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各地的结婚习俗丰富多彩,下面列出一些有趣的结婚习俗:
1 云南过花车:云南民间传统习俗,新郎新娘在婚礼仪式结束后,坐上艳丽多彩的花车,游览城市街区,展示他们的爱情。
2 老家过门:为了表示新娘离开家乡很不易,有些地方新娘在进门时需要‘贴地’,也就是要用额头碰门槛,表示自己离开老家不易,日后更要好好珍惜。
3 安徽树洞婚礼:在安徽,新娘需要在洞中等待新郎的到来,传说新人在树洞中交换承诺后会有好运与美好生活。
4 汉族三朝五礼:在汉族婚礼中,一般要经历三拜和五礼,新郎新娘需行大礼服,让家土后裔寄托希望和祝福。
5 生肖酒仙婚礼:在西藏,新郎在婚礼上要顶着一盘倒扣在自己头顶的醇香白酒,走过新娘的面前,以证明他不醉不归。
6 富贵捧花婚礼:在华北地区,新郎新娘捧一束由整整一个富贵花组成的花束入场,代表婚姻美满幸福。
7 吉林糖糕婚礼:在吉林,新郎新娘会将糖糕洒在四周的亲友和家人身上,送去真诚的祝福和感恩。
总的说来,中国各地的结婚习俗千姿百态,每一个地方都有不同的文化和传统元素。这些结婚习俗也反映了人们对爱情婚姻的期待,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拥有着悠久的婚礼文化,不同民族、不同地区都有各自独特的结婚习俗。以下是中国各地有趣的结婚习俗:
1 青海牦牛陪嫁
青海省蒙古族地区的结婚习俗十分独特。新娘要由家族提供一只成年雄性牦牛,作为嫁妆送给新郎的家族。这只牦牛不仅体型庞大,而且质地精良,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这也是蒙古族传统的结婚方式,意味着新娘家族的财力和社会地位。
2 四川旅游结婚
四川的旅游结婚指的是新婚夫妇在旅游景点举办婚礼。在绝美的自然景观中,新人们可以感受到浓厚的文化氛围和深厚的历史积淀。这种结婚方式不仅让新人们享受到旅游的乐趣,还能感受到四川独特的民俗文化。
3 河南敲门结婚
河南省的结婚习俗有个特别的环节——"敲门"。新郎必须在新娘家门外,首先敲门,然后新娘家的门由新娘的父亲打开。在这个过程中,新郎需要进行一些趣味性的问答,比如唱歌、背诵古诗等。只有通过这个环节,新娘才会被允许出现在门外。
4 云南纳彩结婚
云南的纳彩结婚是一种独特的婚礼习俗,新郎家需要向新娘家提供一些彩礼,包括珠宝、金银器皿、粮食和布匹等。新郎的家族必须在婚礼前一天或当天将这些彩礼送到新娘家中。这种结婚方式既能展示新郎家族的财力和品味,也是对新娘的一种尊重和爱意。
5 广西发妻结婚
广西的发妻结婚传统是一种独特的结婚仪式,新娘需要把头发编成一个发髻,并把头发束在一起,这被称为"发妻"。新郎需要在婚礼上取下发妻,表示新娘已经成为自己的妻子。这种结婚方式不仅体现出广西婚姻文化的独特性,也是对新娘的一种尊重和爱意。
总之,中国各地的结婚习俗都有着独特的文化内涵和价值,虽然现代社会的婚姻模式已经发生了变化,但传统文化依然是婚姻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不同地区、民族的结婚习俗各具特色,其中有些习俗颇具趣味性。
1 河南豫东地区“抢亲”
在河南豫东地区,结婚时男方要先抢亲,然后女方再追回去,把抢亲过程和结婚仪式融合在一起。这种婚礼习俗原本是为了反映农民社会的某些现象,现在已经成为了一种地方文化的代表。
2 贵州布依族“开门红”
在贵州布依族地区,新娘嫁入新家时,必须提前把自己的嫁妆准备好,并用红彩纸包裹,成为“开门红”。这项习俗代表着新妇进入新家的吉祥、幸福和祝福。
3 云南纳西族“担水婚礼”
在云南纳西族地区,新郎必须在结婚仪式前,背着装有水的竹篮慢慢向前走,新娘在前面沿着长街小巷而行,象征着新娘和新郎一起艰难度日,彼此扶持走过人生的坎坷。
4 新加坡华人“门神婚礼”
在新加坡华人婚礼上,新郎要首先回答新娘家中的门神所提出的难题,证明自己是一个有文化素养的人,并有能力照顾好新娘。这项习俗代表着新郎对新娘家人的尊重和认可。
总之,不同地区、民族的结婚习俗各具特色,丰富多彩,并且反映了当地社会文化和风俗习惯,为人们带来了无穷的欢乐。
滇云文化·滇云风俗·家庭婚姻
(1) 汉族婚俗
移民促进了中原农耕文化与南方山地少数民族游耕文化的交融。云南自秦汉开始,伴随着中央王朝对西南夷的开发,就有大批汉族移民进入西南地区,南诏时更有大量远征军队留居洱海。但这一时期的文化交融是一个双向过程,一方面云南游耕民族的“汉化”程度日益加深,另一方面移居云南的汉族也出现“夷化”现象,最后完全融合进当地民族之中。直到明代,更多的汉族移居云南,才改变了这一现象。史书载:明太祖朱元璋派傅友德等率三十万大军征云南,部分留驻屯田。其后沐英又“携江南江西人民二百五十余万入滇”屯田,沐春又“再移南京人民三十余万”入云南(以上数字当有夸大),自此汉族成为云南的主体民族,少数民族成了真正的少数民族。随着大批汉族移居落籍云南,他们将中原的农业文化移植入西南地区,汉文化的一整套婚姻礼俗和家庭伦理道德也就成为滇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直到民国年间,由于地理环境造成的滇云文化的蔽塞性和封闭性,云南汉族中还保留着让旅行者惊叹不已的婚姻礼俗中的所谓“汉俗古礼”。在陇川县户撒乡一部分称为“旧汉人”(自称“大包头”)的汉族中,至今婚嫁仍遵行六礼,形成滇云行为文化的一大特色。
