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种各样的分手中,有人选择了"好聚好散"。有人却选择了迁怒于对方,甚至施加暴力。这种行为不仅会伤害彼此的感情,如果情节严重,更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上海就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件,一男子与一名其自认为的女友,在分手过程中,试图强行发生关系。遭拒后还恼羞成怒,用刀具将女子刺伤。
根据案发时监控视频显示:一女子突然从浦东一出租房内踉踉跄跄地跑出来,其头面部、手部都有明显血迹。
在蹒跚地走了没几米之后,她突然摔倒在了地上,看上去全身绵软无力。
所幸的是,听到声音的邻居纷纷出门查看,拨打了电话,并实施救助。
事后,经伤情鉴定,该女子的头皮上卡有一块三四毫米的刀片。面部的伤口也都是在面颊正中间的部位,且很难修复,对容貌会有较大影响。
21岁的男子王某自称在2020年6月时,认识了23岁的姑娘小吴,随后在7月份开始与其谈恋爱,并在8月份的时候带着小吴去见了自己的父亲。
对于王某的说法,小吴并不认同。小吴表示,自己在与王某接触一段时间后发现,王某思想幼稚、说话也极端。
虽说两人互送过一些礼物,小吴看来这只是礼尚往来,而对于曾经发生过关系,她表示是王某强行的,并不是自己自愿的。
所以小吴认为,这些都不能代表双方已经是男女朋友了,自己没同意做他的女朋友,两人只是普通朋友关系。
于是,小吴在2020年9月份的时候,向王某表明了两人只是普通朋友的关系,这让王某非常诧异,想当面与小吴姑娘谈谈清楚。
2020年9月10日晚上10点多,王某打车赶到小吴的暂住地,小吴表示不喜欢王某,王某怀疑小吴姑娘与其他男人有染。
结果,双方一言不合就开始争吵,气愤难当的王某将小吴死死压在床上,试图强行发生关系。
厮打过程中,小吴假装说要去关灯,于是赶紧跑出房门,结果被对方又拽了回去,慌乱中,王某拿起一把折叠刀,连续戳、刺吴某头部、手部等位置。
折叠刀一度戳刺在了小吴的头骨内,导致其头面部多处受伤出血。
当时,被刺伤的小吴曾多次哀求王某拨打120电话,救自己一命。但王某不为所动,在一旁看着小吴姑娘挣扎。
不仅如此,王某还和自己同租的室友视频,并告知对方自己杀人了。室友通过电话了解情况后,纷纷劝说王某自首,拨打了报警电话后立即赶往现场。
利用王某出门接室友的机会,小吴从出租屋内逃了出来。
此时的她,几乎已经要失去知觉
据检察官介绍,在一些朋友眼中,王某的性格比较容易钻牛角尖、遇事容易暴躁。经过鉴定,王某在行凶时抑郁发作,但在本案中被评定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具有受审能力,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来定性。
目前,案件已被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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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四年,几番争吵后就动刀杀人。昨日上午,把同居女友砍死的李育文被控故意杀人罪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他说:“我对我的杀人行为感到很愧疚。如果还有机会,我一定把她(被害人)的父母当成自己亲生父母一样对待。”
据公诉机关指控,现年40岁的潮汕人李育文与被害人阿梅均是在广州谋生的打工仔。2004年,李育文与阿梅尽管各有家庭,但两人还是好上了,并一起居住在黄埔大道附近某出租屋内。2008年,李育文和阿梅相继失业,生活窘迫,两人开始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
李育文称,案发前一天,阿梅得知李育文借了高利贷3万元还没还,两人发生了激烈争吵。阿梅更是一度生气地说,只要她打个电话,就能让人来教训他。想不到当晚阿梅果真打了电话,然后果真来了三个男人把他打了一顿。因为这件事,李育文一直耿耿于怀。
2008年11月18日下午6时许,两人晚饭后,阿梅下楼与邻居闲聊,李育文则留在出租屋里。
当时,李育文走到阳台上,听到楼下阿梅与邻居们很大声地对话。李育文称:“几个人问阿梅,昨天晚上我是不是被人打了,结果她竟然说打死了更好,当时我火冒三丈。”
李育文说,当时他将阳台上的洗洁精瓶子扔了下去,试图阻止阿梅说话。没想到阿梅越说越离谱,于是他气不过,揣了把水果刀就冲了下去,与阿梅展开骂战。怒火攻心的李育文,掏出水果刀就朝阿梅的脖子砍了过去。
杀人后,李育文慌张落跑。2008年11月27日,公安机关在广西桂林将李育文抓捕归案。
公诉人问他为什么要在阿梅的脖子上连砍两刀,李育文竟回答:“那时天太黑了,我不知道砍哪里了,顺手就多砍了一下。”
昨日庭上,阿梅父母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人民币64万余元。
热恋的人都是瞎子,看不到彼此的缺点,等时间长了不合适的地方就表现出来了
只是荷尔蒙的吸引,本来也没什么感情所以激情过了,发现很烦对方,甚至想分手
不想分也许是激情还有转变为爱情可能或者是时间问题,还没到底线或者是爱没有性还有男人可以无爱只要有性就能继续,同居对男的也没坏处或者男的没遇到更好的凑或呢或者就是磨磨唧唧的人,这时候就要女方决断了,女方也不决断就两人继续消耗彼此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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