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是男人嘛!脾气暴躁是常事。有几个男的能温文尔雅?现实点吧,如果他不是经常这样,人本身还好,对你还好,那么就包容包容吧,少吵大架。好好过日子吧。他会摔东西,说明他很生气,另一方面说明他很在乎你,因为你可以让他气急败坏。比较坏的就是这男人本身脾气很不好,有事无事随意找茬,一吵架就喜欢搞破坏,促进消费。其实你会向着他的对不对?你会想他没有我说的这么坏对不对?只要他还爱你,还在乎你,小小吵架当调剂,大部分人的日子也是这么过的。 追问: 其实,我们本身没用什么问题,都是工作,他听了别人的挑拨离间,哎!13个月摔了4次东西!3次是为了工作,好烦啦!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吗? 回答: 两个人感情好就好办了,可以找个时间,两个人坐下来好好谈谈,深度沟通,交流彼此的想法,找找他会这样的原因是什么?告诉他发脾气摔东西解决不了问题,他想气的人毫发无损,气的人只有自己的爱人(你)。告诉他,两个人一起生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有什么值得去伤害对方而且还浪费物质。 追问: 有跟他沟通过啊,我曾经还很幼稚的写了一个一式两份的协议,内容大概就是,不要应为工作而影响到我们两个人的感情,如果在这样两个人就一起离职,他当时觉得很可笑,但是也签了协议,可是不怎么管用!真的无语了!我觉得这样的男人,我没有办法托付一辈子! 回答: 你这样一说,有问题了,是不是感情出了问题了?你们结婚了么?如果结婚了就要慎重考虑,想想其他的替代方法,买个可以殴打的布偶或者道具给他,或者告诉他,“要摔东西不如打我”。如果还没有结婚,那么再相处看看,给他下最后通告,不改坏习惯就自己和自己过日子去!
这种属民事纠纷案;具体看对方的身体损害程度,按照严格的司法程序,如果对方伤害不大,不被致残流血,顶多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判10天以下拘留,5000元以下罚款;如果对方伤害较重,甚至可按刑法处理,具体视情节而定,建议私了
一方自已摔倒受轻微伤,另一方一般是没有责任的,这种情形要看具体情况而定,一方没有对另一方不利的过错情况下,并没有必然导致另一方摔倒受伤的直接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责任。如果一方在纠纷过程中有明显过错或相关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则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另一方为正常状态人的情况下,其做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其与一方的民事纠纷,应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如果一方在民事纠纷过程中有公然败坏侮辱另一方的名誉行为,且明知自己的侮辱行为造成败坏另一方名誉后的危害后果,但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就构成了犯罪行为,涉嫌侮辱罪。如果双方在纠纷争吵中,当另一方当面欲相危胁对抗时,一方应当预见可能会发生的危害后果而轻信可以避免,仍以言语等方式刺激另一方,导致另一方情绪失控而另一方为正常状态人的情况下,其做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其与一方的民事纠纷,应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而不应采取服毒等极端方式来对抗纠纷,结束自己生命,此时一方没有责任。如果一方在民事纠纷过程中有公然败坏侮辱另一方的名誉行为,且明知自己的侮辱行为造成败坏另一方名誉后的危害后果,但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就构成了犯罪行为,涉嫌侮辱罪。如果双方在纠纷争吵中,当另一方当面以服毒方式欲相危胁对抗时,一方应当预见可能会发生的危害后果而轻信可以避免,仍以言语等方式刺激另一方,导致另一方情绪失控而摔倒受伤,其行为构成过失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民事纠纷一般是赔偿损失、恢复原状,修理等,刑事责任主要包括承担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罚金等责任。解决方式不同,民事纠纷可以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放弃权利。刑事一般通过公检法依据行使诉法解决,没有协商的余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八条 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
要看另一方对受伤的人进行了何种行为,如果是受伤的结果与对方的行为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则要承担责任,如二人在推搡过程中致摔伤。如果二者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也不承担责任,如二人吵架过程中,由于情绪太激动自己摔伤等,具体情况还需要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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