫和儿子同桌进餐,但女儿和儿媳总是后吃。若家里来了客人,用餐时男客由男的陪同进餐,女客由女的陪食。若老幼同桌吃饭,上坐老人,其余则分坐。

老、幼或主、客同在火坑边烤火叙谈时,靠近中柱的那一方习惯让长辈、老人或客人坐。家人出门,夫妻同路,男前女后,且要保持一定的距离。父子同行,20岁以下的儿子必须走在父亲的后面,否则会被认为不懂礼貌。

二、风俗:

1、饮食:

苗族饮食习俗自有其特点。黔东南、湘西、海南岛和广西融水的苗族,主食为大米,也有玉米、红薯、小米等杂粮;黔西北、川南、滇东北的苗族,则以玉米、土豆、荞子、燕麦等为主食。副食种类很多,肉类有自家养的家畜、家禽和鱼类,蔬菜有豆类、菜类、瓜类,此外还采集野菜和从事渔猎等以补充。

2、婚姻:

苗族婚姻的缔结过程非常复杂,婚礼仪式也极为复杂。毕节地区和云南屏边等地,结婚一般都是新娘步行到夫家,不拜堂。但湘西地区是坐轿,威宁地区是坐轿或骑马。宣恩新娘到夫家时,必须从侧门进入洞房,并由陪伴的未婚姑娘端盘请新娘新郎喝“交杯酒”。

扩展资料

苗族的文化艺术:

1、苗族音乐,丰富多彩。有民歌曲调、芦笙曲调、琐呐曲调和策琴曲调,其中最普遍的是民歌曲调和芦笙曲调,而芦笙曲调是苗族音乐中最有代表性的曲调。

2、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银饰等民间工艺瑰丽多彩。用蜡刀蘸蜡在白布上画好图案花纹后,浸入染缸染色,然后用水煮沸,脱去黄蜡现出蓝底白纹图案的蜡染工艺,已有上千年左右的历史,在苗族民间流传甚广。

3、苗族的民间口头文学非常发达,其数量浩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艺术精湛,包括古歌、传说、民间故事、歌谣、叙事诗、谚语格言等样式。

中国政府网-苗族

如果你也喜欢苗族女孩可以请她交往,但有一点切记:要尊重她们的习俗,遵从自己的心意。要是有家事和媳妇就不要去招惹她们了,可以做朋友,贵州人好客、热情、淳朴、善良等等,特别是贵州凯里、贵州黄平的苗族女孩,但一定要对待她们感情忠诚专一,苗族女孩对待感情专一,一旦认定一个人会相守一生并且永远不变心,给你的苗绣是承诺,因为苗绣是苗族姑娘的定情信物,如果苗族姑娘喜欢你,她一定会给你她亲手织的她最喜爱的苗绣,所以苗族的离婚率几乎为零,不要欺骗她们,她们最痛恨的是背叛,要是对她们不忠诚或交往、结婚以后你出轨、有了外遇或其他的事背叛她,苗族姑娘会对你下蛊并且诅咒折磨你一辈子,甚至会出人命的,我就是贵州黄平人,不是苗族人,我是汉族人对苗族有一定的了解,我的邻居就是苗族的,所以有一定了解。小伙子,在最后,祝你好运。

苗族人最忌讳伤害生命。

在苗族文化中,最忌讳的就是伤害生命。对于苗族人来说,生命是最为宝贵的财富。他们认为生命不仅是个体的生存、繁衍、延续的条件,还是整个社会的基本价值和生命力的来源。因此,苗族人非常尊重生命,忌讳伤害生命。

在苗族人们中,是禁止随意打猎和捕鱼的。他们认为这是破坏生态环境和伤害动物的行为。苗族人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才会进行狩猎和捕鱼,而且必须按照规则和节制进行。比如,他们狩猎时必须保护幼兽和孕母,不能滥杀无辜。他们捕鱼时要避免使用有毒物质和破坏渔场。

苗族的习俗

1、吃油茶。油茶是将油炸后的爆花米,掺水煮成的待客茶,客人喝了,主人高兴,不喝,则视为瞧不起主人。有的还要喝3杯,第一杯是油茶,第二杯是苦茶,第三杯是甜茶。

2、苗族的服饰因地区不同而有差异。男,一般老人穿无领斜扣大襟衣,束腰带,穿裤脚,打绑腿。中年人和青年人,穿开襟上衣,短而小,布料多是自产的斑衣,妇女服饰另具风格,上身穿无领镶边绣花衣,缀栏插花瓣与其间,下身着镶边、绣花或数纱宽脚裤。

