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三更喝酒吵闹扰民休息是不是可以报警处理?

半夜三更喝酒吵闹扰民休息是不是可以报警处理?,第1张

可以报警处理,因为其行为涉嫌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报警处理噪音扰民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律界定模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虽然明确规定该类违法的处罚权归公安机关,但关于噪音级别的鉴定、案件的具体管辖权都没有形成法律规定,因此在处理过程中往往是“多部门负责,却又都不负责”的尴尬局面。

二、是调查取证难。这一问题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噪音污染”案件要求取证的时效性较强,绝大多数关于噪音污染的报警都局限于一个特定时间段,过期就无法取证。

另一方面是“噪音污染”案件的立案处罚标准不明确。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后,常常面临“在现场无法断定哪一类噪音算是扰民,多大的噪音算是违法”的问题,从而影响到立案调查的开展。

三、是侵权主体难确定。在噪音扰民类报警中,报警人经常是拨打“110”报警后就不再露面。处警民警只能凭感官“哪里有噪音就去哪里”,一旦噪音源消除后,民警进行详细的立案调查时,再联系报案人,其却不愿接受询问,使案件因缺乏被侵权的主体而无法立案调查。

参考资料:

-治安管理处罚法

半夜扰民属于治安违法。“夜间”包括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法律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晚10点以后扰民可以向当地的环境保护部门投诉、向公安机关报警以及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属于夜间扰民的时间范围是晚上22点至次日6点,噪声夜间扰民的的标准是50分贝以上。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法律主观:

凌晨扰民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处理,争取妥善解决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寻求物业帮助协调解决。物业督促无果的,业主可以直接报警处理,或者直接收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七十条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

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可以写个纸条贴在扰民邻居的家门口,告诉对方已经干扰到自己的生活了,或者是直接跟扰民的邻居当面交涉。

噪音一般指噪声。噪音的规范用法是噪声,从生理学观点来看,凡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以及对人们所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的声音,即不需要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当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

法律分析:晚上10点到早上6点之间可以算是扰民的,你是可以报警处理的,然后警察会检测是不是真的存在扰民的情况,如果存在的话,是会让他们改正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条 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从其决定。

半夜扰民违反了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报警后由警察给予治安处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您所处的地方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

一、构成扰民的条件:

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

2、小区里装修时间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才是不扰民。 每个省份规定的时间都有所不同,但是大同小异,居民正常休息时间内操作算扰民。容许装修的时间集中在7时到12时,14时到19时。

3、晚11点到次日早7点,分贝高于80分贝,即为扰民。

二、扰民处理流程:

1、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

2、报警;

3、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行为、或者进行整改、减少噪音排放及作业时间。

三、噪声污染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分析:邻居吵架影响到他人休息并不听劝阻的,可以定为扰民,扰民是可以报警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半夜扰民可以打110。

噪音扰民属于治安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管。市民应当遵守社会规则,不得妨碍他人,生活存在扰民的现象,如果遇到小区底商存在扰民现象、小区住宅楼内存在扰民的现象,居民可以向小区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进行投诉,也可以使用手机将噪声发生的音视频记录下来,然后向公安机关举证,如果噪声达到国家法定标准的,要积极向环保部门举报,除此之外,居民还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住宅噪音扰民标准如下:

1、“特殊住宅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四十五分贝、夜间三十五分贝;

2、“居民、文教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五十分贝、夜间四十分贝;

3、“一类混合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五十五分贝、夜间四十五分贝;

4、“二类混合区”二者的环境噪声标准值均为昼间六十分贝、夜间五十分贝;

5、“工业集中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六十五分贝,夜间五十五分贝;

6、“交通干线两侧”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七十分贝、夜间五十五分贝。

综上所述,在受到噪音污染时,应当及时拨打110,请求解决。当通过110出警后仍不能解决的,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以进一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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