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障阿姨因导盲犬排尿被小居民投诉,这真的是导盲犬的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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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障阿姨因导盲犬排尿被小居民投诉,这真的是导盲犬的问题吗?我觉得这不是导盲犬的问题。我们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导盲犬,我觉得大家看到大莽起三个字的时候,应该就知道导盲犬是干什么的了,看它的名字就知道它肯定是用来帮助盲人用的了。                                                    

       既让它可以用来帮助盲人,那么大家有没有想过它为什么可以去帮助盲人,而其他的狗却不可以。其实原因是很简单的,就是那些导盲犬经过了特殊的训练,而它们经过一次又一次 的训练的目的就是帮助盲人。当那些狗被选为要去当导盲犬的时候,它们剩下的便就只有守护了。它日复一日的进行着训练,它们一刻也不停息。它们这么做的就是只有帮助盲人了,它们日复一日的进行着训练,等待着有一天有一位盲人来将它们领走。                           

       既然导盲犬要经过日复一日的训练,它们难道不会直接出去进行排尿吗?我想它肯定是会的,它经过那么多的训练怎么可能连出门排尿,这样的一件小事情都不会。我想它不去的原因就是因为盲人,它成为导盲犬的那一刻,它就是要守护盲人的啊,盲人在哪里,它们就会在哪里。它们这些导盲犬平常不是在盲人的身边就是在盲人的前面帮助那些盲人探路。                                                                            

       盲人因为双目失明,所以有很多的事情干起来都是十分的费劲的,而且还有可能会受到危险,所以需要导盲犬陪在身边。所以我觉得导盲犬在楼内排尿,这件事并不是导盲犬的错。而且我觉得我们十分应该给盲人一些更多的关爱,盲人它本身就是弱势群体,我们应该给他们一些和我们这些正常人不一样的特权。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八条,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六条,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

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办公楼、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候车(机、船)室、餐饮场所、商场、宾馆等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五十八条 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第十六条 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办公楼、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候车(机、船)室、餐饮场所、商场、宾馆等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

前款以外其他场所的管理者可以决定其管理场所是否允许携带犬只进入。禁止犬只进入的,应当设置明显的禁入标识。

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的,应当征得出租车驾驶员的同意。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相关公约或者规约,划定本居住区禁止犬只进入的公共区域。

盲人携带导盲犬的,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

相信对导盲犬的很多理解仅限于导盲犬,是针对盲人的一种工作犬种。不久前武汉发生的一起导盲犬因没有戴口罩而拒绝乘车的事件,再次将导盲犬这一特殊犬种带到了大家面前。让更多的人接触到导盲犬这个特殊群体。

我国导盲犬的训练起步晚,由于相关法规的不完善,发展受到严重限制,对导盲犬的认识极其有限,甚至有很大的误解。在这里也可以简单科普一下导盲犬到底是什么样的皈依者,如何为盲人服务,为什么被称为“盲人的眼睛”。

导盲犬是独立的特定犬种吗?

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导盲犬其实是一种对工作犬的称呼,只有接受特殊训练、为盲人引路、帮助盲人回归正常生活的工作犬,它们不是独立犬种。经过导盲犬特殊训练成功毕业的狗可以称为导盲犬。实际上,很多狗可以成为导盲犬,但最常见的是拉布拉多、金毛、德国牧羊犬、金猎犬、德国狼犬等,聪明忠诚,亲切是作为导盲犬最基本的要求。也许我们看得最多的就是拉布拉多,导盲犬Q**中的主人公Q就是黄金拉布拉多。

能用导盲犬的家庭不是有钱就是贵?

合格的导盲犬训练费为20 ~ 30万韩元,但并不意味着导盲犬是专门为有钱人提供的。目前,国内导盲犬训练机构基本上是纯公益性的。领养导盲犬有严格的申请程序,都是免费申请,申请成功后主人和导盲犬要一起接受训练。训练后导盲犬将跟随主人的一生。目前国内合格的导盲犬只有几百只,供应严重不足,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双方是否有缘,而不是有钱就能买到导盲犬。

导盲犬失去控制会对人构成威胁吗?

