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校园暴力的话,当然可以报警的,警察也一定会管的。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扩展资料
校园暴力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1、刑事责任
现在还有些学生认为自己是未成年人,即使是犯罪也不用负刑事责任,我们知道,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校园暴力的施害人如达到法定年龄,则法院应对犯罪嫌疑人加以刑罚,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我刑事诉讼法采取国家追诉主义的原则,由检察官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
2、民事责任
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依法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由侵权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称为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旨在保护受害人的身体财产不受不法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当九种人格权力遭受不法侵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这九种人格权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被害人因侵权行为致死,其家属因此在精神上受到极大的打击,可以依法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要求支付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行为人因过失或故意不法侵害他人身体,致使被害人残疾或死亡。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至被害人残疾的应当赔偿被害人医疗费、伤残生活补助费 至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
校园暴力的法律后果相比较成人犯罪的后果是不一样的,因为校园暴力涉及的主要是在校学生,有很多都是未成年人,涉及的法律主要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园暴力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话,十四周岁以上就可以受到刑事处罚了。学生在学校中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防范校园暴力的方法:
(1)、过滤电视节目。
(2)、拒绝暴力影片,防止学生模仿成人的攻击行为。教师谨言慎行,避免不良示范。
(3)、减少体罚,以防学生以为暴力是正确的处理方式。
(4)、利用个人基本数据,记录目前交友状况,与家长密切联系;观察学生的出入,若与素行不良份子来往,则立即劝阻,单纯化其交友状况。
(5)、鼓励家长建立良善的亲子关系。
(6)、从事法律教育倡导,让学生了解犯罪后需承担的罚责。
(7)、建立学生申诉管道。
因为学校是为国家培养人才的地方,所以应该是和谐的书香环境,是不能有暴力事情发生的,所以我们应该严格管理学校的校园环境,坚决抵制暴力事件。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华律网进行专业的咨询。
人民警察的职责在《人民警察法》里有明确规定。
《人民警察法》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校园欺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校园欺凌是可以报警的。要减少校园欺凌事件,最好的措施,是积极教育、预防,应该关注每个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和身心健康,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应携手,重视对学生的生活教育、生命教育,让学生在充满爱的环境中成长。如果被欺凌或者遇到他人被欺凌,第一时间报警保护自己与他人。拒绝校园暴力,从你我做起。对于校园暴力警察怎么管需要区分报警的地点是在校内还是校外,校内校园暴力的解决应当首先求助于保卫科在行报警,校外的话可以直接报警解决。 当我们面对校园暴力时,无论是旁观者还是受害者,都要及时拨打110,对抗校园暴力这类恶势力人人有责。
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
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2、对受害者进行重复性的物理攻击。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
4、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
5、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法》第四十二条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在校园受到欺凌应当把具体情节报告老师,引起老师重视,按校纪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理。老师解决不了的,会反映到校长那里。情况也应当让家长了解,让家长关心。严重的应当告诉家长,直接报警。
可以报警。
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因此可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二、《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可能会有一点,个人的经历就是警察会询问你 会给你保护个人的隐私但是有备案的话会告知学校,所以会有一点点,但是这个不是什么很大的事情,不要有心理压力,因为这个时候你要关心一下自己,调节矛盾以及缓解心里面的一些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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