云南汉族婚俗遵循以下六项。第一,相人家。婚姻由父母或族中长辈主持,无论男女,一到十六七岁,父母便要为他(她)们择媳相婿。其选择标准虽然各地稍有差异,但大体上不外以下各条:门第相当;财产相当;宗教相同;家庭无坏名声;男女八字不相冲克。以上五条中,最后一条最为重要。第二,下定。下定礼亦叫拿八字。日期选定后,男方请两个作媒者将男孩的生年月日时写在红金帖上,准备一些衣料、果子、喜饼、茶盐、猪羊及金器四五件,请来吹鼓手,送往女家。女方将金器收下,食物约收大半,衣料随意略收,然后回送鞋帽笔墨书籍等物,并将女孩生年月日时同样写在红帖上,让男方保存。这一天,男女两家都要将直系亲友请来,摆席款待。此后婚姻就完全有效。如果男女双方无故向别家议婚,对方可起而干涉,甚至有因此而打官司的。第三,过礼。过礼又叫鞭猪,于结婚前一天举行。其情形大略与下定相同,差异仅在于是由女家送往男家,并且礼物中还须齐备全堂木器及日用大小零星细物。有的人家为节省起见,亦可将下定与过礼合并举行,双方先将八字写出(俗称“草八字”),到结婚前一天一并交换,称为“两场谷子一场打”。因为下定礼是由于双方说成后,或因男女年龄不足,或因结婚的物件一时准备不足,所以先下定礼,作为预约,预约之后,三五月内就可结婚。第四,亲迎。结婚前几天就将请帖分送到各亲友处。男方须由新郎亲送,女方则由新娘的哥弟邀请。接到请帖后,亲友须立即准备喜幛、喜联、金钱等礼物,女方则只能送衣饰,叫做添箱礼。到了喜期,妇女亲友多早起乘轿前往,轿钱照例由主家开发。宾客到齐后,新郎按照择定的时刻乘轿前往女家迎接。沿途鼓乐喧天,前面有人打着掌扇、日照等执事。到了女方家,有人照例拦门阻止,直到男方将门包递入,才开门放进。又有的地方是由新郎的母亲亲自去迎接,到女家后,一拥而入,婆婆坐在厅堂中的一把椅子上,新娘出来跪下,穿上凤冠霞帔,盖上红喜帕,由她的哥哥抱入轿内。新娘照例要哭泣,到男家后,于门外大放爆竹,牵亲的二女客将新娘送入新房。一对新人坐在床上,由一个福寿双全的老人撒帐,将松子、瓜子、莲子、白果子、枣子撒向四方,口里说着吉祥的语言。然后由一位福寿双全的老婆婆抬来面条,新郎先吃,新娘后吃,叫做长寿面,有的又是用酒,称为交杯盏。之后举行拜堂礼,先天地,后祖宗,再拜外客亲戚,称为认亲,受拜之亲友须给以红包。晚上,照例要举行闹房,亲友伙伴们欢声笑语,满意而归。另外,在新房内,还需点上子孙灯,放在新人床下;点上通宵烛,放在床的两边,一个代表新郎,一个代表新娘。如果两只喜烛同时熄灭,就为新郎新娘白头到老的喜兆。第五,回门。喜期过后第三天,新郎新娘早早乘轿回到女家,称为回门。早饭后,新人出去遍拜女方亲友,以使新郎与女家亲友会面,受拜者也要给以礼物或红包。晚饭后,新人必须在日落前返回男家,俗称所谓“带太阳”。第六,满月。新人回门后,新娘不得任意归家。到结婚满三十天后,女家必派人来接。新娘回家后,住十天八天不等,然后由新郎接回,自此婚礼完全结束。
以上为云南汉族婚礼的普遍情形,各地又略有差异。到近代,由于社会文化变迁的影响,城镇有不少汉族仿效西方,行文明结婚。到了今天,则全省城镇汉族多行新式婚礼,在广大农村,其仪式虽有简化,但婚嫁行六礼的习俗还完全保存。
(2) 永宁纳西族的阿注婚
永宁纳西族即文献上所称之摩梭人,由于历史原因及地理环境的关系,直到本世纪50年代前后仍处于封建领主制度下属于母权制的母系家庭,保留着浓厚的母系氏族遗俗。这种家庭摩梭人称为“衣社”,是一个独立的生产、消费和负担封建劳役及贡赋的单位,一般包括二至四代成员,平均人口为七八人,最多二十余人。主要包括祖母们及其兄弟们(舅祖父们)、母亲们及其兄弟们(舅父们)、姐妹们及其兄弟们。衣社的世袭按母系计算,财产按母系继承,妇女在社会上有较高的地位,家长通常由年长或有能力的妇女担任。当衣社没有女继承人时,为了使母系家庭能够延续下去,多采取过继养女的方式续嗣。
摩梭人的母系家庭能够长期延续下来,保留到近代,与他们实行的婚姻制度有密切的关系,即摩梭人的婚姻是与其母系家庭相辅相承的。其亲族成员的婚姻生活,采取女方居住的走访婚形式,属于母系遗俗的初期对偶婚。建立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男不娶,女不嫁,各居母家,分属两个家庭,处于不同的经济单位,彼此间不称夫妻而叫阿注。阿注又译阿肖,原系普米族语,意思是“朋友”,建立阿注关系的男女通常是男子夜间到女子家里住宿,次日清晨返回母家劳动、生活。路途远的,男子可在女子家里偶居几天,然后返回母家。偶居期间,除互赠礼物外,经济上没有必然的联系,所生子女也属于女方,男子没有抚养教育的责任。当摩梭少年到了十三岁(也有在九岁的)时,就要举行成年仪式,时间一般在春节。仪式以衣社为单位举行,少女在母亲的帮助下脱掉原有服装,换上成年人穿的上衣和裙子,然后拜谢祖先、灶神和亲友,男孩子则在舅舅的主持下穿上成年人的上衣和裤子,向社会表明他们已经有了结交阿注的权力。此后,女子就从正房搬到客房独住,男女双方只要愿意,就可以结为阿注,时间可长可短,一旦一方不愿意就可以解除关系。摩梭人除属同一母系血统的成员原则上禁止通婚外,阿注间不受任何限制,一个人可以同时拥有几个阿注,平均每人一生结交阿注六七人,也有多达几十人到百余人的。但大部分人在一定时间内均有一个较稳定的长期阿注,又有一至两个短期或临时的阿注。到了元代,永宁纳西族地区建立了土司制度,摩梭人受到外来汉文化及藏族文化的影响。明中叶以后,部分母系家庭发生了一些变化,摩梭男子的地位有所提高,“婚娶始于司沛(土司)之家”,有些男子开始改变原来的婚姻习俗,娶妻到家,摩梭人的社会中开始出现了阿注同居的对偶婚,少数父系家庭及既有男子娶妻又有女子不嫁的母系父系并存的双系家庭。在某些与先进民族毗邻的村落中,还出现了一夫一妻制的现象。到1956年民主改革前,永宁纳西族中心地区实行阿注走访婚的约占总成年人数的734%,实行阿注自愿同居的约占105%,正式结婚的约占96%,摩梭人的婚俗处于一种缓慢的变迁之中。
(3) 白族婚俗
白族是云南少数民族中受汉文化影响最深的民族。因此,作为其行为文化表现之一的婚俗既具汉文化的特点,又具有自身的特色。
恋爱 白族青年的恋爱活动比较自由,他们通常利用劳动、赶集、节日活动及赶庙会的机会谈情说爱,通过山歌试探对方,抒发感情,寻觅自己的意中人。
订婚 白族把订婚叫做“发红帖”、“送水礼”。过去白族青年虽然恋爱自由,但婚姻全由父母包办,行“父母之命,媒灼之言”,甚至指腹为婚,今天则有男女青年自由恋爱后再由父母主持订婚的。其订婚仪式较为简单,先由男方托媒人要来女方的生辰八字,同时送给女家两瓶酒、两包茶、四盒糖、两块布。若双方八字不相冲克,女家也同意,便将女方生辰八字写在红纸柬帖上,交男方收执,作为婚约的凭证。白族订婚后,可以解除婚约,但主动方要受到舆论的谴责。若男方提出退婚,女方可以不退还水礼,若女方提出退婚,则必须退还水礼。
