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夫妻吵架女子被丢在高速上,从其行为中暴露出了哪些不负责任的态度?

江西夫妻吵架女子被丢在高速上,从其行为中暴露出了哪些不负责任的态度?,第1张

江西一对夫妻吵架,女子被丢在高速上的事情在网上引起热议,我觉得这个男子非常的没有责任感,不管夫妻之间产生怎样的矛盾,首先应该考虑到自己另一半的安全,我们都知道高速上来往的车辆很多,如果一不注意很容易出现交通意外事故,这名男子也非常的狠心,正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就算另一半再怎么不对,也不应该直接将对方扔在高速公路上。

在深夜有一名女子沿着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上行走,而且边走边哭,当地的民警也立即询问该女子状况,这才知道女子与其丈夫吵架,女子被丈夫殴打之后,手机还被拿走,随后女子被丈夫丢在高速公路上,女子也感到非常的害怕,由于没有通讯工具,不能及时和自己的亲人联系,而民警把女子带下了高速,并且与好友进行了联系。

看到女子一个人孤独的走在高速应急道路上,许多的网友感到非常的泪,目认为这个丈夫一点担当都没有,也有不少人劝女子应该立即和自己的丈夫离婚,这位丈夫对自己的妻子也太狠了,不仅思家家庭暴力,而且还狠心的将妻子赶下车,男子是对婚姻的不负责任,这也侧方面的反映出夫妻间的争执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

也暴露出男子的忘恩负义,在和女方结婚的时候信誓旦旦,可是当两个人相处久了产生了矛盾,男子便对妻子下狠手,这完全是对婚姻的背叛而与这种人生活在一起也是一种痛苦,所以女子也应该正视自己的婚姻,既然两个人没有了感情,那么可以选择即使分手,女子的丈夫不仅没有道德,而且素质较低,所以尽早选择离婚,也是对女子权益自我的一种保护。

江西赣州的一对夫妻在吵架以后,女子就直接被丈夫丢在了高速公路上,男子这样的一个行为非常的危险。可想而知在高速公路上过往的车辆开车的速度都非常的快,女子在高速公路上直接走路时,过往的车辆如果没有及时的看到女子,那么女子就一定会发生不测。在经过事情的了解以后,原来这一对夫妻在高速路上发生了吵架的事情。在当天夜晚,男子也是直接狠心的把妻子一个人丢在了高速公路上,还顺带的拿走了妻子的手机。

这一对夫妻在高速公路上,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事情发生了严重的争吵,随后丈夫就是越想越生气就直接把自己的妻子赶下了车。再把妻子一个人独自扔在高速公路上,还觉得不够狠,又直接把妻子的手机也拿走了。而妻子在夜晚一个人在高速公路上慢慢的行走,因为身上没有手机,也没有办法及时的给交警拨打电话。最终因为连续走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女子终于在高速公路上看到了民警。

可想而知这个女子的丈夫也是让人觉得非常的可恨,毕竟是在夜晚面临着黑灯瞎火的时间段,单独的把妻子一个人扔在高速公路上。因为夜间开车的司机大多都会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的问题,如果在开车的时候没有及时的查看到,女子一个人在高速公路上。可能就会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可想而知这样的事情后果非常的严重,男子也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

很多网友都奉劝这个女子,在回到家以后一定要选择和丈夫离婚,能够从这样的小事情看得出来,丈夫根本就不关心自己的妻子。还会直接狠心的抛弃妻子于不顾,能够感受得到这个丈夫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任何一个男性如果在意和妻子之间的感情,也会选择回过头来去找自己的妻子,也并不可能考虑把妻子的人丢在高速公路上,还拿走了妻子的手机。

是否赔,赔多少要看受害方该得的有否满足。

1、买的保险够赔吗?

