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多岁的老人吵架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不赔偿怎么办

七十多岁的老人吵架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不赔偿怎么办,第1张

法律分析:一般是要承担行政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损坏他人财产不足两千元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可以并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导致推搡拉扯摔倒肯定两个人都有责任,只是责任谁的大一点,导致老人受伤而且骨股头错位,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用甚至精神损失费等都需要造成后果的人来赔偿,至于刑事责任要看对方的责任大小来定!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9855151.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0-23
下一篇2023-10-23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