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起诉费由谁出

打官司起诉费由谁出,第1张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会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进行维权,而要打官司的话需要先跟法院进行起诉,法院立案受理了之后当事人才能够进入到打官司的状态。在跟法院起诉的时候,需要出一笔起诉的费用给法院。听听我的说法。

打官司起诉费由谁出

      打赢官司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但是起诉时诉讼费是原告先垫付的。律师费除非有特别约定,正常情况是谁请律师谁承担律师费。

      去起诉诉讼费自己要先垫付,律师费由自己承担,对方败诉的话诉讼费再给你。

法律规定

      《诉讼费用缴纳办法》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第五十三条 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打官司的起诉费一般是由原告代为缴纳的,如果原告觉得这笔费用要被告最终承担的话,可以在诉状中写清楚它具体承担的人士。关于打官司起诉费的多少或是面对打官司起诉费不知道怎么出,要解决并给自己带来好处可以找律师帮忙。

法律主观:

一、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1、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 法院 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其中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 2、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作了改判的,除了应当确定当事人对第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外,还应当相应地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的案件,上诉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双方都提出上诉的,由双方分担。 3、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 二、 离婚 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1、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2、 驳回起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起诉的当事人负担。 3、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申请 诉讼保全 措施的申请费和海事海商案件中申请扣押船舶,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申请费,由败诉方负担。申请船东责任限制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4、由于当事人不正当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5、追索 赡养费 、 扶养 费、抚育费、 抚恤金 和劳动报酬的案件,原告不预交案件受理费;案件审结时,由败诉方负担。 6、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客观:

一、民事诉讼中原告撤诉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法律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四条: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二、民事诉讼中原告撤诉有哪些法律后果撤诉具有以下法律后果:1、原告起诉后在民事诉状送达被告前撤诉的视为没有提起诉讼,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2、原告享有再次起诉权。即原告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3、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因此,撤诉之后,原告还是可以再次起诉的,但是要关注诉讼时效,以免因撤诉导致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了胜诉权。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起诉的费用通常由败方收取费用。

到法院起诉的费用标准如下:

向法院起诉的诉讼费根据案件性质不同而不同:

1、如果是财产纠纷,无财产争议的,诉讼费为每件50元;

2、如果是婚姻纠纷,无财产争议的,诉讼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3、如果是劳动纠纷,无财产争议的,诉讼费为每件交纳10元;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判定的收费:

1、离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4、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

5、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综上所述,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可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受理费。

当然起诉是一项需要交纳金钱才能够进行的工作况且程序还是很复杂的,所以关于很多的事情我们进行私下解决才是最好的方法,如果实在不行才上到法院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您好!在离婚诉讼中,没有绝对的败诉方或者胜诉方,其实您恰好搞反了因果关系。有时候正是通过谁承担比较多的诉讼费来确定哪一方是胜诉方,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诉讼费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具体的规定请看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律主观:

一、离婚案件诉讼费谁来交1、 案件受理费 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共同 诉讼当事人 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其中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2、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作了改判的,除了应当确定当事人对第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外,还应当相应地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的案件,上诉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双方都提出上诉的,由双方分担。3、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4、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5、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起诉的当事人负担。6、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申请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海事海商案件中申请扣押船舶,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申请费,由败诉方负担。申请船东责任限制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7、由于当事人不正当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8、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和劳动报酬的案件,原告不预交案件受理费;案件审结时,由败诉方负担。9、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10、下列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1)依照 民事诉讼法 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2)依照 审判监督程序 进行提审、再审的案件。11、当事人不得单独就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出上诉。二、离婚案件诉讼费的标准是什么新颁布的并于2007年4月1日生效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以及申请破产的案件,执行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打官司律师费用谁付

      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原告的话,可以要求原告支付这笔费用。

      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吗

      1、较少纠纷案件可以不用律师代理。

      有一些案件不需要请律师代理也能胜券在握。但是,不请律师代理,不代表不需要律师的专业指导。

      2、绝大部分案件没有律师代理肯定是要吃亏的。

      即使看起来似乎很简单的欠款纠纷,有借条或欠条,往往也有不少麻烦要解决。比如,欠款人身份信息(出生日期、户籍地、住址、联系电话)不明问题、诉讼管辖问题、诉讼时效问题、条据(借条、欠条)意思模糊问题、借款人用笔名、曾用名或假名问题、民事欠款和刑事诈骗的介定问题、起诉借款人一人还是起诉夫妻两人问题、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提前评价问题。