如果肇事方仅买了一个强制险,保险公司最多赔12万元,显然是没有赔够的,不足部分肇事方理应自己赔。

如果肇事方买了强制险+商业第三者,且按照责任,保险公司已经足额赔偿给受害方,肇事方不用自己再赔,别说是60万,哪怕1块钱也是没有依据的。

2、死者违规穿马路,肇事方大概率不用担刑事责任。

死者违规穿马路,如果肇事方规范行驶,大概率是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的认定。不承担肇事罪,也就不负刑事责任,仅承担民事赔偿,且这笔钱都是保险公司来赔,自己不用掏。

合适应对办法

对方要额外赔60万,司机不用理他,如果对方坚持,可以建议他上诉处理。

司机根本就不怕上诉,一般司机为第一被告,保险公司为第二被告,如果保险公司确实赔少了,法官会判保险公司补上。

如果已经赔够了,法官不支持对方的主张,争来争去都是受害方与保险公司在争,司机落得清静。

综上,受害方的遭遇值得同情,但过分的要求坚决不理。

交通事故赔偿,应该依法进行,首先看事故责任。行人违规穿越马路,一般应该双方责任。如果是快速路,可能判行人主要责任,不会判行人全责。高速公路,应该是行人全责。根据责任划分,承担经济责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行人违规造成的交通事故,驾驶员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协商过程中,保险公司会派人参加,他们有丰富的处理交通事故经验。如果保额高于事故赔偿金额,个人不用再赔付行人,如果保额不足以赔偿行人,则驾驶员要自己赔偿不足部分。

你的情况,要看你与行人家属签订的事故处理赔偿协议金额是多少。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合计赔偿额是否高于协议赔偿金额。如果保险公司最高赔偿金额高于协议金额,保险公司已经按协议金额赔偿。你不用再行赔偿。如果保险赔偿金额低于协议金额,则驾驶员要补齐不足部分。

行人家属要求你再赔偿60万,显然是无理要求。如果你已经履行交警主持签订的赔偿协议,扣押车辆已经取回,就不用搭理对方。否则,建议起诉到法院,请法院裁决。

可以不赔偿的,毕竟保险公司已经赔偿完毕,虽然在法律里面有明确规定,在人生伤亡的事故中,即使保险公司赔付,作为受害人本人或者家属还是有权利向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保险公司都已经赔偿的差不多了,因为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赔偿金额是有标准的。除非你的保险不够赔偿死亡赔偿金。

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是行人负全部责任,但是对于行人的损失,机动车还是要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根据你的描述,现在这个案子无论是从交警部门还是保险公司,已经结案了,双方签订了手续,走了所有的法律程序,案子已经结了,如果案子还没有计算清楚该赔偿多少,保险公司是不会将钱赔偿出去的。

现在死者家属有要求司机再赔偿,这一点上于情于理都有点儿说不过去了,虽然能够理解死者家属的心情,但是事情这样出尔反尔的处理就比较麻烦了。

个人建议不要赔偿,也可以明确的告知死者家属,如果觉得赔偿不合理,可以提前申述,在这个法治 社会 里面有的是说理的地方,如果对方把你的起诉了,你要拉上保险公司一起应诉,放心保险公司处理这种事情还是比较专业的。

当然,前提条件是你的保险确实够赔偿对方的身故赔偿金,一般来说交强险可以赔偿11万,剩下的就是商业三者赔偿了,如果你没有商业三者,对不起,那你该给人家赔多少就赔吧,没办法,毕竟人家是有人员伤亡的。

如果你的保险保额足够赔偿对方的死亡赔偿金,那就完全没有必要再自己掏腰包赔偿了。

在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千万不要私了,如果一旦私了了,这个事情保险公司也就不再承担赔偿责任了。

家属的无理要求司机可以拒绝!行人违规在先,应负全责!交警事故处理结论是行人负全责的话,家属没有要六十万的依据,即使家属打官司也不会胜诉!现在全中国交警执法理念都发生改变,行人没理也要讹人的现象没人支持(交警定则和法官),最早北京法院判过一例案子,女子横穿高速路被撞死了,司机无责不承担任何赔偿,被撞死女子还要赔偿 汽车 修理费的典型案例,开全国 汽车 肇事之先例,扭转人们的传统观念!行人家属要起诉司机走司法程序,司机避免跟行人家属越过司法程序对话,后患无穷!

