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胡适简介 胡适(1891-1962),原名胡洪骍、嗣穈,字希疆,留美后改名适,字适之,安徽绩溪人(今安徽绩溪上庄村)。现代著名学者,历史学家,文学家,哲学家。胡适提倡“五四”文学革命成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之一,曾历任北京大学教授,北大文学院院长,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等职务。胡适一生著有许多著作:《中国哲学史大纲》、《尝试集》、《胡适文存》、《胡适文存二集》、《胡适文存三集》、《胡适日记》、《胡适文选》、《胡适论学近著》、《四十自述》、《白话文学史》、《藏晖室札记》等。 二、胡适与韦廉斯的初恋 1914年在美国小城绮色佳,胡适和韦莲司相识,他刚到美国便遇到了美国姑娘韦廉斯,于是两人经常在一起谈论诗文。他还把自己最喜爱的一张照片送给了韦廉斯,他想到家中母亲已经为他包办的妻子江冬秀,便写信向母亲提出能否解除婚约。而他母亲的回信依然斩钉截铁让他跟江冬秀结婚。一对鸳鸯无法终成眷属。在此后漫长的岁月里,胡适始终思念着韦廉斯。他们更多的是在离别和相思中度过,因而是盼望了几年十几年才能见上一面。1927年,当韦莲司再见到胡适时,他们已经分别10年了,韦莲司人到中年,头上长出了白发。韦廉斯也终生未嫁,保全了她的独立个性。她把胡适送她的一百余封信视为神圣的纪念品在她的生命中珍藏了半个世纪。1934年,韦廉斯明明知道胡适和曹诚英的恋情,胡适请韦廉斯照顾去康乃尔大学深造的曹诚英时,她竟然答应了胡适的请求。有的时候,爱情真的让人难以理解。这是一种怎么深厚的感情?爱情直叫人生死相许!爱有时候是博大的,精深的,爱得刻骨铭心,爱到极致。在1962年胡适去世后,韦廉斯竟和江冬秀成了好朋友,并忙着整理胡适给她的书信,忙着为他成立出版基金。九年之后,在寂寞中等待一生的韦廉斯在一个小岛上孤独地离世,遗物里竟然完好无缺地保存了胡适的书信和稿件。 三、胡适与陈衡哲的暗恋 胡适和韦廉斯婚姻受到阻力后,胡适的感情世界里又闯进了另一位去美国留学生,也是中国才女她叫陈衡哲。胡适跟陈衡哲之间在短暂六个月时间里面,通了四十多封信,在喜戏欢笑中,传递着彼此热烈的恋情。就在陈衡哲满心愉悦地地认为好梦成真的时候,然而胡适在母亲的威逼下不得不回老家与江冬秀完婚,因此陈衡哲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能退而求次的与别人草草结婚。 四、胡适的结发妻子江冬秀 胡适让江冬秀在家足足等了整整13年,才走进胡家的大门,从此,一个村姑江终于成了最时髦的洋博士太太。让江冬秀没想到的是丈夫并不爱自己,胡适长年在外教书,生活中又是一种漫长的无穷无尽等待,江冬秀就只好长年累月的无微不至的体贴着婆婆,和尽心尽力的去照顾着丈夫。当胡适有了外遇之后,和江冬秀动过离婚念头,每一次胡适向江冬秀提起离婚此事,江冬秀便吵闹不休,一次竟用裁纸刀猛刺向胡适的脸部,未中。又一次,江冬秀拿起了一把菜刀,对胡适说,离婚可以!我把你的两个孩子杀掉。从此吓得胡适在也没有提起过离婚的事。其实胡适当时也受到梁启超等舆论的压力,胡适为了这段婚外的感情只有抱憾终生。他在《如梦令》中写道:“月明星稀水浅,到处满藏笑脸。露透枝上花,风吹残叶一片。绵延,绵延,割不断的情缘。” 五、胡适的婚外恋人曹诚英 胡适这一生中,他跟韦廉斯有过初恋,跟陈衡哲有过暗恋,而他真正爱的是曹诚英。一个江南才女,曹诚英是胡适三嫂的妹妹,胡适在与江冬秀的婚礼上认识了曹诚英。新娘子的小伴娘曹诚英给胡适留下了美好的印象。六年后,胡适在杭州又一次与曹诚英邂逅。这对有情人却未成眷属,有过短暂的幸福和甜蜜,更多的是痛苦和冥想。最后江冬秀捍卫了做妻子的权利,最终与胡适得以白头;而胡适只能仰天长叹,爱情与婚姻是两回事!曹诚英一生为胡适守节,生活十分凄苦,一直是痴心不改,鸿雁传情,相互都品尝着苦涩的婚外恋情。胡适的一生中为情字所困,因此屡屡为相思所苦。既苦了他自己,一生都陷在痛苦的思恋中;也苦了妻子江冬秀,使她担惊受怕到白头;让异国他乡的美国姑娘韦廉斯空等了半个世纪;也苦了才女陈衡哲,让她的千万诗句随着感情付之东流;他更苦了美丽才女的曹诚英,几乎改变了她一生的命运。一代名师胡适的情感之路,走得竟是如此的悲凉而曲折。
最近娱乐圈的瓜是一波接着一波,先是郑爽被爆**然后弃养。
后有张碧晨在华晨宇不知情的状态下怀孕生女。
1月22号17:45分,华晨宇爆料承认自己是有一个孩子。
紧接着17:51分,张碧晨实锤了这个爆炸性的消息。
这是约好了的吧!
