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费用由谁出

起诉费用由谁出,第1张

一、起诉费用由谁出

1、诉讼费一般来说是由败诉方承担的。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律师费谁来承担

律师费一般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下列情况例外:

1、交通事故案件律师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2、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或者在某些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等,原告在诉状中要求被告承担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

3、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法律主观:

法院调解收费。只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而民事诉讼案件,法院在调解时是根据案件类型,按件收费或按案值收费的。如果案件是进入诉讼程序才需要调解的,则诉讼中调解减半收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是进入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则诉讼中调解减半收费;此外,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民事诉讼诉讼费由谁承担

 民事诉讼诉讼费由谁承担,我们生活中所说的民事诉讼,其实就是指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的权利,以下分享民事诉讼诉讼费由谁承担

民事诉讼诉讼费由谁承担1

  一、民事起诉费由谁来承担

 一般来讲,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

 以下几种负担诉讼费的情形特别需要注意: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

 (1)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

 (2)上诉后撤诉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

 (3)二审改判的案件,除按一审负担原则负担后,还应当相应调整一审诉讼费用的负担;

 (4)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两审诉讼费用。

 (5)经人民法院再审或提审的案件,如认为原审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并依法进行改判的,对诉讼费用一并改判。

  二、法律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民事诉讼诉讼费由谁承担2

  一、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1、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其中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

 2、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作了改判的,除了应当确定当事人对第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外,还应当相应地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的案件,上诉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双方都提出上诉的,由双方分担。

 3、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

  二、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1、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2、驳回起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起诉的当事人负担。

 3、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申请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海事海商案件中申请扣押船舶,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申请费,由败诉方负担。申请船东责任限制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4、由于当事人不正当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5、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和劳动报酬的案件,原告不预交案件受理费;案件审结时,由败诉方负担。

 6、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民事诉讼诉讼费由谁承担3

  一、民事诉讼流程及时间规定有哪些

  (一)一审程序: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审程序: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2、法院受理

 3、审理程序大体与一审一样,不同处主要在审查范围和内容上。

  (二)诉讼时效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2、侵权行为所生之债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事实和加害人之时开始计算。其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势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 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侵权行为持续发生的,从侵权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3、约定履行期限的债,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因为债务人到履行期限届满而不履行债务时才发生侵权事实,而且债权人依据债的内容应当知道这一侵害事实,故自此时起就能够行使请求权。

 4、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自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的次日或优惠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因为在此类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债务人不依债权人的要求 予以履行的,即构成侵权事实,债权人得以行使请求权。如果法律或合同规定了优惠期,则债权人请求履行只引起优惠期的起算,则当优惠期结束,债务人仍不履行 时,才产生请求权。

 5、以不作为为义务内容的债,诉讼时效自债权人得知或应当知道债务人作为之时开始计算。因为不实施相应行为是债务人的义务,则侵权事实自债务人实施相应行为之时构成。债权人一旦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即能行使请求权。

  二、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本质区别

 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相比有本质的不同:

 1、性质不同。民事案件主要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性质的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而刑事案件则是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属于阶级矛盾性质。

 2、适用的实体法不同。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实体法是民法通则、婚姻法、海商法等。而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是刑法。

 3、适用的程序法不同。审理民事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而审理刑事案件则适用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

法律分析:一般来讲,先由原告预交,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九条 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其中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

法律主观:

在我国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的诉讼费用一般应当由败诉一方承担,胜诉方愿意负担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 》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 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法律主观:

一般来说,法院受理个人立案申请后,往往会同时开具《缴纳诉讼费用通知》,要求当事人在限期内缴纳诉讼费。一、诉讼费由谁承担诉讼费用只是预交而已,是为了启动诉讼程序必须交纳的费用。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你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不过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特殊情况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a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b上诉后撤诉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c二审改判的案件,除按一审负担原则负担后,还应当相应调整一审诉讼费用的负担;d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两审诉讼费用。(5)经人民法院再审或提审的案件,如认为原审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并依法进行改判的,对诉讼费用一并改判。二、诉讼费的管理监督诉讼费用的交纳和收取制度应当公示。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按照其财务隶属关系使用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全额上缴财政,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代理银行交费。依法应当向当事人退费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诉讼费用缴库和退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另行制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基层巡回法庭当场审理案件,当事人提出向指定代理银行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基层巡回法庭可以当场收取诉讼费用,并向当事人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不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交纳。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收费管理的职责分工,对诉讼费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乱收费行为,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法律客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会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进行维权,而要打官司的话需要先跟法院进行起诉,法院立案受理了之后当事人才能够进入到打官司的状态。在跟法院起诉的时候,需要出一笔起诉的费用给法院。听听我的说法。

打官司起诉费由谁出

      打赢官司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但是起诉时诉讼费是原告先垫付的。律师费除非有特别约定,正常情况是谁请律师谁承担律师费。

      去起诉诉讼费自己要先垫付,律师费由自己承担,对方败诉的话诉讼费再给你。

法律规定

      《诉讼费用缴纳办法》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第五十三条 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打官司的起诉费一般是由原告代为缴纳的,如果原告觉得这笔费用要被告最终承担的话,可以在诉状中写清楚它具体承担的人士。关于打官司起诉费的多少或是面对打官司起诉费不知道怎么出,要解决并给自己带来好处可以找律师帮忙。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779023.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7-09
下一篇2023-07-09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