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和父母终日吵架,哪一个对孩子的影响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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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后者对孩子的影响比较大,离异之后,父母还是会对孩子好,只要离异之后的父母各自找到善良、靠谱的人就行。比如我三姨的现任丈夫,三姨丈就是一个很好的丈夫与爸爸,对我表妹也很好。

天天吵架的父母,会给孩子带来心理阴影的,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我初中同学美琴,她爸妈就是天天吵架,她在家里受不了,只能天天往外边跑。因为爸妈只顾着吵架,没有人管她,美琴就认识了一群社会上的混混,那些混混带着她压马路,给她买东西吃,但就是让美琴从家里偷钱出来。美琴也照做了,反正她爸妈也不会发现。

美琴本来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孩子,慢慢的变成一个女混混,天天逃课,打架,网吧通宵。而她爸妈是在她这样一个学期之后才知道的,原因是他们吵来了,想离婚,得通知一下孩子,才发现孩子变化这么大。两人人又开始吵架了,相互怪罪对方没有照顾好孩子。美琴也懒得理他爸妈,让她们随意,她对婚姻一直没有抱有希望。直到现在,她的男友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没有一个能让她定下来。

反观表妹,虽然爸妈离婚了,但是继父给她的爱更多,三姨丈非常在乎表妹的学习,但是表妹对学习不感冒,就喜欢研究武术,后来三姨夫和三姨丈咬咬牙,把她送人私立的武校去学习,一年要两万多。

表妹在三姨和三姨夫的爱中长大,她现在越来越优秀了,是一个吃苦耐劳的女孩,做销售卖房,赚的非常好,但是三姨夫总是心疼工作太辛苦,希望她能换个轻松的工作。还偷偷给表妹攒了一笔嫁妆,最后被表妹拿去买车了。

所以,父母终日吵架和父母离异,肯定是吵架对孩子的影响比较大。

进入青春期的青少年因依附性减弱,独立性增强,从而使亲子两代人在对待事物的认识上产生一定的距离。由于态度的不同及意见分歧,因此出现了一条心理鸿沟,致使青少年认为父母不了解他们、有事宁可与同学商谈,而不愿向家长诉说;甚至以不满、顶撞、反抗、违法等方式试图摆脱成人或社会的监护,以自己的方式行事,坚持自己的理想和判断是非的标准。

某种意义上说,代沟是时代进步的标志,但也是困扰交流与沟通的难点,且容易增加形成偏见和歧视的可能性,代沟两侧的人轻则互不理解,重则抱有敌意,所以要通过种种途径,做各种努力来跨越代沟、填平代沟。代沟是一种心理存在,良好的沟通方式可以让代际之间曾经断裂的心理联系接续起来,从而达到交流的顺畅和相处的和谐。

面对代沟,不要回避,要迎刃而上。生活中的代沟,其实可以不必计较,所谓青菜萝卜,各有所爱。而思想上的代沟,需要在沟通中进行碰撞,在碰撞中取得个性的共振。两代之间不能伤感情,不然,不但无法沟通,而且会加深隔阂。

作为子女,你了解这些以后,也应为父母想一想。天下的父母没有不爱自己子女的。你就得多体谅他们。人那,特别是女人,到了一定年龄就会唠叨你是她的儿女,他们就会操心一辈子有些根本不用交待的事他们会一遍又又一遍的给你讲而你呢,认为自己是大人了不用父母再操心了父母的嘱咐你觉得多余于是矛盾就产生了我劝你呀,学会容忍爸爸妈妈的唠叨或者是你们认为的罗嗦再不爱听你也装作认真的听他们乐意了吵嘴也会少很多何乐而不为呢

法律分析:1、两老人吵架导致死亡的,应负民事法律责任。

2、如果确因吵架导致死亡的,那么就表明吵架是引起死亡的原因之一,吵架者对另一方的死亡有过错,吵架者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当然,造成死亡的主要原因不应该是吵架,而应该是死者自身的身体原因,也就是说,因吵架导致死亡的,吵架者的过错是较小的,吵架者应承担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和老人一起带孩子会很难受,这与婚后和老人同居会导致婆媳关系不和是一个道理,主要呢就是双方的观念问题,生活习惯矛盾,老人看不惯年轻人的所作所为我,年轻人也看不惯老人的行为,这样就导致了矛盾,怎么办?需要的也很简单,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第一,减少双方的接触,比如说让老人一个礼拜来家里给宝宝做菜两三次,或者你们带孩子去老人家看望他们,减少摩擦频率,双方关系自然缓和。你们也不是不关心老人,是要减少摩擦,但也可以增加联系啊,多打电话,多视频聊天,现在科技完全支持。

第二,观念冲突,可以在饭后餐桌上讲清楚,大家各自陈述自己的观点,最后大家看看其实各有不对,但都是为了这个孩子好,都没错,可以互相理解,多多包涵。

第三,对于生活习惯的问题,这个明显不会成为最终的导火索,因为双方自己心里都清楚,自己生活习惯和对方不一样,会自己注意,如果没感觉,那么你提醒一下不就好了,这个相信双方都会自己注意的,不至于那么随意的吵架。

第四,带孩子这件事情,真的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有什么绝对正确,如果是无伤大雅的小事情那就别打计较,如果你觉得不能忍了,那就找到对方说明白,这样摆在台面上讲,最多就是心里不舒服一下,但是要是憋在心里那就是双方都难过好久了。

何必互相为难,最重要的还是孩子好不是吗?只要最终对孩子产生积极良好的效应,那其实也就没必要争吵不休了,一家人终归是一家人哇!