后来华方的回应是:双方将在无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共同抚养孩子 。
小公主的户口现在已经上好了,取名华迎辰。涵盖了爸爸妈妈的名字。
这戏剧性的一幕感觉就像在看言情小说,女主在得知自己怀孕以后,怕影响男主悄然离开。
受尽委屈独自生下孩子,最后终于和男主在一起……
在爱情里,女生一旦陷进去就很难自拔,把爱情当做全部。低到尘埃里,洗手做羹汤。
但是最终她才明白,委曲求全并不能换来同等的回报。
小时候我们都向往王子和公主的爱情童话,故事的结尾往往都是公主和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
但是从来没有一个童话故事去写他们生活在了一起, 然后呢 ?
生活不是童话 ,爱情也不该是生活的全部。
长大了才知道,成年人的世界不该感情用事,要权衡利弊以后再做抉择。
男人是理性动物,女人是感性动物。大家的思考方式不同,对待爱情的态度也不同。
从生理角度来说,男人是一个寻求更多繁衍机会,让自己的基因尽可能的延续的物种。
而女人寻求安全性,确保自己获得的另一半基因足够优秀,尽可能的提高后代的存活率和生存机会。
胡适结婚时,表妹曹诚英是伴娘,她长得明艳动人。胡适对她动了心思。
后来两人走在一起,曹诚英怀了身孕。胡适决定跟妻子离婚,妻子竟然以自己和孩子的性命作为威胁,胡适才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让曹诚英打掉孩子并不在跟她来往。
曹诚英终身未嫁,她生前的遗嘱是,希望自己死后能够葬在通往胡适老家的必经之路旁,如果有一天,胡适回来,她能够与他在路边生死相逢。
初看这段凄美的爱情故事,很是感动。后来得知,胡适在离开曹诚英之后又有了很多“灵魂伴侣”有自己的学生,还有自己的师母……
女方把胡适当做自己此生最大的幸福,而对于胡适来说,她不过就是自己生命中的一个匆匆过客。
爱情从来不是男人的刚需,它也不该成为女人的刚需。有则庆幸,无则安之。
刘敏涛在《中年的叛逆》演讲中说过自己的经历:“从小到大一直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与叛逆绝缘。中戏毕业拍了几部大戏,正值事业上升期选择了爱情。化身贤内助,相夫教女。
然而生活不是童话,结婚照上明媚的笑容并不是此后生活的全部表情。
前夫长年在外,对我有很多的不理解。精神交流和情感沟通的缺失,逐渐让我怀疑这份婚姻,它存在的实际意义。
终于我决定结束这段婚姻。做我自己、靠我自己、放飞自己、成就自己,随心所欲地去冒险去生活,试试自己的极限到底在哪里。”
相信爱情,但是绝不把爱情当全部,随时有全身而退的勇气跟实力。
相信爱情,但是也要相信,爱情不能当饭吃。
愿你我都能不乱于心 , 不困于情 ,不畏将来 ,不念过去, 如此,安好 !