      3、律师在案件代理中的作用。

      律师在案件代理过程中一般能起到如下作用:全面系统且程序和实体并重地把握案件脉络,设计严密的、可操作的、具有前瞻性的诉讼方案,调查搜集相关有利证据,代为起草修改相关法律文书,在开庭过程中合理运用诉讼技巧,针对争议对方的证据和理由提出反驳意见,随机应变,查找、搜集相关法律法规,出具详实、有理、有据、有力的代理意见,影响审判法官沿着委托方的有利方向去认定事实和裁判案件。

打官司怎么找律师

      一要审查资格。《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因此,当事人在请律师时,一定要审查律师的资格,看其是否有律师执业证书。

      二要了解机构。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请律师要到律师事务所,以便了解一下律师所在的执业机构。因为律师法有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

      三要签订协议。聘请律师要签订书面协议,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明确,特别是对聘请律师费用更不要马虎,一定要言明打赢了官司和打输了官司各是多少钱,一审费用和二审费用又分别是多少,都要在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并在付款时要求出具收据。

      在实际中,打官司是很常见的情况,也希望大家可以多了解这方面的法律常识。

一、离婚起诉费用由谁出

1、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是由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来确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起诉离婚案件需由原告、上诉人预交案件受理费。但最终起诉的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什么情况下法院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费应当败诉方来进行承担,因为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明确的规定,诉讼费用应是由败诉方承担。当然了,胜诉方如果自愿承担相关的诉讼费用也是可以的,法律当中并没有对此作出禁止性的规定。

一、诉讼费谁出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下简称《交纳办法》),诉讼费用有以下几种负担情形:

      1、败诉人负担。根据《交纳办法》第29条的相关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按比例分担。根据《交纳办法》第29条的有关规定,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败诉,由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其中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根据《缴纳办法》第30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3、协商负担和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由哪方当事人负担。《交纳办法》第31条规定,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而《交纳办法》第33条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4、原告、上诉人或申请再审人负担。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依照《交纳办法》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交纳办法》第29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交纳办法》第10条第5项规定的申请费,由人民法院依照《交纳办法》第29条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5、申请人或债务人负担。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公告费,由起诉人或者申请人负担。在督促程序中,申请人申请支付令的,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另行起诉的,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债务人未对支付令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公示催告程序中,申请费用和公告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申请执行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交纳办法》第10条第2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6、为不正当行为的当事人负担。在诉讼中,有的当事人会进行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甚至是违法的行为,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应由行为人负担。例如串通他人作伪证,该作伪证的人的误工补贴和差旅费等,又如当事人故意逃匿,逃避送达,法院为此而公告送达的费用,等等,这些费用均应由实施不正当行为的当事人负担。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提出新的证据致使诉讼费用增加的,增加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此外,根据《交纳办法》规定,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7、海事案件中的有关诉讼费用依照下列规定负担:

      (1)诉前申请海事请求保全、海事强制令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就有关海事请求提起诉讼的,可将上述费用列入诉讼请求;

      (2)诉前申请海事证据保全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3)诉讼中拍卖、变卖被扣押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船用物料发生的合理费用,由申请人预付,从拍卖、变卖价款中先行扣除,退还申请人;

      (4)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债权登记与受偿、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案件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5)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中的公告费用由申请人负担。

      8、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诉讼费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破产财产中拨付。

      在实务操作中,案件的受理需要交纳相应的费用;申请的时候需要支出相应的费用;其他诉讼费用也是需要支付的。

二、谁来承担诉讼费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在当代的时候会到法院起诉,是有一定的诉讼成本的,也就是说当事人不仅仅需要缴纳律师费用,还需要缴纳的是诉讼费用,但是诉讼费用并不是由原告来出,应当是由败诉方承担。如果是调解结案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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