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件事情发生于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清河街道武陈楼村
行凶人:武淼 被害人:岳玲及其腹中八个月的胎儿
行凶人为被害人的配偶
事情概况:
发生于农历2014年腊月28凌晨前后,28日早晨6点左右岳玲娘家这边接到武陈楼村村支书的通知(岳玲5点被车撞死,实为殴打致死并在案发后伪造车祸伪证),目前行凶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正在审理中。
家庭概况:
武淼与岳玲是夫妻(夫妻已结婚11年),已育有两个儿子(大的9岁,小的7岁),共同经营管理木制品加工厂,武淼经常外出不归,厂里基本由岳玲打理,财务归武淼管理,岳玲只有小部分用来家庭基本生活开支的钱财。
夫妻感情:
武淼经常外出不归,因此夫妻二人经常吵架并且多次对岳玲殴打,武淼父母及兄长纵容其殴打岳玲。
被害人岳玲概况:
岳玲是一个从小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婚后是被十里八村夸赞的好媳妇,聪明能干、尊老爱幼、操持家务、干活的一把好手。
行凶人武淼概况:
与妻子结婚时家里很穷,婚后夫妻经过几年的共同努力拥有了自己的加工厂,近两三年经常与妻子闹离婚(疑似有外遇)并在被害人死亡前签定离婚协议。
行凶动机:
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杀妻灭子行为,
一:在死者前约一个月两人签有离婚协议(财产及外债归被害人岳玲所有)。 二:在案发前一天(腊月27日)通知被欠款人腊月28日结款(于27日将被欠款人的欠条收回并通知于28日转账)。
三:案发前将监控电源切断。
四:案发后伪造车祸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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