行人违规横穿马路,正常来讲,行人是主要责任或者是同等责任的可能性最大,行人全责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无论是行人主要责任或是同等责任,都不涉及刑事责任。

保险公司赔付后,正常来讲,保险公司都是足额赔付,即便有拒赔项目,也不会太多,肇事司机一般承担的赔偿数额不会太多。当死者家属在保险公司理赔完,又要求额外赔偿60万时,其实除非是肇事司机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肇事司机为了获得死者家属的谅解书而进行巨额赔偿,否则,要求的这60万不具备法定理由,纯粹是人去世了,要求的补偿。

如果死者家属一味的要求,可以让死者家属到法院去起诉,法院该怎么判决怎么判决,该怎么承担责任由法院判决承担责任即可,没有必要私下解决。当然,有很多肇事司机出于人道主义,拿出一万两万的进行慰问,也是可以的,拿出60万慰问,说实话我是没听说过。

行人违规穿马路被撞死,保险赔偿后家属要求司机再赔60万。

保险公司在赔偿的时候,不管是医疗费,还是丧葬费等赔偿,都是有一定标准的。而题目中提到的情况,恐怕也是双方都已经认可了保险公司的赔偿,并且签字了,保险公司在赔付后不会进行二次赔付。

但是家属仍然要求再赔偿60万,具体是什么名目,题目中并没有提到。

题目中的双方责任划分,以及购买的保险的额度都没有提到,所以能够给出的建议比较少。

目前最好的解决方法,只能是建议起诉了。

现在很多人认为死人就有理,不管对不对——闹、告!行人违规穿马路被撞死,交警那里已经有定论了,保险公司也赔了,应该满足了。如果他家属还要你赔60万,那就只有报警,上法庭解决。

保险公司赔偿后,还想再要60万,违规穿马路还有理了!法律可不答应。

行人的死谁的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交通肇事 死亡一人 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 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于撞死人的交通事故,需要根据驾驶员的责任来进行判定,对于行人违规横穿马路,很明显行人占主要或者全部责任,这种情况下哪怕驾驶员不小心撞死行人也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但驾驶员也有一定的责任,那就是自己没有仔细观察路况,因此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这60万用不用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 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 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 双方责任进行分摊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 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 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 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行为人违规横穿马路被撞死,应当首先由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 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才根据双方责任进行分摊,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情况,驾驶员 最多可能承担30% 的责任,哪怕交警部门判定驾驶员无责,也是需要承担10%的赔偿责任。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于被害人死亡的民事赔偿一般包括: 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合理的交通费、住宿费 等等。

对于一个一般的城市来说,所有的费用加起来大约在一百万左右,大部分的赔偿费用会由保险公司来承担,如果驾驶员的第三者责任险额度够并且购买了不计免赔险,可能保险公司就赔偿完毕了,就算第三者责任险额度不是那么高,剩下的部分应该由驾驶员和行人承担,但无论怎么分配,也不可能达到60万这么高,家属还要再索取60万是完全没有道理的,驾驶员完全可以拒绝赔偿。

以上是我的回答,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我是 @法律咨询乔也 ,擅长领域物业纠纷、交通肇事,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在保险公司已经理赔的情况下,千万千万别再私了给钱,钱多了可以资助贫困山区孩子读书,那是功德无量,给违章行人家属那是助长违章者气焰,真要不得。

他们要是再找你要钱,你让他们走法律程序,并录音做打官司的准备,证据齐了还可以告他们敲诈勒索。

一哥们情况和你类似,也是保险赔付后再被要钱,不听我们劝,心软给了30万,结果那家人后来没事就找他要钱,赖上了,弄得自己差点得精神病,最终还是打官司了结。

赔个毛,行人违规,驾驶方一般是按照中国息事宁人的风格、交警要求的照顾弱势一方的准则,象征性承担责任,保险公司处理即可

这名越野车的司机要负主要责任。

贵阳一越野车高速撞向公交站,等车女子当场死亡,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个事件发生在贵阳。2022年2月,一名30岁左右的女子坐在贵阳街的公交车站等车。突然,一辆黑色越野车从马路上疾驰而来,直接撞上了该名女子。该名女子不仅被撞,身后的公交站牌也被撞倒。从当时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到,车子撞上去的时候,力度非常大,后轮都扭曲了。事故发生后,其他等车的人赶紧拨打了110和120。但警察赶到后,该女子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由于女子是被越野车司机撞死的,警方已经将越野车司机带走调查了。

谁该为此次事故负责?

