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未免也会发生一些小矛盾,大多数的人都会刻意选择容忍克制,并不会无事生风惹是生非,这样反倒让自己处于尴尬的局面,甚至有可能也触犯法律的底线。近日,海南三亚中院依法二审了一起案件,在该起案件当中,被告人李某森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男子持刀威胁吵架夫妻招致他人群殴说起该起案件发生的来龙去脉,原来在三年前,李某达与妻子在三亚所租住的房子里面发生争吵,当隔壁的张某听闻到这对夫妻大声吵闹以后而影响到自己休息,为此张某在忍无可忍之下便持刀敲门要求对方不要再争吵。而在此期间,该案当中的两位被告人获悉外面的动静,随后也出门进行查看。
由于张某持刀敲门,李某达也从自己的房间与张某进行了论理,在此过程当中,两人一言不合因此而发生了口角,而此案的两名被告李某森,李某寿等人也开始对张某进行了推搡,当张某返回自己的房间以后,李某达李某森等人也冲进张某的房间,李某达拿起一块包着铁皮的菜板对张某进行殴打,加害人将张某打伤以后也迅速逃离了现场。在该起案件发生以后,张某也被送往医院进行身体检查,经过相关的司法鉴定中心证明张某被殴打后判定为轻伤二级。
在此次案件发生以后,李某寿的妻子向受害人张某赔偿了45,000元,双方之间就此达成了谅解,而作为加害人之一的李某森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证据确凿之下以及相关犯罪事实的核定成案,法院也因此依法作出裁定,驳回被告的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分析:一、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
《刑事诉讼法》引进了刑事和解程序,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可以从宽处理。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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