提亲 白族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其婚姻有三种形式:嫁女,招姑爷,“卷帐回门”。上门女婿结婚时要改名换姓,婚后有继承权和赡养女方父母的责任。如果女方是长女,下面兄弟较小,就在婚后七日偕丈夫携带被子、帐子回娘家居住,负担赡养老人、照顾幼弟的责任,直到小兄弟长大成婚,才回到男家居住。白族有早婚的习惯,双方订婚后,在结婚前一年,男方必须托媒人到女家求亲,给女方以准备妆奁的时间,除制备各色粗细领挂、全部铺陈帐盖外,单鞋子一件就要做数十双到上百双,以备结婚时送公婆、弟妹、哥嫂、子侄等为见面礼及婚后自穿。
婚礼 过去白族的婚礼一般是四天。第一天搭彩棚,迎喜神,晚上贺新人。届时新郎要拜“喜匾”,由家长取字、号为喜名,婚后通用。贺新娘则全村**妹与新娘坐在彩棚下,青松铺地,红烛高照,吃着糖果、蜜饯,恭贺新娘。第二天迎亲。新郎坐轿前往女家,迎亲的及伴郎十数人,加上骑马“押礼”的小孩十多人及到女方会亲的至亲至戚,沿途浩浩荡荡。到女家后,则大门紧闭,要等唢呐声三起三歇表明诚意,才开门迎入,设席款待,新郎则上坐,设独席招待。红日西下,经媒人再三催请,新娘才哭着由兄长抱上轿,盖上“开脸红”,新郎则由女方父辈敬上马杯,并在其左手膀上扎一朵锦红大花“蔫花红”。到男家后,门前早摆下牲醴一套,有斗、尺、秤、剪、香、腊、纸、烛之类,由端公仗剑执法,退去车马,将新人拥入洞房。是时村中常年多病的人便可乘闹伸手在新娘身上、手上、腿上乱掐,以粘喜气,解除病痛。新人入洞房后,避去别人,由媒人主持喝交杯酒,然后出房待客。晚上还要举行闹新房,俗话说:“新娘房中无大小”,尽可以随便。第三天回门。新娘清晨早起,在别人帮助下“收头”,将头发梳成高高的髻,作为成人的标志。然后由新郎陪同回娘家。届时新郎手拿锦花一朵,到新娘家去谢花红,男方至亲至戚也一起去做会亲客,女家设席款待。第四天酬客,拆彩棚,招待帮忙的客人。
另外,白族婚俗中还有一些规定:如丈夫死后,妇女一般不得改嫁,否则要受到社会的歧视和非议。少数能改嫁的,妇女要失去对前夫财产的享用权,同时再嫁的聘礼、聘金亦归前夫家庭所得。在云龙山区白族还保留着“转房”的习俗,兄死后,嫂转嫁弟弟,称为“叔就嫂”;丽江白族则基于“长兄为父,长嫂为母”的观念,只能是弟媳转房给哥哥,嫂嫂不能转房给弟弟。
(4) 傣族婚俗
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傣族在文化上更多地受到南传小乘佛教的影响,其社会经济形态到本世纪50年代前倘处于封建领主制阶段,社会生活中还残留着浓厚的母权制遗风,妇女地位较高。因此,作为其民族行为文化表现的婚俗既普遍保有母权制下的“从妻居”习俗,而且其婚姻礼俗中又较多地渗入了南传佛教文化的影响。
从妻居又称妻方居住婚,是母系氏族制繁荣时期流行的一种婚姻居住形式。它是随着妇女地位的提高由望门居住婚演变而来,男子从过去走访女子的偶居生活改为迁往妻方氏族公社居住,双方共同生活在一个共产制的经济单位中。从妻居只是男女双方暂时的结合,夫妻并未组成独立的经济单位,其结合和离异都是非常容易的。云南傣族社会中长期存在着从妻居的习惯,当男方请人到女方家说亲时,女家父母就和媒人议定从妻居的时间,一般是婚后先在女家住三年,再回男家住三年,如此往返,称为“三比拜,三比马”(三年去,三年来)。有的地方从妻居的时间长达十四年、十八年不等,直到他们建立了自己的小家庭才算定居。从妻居期间,男方父母根据家庭经济情况,适当分给儿子农具、牲畜、种子等带往女家,夫妻可以在家庭之外种植自己的少量田地、蔬菜,饲养家禽,甚至经商,以积累自己的财产,为他们建立小家庭打下经济基础。当条件成熟后,双方父母分给他们一部分耕畜、农具,村寨分给他们份地,协助他们盖好房屋,于是一个个体家庭建立了,夫妻双方组成了独立的经济单位。
傣族的婚俗还受到南传佛教文化的影响。恋爱 傣族青年的恋爱比较自由,但在时间上受到小乘佛教传统宗教节日的约束。每年的傣历九月十五日(约当夏历七月中旬)为“关门节”,以后的三个月为小乘佛教的安居斋戒期,这期间青年男女一般不得谈恋爱或结婚,直到傣历十二月十五日(约当夏历九月中旬“开门节”后,这种限制才予取消。他们谈恋爱的方式别有情趣,一是对歌。当夜幕降临,姑娘们三五成群在庭院燃起篝火,支起纺车纺线,小伙子们便吹着竹笛,拉着弦琴,来到纺车旁,唱歌试探。姑娘若有意,便将小凳递给他坐下,唱歌回答。双方情投意合后,便坐在一起,共披小伙子的毯子。二是丢花包。每年的泼水节期间,姑娘们带上精心制作的花包来到场地,与小伙子们排成两排,相距二三十米,互掷花包为戏。开始时似乎毫无目地,到了一定时候,就开始细心物色对象,将花包掷给中意的小伙子,若对方接不着,便要互赠礼物。这样你来我往,双方心意相通后,女方将花包高高抛起,男方假装接不着,两人趁机愉快地离开场地倾诉衷肠。三是买鸡。赶街天姑娘将炖好的鸡肉拿到市场出售,有意的小伙子便会去买,若姑娘不中意,她会加倍地要价,如果碰上她喜欢的人,便会慷慨赠送。双方经过交谈后,情投意合,便双双离开。
说亲 恋爱成熟后,男方请媒人到女家说亲。往返两次后,如果女方父母和家庭都同意,媒人就通知男方准备糖、成双的芭蕉、槟椰、烟草、酒等礼物订亲,双方商订成婚的日期和从妻居的时间。在求婚的过程中,如果女方父母或族中长老不同意,傣族社会中还存在着“抢婚”或“偷姑娘”的习俗。抢婚是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或妻方居住向夫方居住过渡时期的婚俗残余。相爱的男女青年事先约好时间、地点和暗号,男方请来亲朋好友,手持武器,身带铜钱埋伏于路旁。女方借故走向约定的地点,一声暗号,姑娘立即被“抢”走。此时姑娘高声呼救,家人和邻里立即追赶,抢婚者边跑边撒铜钱,追赶者忙于捡钱,抢婚顺利结束。男家马上请人去说亲,女家迫于事实,不得不同意。偷姑娘也是事先约定的,姑娘暗自收拾好衣物,小伙子乘夜深人静,按时来到女家楼下,一声暗号,男女双双离去。天亮后,男方提上礼品前去赔情,女方父母愠怒之后,只好同意,择日完婚。
