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到万家》的秀玉被顶替上学,此事最终是如何解决的?

《幸福到万家》的秀玉被顶替上学,此事最终是如何解决的?,第1张

《幸福到万家》是一部小说,其中秀玉被顶替上学的情节是虚构的,不是真实事件。因此,这个问题并没有一个真实的答案。

在小说中,秀玉的大学录取资格被一个县太爷的女儿顶替了。秀玉的家人和村民们联合起来,通过各种手段,最终让县太爷的女儿受到了惩罚,秀玉也成功地进入了大学。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种顶替上学的行为是不道德的,甚至是违法的,不应该被鼓励或者容忍。如果现实生活中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应该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例如向教育部门或者警方举报。

聊斋志异》第三十七章 在江南某地的一个小村子里,有一个村民,为儿子娶媳妇。迎亲的这天,喇叭声,唢呐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凡。伴随着欢快的音乐声,新娘子被抬进了门。下了花轿,来到前厅。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送入洞房。伴随着外面热闹声,新娘送入了洞房。

亲朋好友和村里的乡亲都前来道贺,热闹非凡。

大家都在兴高采烈地喝着喜酒,差不多喝到一更天的时候。新郎便摆脱了众人,准备回房内洞房花烛。

新郎摇摇晃晃地,还没走到门口,便看见新娘子穿着红色的嫁衣,急匆匆地,趁着月色向屋后走去。新郎看见后好生怀疑,也没有出声,而是跟在新娘子的后面,想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在宅子的后面,有一条长长的小河,河上面有一个小木桥可以通到对岸。新郎看着新娘子过了桥,一直往前走,越发怀疑,于是就在后面大声地喊她。

可是新娘回过头来,却并不答应,只是站在远远的地方向他招手。

新郎此时酒已经醒了过来,急忙赶上去,可是两人相距也就几尺远,但是手却一直抓不到她,就这样一直保持着这样的距离,无论新郎怎么追都追不上。

大概又走了几里路,便看见一个村子。进了村子,新娘站住了,对新郎说道:“在你家寂寞,我住不惯,请郎君暂且在我家住几天,然后咱们再一起回家看望二老。”

说罢,抽出了头上的簪子敲门,门“吱呀”一声打开了,有个女僮出来迎接。

新娘子先进去了,新郎不得已也跟着进去了。

一进门,岳父岳母都在堂上坐着,对新郎说道:“我女儿从小娇惯,一直没有离开过我们。所以一旦离开了家,心里就会不痛快。今天和你一起回来,我们很放心,住几天就送你们回去。”

然后就叫丫鬟们收拾房间,打扫屋子,准备被褥,两个人就在这里住下了。

再说新郎家里,客人们见新郎出去多时不回来,于是便派人到处去找。新房内只有新娘子一个人苦苦地等候着,新郎却不知去了哪里了。

大家四处寻找,却一点消息也没有。都说是必死无疑,父母亲哭的很伤心。

过了半年后,新娘家怕女儿守寡,便与新郎家的父母商量,决定取消婚姻,打算给女儿另外找个婆家。

新郎父母听罢,更加伤悲,说道:“现在尸骨衣物,都还没有找到呢,怎么知道我的儿子就一定死了呢?你们再等一年,一年后,无论能不能找到人,你们都可以再嫁。“

新娘家的父母十分不满,恼羞成怒,于是便告了官府。县太爷受理了这个案子,他也觉得十分蹊跷,但是又没有头绪可查,于是就暂时判女家等待三年再说。然后案卷存档,双方各自回家了。

再说新郎住在另一个新娘家里,全家人对他都很好。住了一段时间,他便与媳妇商量,决定回家,媳妇每次都满口答应,但是就是迟迟不肯动身,总是找借口推脱。

住了差不多有半年多,新郎在心里便犯了嘀咕,整天焦虑不安。既然媳妇不愿回去,便想自己单独回家看看,可是媳妇却又坚决不让。

一天,媳妇全家显得惶恐不安,似乎是有大难临头的样子。

新娘父母急匆匆地对女婿说道:“本来打算三两日内叫你们夫妇一起回家的,可是没想到行李用具还没准备齐全,就忽然碰到点麻烦事。现在不得已,就暂时先送你一个人回去吧。”

