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12岁的小刘,日前因为叫了学校副校长的外号,被该校副校长蒋某打了耳光。有在场的同学称,副校长当时坐在小刘身上连扇了他20多个耳光,打得很凶。副校长则称自己只打了两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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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之间发生龃龉乃至冲突,有时确实难以完全避免。但是,因为叫了一声外号,学生就被副校长打耳光,的确非常罕见,甚至有些匪夷所思。在整个事件中,这名副校长的表现不但没有体现出他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涵养和应该有的教育方式,甚至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学生在公开场合叫副校长外号,当然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涉嫌侮辱师长的尊严。这一点,学生的家长和学校的老师,都应该对他进行纠正和教育,具体的教育方式和方法可以商榷。但12岁的孩子正是顽皮之时,对这样的恶作剧或不礼貌行为,大可不必上纲上线,动粗更是没有必要,也涉嫌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14岁以下未成年人,应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以下罚款。
除了法律层面,作为学校的副校长,除了遵纪守法,还应考虑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给全校师生的表率作用。“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存在的价值,就是用正确的方式引导孩子做正确的事,说正确的话。你自己的言行是否妥当合宜,也是给孩子的一种引导。很显然,暴躁地坐在一个孩子身上扇耳光是一个失败的表现,不仅是作为一个普通公民的失败,更是作为一个教师的失败。
我生活在一座南方小城,气候宜人,生活节奏也不快。平时的性子也较温和,很少会和人红脸。但是,在开学第一天,我和校长吵架了。
昨天快下班的时侯,我接到一个陌生人电话,说我的小孩在学校门 口哭。当我疑惑地来不及反应时,对方说把电 话给我的小孩,我听到孩子哭着说:爸爸,你怎么没帮我报晚托班,也没有人来接我。我听了,虽然心里着急,但,还是很冷静地和他说,让他在校门口等一下,不要着急。
学校在新的学期实行午、晚托。晚托的时间从16:30(正常放学时间)到18:00。因为在晚托期间,学校有安排兴趣班,所以,我给小孩报了晚托。在接到电话后,我在手机上再次确认了,班主任所发出的晚托名单,确实有我家小朋友的名字在上面。
于是,我打电话给班主任:“为什么我家小朋友,没有参加晚托,而且,现在他自己到了校门口,在那边哭”。
老师:“要是确定小孩有报晚托的话,学校会安排好的。今天,所有晚托的小朋友先在篮球架下集中,再到教室自习”。
“那为什么我家小孩,会到校门去了,而且在哭也没人管。”
“情况我要具体了解一下,要不你再打电话过去问一下吧。”
我很着急,因为我意识到,老师没有想动起来(到校门口看看,或联系校保安来帮忙)。所以,我挂了电话。因为我认为刚才的电话,应该是学校的保安帮我家小朋友打给我的。我回个电话过去,想着可以安抚小朋友。
但是,当我打过去后,我发现那个一个热心的家长,他在接自己家小朋友时,看到我的小孩在哭,于是帮忙打了电话给我。
后来,我叫了孩子的奶奶来接。我打电话给班主任,说明了这一情况。班主任也没有任何歉意。一段时间后,我确认孩子已经接到后,控制不住自己的怒火。
于是,我(校家委会副会长)在校家委的群里把今天的情况说明了一下,建议学校做好晚托管理。因为是在校家委群里,所有的家委都看到了,校领导也看到了。
校长给我打来了电话。在电话中,我和校长大吵了一架。校长不断强调老师有多辛苦,开学第一天,第一次办午托、晚托,要对全校700多个孩子负责有多不容易,出现一点疏忽也是很正党的。我很大声地告诉,学校不能因为办午托、晚托有难度、辛苦,就忽视孩子的安全问题,要是小孩自己走出校园,走丢了谁负责。我很紧张是正常的,因为我要对我自己的小孩负责,我对自己小孩的安全问题是零容忍,而不是工作不容易,可以接受出现一点疏忽。
也许是情绪过后,总会平复吧,也许校长也发现自己今天状态也不对吧。后来,校长也道歉了,承认学校做得不位,以后会加强安全管理。我也在群里把自己的之前说的给撤销了。
今早,根据学校安排,家委到校口门协助维持次序。我在校门口忙活半小时,就去上班了。生活就是这样,有波澜,更多的是平静,对抗不是目的,和协才是这个社会永恒的主题。
一般正常来说,是不会影响的
和校长吵架属于私人之间发生的事,不会影响到正常工作
吵架,其最常见的起因与表象是双方或多方对各自的错误只字不提,或者相对轻松地一带而过,却用更加强烈,或许更具有伤害性的语言加于他人。常有伤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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