婚仪 由于“从妻居”,傣族婚礼大都先在女方家举行。婚礼开始前,新人先要到佛寺拜佛,祈求吉祥幸福,白头偕老。婚礼开始后,要请和尚念经,并由和尚将彩色丝线分别束在新人的手腕上,表示祝福。和尚退席后,新人坐在婚礼桌前,接受老人的祝福和来宾的祝贺。老人一念完祝词,新人争着去抢泡在酒盅中的槟榔叶,傣族习惯上认为谁先抢到谁就会在未来的家庭中居于主要地位。接着是拴线仪式,新郎新娘以男左女右的位置跪下,老人用白色长线从男的左肩围到女的右肩,然后来宾拴线,男方亲戚先新娘后新郎、女方亲戚先新郎后新娘,男女双方的心通过白色的长线拴在一起了。拴线结束后,就开始款待宾客,新郎新娘向客人殷勤敬酒,民间歌手“赞哈”在一边演唱,人们不时暴发出叫好声,并举杯祝福。赞哈演唱之后,主人和宾客来到庭院或广场,围成一圈跳起欢快的舞蹈,人们如痴如醉,通宵达旦。第二天天亮前,新郎回到自己家,晚上再到妻家。第三天,男方母亲挑着凉米粉到女家认亲。第五天新郎新娘挑着凉米粉来男家,由新郎的母亲陪着新娘认男家的亲友,亲友赠送礼物,整个婚仪到此结束。
(5) 景颇族的姑爷种和丈人种
景颇族在本世纪50年代以前还处在农村公社趋于解体并向阶级社会过渡的阶段,保留了较多的原始公社制残余,阶级分化已经产生,氏族酋长制演变为山官制。他们居住在海拔1500~2000米的亚热带山区,雨量充沛,土质肥沃,从事刀耕火种和水田农业。景颇族文化是与上述社会经济发展形态相适应的,其行为文化表现的婚姻习惯较有特色。作为原始社会氏族外婚制残余,他们的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遵循传统的单向姑舅表优先婚原则,出现了所谓“姑爷种和丈人种”的称谓。
按景颇族的习惯,姑母的儿子必须娶舅父的女儿,而姑家的女儿却不能嫁给舅家的儿子,姑家称为姑爷种,景颇语叫“达玛”,舅家称为丈人种,景颇语叫“梅龙”,世代相袭。这样,凡属姑爷种姓氏各家的男子,可以娶丈人种姓氏任何一家的女子为妻,反之则被禁止,景颇族称此为“血不倒流”,相互间形成两个固定的通婚集团。而舅家的儿子又去娶其舅家的女儿,三个姓氏建立了固定的通婚集团,形成甲姓氏与乙姓氏、乙姓氏与丙姓氏,而丙姓氏又与甲姓氏通婚的循环婚姻关系。与上述“姑爷种和丈人种”的通婚规例相适应,景颇族在亲属称谓上又有自己独特的习俗,保留了若干准普那路亚婚的残余。他们的母方诸姐妹同称“母”,父方诸兄弟同称“父”,舅父和岳父、舅母和岳母、公公和姑父、婆婆与姑母间的称呼相同,禁止姨表间的通婚。
景颇族男女青年恋爱自由,双方通过情歌对唱进行交往。但对唱前须小心翼翼地互问家谱,以确定对方的姓氏。他们在公房中谈情说爱,唱歌跳舞,恋爱成熟后,就举行婚礼,请歌手(斋瓦或董萨)来唱歌、祝福,婚后女子不落夫家。进入阶级社会后,实行山官制的景颇族推行等级内婚制,民间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开始出现,社会上盛行转房婚和妻死续妻妹的习俗。近百年来,由于外来文化和周围民族的影响,景颇族社会文化发生了变化,少数人打破传统婚例,丈人种姓氏的男子娶姑爷种姓氏的女子为妻的现象已有出现。
(6) 连名制
连名制是原始氏族社会时期的一种命名制度,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母女连名制。母女连名制即母名与女儿名相连的命名制度,它产生于母系氏族制的繁荣时期,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对偶家庭的出现,子女血统以母系的世系计算而出现的。作为原始母系家庭特征的残余,母女连名制到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还流行于云南西双版纳的布朗山区,另外独龙族、高山族中也有这种制度的残余。布朗族没有姓,男女名字之前分别冠以“岩(艾)”、“玉(依)”以示性别区别,孩子出生后不久,就请家族中老人代为取名,然后将其母亲的名字连在后面,加上性别称谓,就是孩子的正式名字。如名玉南坝的母亲生了女儿,老人为其取名“甩”,则她女儿的名字就叫“玉甩南”。如果出现名字相同的现象,就在母名之后再加上外祖母名。独龙族则是在本人名之前、家族名和父名之后连上母亲名字。凡实行母女连名的民族,也实行母子连名,其连法与母女连名相同。二是父子连名制。父子连名制是父系制度下父名与子名世代相连的一种命名制度,它产生于母系氏族解体、父系氏族确立时期,由于世系按母系计算改为按父系计算,父子连名可以确保父系血统按直系血亲承递,并可区分直系血亲与非直系的远亲。加之私有财产出现后,父子连名可以使父系直系亲属特别是直系子孙享有财产继承权。因此,父子连名制既保存在早已进入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民族中,也保存在某些私有制还未完全确立,阶级分化还不十分明显的民族里。到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云南的彝、哈尼、景颇、基诺、独龙、怒、佤等民族中都保留着这一习俗的残余。父子连名制有三种方式,①正推顺连法,即从父名连到子名,如四川凉山彝族古候家:古侯——古侯海子——海子黑得——黑得木瓦……;云南盏西景颇族格老家:毛磨陇——磨陇拱——拱麻薄——薄斯作……。②逆推反连法,即从子名反连到父名,如西盟佤族的永欧家:散比里——比里松——松萨——萨外特……,此处散为曾孙名,萨为本人名。③冠姓连名法,即在名字之前或名字之后冠上姓氏。如大理国时期的三个国王段智祥——段祥兴——段兴智。父子连名制的社会功能在于容易背诵记忆,便于口耳相传,以巩固父系血缘联系、内部团结以及财产继承。有的民族父子连名长达五六十代,有的仅有两三代。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名字相同的较多,有些民族又在父名、本名之前或本名、父名之后加上祖父名,有的加上家族名或部落名。互相称谓时,一般只叫本人名,如果连叫父名或祖父名,是极不尊重的。
我国民族众多,各民族的婚嫁习俗也异彩纷呈,特别是凉山彝族的婚礼习俗。
凉山彝族自治州,是全国最大的彝族自治州,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北起大渡河,南及金沙江,东抵云南昭通,西接甘孜州;自治州辖17个县市,幅员面积6万多平方公里,人口400余万。凉山彝族自治州的主体民族——彝族,自称“诺苏”、“尼苏”、“纳苏”、“倮倮”、“撒尼”等。它的婚礼习俗极其特别、有趣。
订婚