说罢,就把新郎送出门去了,转身急忙回去了,虽然说了几句话,但是却十分匆忙。

新郎出了大门,刚想找路行走,回头一看房子、院子全部都没有了。只有一个高大的坟墓,心里十分害怕,急忙找路回家去。

回到了家里,新郎将事情从头到尾地说给大家听,大家都感觉不可思议,随后父母亲带着新郎来到官府,说明情况。然后县太爷传新娘的父亲到案,命他将女儿送回婆家,随后两人才正式合婚。

几个月后,一天深夜,忽然有人急匆匆地敲着门,新郎的母亲下床开了门,只见门口一个女子,蒙着脸,手中抱着一个孩子,见了新郎的母亲便跪了下来,只说这个孩子是新郎的骨肉,因为自己没有能力抚养,请求能够收留孩子。

老母亲接过孩子一看,白白胖胖地,煞是可爱。小宝宝看见奶奶,还对奶奶笑了笑,奶奶心疼地再也舍不得撒手。再一抬头准备详细询问女子的来历时,却已不见了女子的身影。

孩子后来由媳妇抚养,倒也像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疼着。孩子长大后也一直不知道自己的身世。

我一直说每日一更,喜欢的朋友记得加入书架,收藏一下,方便以后阅读。于是有读者问我,每日一更,那不是变成长篇了吗?我想有些朋友没有搞清楚,我在这里说明一下,在网站搜索书名《聊斋志异》,可以看到,这一篇已经是《聊斋志异》的第三十七章了,是归属于《聊斋志异》的。在打赏的下面你就可以看到有“上一章和聊斋志异目录”的字样哦。点击目录便可以看见里面已经储备了很多小故事了。《聊斋志异》是无梦的第一本书,一本短篇集,每天一个独立的故事,喜欢的亲可以搜索下,前面还有很多精彩的章节,比如:美人石,断肠草,约定,来世也要嫁给你,鬼妻媚娘成仙记,酒鬼谢三郎,真假阿秀,鳖精报恩,我的妻子是狐仙,狐仙救夫,异世姻缘,荒山狐女,闯地府,狐嫁女,,碎尸儆鬼,来自地府的惩罚,代理阎王,酒友,棋鬼等等等等。那些时间不太充沛的朋友不妨可以来看看,或许《聊斋志异》正好符合您的口味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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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坟墓岳父

课堂上,老师提问小胖。老师:“小胖,说说你心目中的老师是什么样的啊?”小胖:“瓜子脸,高鼻子,大眼睛,大屁股,身高一米七,身材好,温柔体贴,最重要是喜欢小孩子。”老师:“感情这是你选老婆的标准吗?”小胖:“我妈说选老婆最重要是能生会带!”老师:“可是很抱歉,我已经结婚了,小胖”小胖:“我妈说结过婚的女人才会珍惜婚姻的!”老师:“可是,小胖!你才只有9岁啊!而老师今年39岁了啊!”小胖:“妈妈说:女大三,抱金砖。”

清代治污介休范例

一一读洪山源神庙嘉庆中河碑记

孟满喜

拙文一块罕见的寺堂碑记被今日头条转载后,挚友张续辉推荐关注洪山源神庙现存治污碑,并发来照片。笔者细读原文,十分惊讶:200年前,介休县就有民间与官方戮力治污典型,但是检索嘉庆、光绪和民国介休县志,均无载入,令人费解?也许当时农耕社会,水污染是个别事件,非社会问题,处理过后再不重视了;也许此事处理后,震动全县,再无类似案件发生,故无必要载入史册了。

但是,今日读来,这篇治污范例碑文对现实和后世的警示意义,显然十分重要。

兹录如下,以飨读者:

中河碑记

我邑源水流膏,所以养人,原非害人也。奈何石屯村渔利之家,虎距中河上流,掩造草纸,放毒下流,八村受害,仁者于此有痛心焉。乾隆年间,已经八村民人折去伊等掩造物具,永行禁止。嗣因日久懈生,罗国标等在中河上复行掩造草纸等物,惟任逢泰掩造草纸,虽未流毒中河,而所用之水究系中河之时辰水,八村将何以堪!因之公议,于嘉庆九年六月十三日公呈县案。邑侯蔡公准饬差查明,绘图禀复。及情形备悉,即行示禁,张帖山佳村公所一示,石屯村公所一示,屹如山立,案存工房可查。兹奉县主告示,公勒详载,倘后来再蹈复辙,有掩造等事,尚义之君子即指案禀究,切勿绚情哑忍,致我八村民人卒受伊等之荼毒也,则甚幸。是为记。

(告示)特调介休县正堂加八级纪录十四次蔡,为恳请给示以除积弊事,据山佳等村生员赵圣拔等呈,称介邑源水流膏,所以养民,原非害民也。凡受水利者,以水粮完纳国课,断不容有滋扰之处由来已久,详载邑乘可考。兹缘中河石屯村任逢泰、罗国标、真武庙住持等恃居上流,昼夜掩造草纸并黑蒲纸,全用石灰,遂致满河流毒。生等村庄尽居下流,接水灌地者共计八村,不特连年不登,且大有碍于吃水,利在一己,害在众人。生等于本年正月会同中河水老人,同至石屯村向伊村公人理讲,任逢泰白知理屈,强应停止。孰知口是心非,昼则暂停掩造,夜仍任意所为。非蒙法禁,其弊难除,理合公恳给示。生等勒石公地,以垂永久等情到县。据此,查介邑狐岐日胜水源远流长,农田普资灌溉,利济苍生,讵容在上游掩造草纸并黑蒲纸,以石灰水随流下注,有害田亩,并妨村民汲饮!除以往不究外,合亟出示严禁。为此示仰石屯村任逢泰等,并该村公耆、约保、渠长、水老人等知悉,自示之后,各宜痛改前非,不得仍蹈旧辙,掩造草纸等物。倘有不遵示谕,仍前掩造者,许该公耆乡保等立即扭禀到案,以凭按法究治,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大清嘉庆九年七月初十曰示

经理中河水老人史目李元林从九董生富

山佳村经理水利生员候介(王典)侯介琪监生刘楷刘锡玢监生张克宽任嘉元赵学文康天佐

下磨头村经理水利从九冀士融宏

西堪泉村经理水利沙国庆董克志

东段屯村经理水利从九段翰注

西段屯村经理水利李春元

东湛泉村邱屯村经理水利刘玉钦

洪善村宋安村经理水利董格

八村公同勒石

碑文分两部分,前半部分是主文,后面是县衙告示。显示出当时污染与治污的斗争,十分漫长曲折,在民间调解无效后,经过公议告诉、县府调查、裁定公告等程序才结案。

现在,我们看看整个事件来龙去脉:

一一先来回顾本案由来:石屯村O利之家造纸污染,早在乾隆年间,已经八村民人拆去伊等掩造物具,永行禁止。

但是,嗣因日久懈生,后来疏于监管,污染死灰复燃,直到十几年后的嘉庆九年,才有人站出来进行制止。

这年正月,下游八村尚义之人到石屯村公所与伊村公人理讲,任逢泰自知理屈,强应停止。孰知口是心非,昼则暂停掩造,夜仍任意所为。可见民间调解失败,任逢泰等造纸污染不停。

又持续五个月后,八村民人忍无可忍,深感非蒙法禁,其弊难除,认识到没有法律禁止,难以根治。因之公议,经八村共同商议,于嘉庆九年六月十三日公呈县案,将诉状呈报县衙。

一一其次厘清处理过程:根据碑文披露的信息,结合笔者上世纪任介休法院民事审判员的经历,本案大致要经以下程序:

八村民人公呈县案,提起诉讼;

邑侯蔡公准饬差查明,就是县令决定立案,派员调查;

绘图禀复,就是县府公差调查后回报县令。看似四个字,却要做实地查访、询问原告和被告、认定诉讼事实真伪、绘制污染图例、撰写调查报告等大量工作;

