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你跟你的老婆经常吵架也是一件好事情,因为两个人经常吵架,那说明还是有沟通的,能知道对方的想法。如果两个人经常冷战,彼此不说话。不沟通,不交流,这样才是最严重的。所以说我觉得你跟你的老婆吵架也不能离婚。因为你们需要解决当前的问题。
非常理解你的心情。
如果双方能够通过沟通与交流把问题解决,不到非要离婚的地步最好不要离婚,因为这样孩子受到的伤害最大。
如果双方无法通过沟通与交流把问题解决掉,彼此感觉在一起生活是一种痛苦,也许你们的婚姻注定是失败的,所以长痛不如短痛,可能也是更好的为孩子,你们尽早离婚。
也许是年龄的原因,也许是因为两个人在恋爱的时候彼此之间缺少真正的了解与理解,信任与包容,感情是基础,经济是纽带,沟通与交流是桥梁,现在无法沟通,经济存在问题,两个人的性格不合,彼此不尊重对方,生活在一起对双方来说都是痛苦的,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也许她只是你人生路上的一个过客,后面还有很多的,适合你的在后面。
乐观看待问题,快乐每一天!
可能比较激动,等待双方冷静下来之后,协商是否要离婚,如果协商一致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如果一方坚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可以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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