订婚,彝语叫做“吾让木”。是双方正式结缔婚姻的主要标志,彝族谚语云:“祖灵可戏,婚事不可戏”,一旦举行了定婚仪式,双方便不得再反悔婚约了。定亲仪式要泼水、抹锅烟子、杀猪宰羊。当男方使者要来的时候,女方家便喊来邻居妇女,藏好了一桶桶、一盆盆的水,并在手上抹好了黑黑的锅烟子,等待客人的到来。当定亲的客人一来,四面八方的妇女们峰拥而来,向客人泼水、抹锅烟子,客人则须表现得勇猛、顽强,用衣服或擦尔瓦蒙着头,迎着“暴风骤雨”勇往直前,冲破姑娘们的一道道防线,猛冲进屋,姑娘们则会紧追不舍,尾随进屋乱泼,把客人泼得一个个像落汤鸡,一张张的白脸全变成了黑脸。泼水和抹锅烟子时,客人不能生气,客人和主人可以相互进攻。
泼水、抹锅烟子过后,给客人敬酒、敬烧肉(彝话为“舍府则”)。主人用双手恭恭敬敬地把装有烧肉和酒杯的木盘端给客人中的一个,客人也伸出双手接受,先渴酒再尝烧肉。杯中的酒可以喝完,但盘中的肉不能吃完。因为能喝酒是好汉,能吃肉是狗熊。当客人喝了酒尝了烧肉后,从包里掏出钱放在木盘中。装在盘子中的钱,就是“吾让则”(定亲礼),一般都是单数,但更多的是“九”数,如九千九百元,一万九千九百元等。“九”在彝语中为“古”,“古”为久远、牢固的意思。所以,凉山彝族喜欢九这个数。此外彝族婚礼中也很喜欢被习惯认为是不吉利的“四”,比如彩礼是四万、定亲时四点钟去等,因为“四”在彝语中为“尔”。“尔”为要的意思,即男方是真的要女方,并且以后会好好对待她,一辈子都只要她。
订婚仪式上,还要订下结婚的日子,结婚的日子一般地说都由男方测定,但要听女方的意见,主要看双方属相和不和,要请毕摩测算。
婚前
彝族以解手为羞,(尤其是异性之间),女人出嫁时结亲、送亲的是男人,且路途一般比较远,为避免路途中和婚礼上在父老兄弟众目睽睽之下有解手之要求,婚前几天,新娘要禁食,每天只吃一两个鸡蛋,喝几口水,或吃一小片荞饼,出嫁那天还要禁水。彝族的风俗中认为,新娘减食的时间越长,便越显得懂礼节,有毅力。此外部管你是真的想嫁还是不想嫁,都要表现出伤心难过得样子,一说到嫁期将至便哭哭啼啼更好。如果哪一位姑娘在出嫁前还显得欢天喜地、无忧无虑,不知节制饮食,那么她就会受到耻笑和非议。
迎亲
结婚前夜,男方家派两位聪明勇敢的人当“线木”,带去礼品及新娘婚服礼金到新娘家,陈明求婚之来意。女方村子里的姑娘们则贮水以待,到处设置障碍,向他们泼水、抹锅烟,直到把他们两个弄得人不象人鬼不象鬼才肯罢休。
晚上,新娘的姐妹们都前来陪伴,新娘哭,女伴们也陪哭而歌,尤其是在与父母辞别时要诉女子嫁人之苦,哭号陈词,凄婉动人,依依难舍,由此衍生出来了《哭嫁歌》、《惹打》(留住)、《咒媒歌》等等一批脍炙人口的歌曲。
翌日清晨,女家请一位子女多而且都健康的妇女为新娘梳头、打扮,梳毕头则戴上耳环、头饰、头罩,著新衣彩裙。鸡啼时,新娘被拥至房前的果树下坐着。她们手持树条和端着水盆,准备对前来摸亲的迎亲者进行一番痛打。这时男方派出的一名精灵的代表,在其他人的簇拥和掩护下,在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委曲中想方设法摸亲。只要他们摸到新娘头上的彩罩,新娘便算是婆家的人了,这时停止了“保卫战”,大家簇拥着新娘开始上路。送亲的都是新娘的亲戚和邻居,少则十多个,多则几十上百。所地方言区送亲的全是男性,没有女性,自古以来都这样。什乍、依诺方言区,有少部分女性参与送亲。凉山彝族送亲一般都步行,只有新娘或送亲的老前辈才能骑马,可以说跋山涉水,一路风尘。沿途居住的新娘的侄女们如果知道新娘要路过,都要在路上接待,给新娘敬油炒饭,给送亲的人敬酒。这是一种礼节,一种祝愿,一种亲情。
迎亲时很特别的是,还要演一出抢婚闹剧,但这次不是在女家,而是在途中。抢婚带有一种表演成分,它热闹、喜庆、祥和,是彝族人民娶嫁的一种表现形式。这天,打扮一新的新娘,由娘家人将她送至半路,男方家则在半路抢亲,女方的家人和亲戚朋友则在后面象征性的追赶上来,此时,抢婚也就变成一种娶嫁的交接仪式。抢婚既是对女方的一种尊敬,也是彝族人民一种古老的娶嫁形式。
婚宴
送亲的队伍到达新郎家附近时便停下来休息,新郎这边男女老少都前来迎接。男方家便派一个能说会道的人带上少许钱和烟、酒、一点盐巴、一张羊皮,向客人请安、敬烟、敬酒,然后,送亲的队伍这边又派几个精壮小伙子前往新郎家“抢肉吃”,这些小伙子大摇大摆地来到新郎家门前,走到掌管分发肉食的人跟前站定,男方这边的姑娘们则虎视耽耽站列在对面,严阵以待 , 等负责分肉的刚把一篮子热气腾腾的肉递到小伙子手中,姑娘们便一拥而上,把小伙子们团团围住,拚命抢夺他们手里的肉,小伙子们则极力反抗,护住手里的肉,不让她们抢去 , 一时间他们混战一处,扭成一团,欢笑声、呐喊声、助威声交织在一起,惊天动地,气氛异常活跃。
这一切结束后,新娘和迎亲的队伍才进屋。新娘进门后,由一位子孙兴旺的老妇人用酒和炒食给新娘祝福,然后将她披散着的头发梳成双辫,用红头绳扎起,盘在前额上方。然后婚宴开始,婚宴上都兴吃砣砣牛、羊、猪肉,喝碗碗酒,七八个人围成一圈,席地而座。新娘和背新娘的小伙子一起用餐,其他人不得与新娘一起用餐。晚饭后,主客一同喝酒、赛歌、对谚语、猜谜语等,往往闹个通宵达旦,兴尽方休。
纳西族系古羌人后裔,自西北河湟地区南迁,与土著融合而形成。纳西族婚俗方面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同家族的人结亲。男女一般二十岁左右结婚,早婚现象较少。此外,还有非常具有特色的摩梭人“阿夏”婚。
中国的纳西族主要聚居于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维西、香格里拉(原中甸)、宁蒗县、永胜县及四川省盐边县、木里县和西藏自治区芒康县盐井镇等。现有人口为324680人,昆明市非土著民族中的第一大民族,有支系摩梭人。纳西族系古羌人后裔,自西北河湟地区南迁,与土著融合而形成。
纳西族婚俗简介:
纳西族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同家族的人结亲。男女一般二十岁左右结婚,早婚现象较少。
