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的结婚证还有效吗?电脑系统里面已经查不到了,当时结婚证也是发下来的?请问还有效吗?

60年代的结婚证还有效吗?电脑系统里面已经查不到了,当时结婚证也是发下来的?请问还有效吗?,第1张

  《婚姻法》第九条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第十一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 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本来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但如果男女双方附合法定结婚条件又经过双方生活了一定的时间,可认为双方认可。

一、60年代的父母如何补办结婚证

1、60年代的父母补办结婚证,可以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二、补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申请补领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或者损毁的证明;

3、在婚姻登记机关的查档证明。如果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4、夫妻双方的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法律分析: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分析:直接到民政部门带上户口本、身份证、本人双方到场就行了。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对于收藏爱好者来说,每个历史时期的结婚证都是一件宝, 六十年代初期的结婚证出现鸳鸯戏水、并蒂莲、梅花等传统吉祥物,象征着人们期待社会稳定,风调雨顺的愿望。回顾结婚证历史,其实也是一种鉴赏,一种理念,不是具体多少钱可以衡量的,那样未免落于俗套。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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