3、吊脚楼,吊脚一般2-3屋,飞檐翘角,并有走廊围白木质栏杆,栏杆雕有各种图案。吊脚下层用来贮藏粮食,存放农具、堆放柴草、土灰,或圈牛、羊、猪及厕所等。上层为人居住。

以上内容参考-苗族

自古以来,苗、瑶、侗、土家等原住民族,就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他们是这里的最早的主人。在土家族的语言里,土家族自称"毕兹卡"——本地人,称苗族为"白卡"——邻居的人。至于居住在湘西的汉族,则是后来的移民,土家族所称"帕卡"——外来的人,即史籍上所称"客民"。虽然在族源间距上,无论土家族的"巴人说",还是苗族的"三苗说",迄今尚无定论,但是,秦汉数百年间,这里已是苗族,土家族主要活动范围,当无可疑。

是他们最早开发湘西,创造了这块土地上最古老的文明。然而,历史对他们太不公正。在唐以前,他们是被当做"蛮族"来看待的。在汉族王朝编撰的正史里,"南蛮","西南夷","盘瓠蛮","武陵蛮","五溪蛮",便是对他们的统一称呼。直到宋朝,才有所谓"苗蛮"辩,进而将苗族与峒、瑶、土家族区别开来。虽族类有别,其"蛮"一也。

秦汉数百年间,历史上最有名的是东汉伏波将军马援入侵武陵蛮之役。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三年(公元47年),武陵蛮精夫单相程率众起义,第二年,武威将军刘尚率兵万余进攻武陵蛮。单相程据险扼守,汉军冒进深入,以至刘尚全军覆灭。明年,马援率中郎将刘匡,马武,耿舒共四万人马,南征武陵,杀害武陵蛮三千余。三月,兵进壶头山,武陵蛮众据高守隘,汉军旱路兵不得进,水路因江流湍急,船又不得上,终困于壸头。

又逢天气酷热,军中瘟疫流行,士兵多有病死。这位声称" 男儿要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的将军,也终于得病,困死军中。于是,朝野震惊,不得不对"武陵蛮"实行招抚,相互订约退兵。马援歌曰:“滔滔武溪一何深,鸟飞不渡,兽不敢临。嗟哉武溪多毒*。”这位声名赫赫的汉代中兴名将,南征武陵留下的是一声心胆俱裂的绝望叹息。历史终于成全了他的"马革裹尸还"的誓言。

自唐以降,鉴于历史上屡次行蛮之役无功而还,汉族王朝对少数民族地区改单纯的种族灭绝为"以夷制夷"的制度。唐开元十二年,覃行璋在武陵地区领导溪州苗族人民的武装斗争。唐末,江西汉族彭氏家族进入湘西,以计谋杀土家族首领"老蛮头"吴著冲,成为湘西土家族地区的土皇帝。至晋天福四年,彭士愁率锦,奖(芷江),溪(龙山)诸蛮,进攻辰,澧等地。楚王马希范派兵迎击,爆发湘西历史上有名的"溪州大战"。结果,彭士愁大败,向马希范求和。自称马援之后的马希范鉴于乃祖征蛮败亡的教训,遂与彭士愁订立盟约,在永顺会溪坪立了一根重五千余斤的铜柱。从此,彭氏在湘西土家族地区建立起历经五代至清九个朝代共八百余年的世袭土司王朝。

明朝中后期 和边疆少数民族的关系糟糕透了,洪武五年征三十六洞散毛。景泰六年,征湖广苗蒙能,围攻龙里,怀化、铜鼓诸地,天顺五年,大军深入苗疆,攻破几百余寨 ,焚毁三千家,斩首三千三百余人。天顺三年(公元1459年)黔中苗族于把珠等起义失败后,有四千四百九十人被杀,五千五百个妇女被俘往他乡,万历年间明朝用兵平定播州土司扬应龙之乱时,许多苗族、仡佬族横遭屠杀,被迫逃走,战后幸存者仅“十之二”。 

为了“开边”,明王朝在黔东和贵阳、安顺等地大量安屯设堡,强使许多苗族人民迁居。(《邱北县志》第二册)贵州军务右副都御史白圭的折子,左一个“斩首一万”,右一个“斩首3000”。据《凤凰厅志》和《泸溪县志》载:苗区人口“大经草剃,存不满百”,“几经绝种”。“经过挞伐征剿,村寨十室九空,人迹灭绝”。为了加强对“生苗”区的控制,明朝历代统治者多次诉诸武力进行大规模的军事征剿和屠杀,并发布赏格,凡生擒苗人一名赏银五两,杀一苗人赏银三两(郭子章《黔记》卷五十九)。

当然历史上也出现过民族大融合的繁荣现象,民族之间只有多一份团结,多一份平等·,多一份尊重,多一份理解,才能创造出一片和谐!