旧时,婚姻讲究门当户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并盛行姑舅表优先婚配习俗。结婚一般要经过订亲、请酒、举办婚礼等程序。订亲,纳西语“日蚌”,意为送酒,男孩长到五六岁,父母便托媒人带一壶酒到适合的女方家为儿子说亲,双方父母同意后,待女孩长到十岁左右便择吉日订婚。之后男方家要向女家行“小酒”、“大酒”等礼,每年端午、中秋、冬至等节都要到女方家送礼。结婚仪式有不见天之俗,在天井搭大帐篷,下铺松毛,扎迎亲牌坊。接亲队伍到达,女家闭门,隔门唱盘问喜歌,答唱对头方开门迎入,接亲者即撤“开门钱”。新娘边祭祖先、告别父母亲友,边哭泣表示舍不得离开娘家。新娘进夫家大门时,必须跨过门槛正中的马鞍,以此表示成为男家的成员了。
过去,纳西族青年男女婚前有社交自由,谈恋爱称为“命若贺”,一般不受父母干涉,通过各种节日活动和红白喜事场合相识交往,定期约会于山间田野,对歌弹弦,倾吐衷肠,互赠情物。这种传统的社交自由,与汉文化影响的封建包办婚矛盾尖锐,加上社会中的阶级压迫剥削和农民的贫困加深,致使相爱的青年往往不能成婚,为了忠贞于纯洁的爱情,就相约至玉龙雪山或村寨附近风景优美的地方殉情自杀。
东巴祭司依据当时所发生的情死悲剧情况,创作东巴经典《鲁般鲁饶》(牧奴迁徙记),并把它作为超荐情死者的经书,在道场仪式中反复吟诵。纳西族第一对情死者从情死鬼头目演变成爱神,十二岩子坡这个情死鬼魂的归宿地,也演变成雪山情国(游翠国),并把情死国描绘成不同境界的三个国。经过东巴教的不断传播,民间又形成口传的长诗《游悲》(殉情调),其故事说:女主人公从小在山上放羊,孤单寂寞;男主人公是次子,分家没有份,就上山打猎。二人相会在深山,互诉苦情,于是相爱,但他们烧香问卜,都难于成婚,便去准备情死的用物,接着双双爬上雪山,经历“树上盘恶峰,石上长尖刺”的“游翠第一国”和不长草木的第二国,过了独木桥,到了“金花不会谢,金果不会落”,没有苍蝇蚊子的理想乐园“巫鲁游翠国”(第三国),过上了“白鹿当耕牛,斑虎当骑马”的自由生活。
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于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文化教育的逐步普及,加之新婚姻法的深入实施,恋爱自由和结婚自主得到切实的法律保护,纳西族的殉情之俗早也成为过去。
纳西族婚嫁特色:
祭祀女神找爱人
云南和四川的交界处泸沽湖边,有座狮子山。传说,狮子山是一位女神,这位女神不仅主宰着这个地区粮食收成的好坏,而且还影响着女子的恋爱、婚姻和生育。居住在这个地区的纳西族人民用最隆重的仪式祭祀女神。每年夏历二十五日,纳西族青年男女,都穿着民族服装,到狮子山祭祀女神。在狮子山,男女青年相互接触,寻找自己的意中人。在狮子山物色爱人,被认为是吉利的事。据说,姑娘和小伙子在祭祀女神的狮子山恋爱,将来女神一定会成全他们。
冷水泼新娘
云南丽江的纳西族,在行婚礼时有一种冷水淋头与用酥油贴脸的习俗。 当新娘子身着艳装,外罩红大褂,头蒙红头巾帕,在伴娘及其他送亲队伍的陪伴下,来到男家门前时,伴娘当中的一位便抢先跑到男家,舀一瓢冷水泼在新娘子的头上。伴娘一边淋一边用手揉搓新娘的头发,呐喊:“大吉大利”。连喊数声,泼水淋头仪式便告结束。
冷水淋头之后,新郎新娘便双双在祖堂前艳下,东巴(巫师)便取来两块碗口大的酥油,切成两片,分别贴在新郎新娘的前额。贴好之后,东巴即领唱“媒歌”,主人提壶,逐个向客人敬酒、打锣、上茶。但是,新郎新娘都还得长跪在地,任凭额上酥油熔化成油花,弄得酥油满面,油汗齐流。长长的“媒歌”唱完之后,东巴才会“开恩”让一对新人站立起来,揩油洗脸。
摩梭人的“阿夏”婚
丽江泸沽湖边的纳西族的一支:摩梭人,实行的是“阿夏”婚。“阿夏”是摩梭语,意为亲密的情侣。“阿夏”婚有两种形式,即阿夏异居婚与阿夏同居婚。阿夏异居婚也叫“走婚”,其特点是男不娶、女不嫁,建立阿夏关系的男女双方,各自住在自己的母亲家生产生活,只是男方暮来晨往,仅在女方家过夜。所生子女一律由女方抚养,其生父与子女不在一个家庭生活,男子与女方在生产、生活、财产上没有必然联系,男子无法定的抚养子女的义务,但生父可与子女经常往来。男女双方一生可以结交多个阿夏,但不可同时结交两个,只有跟一个终止了阿夏关系后,才能结交另一个。阿夏双方结合自愿,离异自由。
阿夏关系保持的时间因人而异,一般年轻时不大稳定,中年以后日趋固定,甚至保持终身,但无论保持多久,男女双方都各居母家。任何一方不愿再保持关系,或女方闭门不纳,或男方不再登门,阿夏关系即可解除。另一种阿夏同居婚特点是男女双方各居一家,或是男到女家,或女到男家,共同生产生活,养育子女。这种婚姻同样以情为主,自愿结合,离散自由,双方一旦终止关系,各自回自己原来的家,其家庭成员都会欢迎她(他)回来,子女问题也由双方协商解决,不会引起双方的冲突。另外,摩梭人地区也有部分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的。但有不少摩梭人实行的是“阿夏”婚,绝大多数家庭为母系大家庭。家庭成员的血统完全以母系计算,财产按母系继承。这种家庭的特点是家庭中男不娶妻、女不出嫁,无翁婿、婆媳、妯娌、姑嫂等关系,家庭权力分工形式为舅掌礼仪母掌财,家庭和睦、尊老爱幼,极少分家现象。家庭人口一般在20人左右。
女儿国里的走婚奇俗
云南和四川的交界处,生活着四万多的纳西族摩梭人,那里是个奇异的“女性王国”。这个民族的社会和家庭基本上仍是女权制。 每当暮色降临,就能看到一些男子在匆匆忙忙赶路,他们是到女“阿注”(朋友)家宿夜去了。有的“阿注”就在同村,有的要赶几十里路。待到第二天天刚亮,男子再返回自己的母系家庭,跟母亲和姐妹一起劳动,这种形式称为“走婚”。
摩梭人在进行田间劳作、上山放牧、赶集过节时,都是男女结交阿注的好机会。比如:秋天打场时,男女各自站成一排,挥动连枷打稻谷,而且合着连枷的节拍唱歌。这时,男子也为自己物色意中人,如果他看中了哪个女子,就会放下连枷,突然跑上前去抢走女子的毛巾、头帕或者腰带。如果女的不要回自己的东西,就说明他们两个可以结交阿注了。