一一再次是依法公布结果:及情形备悉,即行示禁,就是在完全掌握案件情况前提下,形成决议并发告示。依据程序,大体要走以下几步:县令收到调查报告后,召集相关人等公议;认定是非,做出结论;撰写并审查通过告示;张帖告示;案存工房,将案卷存入县衙专管水利的部门备查。

一一最后是扫尾工作:县令蔡夔又命由公家刻碑,详载案由,兹奉县主告示,公勒详载,全文录入告示内容,警示后来再蹈复辙。

因是公勒,本碑没有具明撰文、书丹、撰额和刻石等人姓名,这在笔者看过的古碑中似乎不合常规,尚属首例。

洪山泉出狐岐山,尚书-禹贡谓大禹:治梁及岐即此山也。山海经称:狐岐之山无草木,多青碧,胜水出焉,也是说这里。洪山胜水又称泉,传说:很久以前洪山天旱无水,人们祈雨时,有一只华丽的五色鸟落下,身多紫色,大叫三声就展翅飞入碧空了。人们奇怪?有位老人说:这鸟叫凤凰,是吉祥神鸟。尚书-皋陶谟中就有庆典大禹治水成功和君臣和谐天下太平时,‘萧昭九成,凤凰来仪’的记载。古人称:是五凤之一。凤象者有五,五色而赤多者,朱雀;黄多者,雏;紫多者,;青多者,青鸾;白多者,鸿鹄。紫(黑)在五行中属水,紫凤落在此地,应当有水!果然,人们挖掘时泉水冒出,后来就叫泉了。

千百年来,泉为一方美景,养育了世代介休先民,不仅三晋闻名,清政府也颁令公认,大清会典:乾隆十二年制曰:复准介休洪山建立水神庙,令地方有司春秋祭祀。后来,逐渐形成洪山三月三和八月初一的两次庙会,汾介百姓在此赏胜水置特产,至今兴隆。因此,现存洪山源神庙近30块碑上,记载从宋代到民国一千多年来,历代官员和乡绅民众共同修葺庙宇、分水立规、兴修设施、平息水讼等事件,有效地保护了洪山泉水清澈甘甜,灌、饮两用,并带来陶瓷、水磨、制香等各业兴旺。

但是,上世纪90年代,在水资源保护已经立法的前提下,洪山泉水遭受人为破坏,最后竟然彻底干涸断流,其悲剧令人泣血捶膺!

正唯如此,今天重读清嘉庆九年(1804)这200年前治污碑中河碑记,就更发人深省,感慨良多。

一一利益面前,人人应当自律。本碑中石屯村造成污染的,不仅有村民任逢泰与罗国标,竟然还有真武庙住持,表面上道貌岸然,背地里无恶不做。更有甚者,石屯村公人本应秉公执法,严管不法行为。但是,背后却暗地默许或怂恿支持,致使O利之人污染不停。因此,在县衙告示内才出现并该村公耆、约保、渠长、水老人等知悉,自示之后,名宜痛改前非,不得仍蹈复辙等严厉措辞。究其原因,应是已经发现双方利益输送的蛛马迹,或是情节轻微而未追究。可见,贪腐公人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谋取私利,造成社会恶行屡禁不止,古来有之,上下通行。

重读古碑,以史为鉴。在两个百年目标即将实现,小康路上一个不能少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全民学法,自觉守法,当政者争做廉政作为官,经商者多挣良心道义钱,中华复兴的梦想定将指日可待。

一一任官一方,当为百姓公正尽责。本案县令蔡公,是嘉庆五年(1800)至嘉庆十年(1805)的介休县令蔡夔。嘉庆介休县志-职官载:蔡夔,浙江德清县举人,居官平恕。光绪介休县志-秩官称他修关帝庙。可别小看居官平恕四字,唐代贞观政要-公平解释说:古称至公者,盖谓平恕无私。看看这位县太爷处理本案过程与结果,确实无愧于居官平恕这个评价。六月十三日县衙接到诉呈,七日初十日告示刻碑,才短短27天。正如笔者上文分折,本案从告诉至结案要走诸多程序。可以想象,在这么短时间,县令尚有其他政务要办,如不夜以继日地工作,怎能不负众望,速决速示?如无爱民之心,勤政作风,孰能如此?