在民国的时候,发生了很多让人难以忘记的事情。每一个时代都有它自己的记忆,然而在民国这个时代,总是有很多特殊的记忆让人们难以忘怀和印象深刻。其中才子佳人的故事也是让人们产生了兴趣,他们不仅创作出了优秀的文学作品,而且他们的故事也告诉了人们很多道理。比如张爱玲和胡适的忘年之交,这是一段充满光亮而又带着暖暖的色调的友谊,就像是孤独的人找到心灵伴侣一样。
一、初见时双方都身处困境张爱玲可以说是胡适的忠实粉丝了。张爱玲在很小的时候就读过胡适的作品,她在初中的时候认真地看完了《胡适文存》,而且对他以后的文学创作之路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美国的纽约,但是他们二人的出境都比较糟糕,同是异乡人,而且还没有得到其他优越的照顾,连生活都难以维持。也正是这次特殊的见面,两人的心灵仿佛都感受到了温暖。
二、彼此安抚,真诚无暇张爱玲对于胡适的憧憬一直都没有停止过,胡适甚至可以说是张爱玲精神上的父亲,刚好张爱玲也是一个缺乏父爱的人,这样的情感对她的感情也有一定的修复。胡适也听说过张爱玲,对她的文学也有一定的肯定。两个孤独的人,彼此就像是寒冬的阳光,照进了对方的心房,十分真诚美好。虽然见到了自己的偶像,张爱玲自然是欢喜的,然而她还要为生计而发愁,可惜胡适也无法帮到她。胡适比张爱玲年长三十岁,张爱玲见到他时,他已是垂暮的老人。然而他们之间的情谊,在张爱玲很小的时候就产生了,胡适对于张家和胡家之间的恩情也没忘记,后来的见面就是命运最好的安排。
胡适,生于1891年,卒于1962年,是五四文学革命最早的倡导者之一,也是最早创作白话诗的新人。他于1917年1月在《新青年》上发表的《文学改良刍议》一文,是发动文学革命的第一个信号。
他于1920年出版的诗集《尝试集》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本新诗集。1918年,胡适发表《终身大事》,是中国现代最早的白话剧剧作。胡适无论是在理论主张还是创作实践上,都为开展文学革命和创建新文学,起了开拓作用,作出了特别的贡献。
胡适在《文学改良刍议》里提出,改良文学要从八个方面着手,认为写文章应该言之有物,不模仿古人,须讲求文法,不作无病的呻吟,务去滥调套语,不用典,不讲对仗,不避俗语俗字。主张用白话代替“之乎者也”的文言文,真实地反映现实生活。诗集《尝试集》虽然艺术上还比较幼稚,但平白如话,浅显易懂,如实地表现自己的思想情感。剧作《终身大事》开创了戏剧反映现代社会问题的风气。
由于受实用主义哲学思想的影响,胡适对中国社会的前途认识不清,许多观点不符合历史发展的规律。后来他把主要活动转移到政治方面,担任国民党政府官员,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鸽子》是由胡适于1917年12月做的现代诗。这首诗写于1917年秋冬间,当时诗人刚从美国留学归来,执教于北京大学。他在北京大学这个新文化运动的大本营里颇有春风得意之感,因为他当时与陈独秀、李大钊等一批新文化运动的其他倡导者相处得很融洽,并且以他们这几个人为中心,团结了一批追随者,致力于新文化运动的深入开展。这首诗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中写下的,因而该诗的主旨,是将自己以及几位朋友比作自由翱翔的飞鸽,从而表达一种投身于新文化运动的自豪感。
第一句从“云”下笔,晚秋时节,天高云淡,勾勒出鸽子祥和的活动背景。容易使人联想到陶渊明的诗句“山气日夕佳”。
接下来三大句,是全诗的主体,描写鸽子的活动:游戏。写法上先总后分。先总写它们在空中游戏,自由自在;数量是一群,而不是孤零零的一只。
接着具体描绘它们的活动细节。从关系上看“三三两两”,又仿佛陶渊明笔下“飞鸟相与还”。诗歌的形象有时与民族历史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心理特点等各方面发生联系,被赋予某种特殊意义。从动作上看“回环来往”,从神态上看“夷犹如意”。三者排列整齐,很好地突出了“祥和”的特征。
最后一句,再来一个特写镜头,忽然“翻身映日”。鉴赏诗歌就要特别关照动词,一个“翻”字显得动作迅捷,再加之“映”字“衬”字更显姿态优雅,主次有别。诗歌的色彩往往传递着诗人不同的情感体验,“白羽衬青天”,“白”与“青”作修饰语,色彩分明,十分鲜丽,增强了描写的色彩感和画面感,渲染气氛。预示着热烈活泼、积极向上、意气风发,诗人的情意与所描绘的生活图景有机融合成一种耐人寻味的艺术境界。
胡适先生是实用主义者,实用主义只忠于事实。胡适带给中国的则是理性、常识和渐进式的改良主义,他对中国的毛病看得很透彻。当时陈独秀把困扰中国的问题归咎于帝国主义。
陈独秀说:适之,难道你不承认帝国主义吗?
