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辆蔚来测试车从高处坠下,两名试车员身亡!什么造成了这起悲剧?

上海一辆蔚来测试车从高处坠下,两名试车员身亡!什么造成了这起悲剧?,第1张

造成这场悲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两名试车员的操作不当,毕竟对操作的问题一旦疏忽了后果将不堪设想也可能是因为车辆发生了自动性故障,使两名试车员在短时间之内不能够解决相应问题,又或许是车辆速度过快,短时间之内又不能够停止,所以就会造成这样的情况。

这场悲剧的造成其实有多方面原因,不过形成这种原因的更多是操作不当或者车辆故障,而且在高处进行试车本来就非常危险。

一、可能是操作不当

或许是因为在试车的过程中,两名试车员操作不当,就会造成出现坠楼现象,一辆车子在试车过程中,如果由于试车员不懂得怎样去操作,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很有可能在试车过程中而疏忽了相应问题,再加上上海蔚来汽车本来就是属于高科技高性能的汽车,其车子内部还有很多科技,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操作不来,操作不当也是有可能。

二、或许是车辆故障

在试车过程中,如果车辆经过长期的使用,或者没有及时的检修,就可能会出现车辆故障的情况,一般出现车辆故障它是属于短暂时期,不是属于长期的过程,如果在短暂时期出现了车辆故障,那么其原因就会很大,其影响的后果将不堪设想,而且是车又是在楼内的高处,所以其危险性就增加了许多,所以一定要注意这些情况。

三、也许车辆速度过快

当然也许是因为车辆的速度过快吧,由于蔚来的汽车还有一些自动驾驶功能。如果因为操作不当时速度过快,再加上自己专业培训又不是很足够,就有可能会发生悲剧。像现在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少,毕竟出现试车从高处坠亡的事件,也在国内实属罕见,所以会引起大家的轰动,不过通过这件事情也提醒汽车厂商在试车的过程中所要注意的问题。

  现实生产上,高空作业失去安全带保护这种违章行为屡禁不止,与之相关的事故也连年不断。以下是我分享给大家的关于高空作业典型事故案例,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高空作业典型事故案例篇1

 2009年“616”黄河桥项目高坠事故

 拆除墩间移动模架,用100T门吊配合作业,因承载作业人员的操作平台超重承载拆除物和料具,导致操作平台倾覆坠落,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

 原因

 1、方案制定不完善。移动模架拆除方案中,无重达700kg扁担梁就位过程安全转换 措施 ,作业人员违规操作,使作业平台额外承重坠落。

 2、作业平台本应用螺栓与支架连接,但现场改变为焊接,且多处焊缝锈蚀,承载力明显下降。作业前虽然对门机进行了安全检查,但检查走过场,对作业平台的关键部位没有进行检查。

 2009年11月22日,十天高速公路吕河汉江大桥坠落事故,共5人坠落。5名模板安装工人为方便下墩,违规私自乘坐运料吊斗下地面,吊斗下落过程中,钢丝绳卡环突然滑脱,导致吊斗从高处坠落。

 事故现场高达20余米的桥墩上,除了运料吊斗外,没有工人专用的任何返回地面的工具。工人们正常的通道应当从塔吊中央的安全梯上下,事发时是工人违规私乘吊斗。据工人们讲,在施工过程中,有时候为了省事,大家就直接坐运料吊斗返回。

 20051029下午2时左右,江安县城长江边,由四川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大桥分公司正在修建的江安长江大桥6号桥墩工地施工现场突发事故,桥墩顶部钢筋垮塌导致11名施工人员9人受伤,2人死亡。

 2007年某月某日凌晨,在建荆岳长江大桥工地突发 安全生产 事故,5名工人在钢筋笼内焊接钢筋时,承载钢筋笼的钢丝绳突然断裂,导致5人溺水身亡。

 事故发生在荆岳长江大桥北岸主27号墩2号孔,承担施工任务的是四川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某日凌晨2时10分,来自四川的5名钢筋工人正在安装最后一节钢筋笼入孔,龙门架主吊的钢缆突然断裂,5名工人随钢筋笼径直沉入桩基孔内的江水中。

