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的周某和张某是一对好朋友,他们一起喝酒到7月26日凌晨,两人都喝得酩酊大醉,随后发生口角,互不服气,搀扶着一起跳入江中。被江水冷醒后,赶紧大呼救命。幸好被路过的行人发现并及时报警,成功解救。
7月26日凌晨1点,楚雄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龙川江鹿港一号小区附近有人跳江。开发区治安夜间摩巡中队四班民警火速赶往现场,但未发现落水者。
民警沿江岸仔细搜寻,由于雨雾迷江,能见度低,大家便大声呼喊落水者希望能收到回应。经过一番努力,终于在离开发区管委会附近320国道旁江面传来了断断续续的求救声:“救命啊,我们在这里。”
借着河边的灯光,民警发现两名男子倚靠在龙川江的河壁上,全身湿透,瑟瑟发抖,尽显疲态。
江水湍急,河堤离水面较高,民警拿出救援绳抛给两名男子抓住,用力先把一名男子救上岸。这时消防官兵也赶到,大家齐心协力把另一名男子拉上了岸。
经民警了解,两名落水者为周某和张某,7月25日晚两人一起喝酒后醉酒发生口角,赌气邀约从320国道三家塘附近跳入了龙川江中。入水后慢慢清醒过来,便大声呼救,幸好被路过的行人发现并及时报警。
经民警教育,两人均认识到了不理性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随后,民警将他们送回家交给家属照顾。
男子酒后因打赌跳江,虽然无力回游,后来他还是很幸运的被民警所救。这名男子也是因为爱面子,才拿生命当做赌注的。
8月18日在重庆沙坪坝区,一名男子喝酒后,酒壮熊人胆与朋友打赌,跳入了异常凶猛的嘉陵江进行游泳。但是这名男子还是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最后因为体力不支无力回游。比较幸运的是,该男子随后在江中抱住了一个飘在江面上的木头,从而保住了自己的性命。后来这名男子在顺水漂流了20余华里后,最终被岸边的巡逻的民警救起。从这件事的发展来看,我们需要有自知之明的,在什么什么都不能高估自己的能力。
一、人贵有自知之明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中,我们需要对自己的能力进行准确的认识,我们不能过度高估自己的能力。
我们要知道我们可以干什么事,更要知道我们干不了什么事。我们不能打肿脸充胖子。如果我们没有很认真的认识自己的能力,最终吃亏的还是我们自己。就像这位跳江的哥们,他要是知道他可能会游不回来,更有可能因此丧命,他肯定不会跳江了。
二、人类在大自然面前很渺小在大自然面前,我们人类其实很渺小。在现在社会我们看似是地球万物的主宰者,但是在真正的自然面前我们还是很渺小的。
在平常的江中,也许这个男子有来回自由的能力。但是,现在洪水暴涨,水流加快。江中的游泳环境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在这样的情况下,人类的能力真的很有限。
三、生命无价,切勿儿戏男人有的时候把面子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但是,在生命面前岂能儿戏。
我们有的时候服个软,并不一定就是坏事。这个男子要是能知道这一点,也许就不会把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了。这个男子不负责他的行为,也把他们的朋友置于了不仁不义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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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想死是一种欲望,求生是一种本能。他们两个人在吵架的时候非常的生气,所以才会一起跳江,当时就真的是想要死掉的,而且完全没有考虑过任何的后果。但是等到真正跳到水里的时候,他才真正的感觉到害怕了,自然而然的就想要回来。而且在这件事情当中让人觉得非常气愤的就是这名女孩子是会游泳的,所以她才会跳江,可是她的男朋友是不会游泳的。最终的结果就是他游回了岸边,被人救回来了,然后她的男朋友被水冲走了,失踪了。
大家应该也能够预料得到结果,一个不会游泳的人被江水冲走了,基本上是没有活命的机会,这个男孩子才23岁而已呀,真的是非常的可怜。我觉得现在的小年轻真的是非常的极端,吵架不是很正常的吗?不管是吵架也好,离婚也好,分手也好,这不是人生当中非常正常的一些事情嘛,动不动就寻死觅活的,有意思吗?你爹妈把你生下来就是为了让你跟别人去殉情了吗?分手就分手啊,有什么大不了的,难道世界上就只有他一个女人吗?难道世界上就只有他一个男人吗?至于付出自己的生命吗?
现在倒好,两个人一起跳江,结果女孩子游回来了,男孩子走了。当然我们并不是说应该要两个人一起死掉才算是好,我们只是说这件事情真的是非常的不应该。吵架了之后是有很多的解决方案的,为什么一定要选择这么极端的方案呢?死亡能够解决问题吗?很明显是不能够的呀,说句不好听的,如果两个人一起没了,对于他们两个人是一种解脱,但是现在这个女孩子活着,那么所有的流言蜚语都会对准着他,大家都会觉得是他害死了那个男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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