胡适反问陈独秀,难道李自成起义也是因为“帝国主义”,难道太平天国起义,也是因为“帝国主义”。中国的毛病来自五个鬼,贫穷、愚昧、疾病、扰乱、贪污,这五个鬼是中国最大的仇人,这里没有“帝国主义”,没有封建主义,如果中国没有“五鬼”,“帝国主义”进不来。为什么“帝国主义”不到美国、日本去捣乱。
胡适与陈独秀
当年胡适对民国中国和中国人的认识,有的建议放在今日,依然有实际意义。
1、学术浮夸
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有七分证据不说八分话。
——致罗尔纲言,《国学季刊》发刊微言
2、总是强调牺牲
现在有人告诉你“牺牲你个人的自由去争取国家的自由”。可是我要告诉你“为个人争自由就是为国家争自由,争取个人的人格就是为社会争人格。真正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立起来的。
3、野蛮
你要看一个国家的文明,只需考察三件事:第一看他们怎样待小孩子;第二看他们怎样待女人;第三看他们怎样利用闲暇的时间。
——《易卜生主义》
4、口水式的爱国
中国人从不爱中国人,但却很爱国。爱人是需要投入情感,付出时间精力,经济成本的,爱国只需付出口水。
5、没有健全的人格
把自己铸造成器,方才可以希望有益于社会。真实的为我,便是最有益的为人,把自己铸造成了自由独立的人格,你自然会不知足,不满意现状,敢说老实话。
——《胡适自传》
6、堕落
堕落的方式很多,总括起来,约有这两大类:第一条是容易抛弃学生时代的求知识的欲望。第二条是容易抛弃学生时代的理想的人生的追求。
——《关于大学毕业后的几条路》
7、从不思考的喷子太多
我受了十年的骂,从来不怨恨骂我的人。有时他们骂的不中肯,我反替他们着急。有时他们骂得太过火,反而损害骂者自己的人格,我更替他们不安。如果骂我而使骂者有益,便是我间接于他有恩了,我自然很愿挨骂。
——致杨杏佛的信
8、容不下不同的声音
容忍比自由更重要
——1959年《自由中国》
9、畸形拜金
简单说来,拜金主义只有三个信条:
第一,要自己能挣饭吃。第二,不可抢别人的饭吃。第三,要能想出法子来,开出路来,叫别人有挣饭吃的机会。
——《拜金主义》
10、假大空
多谈些问题,少谈些主义。
——《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
11、空谈道德,不讲规则
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空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反之,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儿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
——《介绍我自己的思想》
12、不敢直面
明明是男盗女娼的社会,我们偏说是圣贤礼义之邦;明明是赃官污吏的社会,我们偏要歌功颂德;明明是不可救药的大病,我们偏说一点病都没有!却不知道:若要病好,须先认有病;若要政治好,须先认现今的政治实在不好;若要改良社会,须先知道现今的社会实在是男盗女娼的社会。
近几年时兴网上找书。它的好处是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只要求助,就可能获得,而且还会有意外之喜。我有一次因研究需要,想查找一本二十年前出版的资料。上网求助后,不到十分钟,一位网友便提供了链接。当然,这样的好事也不是常能遇上。大多数时候,求助的信息都无人问津,望穿屏幕,也无济于事。最让人痛苦的是,终于等到了应助,却链接不上,无法下载。
依个人的体会,与找书的过程相比,快乐往往反映在结果上。如愿以偿地找到了自己急需或梦寐以求的书,快乐会立即升腾,占据整个心房。然而,快乐的结果虽然重要,虽然能在瞬间使你忘却漫长的找书过程,忘却其中的艰辛、痛苦、烦恼和劳累,但毕竟是短暂的。因为在喜悦之中再次拿起书时,下一个找书的过程很可能就开始了。
