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需要买房 父母分居 闹矛盾 我拿不到户主页 怎么办?

因本人需要买房 父母分居 闹矛盾 我拿不到户主页 怎么办?,第1张

如果您需要买房,但由于父母分居导致闹矛盾,拿不到户主页,那么建议您可以尝试以下方法:

尝试与父母进行协商,说明自己的需求,劝说父母放下难处,给予您帮助。如果父母同意,那么您就可以拿到户主页,并进一步办理买房手续。

如果父母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无果,那么您可以向公证处进行申请,请求公证处代为办理户主页的相关手续。公证处会根据您提供的证明材料,为您办理户主页,并在相关部门备案。

如果父母拒绝提供户主页,您也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请求法院判决父母提供户主页。法院会根据您提供的证据和理由,判决父母提供户主页给您,如果父母不服,可以再次上诉。

建议您尽量通过协商和谈判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同时,在申请公证处或法院的过程中,要提供充足的证据和理由,以便能获得支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根据以上规定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一般说来,子女想从父母的户口本上,单独分离出来,另立户口自己做户主,需要子女是结婚的情况下,建立新家庭,并且有自己独立的住房,这样可以成为独立的一户,可以分户口本,同时,需要父母也就是原户主的同意,原户主必须写一份书面的同意书。

另外,有些地方会规定,分户的父母,子女之间要有合法有效的财产协议。有些地方会规定,子女年满18周岁,有自己的独立经济能力,也就是说,如果有工作证明的话,并且自己也有独立的住房。

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分户口的。 关于户籍政策啊,每个省市的具体规定不太一样,具体细则方面,还是有些出入的。因此,建议查询自己当地省市的户籍管理规定。

户籍规定会根据每个省市具体情况,有一些具体规定,户籍管理工作要适合当地的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因此,可能会有些出入。

已婚子女与父母的户口分开需要什么条件?

(一)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二)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原则上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

因此,符合以上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法律依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第十二条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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