因为导盲犬大部分是大型犬,天生怕狗的人完全不能接受,所以如果导盲犬出现在公共场合,他们都会变得非常抵触,失控,担心对人们构成威胁。事实上,导盲犬的选择比你想象的要严格得多。最终,他们被选为特别的人。所有合格导盲犬的诞生意味着大量的淘汰。从导盲犬的出现到现在,从未发生过导盲犬被咬的事例,甚至有人嘲讽。即使你主动问,它也不会咬你。希望对导盲犬有更多的自信和理解。导盲犬智力超群,无所不能?

对导盲犬的误解也很多。一只合格的导盲犬经过严格的训练,能帮助盲人做很多事情,智力远超其他宠物,但导盲犬终究是狗。不能像人类一样做很多事,更别说不能做了。看导盲犬的时候,很多人出于好奇试探盲人,他们知道这种行为不仅会对盲人产生很大的影响,还会对盲人产生很大的影响。有些人听到导盲犬不咬人,就挑衅甚至攻击导盲犬,而有些人只是出于好奇,想看看导盲犬是如何工作的,所以可以对导盲犬进行各种诱导。这种有意或无意的行为不仅会影响导盲犬的正常工作,还会给盲人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所以在看导盲犬的时候,保持平常心,以和平的心态接受和对待,是对他们最大的尊重和支持。

要告诉大家,面对导盲犬时,一定要注意“四不”原则,不喂食,不摸,不叫,不拒绝。导盲犬是盲人的眼睛。拒绝进入公共场所会给盲人的生活带来很多不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道犬可以自由出入大众运输及公共场所,但不得拒绝导道犬进入或提出其他附带条件。但是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不能完全接受导盲犬。对于导盲犬文化的普及,任重道远。

引言 : 众所周知,狗狗的种类也是有很多类的,像宠物狗,警犬,导盲犬等,它们都有各自的职责和生活。同时导盲犬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也是日常可见的,它们不仅帮助盲人带领方向,同时还能保护盲人的安全。近日,北京一家麦当劳拒绝盲人携导盲犬进入该事件,引起了网友们的争议,那么导盲犬该不该被进入这些场所呢?

一、事情起因

首先这件事情在网上发酵的很快速,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他们认为麦当劳不够人性化,但是据麦当劳经理表示,并没有不准导盲犬进入的规定。另外又有网友指出,这所谓拒绝导盲犬进入酒店或者是餐厅,都是一个团队的所作所为,是想利用导盲犬和盲人博取流量的,团队碰瓷。该个团队不止一次,在各地的酒店、餐馆等公众场所闹事,几乎都是用了类似的招数来制造舆论热点,因此可见该个团队素质的败坏,同时我们也要明白导盲犬和残疾人并不是我们用来吸引流量话题的。

二、导盲犬的选拔

一般来说,在导盲犬的筛选上也会通过很严格的选择。同时被选为导盲犬后,需要经过严格的训练,它们在工作中也不会大声的吼叫,随地大小便等一些不好的行为,更重要的是导盲犬不会伤人。在大众的思想观念里面,导盲犬跟宠物狗是一样的道理,他们认为狗都会有攻击性,会攻击人类,所以才会禁止这些宠物出入各种公共场合。其实导盲犬是于盲人的一双眼睛,小编认为咱们不应该戴有色眼镜看导盲犬。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碰见了导盲犬,我们应该礼让,因为它们正在工作。同时根据我国的《残疾人保障法》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表示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因此导盲犬是可以进入一些公共场所的,它们并不应该受到歧视。

江苏苏州32岁的张龙朕引发了网友关注,他12年前出去游玩时碰到了高压线,失去了右臂,但他没有一蹶不振,而是自力更生,成为了一名快递员。只有一只手的他,每天派件超过300件,是网点冠军。他表示,家里三四张嘴等着吃饭,不做不行,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