男女结交阿注时,通常要经过双方私下或托人交换礼物来确定关系。有时双方交换随身的首饰;有时女子给男子赠送自己亲手做的鞋垫或腰带,男子则回赠她一条围巾或首饰。还有一部分男女互换礼物的方式会很庄重,男子通常请一位自己信赖的人,带上新衣服、裙子、茶叶等礼物到女方家互换礼物。送礼的人到了女方家后,向女方的母亲说明自己的来意。母亲征求女儿的意见后,才能做出收不收礼的决定。男女一旦交换了礼物,就成了阿注情侣。晚上,男子就可以到女方家走婚了。
起初,男子在走婚时还得避人耳目,要按照事先约定的暗号,去女家敲门或往房上扔东西。这时家里的大人和其他姐妹都不会干涉这件事,有的还主动回避。约会的女子则会下楼开门,接待自己的阿注。第二天天亮之前,男子就要匆匆离去,返回自己家。两个人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后,感情已比较深厚。此时若女方家人表示欢迎男子,他们就可以公开彼此的阿注关系。这时,按照当地风俗,男子要给女阿注赠送上衣、头帕、鞋等东西,还要给女子的母亲和舅舅送一些盐巴、茶叶作为见面礼。送过礼之后,男子可以公开到女方家,有的甚至带着生活用品住到女阿注的房间。但是,依照当地的习惯,男子还必须在早上离开,回到自己母亲家里劳动和生活。
在摩梭人中,也有不少男子在开始的时候就公开走婚。这些男子在首次去女阿注家时,必须带上自己信赖的一个朋友,随身携带着给女阿注的衣裙和一些茶、糖等礼品。男子到女方家后,女方家人要盛情款待,把男阿注带来茶和糖的一部分拿出来祭祀自己的祖先,一部分送给村里人,并且向亲族宣布自己家的女儿有了男阿注。当天晚上,男子在女方母亲或姐妹的带领下,来到女阿注的卧室。女阿注在自己的房里用酒招待男阿注。男阿注在走访之初,需要回避女方家的兄长、舅舅等男性,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结交阿注的事情完全公开后,双方家庭就成了亲家,男子也就不再回避女方家的男子了。每逢节日的时候,两家人还要相互送礼拜访,遇到其他什么事则互相帮忙,如果对方家里死了人,亲家还必须去奔丧。如果男阿注要出远门,女方家里还要在篾制礼品盒内装一些鸡蛋、香肠、猪膘肉等,送到男阿注家里去。
男女经过走婚生了小孩的第二天,女方家人就要为孩子取名,然后带上向神灵和祖先供奉的食物和甜酒等,到男阿注家道喜。这时候,男方家的女家长就派一个女子带着丰盛的食物去看女阿注。孩子满月的时候,男方家要杀猪宰羊,准备好酒席,到女方家举行隆重的满月酒仪式,招待女方村里的父老乡亲。阿注走婚所生的孩子,全部都随母亲住在一起,并且随母姓,由家庭中的母亲、舅舅或姨母共同抚养。因为男阿注不是女阿注家的成员,所以他没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但在生产劳动和经济方面要给予一些照顾,还要经常看望和帮助孩子。
男女之间维持阿注关系的时间长短不一,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甚至十几年,他们一般是合则聚,相互不合就解散关系。由于男女阿注都住在自己家,男女阿注之间,在经济上互不依赖,在关系上谁也不属于谁,这使阿注之间的关系变得很不稳定。而且在地域上,男女阿注的距离越远,关系就越不稳定,所以大多阿注走婚都在邻近的村子间进行。
在男女阿注中,有从一而终者,但是大多都结交过几个或者多个阿注。男女在青壮年时期,都拥有一个稳定的阿注,同时又拥有几个临时阿注。一些美貌的女子,有十几个乃至上百个男阿注,她们还以此作为炫耀自己的资本。女子的母亲和兄弟姐妹也以此为荣,因为他们可以从走婚的阿注那里得到新衣服、盐巴、茶叶和钱财等礼品,而且在农忙的时节,还能多一些帮忙的劳力。男女阿注到了中年时,通常会找一个公开而长期固定的阿注,过比较稳定的生活。
阿注双方结交过程中,如果发现对方品性不好,或者两人之间的感情破裂,他们就可以解除阿注关系。因为不需办理手续、不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的归属等问题,所以解除阿注关系时很自由,双方也不会引起争执和纠纷。男方不想维持阿注关系了,就请人捎个口信通知对方,两人开始终止阿注关系;有的只说一声自己不来就可以了;有的则不再到女家走婚,或把行李带走,他们的关系也就自然解除。女方不愿维持彼此的阿注关系,就直接告诉男方不要再来了,或者在男阿注来了之后,拒绝与他同房,也可故意躲到别人家里,男方就不会再走访了。
纳西族的恋爱方式:
纳西族青年男女由于恋爱自由,因此,婚前大多数有了自己的意中人和心上人。但是根据传统婚姻,得由父母来包办,而父母又讲究门当户对等,因此,不征求子女意见,不让有情人成眷属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种现象尤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特别突出,因此,父母不同意结婚的恋人往往采取逃婚和徇情的方式表示反抗。有的相约逃到偏僻的地方去隐姓埋名,安家落户,待若干年后再返回原籍;有的干脆就永远定居在外,不回原籍;有的反抗方式更为惨烈,即双双殉情。殉情的方式有跳水、滚山崖、自焚、自缢、服毒等。他们相信,人世间不能成婚,只有死后到"玉龙第三国"永远相守,才能有美满幸福的生活,这种情况,直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还时有发生。随着历史的变迁和人们观念的改变,现在,纳西族青年男女的婚姻完全由父母包办的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变,逃婚和殉情已成了令人喟叹的历史。
纳西族的结婚流程:
结婚前一天,新郎家也是一片忙碌,布置沿房堂屋,扎搭彩棚,到处张灯结彩,写贴婚联等,同时要杀猪宰羊,挂一红纸或纸绸裹扎的筛子,上插三枝柳箭,并写"麟麟在此"四字。以阻白虎。新床由媒人和新郎佼母安置,并请一祖父母、父母健在的小男孩当晚陪新郎睡在新床上压床。
第二天,新郎由媒人、亲友等陪同,前去女方家接亲,并备一空轿或马匹,在归来时让新娘乘、骑,同时带去酒席两桌和其他部份礼品。到达女方有门口时,接亲的队伍高奏喜乐,连奏三次后,女方的大门敞开,接亲者才得以进入,随后受到热情的接待。一般在午时前后,男方接亲的女伴把新娘抱入轿中。这时,新娘使劲挣扎,一副不愿去的样子。经安慰和劝说,才告别父母和亲友,由舅舅、叔叔、妹妹等陪同乘轿或骑马上路。
