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赔偿。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赔偿办法。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条 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其实夫妻吵架是正常的,你固然不对,但她不应当跑。因为这是你们的家,如果一吵架就跑,那要怎么办呢?你先道歉。然后叫她自己在外面冷静三天,然后再接她回来。这样,她也尝到了一个人在外面的滋味。以后再吵,就不怕她跑了。
法律分析:争吵导致对方死亡是要负责任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吵架导致他人死亡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具体要承担多少责任要根据因果关系的性质和法理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判定,需要经过法院的审理来决定承担责任的多少。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单纯从医学的角度分析,从口腔里吐出的血无非有二个可能,
一是呼吸道,一是消化道
消化道出血最常见的原因是胃十二指肠溃疡。但出血量要非常大,才能从口腔吐出来。一般都是进入肠道,最后排出体外。
口腔出血也有可能,但应该不至于吐三口血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呼吸道了,我们称之为咯血,常见的可引起咯血的疾病有肺结核、支气管扩张、肺癌和肺部的寄生虫等。
这几种病都有比较明显的症状,鉴别不会太困难。
那要看另一个人是不是主观故意的:
1,另一个人明知道这个人有严重疾病,故意气他致使这个人病发致死,那么就要负刑事责任(故意杀人罪)。
2,另一个人不知道这个人有严重疾病,吵架使这个人病发致死,不用负法律责任(意外事件)。如果出于这种情况,人既然人死了,俗话说死人头上三分理,给人家点钱就行了。不负啥重责任
由于你问题给的不具体,我回答的不是太详细。本人建议你去律师事务所找个律师咨询一下,200元之内人家就会给你加大的很清楚。(记住是去咨询,不是聘请律师)!
最后,我很认真的告诉一楼那个律师,你不是个真正的律师,或者至少不是一个超过30岁的年轻律师!刑诉法五大程序我很很了解。负刑事责任与否要解决两大问题,即实体和程序。人家提问的问题重点是在实体方面如何定罪!侦查机关如何定性,那的另说。反正至少人家提问的问题是想问是否是故意杀人罪!!亲你刑法学的不好,而且很不好,只是你实践多了,程序比较熟练而已。最后,你再看看你回答人家的问题。太片面,不认真。那么我现在问你,这个人在侦查阶段承认了呢?承认他知道他有心脏病,故意和他吵架呢???你如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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