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交通事故!公交车启动太快碾压下车老人,该司机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突发交通事故!公交车启动太快碾压下车老人,该司机将会受到什么处罚?,第1张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在大家的身边,希望大家能够对自身的安全多加注意。此次一辆公交车启动太快碾压到车下的老人,对老人造成了非常大的伤害最终老人不治而亡。这一事件已经在网上发布,引起了大家的热烈讨论。纷纷谴责公交车司机毫无原则,并且等待司机将会受如何的惩罚。

这名公交车司机是江西省一辆公交车,当天78岁的老人乘坐公交车出门。从叙述中可以了解到老人因为年纪大腿脚不便,在下车时动作较慢。当时老人的右脚并没有离开车的踏板,公交车司机立马关门启动车辆。关闭的门将老人的右脚夹住导致老人被车辆带跑很远。据站台目击者称,当时他看见老人被卷在车轮下。目击者立马追赶公交车叫司机停车,但公交车并没有停下。直到车上有一名女子告诉司机出事了,司机才停下车。等停下车后发现老人被卷入车底,当场拨打120但因为受伤过重不治身亡。

身亡的老太太本来是有一次生还的希望,在司机第1次停车后老太太仅仅是右脚踝受到碾压并没有其他伤害。但是司机当时再次启动车辆靠边停车,给老人造成了第2次严重伤害致使老人当场死亡。老人的儿子向法院起诉司机,认为是司机让母亲错过了最佳的抢救时间。在事情发生的第一时间司机并没有实施最直接的抢救措施,反而因为自己的错误判断给老人带来了更大的伤害。

因为司机是主动向警方自首,根据其所犯的罪行最终判决这名司机有期徒刑一年。而老太太的儿子对此判刑并不满意决定再一次上诉,但上诉的最终判决还是一年有期徒刑。因为这名司机也是过失性犯罪,并不是故意想要伤害老人。

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李毓秀:长者立,幼勿坐,长者坐,命乃坐。

司汤达:老来受尊敬,是人类精神最美好的一种特权。

从古至今,从国内到国外,尊老敬老都是一种普世价值观的存在,并被当作美德去提倡。作为上了年纪的老人,更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符合一个长者的身份,至少要对得起别人的尊重。

湖南永州的一辆公交车上,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一位84岁的老人郑某上车后,用手中的拐杖对着女司机进行了疯狂殴打。拐杖被夺过去之后,他又先后拿起车里的扫把和墩布继续棒打,把拐杖和墩布都打折了。期间有位乘客上前阻拦,不幸也遭到了老人的杖击。打架不打劝架的人,老者的做法实在是过分了。

究其原因,据被打的女司机陈述,因为老人上车时未出示老年卡,她仅仅是提醒了一句下次别忘带,结果就换来了老人长达5分钟的殴打。现在女司机仍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换下来的衣服上仍可见许多血迹,脑袋被打出了口子,两只手都被打肿了。目前老人也已经被警方控制,等待接受进一步调查。

相信很多读者已经在网上看到这段视频了,不知道大家怎么想,十九妹已是出离愤怒。虽然有关事情的起因目前只出自司机之口,事实尚待调查,然而就算司机有什么过激的言语,老人也不应下此重手。从监控视频中我们能看到,整个过程中老人始终不肯罢休,女司机也从未还手,哪怕是头上已经鲜血直流。因此,愤怒之余笔者也在想,老头子已经这样不讲理了,司机为什么不还手呢?

思来想去,可能有以下几点原因:其一,公交公司可能有相关规定,不允许司机与乘客发生冲突,否则就要处罚。就像不管顾客怎么无理取闹,饭店都不愿意服务员去顶撞客人一样;其二,道德上压力比较大,跟一个84岁的老人还手,好像怎么说怎么有点说不过去;其三,害怕碰瓷,担心对方会“就势一躺”。

在传统观念中,当一个长辈批评甚至体罚我们的时候,似乎确实不应该顶嘴,更不应该还手。但公交车上的场景不是什么教育体罚,而分明是殴打,那在这样的情况下,到底能不能还手呢?十九妹特地查阅了一些资料,并咨询了一个当律师的同学,以求得到答案。从法律上讲,任何人都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不管对方是老人还是年轻人,当你受到人身攻击时,是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的。

然而我的律师同学却给出了这样的答案,被老人殴打时不建议还手,因为可能会出现三种定性结果,殴打老人、互殴和正当防卫。殴打老人会比单纯殴打的处罚更重,从监控视频来看,是老人先动手且一直在打,正常还手的话基本不会判定为殴打老人。但被定性为互殴的可能性很大,也就是说谁都脱不了干系,双方都要承担责任。如果想要定性为正当防卫,就要特别注意还手的尺度,而这个尺度是很难把控的,尤其是面对一个老人的时候。

那被老人殴打时应该怎么做呢?逃跑,老年人一般腿脚不灵便,你要跑的话他肯定追不上你,这也是阻止继续被侵害的一种方式。还有就是选择报警,让民警来处理。公交车上,司机逃离岗位有点不太现实,因此被打的女司机一直在躲避和格挡,不想老人下手太黑,生生被打到住了院。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遇到被老年人无理殴打的情形,会选择还手吗?

2006年的10月20号上午9:00许徐老太太在一个公交站台上,正在等公交车,然后不小心摔成了骨折。经过专业部门鉴定为8级伤残,需要数万元的医药费用。徐老太太指认第一个下公交车的小伙子彭宇把自己撞倒受伤。

彭宇回忆说当天早上是有三辆公交车同时进入了一个站台,徐老太要去赶排在最后面的第3辆公交车,而自己当时正好是从第2辆公交车。他一下车就看到徐老太跌倒在地,于是连忙上去把她扶起来,不一会儿,另一个中年男子也看到这一幕主动上来帮忙后来两个人一起把徐老太送到了医院。 没想到徐老太会一口咬定是自己把他撞倒。

送到医院之后彭宇还借钱给徐老太就医,徐老太的家人匆匆赶到医院之后并没有受到徐老太家人的感谢,因为徐老太坚持说是彭宇把自己撞倒才受的伤,还要求彭宇承担高达13万余元的住院和赔偿费用。

这件事情发生之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因为事发的地段属于监控盲区,而且事发突然没有目击证人,给案件的调查加大了难度。看到这条新闻的大部分网友表示以后不敢再去伸手帮人,人与人之间没有任何信任可言,本来好心却被反咬一口,这是非常寒心的事。

事后,徐老太把好心扶他的彭宇告上了法庭,经过法庭判决彭宇对徐老太赔偿4万余元,听到宣判之后的彭宇当时就流泪了,他说自己做好事还被诬告心很凉并表示自己要坚持上诉。

直到2008年3月份这起案件在二审时通过法院调解之下,彭宇和徐老太的家人达成了和解。事情虽然过去了很久但这起事件背后却留下来令人深思的痛点。

被害人伤情经法医鉴定,是轻微伤的,属于治安案件,情节较轻,派出所可以调解处理,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被害人伤情经法医鉴定,是轻伤或重伤的,属于刑事案件,嫌疑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刑三年以下 三年以上,并赔偿受害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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