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啥赔偿?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啥赔偿?,第1张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可以的赔偿有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必须要符合四种情况才可以请求离婚赔偿,也就是说必须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况才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如通奸、嫖娼、偶尔的家庭暴力、偶尔的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都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啥赔偿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符合这四种情况才可以请求离婚赔偿,也就是说必须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况才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如通奸、嫖娼、偶尔的家庭暴力、偶尔的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都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物质损害赔偿是指因上述四种情况导致离婚,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害。

      1、重婚的,一方婚外性行为感染性病致使他方身体受到伤害,由此产生的医药费。为获得他方配偶不忠行为的证据而支出的费用等等。

      2、家庭暴力情形下,物质损害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

      3、遗弃情形,物质损害主要包括扶养费、家庭生活费当中应由对方支付的部分。

      物质损害除上述所列各项之外,在判决离婚中,律师费、诉讼费属于物质损害的一部分。

      (二)、精神损害是指因上述四种情况导致离婚,给受害方造成的精神上的损害。

      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

2018协议离婚程序怎么走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离婚协议书;5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1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2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4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5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综合上面所说的,女方是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才会受理,因为在婚姻中,男女双方是平等的,权力也是相同的,没有谁对谁错,所以,女方在要求赔偿的情况下一定要找出证据来证明自己是可以得到赔偿的,不然法院也是不支抚持诉讼的。

男方什么都没有还实施家暴,女方起诉离婚能得到哪些赔偿

离婚时,女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应当根据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给无过错方的伤害,在肉体上的损害有重伤、轻伤、轻微伤之分;在精神上的损害有精神衰弱、精神失常、精神错乱之分等。

法律依据: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如需更详细的咨询,请搜寻中国婚姻家庭金牌律师团网线上咨询深圳律师团马成律师。

男方起诉女方离婚,女方什么都没赔偿,起诉有没有用

男方起诉女方离婚,虽然女方什么都不赔偿,但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会依法准予离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过错方被实施家暴能起诉离婚吗

可以起诉离婚,《婚姻法》保护结婚自由也保护离婚自由。

参考《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丈夫实施家暴女方不能上班,起诉离婚可以赔偿误工费吗

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家暴导致无法上班,起诉离婚暂没有请求赔偿误工费这一说法。

1、《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婚姻法解释一

第二十八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应该得到什么赔偿

双方都没有婚姻过错、或都有婚姻过错的,离婚时没有赔偿。

离婚时的赔偿情形,指的是一方有婚姻过错,另一方没有婚姻过错,没有婚姻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予以赔偿。

其中《婚姻法》规定了如下几种法定赔偿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再婚女方什么都没有男方提出离婚需要赔偿吗

离婚时女方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男方给予适当帮助。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二婚丈夫实施家暴但是不承认 女方却没有证据证实 若要起诉离婚便得到赔偿 应该怎么做

收集证据,想办法让对方承认,并录音储存。

女方起诉离婚,可以得到赔偿吗

是男方的过错,导致双方感情不合,婚姻难以为继的话,诉讼离婚的时,除双方分割两人的共同财产之外,可以要求男方予以己方补偿或赔偿,这不仅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而且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援,不过这需有有力的证据作为条件。是女方的过错,不仅无法获得赔(补)偿,反会被对方要求或法院判决予以对方补(赔)偿。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要什么辩解才能让女方赔偿

离婚时,女方确有过错,男方可以要求女方给予经济赔偿。且在共同财产的分割上,男方也可以主张适当多分。

婚姻法第46条规定,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侵害行为有差别,其所造成的损害亦有所不同:

1、在重婚情形下。

2、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形下。

3、在家庭暴力情形下。

4、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形下。

5、遗弃。遗弃是同居义务或扶养义务之不履行;有认为遗弃是指不履行同居义务或家庭生活费用负担义务。

男方是赌徒女方起诉离婚什么赔偿都得不到吗

你的情形一般会把孩子判给你的,你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于你丈夫是过错方,会照顾到你的利益的

法律主观:

正确地实行婚姻法,不仅将使中国男女群众,从几千年野蛮落后的旧婚姻制度下解放出来,而且可以建立新的婚姻制度。一、婚姻法离婚过错方赔偿标准是什么1、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2、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3、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参照《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施。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4、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中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纠纷中的过错赔偿标准是很低的。二、婚姻法离婚要多久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1、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2、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

