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高速上走路是多么心酸事,也是特别危险事情。高速上车速特别快,也给其他车主造成不便,我们尽量不要一个人在高速上走路。网络上经常出现这样新闻,夫妻吵架,在高速上,丈夫留下妻子,自己驾车,让妻子特别伤心。
热搜上看到这样一短片,在高速上,一女子向交警求助,说自己在高速上走一个多小时路,是丈夫把自己留在高速上,而且丈夫还拿走自己手机。女子无奈,只能一个人在高速上走路,走一个多小时,遇到热心警车,给好朋友打电话,接自己回家。
看到这个短片,我们都认为丈夫不负责任。吵架归吵架,也不能把妻子一个人留在高速上。高速上车那么多,车速特别快。关键还把妻子手机拿走,这样做没有理性,不符合逻辑。
同时告诉我们妻子,在高速上不要和丈夫发生矛盾,有事等下高速,回家好好谈一谈。冲动是魔鬼,我们不要太冲动。我认为吵架是最傻行为,解决不了问题,没有必要吵架,抱怨对方。而是从自身找问题,冷静下来,一切问题就解决。
我们上高速,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一时冲动,做出违反交通规则事情。这个男子就是违法交通规则,在高速上把妻子放到路边。这种行为太过分,看着妻子一个人在高速上行走,难道不愧疚吗?
夫妻吵架,是家常便饭。但是把妻子一个人留在高速上上,就是错误。同时告诉我们女生,在找对象时,一定不要找做事极端对象,而要找遇事冷静,对我们好人。
看到别人家吵架,我们也要看看自己,在婚姻中我们应该多看对方优点。高速上不要一时冲动,和爱人吵架,吵架代价太大。
江西的一对夫妻吵架,女子被丈夫扔在了高速路上,还拿走了这个女子的手机,这个丈夫的行为并不合法。可想而知这个女子在当天因为和丈夫发生了严重的语言上的争吵,丈夫就直接让妻子下了车,还直接把妻子的手机拿走了。可想而知在如今的生活中出门的时候,如果没有拿手机,将会是一件多么绝望的事情。这个女子在高速路上行走了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最终才看到有交警,在交警的帮助下,这个女子才回到了家里。
在经过事情了解以后,这个女子就声称因为在车上和丈夫因为家庭琐碎的事情发生了争吵,男子就直接把妻子赶下了汽车。把妻子一个人独自扔在了高速路上,在走的时候还直接拿走了妻子的手机,男子这样的做法让一些网友都觉得非常的气愤。认为这个女子一定要和男人断个彻底,因为男人的心太狠了,在夜晚的时间段竟然敢直接把妻子扔在高速路上,这样也是非常危险的做法。
一些热心的网友都劝导这个女子在回到家以后一定要和丈夫离婚,毕竟这样的男性根本就没有什么可值得留恋的。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都不应该直接把一个女人就这样扔下去,完全没有考虑到女性的人身安全。不管是因为爱或不爱,这显然已经超越了人性的行为。这个男子把妻子的手机带走,也根本就没有考虑到给妻子留活路,就证明男子根本就不想让自己的妻子回到家里。
虽然说是夫妻两个人吵架,交警对此件事情也并没有办法做出过多的掺和,可能事情还需要女子和自己的丈夫一起解决才可以。毕竟这样的男人实在是太不负责任了,女子在回到家里以后应该赶紧把财产分好。趁早的离婚,即使一辈子嫁不出去,也千万不要再嫁给这样没有良心的人。
夫妻吵架是一件比较正常的事情,但如果在吵架之后,做出不理智行为,就实在不应该了。浙江丽水发生了一件比较荒唐的事件,交警在监控中发现,一名男子居然在高速公路中行走,这可以说是非常危险的。民警及时的到达了现场,并且向男子了解了事情的经过,男子表示自己和老婆在玩耍的过程中发生了争吵,在情绪比较激动的时候,就直接从南收费站上了高速。
男子表示自己准备一路步行到达温州,被民警发现的时候,男子已经行走了3公里,民警对这位男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收取了20元的罚款。根据道路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高速公路上并不允许行人行走,男子的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车子在高速公路中开的通常都是比较快的,如果驾驶人并没有注意道路的情况,就可能会忽略掉周围比较小的事物。
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走,如果稍不留心,就可能会被车辆刮碰,情况比较严重的时候,甚至会让人们死亡。即使驾驶者发现道路的前方有行人,反应也会没有那么快,就可能会导致刹车不及时,就会造成悲剧产生。如果驾驶者发现路的前方有行人,就可能会采取紧急制动或者猛打方向盘,这些动作无疑都会造成更大的交通事故,会带来更大的人员伤亡以及经济损失。
男子的这种行为无疑是不可取的,而且也是十分不理智的,再怎么生气,也不能够一个人走上高速公路。男子如果有这方面的意识,也许就不会做出这样的行为。男子对一些法律法规了解的并不是足够深刻,而且并不理解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危险性。小编建议人们在生活中需要保持理智,并不能够在冲动之下,就做不出错误的选择,在和家人相处的过程中,要以包容为主。
冲动是魔鬼,在愤怒的情况下很容易失去理智,做出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乐山有一对夫妻。因为感情纠纷,开着车互撞还好,还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夫妻之间的矛盾应该如何理智解决?