山东济南有过一个同样身残志坚的外卖小哥,叫做董洪喜,他现年29岁,21年前因为一次意外,失去了右小腿和左手,他通过努力考上了计算机专业,取得了本科学历,但因为残疾,被很多企业拒绝。于是他开始四处打工,网管、销售和保洁都做过,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进入到了外卖行业。通过努力,每个月可以赚五六千块钱。在工作中他认为自己和其他人没有什么不一样,不想被区别对待。

生活夺走了他们肢体的一部分,却用另外一种方式让他们变得更加强大——和常人相比,他们有着更为坚韧的精神,他们靠自己努力生活的样子,真的很帅气。

工作给残疾人带来的不仅是物质上的报酬,他们的精神状态也会因此变得更好。没有工作的话,会觉得自己是家里人的累赘,觉得自己不该来到这个世界上,会变得越来越自卑,越来越自我封闭。找到了工作以后,他们就会觉得自己的存在是有意义的,生活是有盼头的。

提升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并不能只依靠他们自己的努力,虽然我国采取了很多措施帮助和鼓励残疾人就业,但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截至2017年底,我国残疾人就业总人数为9421万,而我国残疾人的数量大约为8500万人,也就是说,每10个残疾人,就业率只有11%,每10个残疾人里边,大约只有一个人有工作。

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有很多,一方面,我国人口众多,在大多数领域内,人才市场都是供大于求的状态,竞争本就十分激烈。我国残疾人的文化水平并不高,小学文化程度的占比为397%,初中文化程度的占比为253%,高中文化程度的占比为40%,中专文化程度的占比为09%,大专文化程度占比为03%,仅有01%的残疾人有本科学历,劣势更加明显。

另外一方面,国家虽然明文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和私企要雇用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可以由此申请税收减免,但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很少看到残疾人上班族,就连一些事业单位和国企都没有把这个规定落到实处,民营企业就更不会履行规定了。

想要解决残疾人就业难的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要加强对残疾人的职业技术培训,提升他们的竞争水平,要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市场上需要什么人才,就培养出什么样的人才。相关部门要旗帜鲜明地进行宣传,鼓励企业参与到残疾人就业中来。

对于残疾人自己来说,也需要改变下自己的观念,不要觉得只有在办公室当白领才叫就业,只要能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活得有尊严,其实都可以叫做就业。现在是网络化的时代,对于有一技之长的残疾人来说,也可以通过网络的方式寻求财富,比如说开网店卖东西,当云客服甚至是写网络小说等,要拓宽自己的思维,不要被传统所束缚住。

同时,社会大众也要给残疾人更多的理解和包容,他们的生活本就很不容易了,若是再以歧视的目光去看待他们的话,压力会更大。在生活中不要占用盲道,那是给残疾人准备的,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及时给残疾人让位置,给他们创造好的出行环境,若是遇到了牵着导盲犬的残疾人,也不要害怕,导盲犬伤人的概率非常低,而且法律明文规定了这类犬只可以进入公共场所。

现在我们的社会看起来非常的和谐稳定,而且国家也有非常多的政策来帮扶残疾人,但是隐藏在这种平静之下的却还有很多没有得到帮助的残疾人,一个市长阿姨因为自己的导盲犬排尿被邻居投诉,时间长达两年,所以这个导盲犬就不能按照自己的心意喝水,而且在排便的时候也只能选择到小区之外排便,这样的经历也让大家非常的心疼,我觉得对于像这个阿姨这样的弱势群体,我们应当最大程度的给予关心和帮助,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应该双方协商着解决,找到一个万全之策,而不是强迫弱势群体去改变,国家也应当在每个地方成立相关的部门,去帮助这些弱势群体,让他们在遇到问题的时候,能够有地方去寻求帮助。

因为邻居总是投诉狗狗排便,所以视障阿姨不得不带着狗狗去室外排便,会给狗狗套上袋子,然后在狗狗排便之后直接将袋子扔掉,但是因为既要关注着路上的行人,又要关注着狗狗的排便情况,所以这个阿姨也经常摔倒,监控就曾经拍到过这个阿姨摔倒的画面,这件事情似乎已经成为了一个没有办法解决的问题,居委会也曾经多次出面进行协商,说好了规定一个地方让狗狗来排便,但是第2天又会出现反复的情况,这件事情也一直都没有得到解决,每次在狗狗排便的时候,阿姨只能带着狗狗去一个远一点的地方排便。