新娘来到男方家门口,可男方家的门是关闭的。这时,送亲的人们在门口讥唱纳西调子,让男方家开门,金驼子来不来银驼子来不来女方家的人在门外唱道:“金驼子来了,银驼子来了,快快开门。”一番对唱后,大门开了,新娘新郎要双双从红纸糊的马鞍上跨过去,才能进入大门。这时,东巴要念经,同时在新娘的脑门上点几滴酥油或泼点清水,表示新娘已是男方家的人了。
新娘进屋后,要送公婆各一双鞋。这时,送亲者故意把新娘送给新郎的鞋丢到新床底下的深处,让新郎弯腰将芏捡出穿上,这种习俗称为换脚鞋。接着举行拜堂仪式。新郎新娘先拜天地,祖先和公婆,再拜见家族中的长辈,接着夫妻互拜。拜堂时,新娘手握盐巴,新郎手持一个茶水罐。拜毕,新娘要象征性地看一下陪嫁的红柜,锁上后把钥匙随便在红柜一丢,孩子们顿时争抢起来,因为夜班抢到角匙,谁就可以向新娘赎喜糖。
傍晚晚时分,在新房里摆上由女方家带来的酒席,新娘新郎由几个孩子陪同共进晚餐,其余宾客则由男方家盛情宴请。晚上,青年男女可以去闹房,可以欢聚在一起跳纳西舞,纳西东巴们则一刻不停地唱(结婚调),充满了热烈、欢腾的气氛。这一天,女方家也同时宴请亲友,请东巴唱(嫁女调)。
第二天,婆婆要亲自端来并喂新媳妇一碗莲子粥,一碗面条,以示对新娘的关心。这一天,还要举行认亲仪式,即把男主家族中的人全部请来,按长幼顺序,让新娘一拜见。长辈们也向新娘致以祝福,并送新娘见面礼物。
第三天为回门。新郎新娘要带礼物回到女方家。一一拜见女方的父母、舅舅、叔叔、伯伯等长辈,并同他们共同进餐。按习俗,不管路途多远,新婚夫妇要当天返回男方家。
第四天,新娘由小姑等陪同,上街买鱼、葱和松明等东西,分别表未鱼水之情、照亮前程和孩子聪明等含义。婚礼结束后,还要举行送喜神的仪式。
云南少数民族风俗介绍
彝族婚俗
男女青年相识和相恋后,双方都情投意合,称心如意,男方父母就请结摩选取一吉日,并征得女方父母同意后,就为他们举行婚礼。婚礼举行前几天,姑娘要减饭减水,临出嫁前更是不准吃喝。这种"新娘子饿食饿水"的习俗主要来自彝族"虎妻"的传说,同时也为了避免在迎娶的路上解大小便-彝族认为那样是不吉利的。
举行婚礼这天,男方家喜气洋洋,亲朋满座。院子中间用树枝搭起一座青棚,棚内彬外披红挂彩,正中摆放着彝家喜神牌位。彝家歌手不断地演唱着富有民族情调的(青棚调),亲朋好友欢聚一堂,歌声不停,唢呐声不断。
男方家聚亲的队伍来到女方家门前时,要接受女方的兄弟姐妹和同辈青年男女的兄弟姐妹和同辈青年男女的泼水,以示欢迎和庆贺。彝家人认为:泼了水,姑娘到丈夫家后就不会到很远的地方背水,即使天旱也有吃有喝。娶亲的队伍进了女方家门后,在供桌上点上香,磕完头,接着就开始展示带来的礼物,如衣服、鞋子、包头、钱币等。女方也展示姑娘的嫁妆,如:橱柜、箱子、衣物、凳子、被褥、彩电、缝纫机等。这时候,由女方父母请来的歌师开始唱娶亲歌,唱一段,展示一样,且唱到什么就必须展示什么,不然歌师就要用簸箕在娶亲人的头上打三下,引得众人哄堂大笑。
展示完毕后,女方家招待娶亲的人喝水:先喝茶,后喝糖水,称为"先苦后甜",接着摆好香槟,请女方的舅辈来说一些吉利的话,然后打开红盒,给新郎披上两匹红彩带。一切完毕之后,女方家盛宴招待娶亲的人,亲朋好友以及本村本寨的乡亲。席间,新郎要到每一桌先作揖,后敬酒。等所有的客人都吃完饭后,才能娶新娘动身回家。如果路远,女方家会热情地招待娶亲的人住下,第二天再走,当晚,女方家院子里或房外广场上,人们通宵达旦地跳左脚舞。如果路近,当天就可以娶亲回家。
当人们进行上述活动的时候,新娘一般在楼上梳妆打扮,作出嫁前的准备。动身之前女方的舅辈带着新郎去女方家祖宗牌位前拜别,新娘则由哥哥或弟弟从楼上背到堂屋门外与新郎一同上路,媒人在后招呼所有女方家的客人去送亲。送亲的队伍以一对年轻夫妇为主,其余的姑娘的同伴或较亲的小辈,他们可以一直送到男方家。
彝家的规矩,不管路有多远,一律走路,不骑马,不坐轿,近年来也有乘坐汽车和拖拉机的,于是,娶亲,送亲的队伍在喇叭和唢呐喜气洋洋的乐曲声中,背、抬着令人眼共缭乱的嫁妆,浩浩荡荡地向男方家出发了。一路上,人们还弹月琴,唱山歌,跳左脚舞,热闹非凡。
娶亲队伍回到新郎家门口,要燃放大火炮和鞭炮,请毕摩念头进亲经,然后新娘在手持两枝火把的少女陪同下,走进大门并一直走到洞房中床上坐下。这时,一中年妇女主持,主新郎新娘喝交杯酒。然后新郎走出洞房,来自女方家的女宾则陪着新郎留在房中,按传统习俗,晚饭时,新娘一天不得吃两家饭,由陪娘把女方带来的饭菜热了给新娘,并邀约新朗陪着吃。
接着,男方家大宴宾客,之后,在青棚院心中烧一堆火,在家围着火堆弹弦子、唱调子、跳左脚舞,这时,新郎和新娘也参加到跳舞的行列中,大家围成圆圈,尽情地唱和跳,且往往跳到天亮。
天亮后,新娘去挑两担水到厨房里,同时在灶里烧一把火,表示新娘已经开始在新郎家烧火做饭,从此就在新郎家生活了。这一天,新朗家还要宴请宾客,宾客大多是本氏族内的人,外来客人已经走了,第三天,新娘要回娘家,俗称回门。回门的时间一般为四五天,新娘即回到夫家来生活,个别地方有回娘家几个月,甚至几年的,这就要看当地的风俗了。
滇西北和滇南等地的彝族,还保留有抢婚的习俗。所谓抢婚。其实都是男女双方愿意、父母同意、媒人说好了的,抢婚只是一种娶嫁的形式。在滇西北地区,男方肖出的人一边给女方家送彩礼,一边用毡子强行把姑娘裹走。这时女方家的人可以用假打的方式对付男方来抢婚的人,并把黑黑的锅灰打在抢婚者的脸上。当把姑娘抢回男方家时,抢氏的人们一个个锅灰满面,黑不溜秋的,常逗得宾客开怀大笑。在滇南等地,抢婚的地点、时间都是事先约好了的,往往姑娘在田里劳动、在村边割草或背柴回家的路上被抢走了。抢到的姑娘直接被领到男方家的堂屋。按当地彝族的风俗,女子到了男方家堂屋,就意识着正式缔结婚关系了,就不能再跑了。不管用什么形式抢亲,把姑娘抢到新郎家后,都要按当地彝族的习俗,举行婚礼,并宴请宾客。对于抢婚。彝族人说,这是祖辈传下来的,男方去抢是对女方家的一种尊敬,表示姑娘不是嫁不掉才送去的。 答案补充 现在的云南人结婚和我汉人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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