时至今日,这种爱民如子,体恤民苦,严格执法,迅速理案的作风,依然值得公务人员倾心效仿,大力弘扬,才能真正不忘初心,获得民心,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正践行者。

一一多管齐下,综合治理,长期坚持,治污必功。纵观历史,治理假、恶、丑现象,都要经过大众道德自约、民间监督调解、政法干预裁决等层次。古代社会县级政法一体,县令就是法官,既可行政裁定,又能依法判决。本案就是在道德自约无效,民间调解失败后,最后县令行政裁决。碑文中还说:如发现重蹈复撤者,应当指案禀究,切勿绚情哑忍;告示中声明:许该公耆乡保等立即扭禀到案。就是要发动群众监管,如发现蔑视公告再犯者,各村公人可扭送县衙惩处。可见,道德自约与民间监管无效时,依法惩处才是最后保障。

现代法制下,对于各种污染,己经立法治理。但是,实行道德自约、群众监督、行政司法、依法制裁等综合治理措施,真正做到全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持续严厉打击官商勾结与司法腐败等违法等现象,十九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才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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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孟满喜,写于2017年农历十月初二。男,1949年生,退休干部,介休市作协会员。擅长历史文化研究、散文写作,先后有文章发表于山西文明网、老家山西、文化晋中、中国当代新闻网、等媒体和报刊。

来源知彼

本文首发于知彼

均为作者拍摄

编辑陈乐沁

县太爷 txt全集小说附件已上传到百度网盘,点击免费下载:

内容预览:

县太爷

作者:红袖江南

写书感言

更新时间2012-7-1 22:01:24 字数:117

 原来看小说一看几千字几分钟就看完了,自己写却发现难的很,有些东西脑子想的和写出来的并非若合一契,与此同时,我也知道了打字与码字的区别。今天有人在书评区说我书写的可以,我的真的很高兴。红袖别的不说,只要有一个人看,我就绝不让这本书太监。

关于本书内容

更新时间2012-7-2 15:20:36 字数:129

 有个读者问这本书是否是断案的。我的回答是不是。本书非穿越文。乃是一位出身贫寒的农家子弟的崛起。猪脚是深陷种种漩涡之中……文本亮点在于男女之间的情爱和身处世俗的无奈等等。日后高中到了一个贫瘠县当县令和彪悍的敌人作斗争。还有一点,这县令绝不是他的终点,只是起点。

作品暂停

更新时间2012-7-3 13:37:13 字数:244

 本人作品暂停,期限不知,可能是一到两个月。我觉得我现在文笔太差,人物没有情感张力,我有那感觉那是我脑海中本有的,而读者全靠文字去理解。加上不会五笔打字慢,写的太差劲,太费劲。这本书其实是有些《诛仙》那样的意思,以我现在的能力,想的出来,写不出来。到时只能谢花自涕。本世纪最重要的就是学习能力,我要进行学习,多收集些资料,多掌握些表达词汇。主题脉络更清晰些。俺坚信酒香不怕巷子深。而后待俺从新杀回来,想让我认输,没那么容易。如要有事加我2399546620如果您觉得本书主题还不错,请收藏。

第一章 深夜

更新时间2012-6-……

请采纳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如果是党员和村民吵架,造成对方受到轻微伤害的,公安机关可以给予行为人拘留10天以下、罚款500元以下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其实要做和事老是蛮难的,首先要了解事情真相;接着在不得罪任何一方的情况下解决此事,不然到最后反而自己成为他们的敌人了,这就得不偿失了;再次,不能伤感情,规劝的语气不能太重,或显得不厌烦,不然就火上浇油了。你要让对方了解到两人相处,有时要设身处地得从别人的观点想问题,或许就能明白对方当时的感受。当然吵架也是2个人的事,说明2个人都有错,只是错多错少的问题,那你要等他们火气消了以后,约出来面对面心平气和的好好说个清楚,没什么结不开的结,有时候自己把气窝心里就会越想越气,反而说出来就会想开了,我想谁都不愿意多个敌人,总希望多个朋友的,所以我相信在三人的努力下,总会拨开云雾见天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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