按照题主提供的信息来说,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老人死亡与你有关联。除非吵架期间,有肢体冲突,且导致对方受伤,或者是有直接证据证明是因为吵架引发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导致死亡。如果没有,只是死亡,那对方要起诉你,需要搜集很多证据才能算有效证据:

1医学死亡证明其死因,以及发病时间点。

2人证,视频等证据证明是从吵架了就开始引发身体不适。

就算能起诉,我认为胜诉几率不大,吵架是双方行为,而非单方面行为,而且从吵架到死亡间隔几天时间,中间发生了什么?是否是饮食起居和基础疾病本身导致死亡,这个要调查的难度很大,如果吵架的时候,并没有过激行为,如动手,如严重的人格侮辱,这些都不能算是导致对方死亡的原因。

少有人去讨论这个问题,总是说父母吵架多不好啊,实际上,父母经常吵闹对孩子的性格心理会有许多负面影响,许多离异家庭孩子心理有影响,根本的是许多离异家庭的父母都是吵架的高手,那些没有离婚的吵闹家庭的孩子同样产生问题孩子就是证据。

    面对这种事情我们那就自己难受,与父母打?甚至离家出走与父母同归于尽造成自己的性格和心理扭曲?这都是拿别人的错误在惩罚自己,太亏了,太不合算了!以下我说说我自己的亲身经历吧。

    记得小的时候,母亲是一个好强的人,谁比她强她都对谁有意见,她都生气。这样的心态再遇上同样心态的女人,那就好看了,我的童年几乎都是在母亲与邻居的女人吵架中度过的。开始啊,我也很烦恼,都在纳闷她们有什么好吵闹的呢    每当放学回家,很远都听到母亲与人骂架,那是骂得稀奇古怪,不堪入耳。天长日久搞得我至今心有余悸,经常都有一点不安全的感觉,总感觉是不是冷不丁就犹如排山倒海的骂架把我从睡眠中吵醒。

    随着自己大一点,到初中吧自己就解脱了,如何解脱的呢就是置之不理,我就观察原来父亲在外地工作,父亲和母亲远离,估计母亲内心也有一种孤独和烦恼无法排遣,怎么办呢就找人发泄啊,就急于与人交流,也许方式不对,就语言激愤了,实际上,她就把这个与人吵架当成了家常便饭,习以为常了。说来奇怪,与母亲吵闹的女人也大多是夫妻分居两地的。内心都孤寂的女人们就以吵架的方式打发时光。

    对于一个人习惯这个交流方式,她自己也许不是痛苦,是一种生活方式,那我还有什么必要去烦恼呢客观存在的东西就顺其自然吧,天要下雨娘要吵架,对于一个不懂事理的孩子,有什么办法呢那就不理不睬,随他们去吧!    我还一如既往的努力学习,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该干什么还干什么,就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直到远离家乡,在大城市建立了自己的小家,由于本人知道该与人交流才能事半功倍,目前家庭和睦,夫妻孩子和颜悦色沟通交流,文明礼貌,其乐融融。

    可是,我的弟弟就不同了,由于母亲与邻居吵架,他就很烦恼,就辍学在家以对母亲的不满和抗议,可是母亲一如既往地以她自己的方式表达和宣泄她的情绪,最终,弟弟就时断时续读书,一个初中肄业,成人后就只有去打苦力工作,虽然也结婚了但是缺乏较高的学历如今一家人过着困难的日子。

    对于那些为人父母以后的男男女女终日都是两口子吵闹全当他们自己需要磨牙,作为子女的也不要当一件丢人现眼的事情,他们几十年都过来了,都习以为常的家常便饭,随他们去吧,也许他们就认为那就是生活,也许不吵吵闹闹过日子还不习惯了。难道作为年青的子女还需要去教育年过花甲的老人吗?有不有效果不说,试问有不有必要?对于明明是无用功的事情我们还执迷不悟,也许是我们年轻人没有理解世界的形形色色和多样性了。为什么人都需要活在同样的模式中呢?各人的爱好随他们去吧!