快乐与痛苦的轮转,既是读书生活的一个环节,也是人生的一部分。艰辛、痛苦、烦恼和劳累仿佛是读书人面前的一道道坎儿,每一道都考验着人的承受力、耐心和体力。事实上,正是艰辛、痛苦、烦恼和劳累的找书过程才让得书的一瞬间变得无比快乐的。
放眼整个民国,大师有很多。
但有两个被相继封了神。
一个是鲁迅。伟人给他下过定论:“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被推上神坛的他,只言片语,就能致人死地。
一个是胡适。虽在大陆被骂,但在海峡那边,也是一尊巨神。老蒋亲笔挽联云:“新文化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新思想的师表。”
风吹浮世,那个草木皆兵的年代已经远去,他们也相继走下神坛。褪去种种外衣、金粉黑漆,我们看到的,唯有两个真人。
一、 他们其实很相似
他们都很早失去父亲,经历家庭变故。
胡适的父亲叫胡传,早先是个落魄秀才,靠做点小生意谋生。后来因张爱玲祖父的举荐,进入官场,最后官至台湾台东知州。但娶胡适母亲做姨太太时,胡传已经很老了。在胡适三岁时,他就告别人世,留下遗嘱,要儿子将来从文,做读书人。胡适的母亲当时只有二十出头,在那个封建大家庭中,孤儿寡母,互相拉扯,儿子就是母亲的命。所以,不管什么人的话胡适都可以不听,但一定要听母亲的。
现代作家中,有很多都是这样的人生模式:父亲去世了,母亲和儿子相互拥有。老舍和母亲,郁达夫和母亲,茅盾和母亲,当然也包括鲁迅和母亲。
鲁迅人生的转折点是十三岁。这一年,祖父出事,父亲生病。祖父出什么事?鲁迅的回忆里语焉不详,一般认为是科场舞弊。科场舞弊在当时是死罪,即使是 社会 腐化堕落到极致的清朝末年。祖父一出事,鲁迅的父亲就被革去秀才,然后生病,三年后死去。
这三年,对鲁迅一生产生了重大影响。他每天去买药,把家里的好东西拿去当铺换钱。后来他说,当从小康家庭堕入困境时,最容易看见世人的真面目。
他们过早失去父亲,不仅对他们的人生,对中国现代文学也造成深刻影响。现代文学作品里几乎找不到好的父亲形象。找来找去,好像只有朱自清那个爬铁路月台的老爸。但我们也只记住了一个好父亲的背影。曹禺的戏剧里面写出的父亲都是周朴园那个德性;巴金《家》里的高老太爷,也是个反面角色。这些作家写的父亲,要么去世,要么很坏,但他们笔下的母亲都是好的,鲁迅甚至把自己的姓,都用了母亲的。
母亲被作家恨的,或者说爱恨交加的,好像只有一个张爱玲,她真是一个特例。
中国文学作品里缺乏好的父亲形象,是一个很大的麻烦,这是后来大家才意识到的。
没了父亲的胡适和鲁迅,都走了一条少年的励志之路,都考取了公费留学。
鲁迅留学日本七年,后来弃医从文。这是他继家庭变故,人生的再一次重大转折,被写入了中国现代文学史。这次转折,源于在课间看了一段幻灯片,鲁迅在《呐喊·自序》里有详细的描写。幻灯片讲日俄战争期间,一个中国人被当做俄罗斯人的间谍,被日本人杀头,围了很多看客。被杀的是中国人,围观的同样也是中国人,可大家都很麻木。这让鲁迅非常震动,精神没了,身体强壮有什么用?一样被砍头。他决定弃医学文。
胡适是考到美国的康奈尔大学读农科。按规定,美国赞助的留学生,要读实用的农科、机械和造船。后来,胡适经历一次苹果测验,学生要按形状、大小、颜色和口味区分三十多种不同的苹果,贴上标签。这次测验于他的意义,跟鲁迅看幻灯片一样重要。别的同学很快贴好了,胡适搞了半天,也没办法区分开来,他没这方面的天分。他开始反省了,自己该不该做这个事情?他的志向是“但得百十人,故国可重造”。于是,他就从康奈尔大学转到哥伦比亚大学,学哲学去了。
所以,新文化运动要感谢两样东西,一样是幻灯片,一样是苹果。
二、他们其实很不同
人的性格有地域性。陈独秀有安庆古城人的倔;朱自清长在扬州,下笔成文不乏水乡灵气;福建人林语堂,自有南方人的活络;鲁迅生在绍兴,身上就沾了师爷的刁辣;胡适是徽州人,骨子里有徽商与生俱来的圆融。
胡适的好脾气是出了名的。
鲁迅的坏脾气也是出了名的。
胡适文章放到那一代人中,并不算大好,但见识一流,保留着世事如麻中的清醒,做人如此,知学亦如此。董桥说胡适学问领略偏浅。学问浅未必,文辞浅倒有一些。