小区里的住户在这件事上的立场也没有什么错误的地方,想要小区里的卫生环境比较好也是人之常情,毕竟大家都想住在一个卫生情况良好的小区里,但是他们对待这个阿姨和她的导盲犬的态度有些太过于恶劣了,毕竟帮助每一个残疾人都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面对他们的不便之处我们不应该咄咄逼人,而是要想着用一个合理的方法去解决,而当地的相关部门也没有采取任何的措施,可以说是非常的不作为,然后这个阿姨的日常生活多了很多的不便之处,原本一个不能视物的人在生活上就非常不方便,现在因为邻居的投诉,让他的生活上又多了很多的不方便地方,这也让人们非常的无语。

据这个阿姨所说,在这几年期间,她没有接受到当地残联的任何帮助,所有的一切都在靠自己去努力生活,这样的言语让大家觉得非常惊讶,因为残联这个组织原本就是为了帮助残疾人而成立,但是在成立之后却并没有对残疾人提供帮助,那么这个组织的出现也没有任何意义了,我觉得当地部门应该高度关注这件事情。

他们拒绝的理由完全站不住脚,超市拒绝的理由是,因为昨天有顾客投诉,怕这只导盲犬会伤害到他们。而另外又有老年人投诉,这次导盲犬吓到了他,所以这次超市就拒绝了这名盲人带着导盲犬进入超市。然而这个拒绝的理由站不住脚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国的《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八条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六条,法律明文规定,盲人是可以携带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的,而他们在进入公共场所的时候也是应该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然后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也应该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给予障碍人一些无障碍的服务。

 

但实际上超市并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来做,所以从这点来看,上市已经是违法了,盲人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的武器,通过法院的起诉来要求超市赔偿、赔礼和道歉,因为盲人是有法律支持的,而超市根本没有可以站得住脚的理由,所以这件事情是超市做的不对,其实从超市的角度来说,它可以很好的协调超市和盲人之间的关系,也可以协调顾客与导盲犬之间的关系。比如说超市可以派工作人员全程跟着盲人和导盲犬,这样的话如果导盲犬突然发狠,那么工作人员就可以及时制止,而不至于伤害到其他乘客。因为伤害到其他乘客的话,超市也是需要负相应的责任的。

 

盲人也可以因此能进入超市,这样对双方都有利,否则的话,这就是对我国的残疾人,对我国的盲人一种歧视,因为对方虽然是一名盲人,但是在法律面前大家都是平等的,并不能因为对方是盲人而给对方歧视。而据现在的公开资料显示,其实导盲犬都是有经过一些非常严格的训练的,他们属于工作犬之中的一种,他们经过训练之后可以有效地去帮助盲人去到各种公共场所。所以是根本不需要过于担忧,打完全会伤及到行人的,但是也要有自己的一定防备。

 

至于超市里面,他的另外一种说法是导盲犬属于宠物,而宠物是不允许入内的。这个说法就更加站不住脚了。由于导盲犬不是宠物而是工作犬,不能因为导盲犬是狗就认为它是宠物,这只是超市的自作主张,所以超市的这些理由是完全不成立的,这是超市应该注意的地方。

你这个说法太严重了,抢劫s人都不一定判死刑,歧视难道比那个还要严重?而且监护人一起判得话那就是连坐了,这个以前谋朝篡位才判的,现在认为其极不合理,早就废止了。

而且歧视无法定性,很容易出冤案,可以类比以前的流氓罪(已废止),可以随意定义别人有歧视行为,然后就死刑,话说回来,现在死刑已经在谋求废止了。

目前,法律是德法结合的,歧视不涉及法,除非有过激行为,按其他法处理,歧视主要是缺德,这个主要靠社会自行处理惩罚,主要是名誉上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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