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父母一定要为家庭负责,对自己的父母和孩子负责。谭天兰的标志就是理智就是责任,如果这些基本要素都丧失了,那就可能会得到一些损失和教训,但是一些成年人情绪激动起来却非常的幼稚和冲动,甚至失去理智,不尽后果,更会伤及无辜。最近的一段视频就让很多网友气愤,原因是父母吵架闹离婚,情绪激动之下,两个人进双双离家出走,只留下5个月的婴儿,在家中没有人看护。被邻居发现之后报警处理,但民警也无法联系上婴儿的父母,直到第2天联系上之后,两人才表示非常后悔。
夫妻之间能够走到一块已经非常不容易,有孩子更应该要倍加珍惜,好好的爱护孩子,好好珍爱家庭才是一个成年人应该承担的责任。经营家庭,赡养老人,教育孩子,这是成年人最基本的家庭责任和担当,如果不具备这个责任和担当的话,那也就没有必要去组建家庭。夫妻之间闹矛盾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做事不计后果,就容易闯大祸。生活有非常多琐碎的事情,但是需要我们想办法去化解矛盾,谁也不想自己的家支离破碎。
父母吵架受伤害最深的就是自己的孩子。对于孩子来说,看到父母不和吵闹他是非常没有安全感的,也会影响孩子对他人的信任,给孩子带来安全感,不仅是物质上的保障,更是来自于父母情绪上的稳定,为人父母首先应该承担责任,学会克制情绪,给孩子做好榜样,比任何形式上物质上的东西都尤为重要。同时不管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把孩子独留在家中,儿童缺乏对危险的认知和自我保护意识,往往会做出一些让父母后悔一生的事情。
父母是孩子最亲近的人是第1任,老师也是终身老师,家庭更是孩子的第1所学校,也是终身学校。以身作则,做好自己,给孩子一个良好的氛围,给孩子多一些陪伴才是对家庭的负责对孩子的负责。父母的激烈争吵会影响孩子良好性格的形成,会让孩子对以后的婚姻产生阴影。为了孩子的健康忍一忍,对孩子的身心发展会更为有利。
妻子吵架后出门,回来后丈夫和女儿都死了究竟是怎么回事?
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要尊重生命,热爱生命。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总是有人会轻易的放弃自己的生命,或者是剥夺别人的生命。而孩子作为父母生命的延续,大部分的父母都非常爱自己的孩子,想要把自己的孩子捧在手里,生怕摔坏。但是,也有一些父母会拿自己的孩子出气。
一、事件梳理
在柬埔寨发生一起命案,一名男子加谢索克丘姆,今年40岁,是一个卡车司机,他和自己的妻子生育了三个女儿,分别11岁,五岁和四岁。这些孩子的年龄都不大,这是非常天真无邪的时候。这天他与自己的妻子争吵,后来妻子生气离开了出租屋,但是等她回来以后,竟然发现自己的丈夫和三个女儿全部死亡。他迅速报警,警方赶到现场以后进行勘察,最后经过相关的调查和尸体的检查,其实这就是这名男子自己实施了一场可怕的谋杀案,他先把自己三个女儿勒死,随后由自己上吊自尽。
这时这名女子也回忆道,曾经自己的丈夫威胁过他,如果两个人在争吵,他就会杀掉三个女儿和自己,当时她以为这只是一个气话,没想到她真的这样做了,这实在是让人感觉到太可怕了。
二、事件本质
其实这件事情的本质,本来他只是源于一起普通的家庭矛盾,两个人生活在一起,难免会有磕磕碰碰,但是居然使用生命来泄气,实在让人感觉到很可怕。其实这也说明这名丈夫她的性格非常的偏激,甚至有一点的变态。
三、事件反思
从这件事情当中,引起了我很多的反思,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这名女子该有多么伤心绝望,他本来想回到家里看到自己的三个女儿,还有和自己那整天吵闹的丈夫,但是他一进门看到的是四句尸体,当时他一定非常的害怕吧!希望她能早日走出这样的阴影,开始她全新的生活。
其次,在这起案件当中,我深深的反思,杀妻案件,杀了孩子自杀案件,这些都让我感觉到了深深的恐惧,婚姻为什么会如此可怕,它为什么会让人丧失理智?但是我们其实仔细想想,在这里面,错的根本不是婚姻,而是婚姻当中的人。所以这就启示我们在择偶的时候,一定要选择一个好的伴侣,他的性格温和,不过做出这样偏激的事情。有什么矛盾,两个人要学会通过沟通来解决问题,这样贸然的使用暴力,只能让两败俱伤。
报警随时都可以报,哪怕失踪几小时也可以报。失踪48小时警方才能进入调查或者立案。但是立案很不容易,因为刑事立案是非常复杂的事情,,需要拿出大量的警力。所以如果不能提供足够的涉案理由,一般公安机关缺乏立案的依据。
失踪多久可以报警并被立案呢
可以根据情况,向失踪人户籍所在地刑警队报告失踪人口或者在失踪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根据所侦察情况决定是否立案。
失踪人口的报案一般情况下都是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那么你随时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这个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失踪可马上报警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由上述可知,如果是符合上述情况的人口失踪,可以马上报警,并且公安机关会要立即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1、所谓失踪人员是指较长时间或因涉及灾害、交通等事故,与家人、亲友以及利害关系人失去联系的人员。
2、对与失踪人员有债权债务纠纷的利害关系人要求查找的,公安机关可拒绝提供查找帮助,并告知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也不能全怪你女儿掺和,明知道你女儿在家,你和你老公却不顾女儿的感受,各自发泄自己的情绪,吵架甚至动手打架。你们这样做,只会让你女儿看不起你们,她说了她不该说的话,你老公还说你女儿,你们大人要认识到你们的不对,跟她好好交流,说你们大人不对,但她对父母说出这样的话也是不对的。
12月21日,家住广西桂林的曾女士因背着丈夫辞去工遭到家暴,当天晚上,曾女士丢下两名孩子独自离家出走,至今已失联10余日。
事后,其丈夫江先生发布长达7页的道歉书希望妻子回家。但始终未得到曾女士的回应……
——对于曾女士失联一事,婆家人与娘家人说法不一。她究竟去了哪里?是离家出走还是根本没走出家门?是生还是死?这些问题都需要时间去证明!