 事故发生后,湖北省荆岳长江大桥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在第一时间组织 潜水 工轮番下水施救,并迅速向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 报告 。荆州市政府、监利县政府、省交通厅和市县有关部门迅速赶到现场,经过紧急打捞,5名落水工人的遗体被全部打捞出水。

 据一位张师傅回忆,当时,“5名工人正在钢筋笼里第五层和第六层之间施工,在他们的头顶还有横梁,整个钢筋笼就像一个铁笼子把施工者关在里面。事发时,因为5名被困者所在的位置上面有个约1吨多重的横梁,像这样重的东西砸下去,下面空间很小,江水又有50多米深,

 钢筋笼安装工作全线停工

 据荆岳长江大桥指挥部一名负责宣传的柳姓负责人称,事发后,指挥部一方面积极组织救援,另一方面,要求钢筋笼安装工作全线停工,并全线排查安全隐患,并对所有施工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安全事故不再发生。

 2005年4月19日10时35分,河南天龙建安股份有限公司承建,项目经理刘文峰负责施工的开封市演武厅西街商住楼工地(开封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监理,高世海任项目总监),在进行商住楼东侧门架式提升机升节安装作业时,起重工樊东成违章操作,在157米(五层楼面)向上部安装人员传递一根2米长 φ12钢筋时失足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高空作业典型事故案例篇2

 1996年5月2日下午,外地女杂工古国丽所属班组正在10层楼面砌筑墙体,15点30分钟左右,她发觉自早上开始一直停机维修的4号井字架已经恢复使用,想起了下午上班前曾委托机手将一桶开水运上10楼供班组饮用,于是走向井字架,打开外门,站在卸料平台向下张望,看见承着开水的吊篮正在往上升,当吊篮经过10楼时,她把身体探进架内忙着拿开水,正以较高速度上升的吊篮的边缘刚好碰到她的下鄂,致使身体失去平衡,而从吊篮与卸料平台之间的空隙坠落井底,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当事人在作业过程中思想麻痹,忽视安全,没有执行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没有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吊篮未停止,就急于打开外门进入操作区域,导致不慎被吊篮撞击下鄂而失足坠落身亡。

高空作业典型事故案例篇3

 08年12月27日,湖南长沙市井湾子韶山南路643号湖南东方红建设集团上海城19栋项目部发生一起建筑施工升降机挂篮坠落事故,造成18人死亡、1人重伤。

 原因:

 擅自升高施工电梯,严重超载

 2008年10月28日20时,由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承建的武隆县芙蓉江跨江大桥缆索吊施工现场,23名工人乘坐吊篮上晚班,吊篮在运行过程中钢丝绳发生断裂,致使吊斗从距桥面78米的空中坠落至桥面,当场造成9人死亡,在送医途中又有2人死亡,另有12人受伤。

 这是发生事故的芙蓉江在建大桥

 这是在事故现场拍摄的与发生事故载人吊斗类似的另一个吊斗

 原因分析

 大桥于06年动工修建,07年初项目部安装好缆索吊,后未经安全检测便投入运行,平时不仅载物,也载工人上下班。08年初,质检部门发现后,当即下令禁止,项目部也同时发文明令禁止,并制作了不准载人的警示牌。但因工人上下班路途较远,花费时间长,相关管理人员对禁令熟视无睹,仍采用缆索吊载工人上下班。10月25日,有工人发现缆绳挂绳“起毛”,报告后仍未引起相关人员的重视,最终酿成惨剧。

 事故处理

 重庆渝通公路工程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胡永生和安全保卫部主任彭德敏撤销职务处分;

 重庆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超、武隆县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量科科长李应行政记大过处分;

 武隆县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兴田行政降级处分;

 重庆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总工办副主任吴宏宇行政记过处分;

 重庆市交委质检站质量监督处处长刘天健行政警告处分。

法律分析:高空坠物责任事故的司法解释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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