一、社会制度

1、鼓社制

新中国成立前,苗族鼓社是由共同源于一个男性祖先而结合起来的人们的集团。鼓社一般由同宗的一个或数个自然村寨组成,小的几十户或百来户,大的几百户乃至上千户。一个社共立一个鼓祭祖,有共同的宗教节日、共同的地域观念和共同的习惯法规,穿同一服饰,操共同的方言。

2、议榔制

议榔是不同宗的家族组成的地域性村寨组织,即农村公社组织。各地苗族的叫法不一。黔东南叫“构榔”或“勾夯”,也叫“构榔会议”;广西叫“栽岩会议”或“埋岩会议”;湘西大部分地区称“合款”;云南金平县叫“丛会”或“里社会议”。它是苗族社会中一种议定公约的制度,是地区性的政治经济联盟组织。

3、理老制

理老(或称“寨老”、“乡老”)是苗族村寨中的自然领袖,他自然形成,不经选举产生,也不世袭。理老大致有三级:一个村寨的理老,称之为“寨老”或“勾往”。

主要调解发生在本村寨内的纠纷;一个鼓社(氏族)的理老,称为“鼓公”或“娄方”,主要调解管理发生在本氏族内的纠纷;一片地方(包括若干村寨)的理老,称为“勾珈”或“大理头”,负责调解发生在本片地方内的重大纠纷案件。

二、禁忌

1、生活禁忌

生活习俗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随时洗刷饮甑、饭包、饭盆,只能在吃新米时洗,以示去旧米迎新米。随时洗刷会洗去家财,饭不够吃。在山上饮生水忌直接饮用,须先打草标,以示杀死病鬼。

忌动他人放于路边的衣物,以免传染麻风病。忌孩子在家中乱耍小弓箭,恐射中祖先。忌跨小孩头顶,否则孩子长不高。禁忌妇女与长辈同坐一条长凳。苗族的禁忌,据不同的支系各有不同。

2、产忌

产妇生育,忌外人入室。不慎误入者,出门时须洗脚,并喝下一碗冷水,以防将产妇的奶水“踩干”。产妇忌吃老母黄牛肉、母猪肉、公鸡肉、小鱼、蔬菜、辣椒等。有些苗族地区,忌孕妇与孕妇会面,亦忌去别的产妇家,否则会被认为延长产期。

3、农事禁忌

苗族人每年第一次往田里送粪归来时忌见外人,若遇之,忌打招呼。栽秧时若见秧田有鱼时忌说鱼,否则鱼会吃秧根。有些村寨,收获小米时留下穗小的不收,若孩子问及,忌说“不要了”,要说“它们未长大”,否则以后小米因伤心而拒绝再长。

4、丧葬禁忌

有些苗族地区,忌男性死于白天,女性死于夜晚,认为时辰不对,死者须再要一异性死者相伴。故死时不适,丧家常请巫师念咒“改”,同时做一手掌大小的木棺同葬,示已有伴。

忌棺内放铁、铜等非银金属及棉花和涂有桐油之物,以为如是死者在回东方的路上买不了水喝,铁、铜还会折腾死人。在些苗族地区,村寨死人当天,可以劳动,但忌下田。是日,同村人忌挑柴回家,否则挑柴者会有灾难。停柩期间,家属忌吃蔬菜。入葬后1月内,家中任何东西不得出卖或借人。

扩展资料

苗族起源

苗族可以追溯到距今五六千年前的炎黄传说时代。当时在黄河下游和长江中下游一带出现了以蚩尤为首的九黎部落联盟,而在甘陕黄土高原上形成了以炎帝神农氏和黄帝轩辕氏为首的另两大部落集团。

炎帝与黄帝沿黄河由西向东发展,先后与蚩尤在涿鹿一带发生战争。蚩尤先打败炎帝,“蚩尤乃逐帝,争于涿鹿之阿,九隅无遗。”后来炎帝与黄帝联合战败了蚩尤,“轩辕之时,蚩尤最为暴,莫能伐,于是黄帝乃征师诸侯,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遂禽杀蚩尤。”

蚩尤死后,天下大乱,黄帝便画了幅蚩尤的画像威慑天下,天下这才安定下来。而蚩尤的九黎集团战败后大部分向南流徙,开始了苗族多苦多难的迁移史。至今苗族人民中还广泛流传着蚩尤的传说,他们始终信奉蚩尤为其始祖。

参考资料:

-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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