  也许世界上最公平的也是最糟糕的事情就是只要有把的男人就可以当爸爸,有巢的女人就可以当妈妈,其他的指标没有要求。这是上帝创造世界时候设计人类过程中最不完善的程序,也许就这个失误,才造成人类社会的千姿百态,无穷无尽的欢乐和痛苦。

老年人在家庭中与晚辈出现矛盾具有很多必然性,但我们也不必过于担心,解决这些矛盾,需要老年人和年轻人双方的努力,大家求同存异,彼此谅解,互相忍让。

而作为我们老年人,应该从以下方面做好心理观念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家庭生活。

(1)多应理解子女

每个人都有被理解的需要,老年人对子女,也要以平静的心态,站在朋友的角度上,多看对方的长处。对子女的锐意进取,要给予热情支持与充分肯定,对他们片面、偏激的情绪,要及时给予引导,并力求纠正。

比如子女确因工作繁忙而一时顾及不到家时,我们老年人应多一些理解,少一些指责,多一些支持,少一些埋怨,在身体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承担一些家务,既当其长辈,又做其朋友,这样,关系就可自然融洽。

(2)平等对待子女

我国素有“礼仪之邦”著称,尊老爱幼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作为独立的人,也有被尊重的需要。因为相互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不能以老自居,更不能以老压人,无端指责,甚至打骂。只有对子女平等看待,才能彼此和睦相处。

(3)要有宽容心怀

一家人每天生活在一起,难免会产生一些矛盾,应该说这也是正常现象。问题在于处理矛盾时,应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发扬“难得糊涂”精神。千万莫要“老字当夫,火气冲天”以免伤害了双方情感。

比如子女办错了点事,我们老年人应客观地对待,问明情况,帮助改正。切勿想当然,乱加指责,指导自己的主观想象施加于人。好让子女们有个自省的机会与缓冲余地。这样,会赢得他(她)们更多的尊敬与爱戴。

(4)心理豁达开朗

老年人能经常保持乐观向上的情绪,它是反映一个人的思维方式与修养程度的,更是对我们老年人身心健康至关重要的。

如子女们在公休、节假日,回家探亲时,有的没帮老年人干活,有的没带补品等,老年人也不必过多计较,以“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心态来面对现实。来了就好,不来又怎样。以积极的心态,善待他人,宽心自慰。不然,则欲速不达,只能给自己带来思想苦恼与精神不快。

若子女在敬孝上缺乏主动性与自觉性时,抢扭的瓜不甜,硬争来的东西,吃着没味道。所以,只有解苦变乐,才会给自我与家庭带来和睦相处之气氛。用宽容与感动的方法,更应冷静思考,谦让包容,让子女自省自悔,使其变被动为主动。从而,增进尊老爱幼的自觉性。

(5)包容彼此差异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在家庭成员之间,应该是发生纠纷无输赢。父母与子女,在一些问题上认识不一致是常有的事。遇到各执已见时,要允许发表不同意见,不妨求同存异,伺机再商。

之所以这样做,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是一种积极进取的表现。切不可互不相让,为“论高低、争上下”而伤了各自的自尊心。实践证明,企图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的做法,结果,只会适得其反,造成压而不服,或口服心不服的不愉快结局。从而,伤害了彼此的情感。到头来,将会给以后的相处留下思想裂痕。

(6)回避后代吵架

现实生活中,儿子与媳妇吵架,或者女儿与女婿吵架是经常的,此时我们老年人可以回避一下。

一是小两口儿吵架,我们尽量不要当裁判。不论小两口是真吵架或是逗着完,或是自己的孩子受了委屈,我们都不要评判谁是谁非,否则日后小两口都可能对我们心有芥蒂。

二是小两口对骂,我们老年人也应尽量回避,装作没听见。假使骂语中涉及到老年人,最好也来个难得糊涂,千万不要介入其中,免得让矛盾进一步升级。

(7)不包办代替

既然子女已成人,就应有独立的人格和决策的权力。有些父母喜欢包办代替,替自己的子女做决策,可能处于好心,但其结果可能适得其反。做父母的还是聪明一点,对于子女自己的事情,只能当参谋,不能直接拍板。

(8)保持一定距离

已经成人的子女,有小家庭,父母要与之适当拉开点距离,给子女们留有独立自由的空间。“距离产生美”也适用于父母与成年子女的关系。没有一点距离,整天粘在一起,肯定有矛盾爆发的一天。

(9)不可过于专断

不能只是要求子女尊重父母,而自己却忽视子女的“对话权利”,不尊重子女,不应该说绝对话,做绝对事。如果遇到与子女有分歧,也要善于控制自己的感情,不能稍有分歧便暴跳如雷,唯我独尊。

(10)不干涉孙辈教育

“隔代亲”是自然现象,所以,我们作为爷爷奶奶,对孙子孙女总会有点溺爱,加之不放心自己孩子对第三代的教育,就想当仁不让地“主动”管理孙子孙女的生活以及学习,其实,这是不妥的。

不管小两口管教孩子是否得当,我们都不要在孙辈面前指责他们,否则非常可能引起孙辈们利用老年人当保护伞撒娇。这样不仅不利于正确教育引导孩子,反而容易造成自己与小两口之间的矛盾,使事情变得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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