一、双方冷静思考问题,给彼此保留一定的空间。
在吵架的时候每个人都要学会退一步,因为人在冲动的时候,其实头脑是非常不理智的,考虑问题非常的极端。有的时候说话也不经过大脑,很容易因为言语伤害到对方。这个时候每个人退一步,毕竟能成为夫妻这是多大的缘分,在生活中总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更需要的是学会冷静,给彼此保留一定的空间。
二、就事论事,找出吵架的原因
吵架最怕的是什么?吵着吵着吵架的方向变了,从非常简单的一件事情变成了人身攻击,然后牵扯了非常多的人进来,越吵矛盾就越大。很多时候我们已经忘记了是为了什么事情而吵架,而让整个人处于愤怒之中。说出去的话如同泼出去的水,说出去的话已经伤害到对方,想要再收回来,却不可能已经给对方留下了无法挽回的伤痕。但是冷静思考会发现,其实也是一件鸡毛蒜皮的事情,没有必要去吵架。
三、吵架的目的是为了什么,是为了发泄情绪还是沟通问题?
两个不同家庭,不同成长环境的人结为夫妻,因为是两个独立的个体,所以总会有意见不同的时候。这都需要夫妻之间无数次的进行磨合,在磨合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大家因为观念不同发生吵架的事情。但是应该把吵架看成一种沟通的方式,所以一定要把握一个度。有时候适当的愤怒可以让我们把平时不愿意说出来的话说出来,但是一定要掌握这个度,如果这个度没有掌握好,可能就会在愤怒中失去理智。
这种行为不仅容易伤害到两位车主,还容易误伤无辜路人和车辆,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对交通和安全构成严重影响。
涉事的是一对年轻夫妻,因为感情纠纷而出现争吵。争吵过程中,两人情绪激动,出现了开车互撞情况,这一幕被网友形容为“现实版碰碰车”。
在我个人看来,这对年轻夫妻的行为,存在下面这两个风险。
一、容易让双方受到伤害小轿车牵引力,虽然比不上大型货车,可相比血肉组成的人体,就是一个可怕的机器。夫妻两人情绪激动之下,互相碰撞彼此车辆,这样一个行为,很容易受到伤害。
男孩所驾驶车辆,一直在碰撞女孩车辆,遇到胆小女孩,内心里应该充满了恐惧。每撞击一次,双方车辆都会受伤害一次。撞击所带来的震动,也会影响到双方身体健康。
万幸双方都没有受到伤害,在撞击之后纷纷驾车离开了事故发生地,这样才平息了这场争吵。
二、影响道路通畅,危及行人安全夫妻二人在大马路上,这样相互撞车行为,不仅对自身有害,也会危及道路两旁停放车辆,以及经过行人的安全。人在暴怒情绪之下,所做出的决定,都不会经过大脑思考,这样行为也最危险。
一方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就很有可能,会撞上对方车辆。除此之外当时如果有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经过,也会让对方大惊失色。不小心误伤了对方,后果将不堪设想。
夫妻两的行为,影响到了附近居民休息,有居民拍摄到这一情况后,便选择了报警处理。最终民警对两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让其写下了悔过和解书。
这样一个吵架行为,每撞一次都是人民币发出的响声,被网友们称为“有钱人的吵架方式”。
江西一对夫妻吵架后,妻子高速上跳车身亡,丈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妻子自己跳车坠亡,丈夫为何被判刑?给岳父母赔偿为何又能减轻处罚?今天,“四哥有法说”借助这个案例,给大家聊一下夫妻间的“法定义务”,顺便给大家解答一下难住男性朋友的千古疑案: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一、夫妻车上吵架,妻子在高速路上跳车身亡1、夫妻同行。2020年1月16日,江西省萍乡市黄帅(化名)男子驾驶石油罐车跑运输,妻子文美(化名)跟车同行。跑到高速上时,两个人因为家庭琐事,你一言我一句地争论起来。可能是丈夫没有妻子嘴皮子利索,嘴上没有沾光就发了火,抄起车上的水杯就砸向妻子。按说,妻子看到丈夫发火,自己服软别再吱声,也就没事了。谁知妻子也是个火爆脾气,看到丈夫拿水杯砸自己,继续恶语相加。
2、妻子跳车。丈夫更加恼火,把车停到应急道上,打算一论高低。妻子看到车停了下来,打算下去,丈夫一把将她拉入车中,扬手就是两拳,挨打后妻子拉开车门跑了下来。丈夫也赶忙下车,将妻子硬塞回车上,驾车继续前行。两个人上车后继续打口仗,妻子要求丈夫停车,丈夫不理继续行驶。妻子说你再不停车,我就跳下去了。丈夫仍不停车,也不减速,继续行驶,没有断想到妻子真的跳了下去。不幸的是,文美跳车头部严重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3、法院判决。在法院审理期间,黄帅向岳父母赔偿40万元,取得岳父母的谅解。最终,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黄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二、以案说法,明情理!妻子在吵架、挨打之后情绪激动,扬言要跳车。