很多网友得知此事后都很好奇。大家都以为事发时,女子根本没有站在马路附近,而是坐在公交站牌附近。也就是说,她离路上的车很远。但这辆越野车是直接从马路上跑过来的,网友们都很好奇这辆越野车为什么会突然撞到公交站牌处的女子。目前,虽然警方还没有公布这一事件的细节,但我认为肇事司机是要负主要责任的。

造成这场悲剧的原因是什么?

这起交通事故的悲剧是由越野车司机酒后驾驶造成的。从现场的监控视频和照片可以看到,公交站牌已经被司机撞倒在地,已经报废。越野车车头损毁严重,这名女子也当场死亡。事故曝光后持续发酵。经警方初步调查,证明肇事司机涉嫌酒驾。目前该名司机已经被警方控制,但是大家看到另一个生命突然就这样消失了,还是觉得很难过。也希望有关部门能严惩司机,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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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在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矛盾和争执,这是很常见的情况,但是我们一定要学会解决问题,不要将矛盾继续激化,不然就会产生过激的行为,而在四川以高速公路上一名女子与男友吵架后割腕,男友发现之后,立即拨打求助电话,好在附近的医护人员及时赶往现场,并立即送往医院,女子的目前状况已经转危为安,并没有什么大碍,但是这件事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在四川巴中境内成巴高速路上,一对情侣因为琐事在行驶车辆上发生争吵,由于两人爆发的冲突越来越激烈,将副驾驶的女子激怒,而该女子一气之下在车上割了腕,这一举动也让身边的男友意想不到,立刻拨打了求助电话,医护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并立即安慰女子说并没有什么大碍,不要过度紧张。

由于刀子比较锋利,导致伤口较深,女子的鲜血直流,也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和害怕,现场的医护人员立即为伤者处理伤口,女子的手由于流血过多,导致皮肤都变成紫色,虽然医护人员安慰说没事,但是女子仍然放不下心来。而网友也评价这样的行为非常危险,在高速公路上进行争执和吵架,一旦导致车辆失控,会影响附近行驶的所有车辆,其可能造成的危害可想而知,严重的话甚至会导致大面积车辆追尾。

我们一定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要在危险的场合做出极端的事情,这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也是对周围市民不负责任的行为,不管发生多大的事情,我们一定要学会平静自己的心态,要选择一个合适的时机来处理问题,而不是任由自己的性子胡乱来做,这样可能是害人害己。

夫妻之间发生争吵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任何时候我们都应该去顾及到另一半的人身安危,否则的话发生什么意外情况可就是追悔莫及了。4月7日,民警在湖南省的高速公路上面救下了一个女子,原因是女子的丈夫因为吵架生气就把她丢在了高速公路上面,接着女子又不小心掉到了井里。不得不说这个丈夫实在是太让人生气了,在深夜把妻子一个人放在高速公路这样危险的地方。

女子不幸掉进井里

女子表示当时自己与丈夫正在路上行驶,可是两人之间突然发生了口角,丈夫越想越生气,直接打开车门让妻子下车。而妻子也并没有选择继续追随丈夫,而是想直接走回家,然而没走几米远就掉到了井里。这个井一共高三米多,宽一米多,还好女子用两个胳膊撑住了自己,否则的话她就会直接掉入到井中了。

被警察营救

掉下去以后女子第一时间选择拨打了110求救电话,警察及时赶到才找女子成功地解救了上来。不过在长时间在井里面呆着女子的情绪和身体都受到了一定的伤害,目前女子已经被送往医院。不知道这个时候女子的丈夫没有感觉到后悔,这种情况还是让人感觉到非常后怕的,毕竟井的身高早就已经超过了女子的身高。

丈夫的做法令人气愤

如果女子直接整个人掉到了井中,而井里面又没有信号,那女子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得救了。因此不管在吵架的时候有多么的生气,也应该要去考虑自己的妻子。高速公路上面车来车往的很容易发生意外的情况,如果这个男子真的是很爱自己的妻子,相信他也不会舍得将妻子一个人丢弃在这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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