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吵架扰民怎么投诉

半夜吵架扰民怎么投诉,第1张

半夜扰民可以向地方环保部门投诉,也可以拨打12369环保热线。1、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根据国家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2、你所说的情形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投诉属实,由该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凡是弄出来的响声是持续的,影响周围邻居的正常休息,均是扰民行为,根据情况不同,你可以依次采取以下措施:

1你自己亲自劝说。

2劝说无效,请小区保安进行干涉。

3以上措施都无效的话,可以打110报警。

晚上几点到几点,超过多少分贝算扰民?说实话,这是小编最近一周以来,看到的最好的一个问题。它好就好在着眼于现实,希望依靠知识的力量,解决一些关乎大家日常生活的问题。它好就好在,够接地气,是个大伙都关心的问题。普及知识,传播正能量,这本来就是我们这些文字工作者应尽之责。好了,那下面小编就来普及下这方面的知识,告诉各位,晚上几点到几点,超过多少分贝算扰民?

按照国家规定,晚上22点到早上6点期间,40分贝以上算扰民。因为这一时间段内,大部分人都在睡觉,在休息。所以,这一时间段内的噪音不易太大。另外,早上6点到晚上22点,这期间大部分时间都是白天,车来车往的,噪音肯定有。所以,国家规定得相对宽松,50分贝以上才算扰民。

中国现行的国家标准为《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五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噪声限值规定:

类别 昼间 夜间

0类 50分贝 40分贝

1类 55分贝 45分贝

2类 60分贝 50分贝

3类 65分贝 55分贝

4类 70分贝 55分贝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3)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5)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环境噪声对人们的工作和休息危害较大,当人们遇到噪声问题困扰时,可以先请具有国家资质的相关检测机构对环境噪声或者室内噪声进行系统、科学地检测,在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后,如果发现其噪声确实超标,便可向物业管理公司或当地专门处理噪声污染的部门(如环保部)进行投诉,环保部门会按照国家的环保标准和有关法律对噪声超标事件依法进行处理。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另外,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被认定为《民法典》中规定的“虐待”行为。因此,认定家庭暴力需要根据相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进行综合考量,您深夜因与老公吵架而被拽倒并将手摔破的事情,建议您及时就医,后续结合伤情鉴定等进行综合判断是否构成家暴。

在遇到家庭暴力时,可以采用如下办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如果您正在遭受伤害,您可以大声呼救,并打电话报警,让公安民警处理事件,并留好相应记录,例如出警记录等;

(2)您可以到街道和区市妇女组织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3)如果您因为家暴而受伤了,一定要尽快到医院诊断,请医生出具详细的伤情证明,并拍下伤处的清晰照片,保存留好。

(4)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您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晚上10点钟之后的噪音就应该算扰民了。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

解决的方式就应该停止噪音,比如装修、唱歌、聚会等都应该静止,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如果不听从劝告,附近居民可以报警。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北京市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在医院、学校、居住小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每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但涉及国家和本市重点工程或因生产工艺要求及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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