两名孩子的母亲,缘何狠心抛下孩子出走?曾女士是江西赣州人,年轻时外出打工结识了广西桂林的江先生。两人从相识到相爱,最后步入婚姻殿堂,这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
婚后,他们育有两名小孩,目前都已经在上小学。十年来,他们有过吵嘴,甚至也曾动过手,但那都是夫妻之间的小打小闹,从来没有闹到离家出走的地步。
11月21日下午3点多江先生与曾女士发生了争吵,而且还动手打了她。当天下午5点多曾女士就留下身份证与手机离家出走了。
据江先生介绍,曾女士离家出走后,当晚他出去找了一个通宵,之后就音讯全无了。
因妻子辞职动手打人称后悔,写下7页“道歉信”。江先生称,自己是做保安工作的,此前妻子一直在家带孩子。
不久前,她提出要到县城里上班,孩子由其父母照顾。
上班期间,曾女士一般都住在厂里的宿舍内,每周只回家一次,由于二人上班时间颠倒,夫妻俩平常沟通很少。
当天之所以争吵,是因为妻子辞职了没告诉他,感觉自己被欺骗了,心里特别难受,因此争吵时非常愤怒,动手打了她几巴掌。
事发后,曾女士的母亲每天都会给他打五六次电话,电话里都在哭泣。
江先生表示,现在非常后悔与内疚,是自己的错导致她离家出走,当时确实太冲动了……。
“老婆,回来吧,我需要你……”这是江先生面对媒体时说的第一句话。
在寻找妻子多日未果后,江先生将“寻妻”信息发布至网络,在网友的建议下他写下一份长达7页的“道歉书”,承诺往后余生不再犯此劣行,希望妻子看到后早点回家。
江先生表示,他写这份“道歉书”不是因为别人他才写的,而是真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因为妻子不在的这些天,他完全体会到了妻子远嫁而来每天在家里带小孩的不易。
对此,曾女士的父母与江先生的说法不一!曾女士远嫁到广西桂林,当时由于路途遥远,结婚时,曾父曾母没有去过女婿家。只有后来搬新家的时候去过一次。
不过,曾父曾母也经常会跟婆家人电话联系,此前总听亲家母夸赞曾女士,说她非常能干,在家带孩子的同时还会下地干活。
由于路程遥远,曾父曾母平常也只能在电话里教导女儿。曾父每次都劝她,要学会做人,夫妻之间要宽容忍让,不要总是吵架,有什么事商量着解决……
老两口最后一次见到女儿,是今年暑假期间,曾女士独自带着两个孩子回娘家。临走的时候,她还跟父母说,孩子现在渐渐也大了,回去后想到城里去打工挣点钱。
不想这才几个月时间,女儿竟发生了这样的事……
曾女士的母亲说,女儿失联后,江给她打过电话,并告诉她,说打了曾女士他感到非常愧疚。
不过曾母还说,江的大哥也打过电话给她,并表示他也打过曾女士。原因是曾女士被打后在外边又骂又敲门,因此开门把她打了。
曾女士的父亲说,江还在街上对女儿进行过暴打。他的大哥也打过两次,他的弟弟也打过一次。
曾父还说,女儿失联后,江的大哥发过来一则视频,当时看了心都碎了。“我女儿这么远嫁过去不是拿来打的”曾父情绪非常激动的说。
曾父曾母希望女儿早点回家,并表示江已经认错了,而且他们也给江说了,要他好好对待女儿,现在两个孩子都那么小,希望他们重新开始。
笔者观点:
丈夫家暴后妻子失联,手机与身份证留在家里,出走时路径并不清楚。
如果只是以往,我们几乎不会往“杀妻案”方面多想。不过今年不寻常,全国各地杀妻案件层出不穷。杭州许某某案、广西玉林陈某案、四川安岳案(远嫁)等等等等……
包括今年11月份中旬,江西警方破获一起杀妻案件,女子陈某离奇失踪,7个月后尸体在荒山上被发现。证实凶手为其现任丈夫杨某。
据调查结果显示,杨某争吵中将妻子陈某杀害,随后将其尸体放在院子里用东西遮盖住。晚上,杨某将尸体搬至荒山上掩埋。
所以说,通过今年破获的多起杀妻案件来看,曾女士失踪一案,不排除有这种可能。
当然,我们自然希望事情往好的方向发展,希望曾女士只是一时怄气离开,想通了就赶紧回家。但是,案件的调查方向,必须从一切有可能的方向入手。
另外,根据案情,曾女士离家出走时没有带手机与身份证等随身物品。她一个人在外面没钱、没身份证、没****,十多天是怎么生活的?
因此,如果她还活着,找熟人的可能性应该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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