文辞浅当是胡适的一种自觉追求。他为了推行白话文,是做了一点牺牲的。他其实缺乏艺术天才,但为了证明白话也能写诗,他写了一个《尝试集》,其中最有名的恐怕就是“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远。”
这诗句要是放在现在,还真拿不出手,但在上世纪初,他是开了一个文化先河。胡适虽然没给中国诗歌做出多大成就,却为汉语改革立下了汗马功劳。
鲁迅文章好,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一部《野草》,绝对的天才之作;小说《风波》、《阿Q正传》、《狂人日记》也是出类拔萃的好。
读鲁迅的文章,读到痛快处会让人感谢他的坏脾气,感谢他的偏激,感谢他的尖刻。
他横扫文坛,以匹夫之勇,横眉冷对千夫所指。
他深刻,并不是说他想法深奥。鲁迅的思想不深奥,但敏锐。打个比方,就像琴弦。同样的一个音节,拨别的弦,震动幅度小,但是拨鲁迅这根弦,震动幅度特别大。
就拿他的痛苦来说吧。 社会 黑暗,人民愚昧,知识分子看了都痛心。胡适很痛心,周作人也很痛心,大家都很痛心。但是不一样,鲁迅表达出的痛苦感,比他们强烈得多。那不像观念上的苦闷,更像生理上的痛苦。
比如鲁迅说“吃人”。好多作家其实也会这么说:这是一个人吃人的 社会 !周作人对“吃人”这个话题就很感兴趣,还专门写过一篇食人考。但是看了周作人的文章以后,会觉得那就是一种居高临下的 社会 批判。而对鲁迅来说,“吃人”可不是什么 社会 批判,而是血淋淋的真实,是锐利的牙齿,狼藉的血肉,是萦绕在心灵深处的咒诅。
这就是胡适和鲁迅的一个本质区别。他们的很多观念是接近的,但是胡适永远不能理解鲁迅为什么如此偏激,而鲁迅也永远不能理解,面对尖牙和血肉,胡适怎么可以这么不偏激?
三、他们其实是朋友
胡适与鲁迅的交往,始于1918年。
在新文化运动发起时,他们走到一起,并肩战斗,有过战友的情谊。
鲁迅应该感谢胡适。正是胡适与陈独秀共同开创的白话文运动,才成就了他的丰功伟业。
早在1909年,鲁迅与周作人联手翻译出版了一本《域外小说集》,试图以此扣响文坛的大门。但《域外小说集》十年之内仅卖出二十本,平均一年销两本,与同时期林纾的畅销,形成鲜明的对照。
鲁迅在1932年写的《自选集・自序》中承认,他写白话小说,是为了响应“文学革命”的潮流,是胡适提倡白话文运动,才使“无声的中国”,成为“有声的中国”,将一个“临死境”的文化“复活”过来。
而胡适,对鲁迅始终真挚。
1929年8月末,两人已经拜拜,鲁迅甚至对他冷嘲热讽,胡适在给周作人的信里,仍有一段很有感情的话:“生平对于君家昆弟,只有最诚意的敬爱,种种疏远和人事变迁,此意始终不减分毫。相去虽远,相期至深。此次来书情意殷厚,果符平日的愿望,欢喜之至,至于悲酸。此是真情,想能见信。”
鲁迅逝世后,许广平为出版《鲁迅全集》四处奔走。很多人袖手旁观,看孤儿寡母的惨窘,最后许广平只好求助胡适,胡适二话不说,鼎力相助。
鲁迅常说自家兄弟昏。果然他去世没多久,他那个昏头昏脑的兄弟周作人就落水。胡适先是苦口婆心劝说,后来又不遗余力对这条“落水狗”进行搭救。
一向痛打“落水狗”的鲁迅,如果地下有知,不知作何感想。
文人之间的相轻和相重,往往跟时局矛盾捆绑在一起,搅做一团,让人不堪重负。胡适身上浓浓的人情味,让这些是非恩怨都烟消云散,唯剩下各自生命的温度。
1962年胡适在台湾去世,周作人在极端困难条件下,写了一篇回忆胡适的文章,当时,胡适在大陆已被批,更是晚年回到台湾而死,说他一句好话说不定就惹祸上门。
周作人没讲一句好话,而是细数了在胡适帮助下出了几本书,几篇文,得了多少钱,分毛清楚。而且特别说起,拿某笔钱,买了坟地,埋了母亲、女儿,念念不忘。
周作人隐晦的文字深藏的苦心,令人潸然泪下。他什么都明白,什么都记得。他无话能说。
这时,鲁迅离开已经有二十六个年头了。
作者:甘草子,不小资,不文艺,不妖娆,不风情,恬淡自守,性如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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