丈夫黄帅作为成年人、作为共同生活的爱人,应当根据当时的情况和妻子的脾气,预料到妻子可能真会跳车,就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可他轻信妻子不敢跳车,没有采取应对措施,放任跳车后果的发生,这在刑法上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所以构成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1、丈夫黄帅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1)因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精神,夫妻间有互相扶助义务,这其中包括精神的、物质的和生活方面等等。如果说妻子生病在床,丈夫不管不问,导致妻子病死的,还会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这就是因为丈夫没有履行夫妻间的扶助义务所致。同样的,即便妻子与别人吵架要跳车,丈夫也有阻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
(2)因职业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黄帅作为驾驶员,发现自己驾驶的车上有人试图跳车,也应当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
(3)因先行为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因为黄帅与文美吵架的这个先行行为,黄帅也产生了救助义务。就是双方不相识,因为彼此之间的吵架刺激到对方,扬言要跳车的,对方在可能救助的情况下,也应该实施救助的,不救助的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从这个三个方面来分析,丈夫黄帅都有阻拦妻子跳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因自己过于自信她不会跳车,最后因自己的“过失”导致不利后果发生,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黄帅向岳父母赔偿的问题。
黄帅构成犯罪,被法院宣告缓刑不用去坐牢,这其中的赔偿和岳父母的谅解也起到关键作用。这是由我国刑事政策中的“和解制度”决定的,意义在于让被害人一方尽可能得到补偿,缓解社会矛盾。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黄帅赔偿岳父母40万!这话听起来是不是很别扭?大家可能这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这40万是黄帅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文美遗产的,本应分给岳父母,现在却拿她的钱,赔偿给她父母,用来原谅伤害她女儿的人。二是,如果他们夫妻有子女的,岳父母就不应该这样去逼自己的女婿,毕竟过失导致,再说还有外孙在,亲戚是断不了的。具体他们之间是如何协商赔偿的,案例没有说明,只要能解决矛盾就好,说不定是他岳父母专门要走,将来留给外孙的呢!外人是不好评论的。
三、千古难题: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这个千古难题,不知道难坏了多少男同胞。老实一些的说,一个手拉一个;机智一点的说,离谁近先救谁;逗一点的会说,先到超市换个硬币,按反正面决定。朋友们,你们是如何自己老婆的?
1、母亲和女友同时落水,先救谁?
这个问题曾上过国家司法考试试卷,考查的重点就是上面讲的法定义务的问题。儿子对母亲有法定的救助义务,男友对女方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先救女友,导致母亲遇难的,就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要判刑。反过来讲,男友对女友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不是法定的,当两个义务冲突时,法律义务优先,先救母亲,导致女友遇难,就不会构成犯罪,仅受道德谴责。
2、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媳妇与女友就不同了,因为身份关系的改变,丈夫也对媳妇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当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时,先救哪个只有靠自己决定了,这种情况下没有优先不优先的区分。
3、特别提示:
这里讲的法律上的答案,心里知道就行,千万别去回答女友,小心挨耳光呀!
四、最后说一下夫妻相处问题我们都羡慕“一个在闹一个在笑”的爱情模式!当一方发火时,另一方笑面不答,知道对方心情不好,就不去计较,不去在气头上去理论是与非,也就不会激化矛盾,这种悲剧又怎么会出现呢!这可能是我们加强修养,努力实现的夫妻和谐之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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