作为一项法律制度,要得以实现,必须依法进行(1)必须由无过错方一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至于无过错方提起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时间,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必须在离婚时一并提起,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二审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2)必须向有过错的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配偶提起,即只有与无过错方形成有效婚姻关系的人才是义务主体,其他人如与有配偶重婚、同居的人,不属于赔偿义务主体。(3)必须在离婚时得以提起,即提起必须以离婚存在为前提。没有提起离婚,无过错方不能在婚内提起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在离婚后,无过错方也不得提起离婚损害赔偿。(4)离婚损害赔偿,既适用于协议离婚,也适用于诉讼离婚。(5)离婚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对于金额的确定,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应考虑过错程度、实际损失、以及双方的财力与未来的生活需要、年龄状况、对家庭义务的支付、谋生能力、当地一般的赔偿标准等因素来确定。应当以过错方的个人财产来承担,不能由共同财产承担,原则上应一次性给付,如果一次性给付有困难,也可以分期给付,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执行分期给付的过错方提供担保。

欠条

今xxx与xxx离婚,男方xxx(欠)女方xxx补偿款人民币(大写)元(¥:)于xxx年x月x日付清。(或于x年月日分几期付清)。

精神损失只有在你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法院才支持的。

房价跌了房产贬值‼️离婚时怎么分割

房价跌了离婚时怎么分割

第一种情形:律师,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二人一起供房,离婚时遇房屋贬值怎么分。

第二种情形:结婚后夫妻买房,并一起还房贷。后来感情破裂要离婚,正好遇到房屋贬值,比我们买的时候便宜,怎么分割呢。

第1种情形:一方婚前买房,婚后二人供房,离婚时遇房屋贬值怎么分

参考案例: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云01民终第1371号;在这宗离婚纠纷中,赵某艺起诉要求判令王某江补偿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该房屋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该房产相对应财产的增值部分。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必该不动产增值为前提。如果发生增值,用共同还贷部分乘以不动产升值率除以2得出的数额即为补偿对方的数额。这里的增值是指婚后增值,不包括婚前增值,婚前增值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而不动产增值率=离婚时不动产现价格÷不动产成本(结婚时不动产价格+共同已还利息+其他费用)。依据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1日出具的估价报告,本案中从双方结婚到离婚诉争房屋并没有增值,反而贬值。故也就不存在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的分割,但被上诉人可以要求就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进行分割。

同理,关于上诉人就房屋贬值部分要求对方承担的上诉请求,本院认为,该房产买卖合同系上诉人婚前签订,购买什么位置、楼层、朝向系上诉人自己的选择,被上诉人只参与婚后共同还贷,上诉人自然应当承担房价下跌的风险。同时,房价暂时下跌并不会对其造成实质性损失。上诉人作为产权登记一方至少应给被上诉人共同还贷本息一半(9117976元÷2=4558988元)的补偿。

评析:这个案例有点意思,可以看出来:01如果房子贬值,谈不上增值,自然就不能主张对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的分割(“无源之水”),但是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是可以分割的。02换另一方的角度看,想让对方承担房子贬值的风险,法院也不认可:“因为是你婚前独立决策的;你一天不卖房就损失还没有发生,再说,房是判给你的了,你要把共同还贷部分的补偿给到对方。”

司法解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2种情形:婚后双方买房并供房,离婚时遇房屋贬值怎么分

参考案例: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黔东民终字第367号男女双方于2012年2月24日结婚,2012年2月25日购房。后因离婚发生争议进行房屋分割时,法院的观点是:因近一年来,凯里地区房价有所回落,双方所购买的房屋价格相比原购买价有所下降。……根据双方估价数额扣除尚尖房贷后,该房屋剩余权益只有219187元,综合平衡双方的利益应由杨松适当补偿陈东相当于现房屋剩余权益219187元相近的22万元较为适宜。

评析:这个案例有一定的特殊性,对房产的投入男方贡献大,但用的是女方公积金户做的贷款、不能转户。一审时将房产判给了男方、二审为便于实际履行,改判判给了女方。我们若仅从房屋贬值的角度看,法官考虑到是婚后买房、共同决策,故双方均应承担房屋贬值风险。最终判决时,法院也是直接按照房屋现有价值(贬值后的)进行分割的,也就是说让双方都对房屋价值回落损失做了承担。

男女离婚女方可以得到什么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1、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2、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一、男女离婚女方可以得到什么赔偿

1、男女离婚女方可以得到什么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1)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

(2)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有哪些财产可以分割

离婚可以分割的财产如下:

1、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9902314.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0-24
下一篇2023-10-24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