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对方骂人极难听,用手机摄像取证中被对方抢走砸毁。这能怎么定罪?

吵架,对方骂人极难听,用手机摄像取证中被对方抢走砸毁。这能怎么定罪?,第1张

根据你的表述,对方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2项和49条的规定,涉嫌公然侮辱他人和故意损毁财物,依法应承担治安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两个行为应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该行为不构成抢劫,抢劫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侮辱不构成犯罪。

故意损毁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构成犯罪。

相关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江西,男子吵架后将妻子扔在高速,还拿走妻子手机,男子的这种行为可以说的上是一种违法的现象,因此男子要面临着罚款、拘禁,甚至被教育的行为。而且通过这件事情也可以反映出男生自身的品质,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事件的起因就是因为这名男子开车带着自己的妻子去一个地方,谁知道两人在车上竟然发生了争吵,这名男子不仅将妻子扔在高速上,甚至还拿走了妻子的手机,包括包包,就留妻子一个人在高速上行走。要知道人是不可以在高速上随意行走的,而且高速路上来往那么多的车辆,稍微不注意,很有可能就会出现被撞的情况。而且这名女子既没有手机,也没有钱包,只能漫无目的的往前行走,通过民警诉说的言语,这个女子也是走了一个多小时才见到民警,不过好在也得到了救助。

男子的这种行为有些过激了,同时也是违法的一种行为,明知道个人是不能够在高速路上随意行驶的,还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旦发生意外,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而且当时的处境不用想,小编也能够感觉到这名女子的绝望。这件事情被发生之后,网友也纷纷评论,劝这个女子离婚,因为这样的男人真的是非常可怕,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吵架,都不应该这样做。

这件事情不仅能够体现出男生对于女生没有任何的爱意,同时也能够体现出男生自身是没有任何人性的。夫妻吵架是很常见的一件事情,基本上都是床头吵架床尾和,但是再怎么生气,也应该将妻子给带离高速之下,或者是将包包和手机给自己的妻子,让她自己去想办法下高速。这不仅没有给妻子留下一条活路,甚至还不将妻子的生命当成一回事儿,因此女性朋友在找对象的时候,一定要考验对方的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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