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和尚可以结婚吗?

现在和尚可以结婚吗?,第1张

如果的按法律上说没能禁止性的规定,也就是法定方面没有硬性规定,而在佛家中“寺规”确有禁“色欲”(七情六欲)之规定,按此说理应驱逐佛门,但是现在的寺庙多是寺律不严,和尚非和尚,有的专门借“和尚”职业生活,即使偷偷领了结婚证也是不足为奇的。

真正的和尚本身早已看破红尘而出家,六根清净,无牵无挂,不会主动去结婚的,独自修行,清静无为。

受戒和尚不可以结婚的,这也是整个佛教的规定,不受戒不皈依的是可以结婚的。和尚,古代西域语言的音译,源头是梵语,本义为“师长”,是对“有一定修为的僧人”之尊称,但从古至今在中国以及日本等地,是对男性僧人约定俗成的泛称。

和尚也是能娶媳妇生孩子的。

佛教有三支宗派是允许僧人结婚生子、喝酒吃肉的,一支是密宗,一支是禅宗,一支是净土宗。很多人都说的为什么日本和尚可以结婚,那是因为日本流行净土宗,僧人便是可以结婚生子的,而且这还是国家法律所允许的。

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其实也无禁止僧人娶妻的条文,也就是说法律规定了公民结婚的权利。所以只要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和尚也是可以结婚的,其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只是违反了佛门戒律而已。

和尚的由来:

“和尚”原来是从梵文这个字出来的,它的意思就是“师”。和尚本是一个尊称,要有一定资格堪为人师的才能够称和尚,不是任何人都能称的。这个称呼并不限于男子,出家女众有资格的也可以称和尚。

但是后来习俗上这个字被用为对一般出家人的称呼,而且一般当作是男众专用的名词,这是和原来的字义不合的。

解答:

  一、宗教教义明确规定“和尚与尼姑不可以结婚”“神甫与修女不可以结婚”“牧师不限制能否结婚”。但不断有透漏出“和尚与尼姑事实婚姻”“神甫与修女事实婚姻”的事实新闻报道。

  二、近年来,“神甫与女教徒的不轨行为”的新闻报道较多。历史上,“神甫与女教徒的不轨行为”的新闻也较多。例如,“‘圣人’郭西德与‘初夜权’”“‘圣人’刘方济与‘私生女’”等等。

不可以的 宋朝时候可以

原因是

一是佛儒两教融合并世俗化的结果。自唐朝中期以后,佛家以六祖慧能为代表的禅宗南派的影响日益扩大。由于该派摒弃了烦琐的宗教仪式,强调心既是佛,佛在心中,人一旦醒悟,立刻就可成佛,无须长期入庙专门修炼,简化了程序,受到民众的欢迎。到了宋代,禅宗发展到了新的程度,世俗化的趋势进一步加强。在其教徒心中,皇帝成了“佛”。宋代皇帝推崇文人儒家,反过来对佛教采取了宽容扶植的政策,加深了佛教思想与儒家思想的融合,这又更加加深了佛教的世俗化和儒家化。凡此种种,均导致了佛教戒律的松动。儒家传统思想和世俗观念都推崇“孝”,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宋代禅宗推崇儒家的孝道,无疑有意无意地促成了和尚娶妻的现象。

二是国家人口急需补充的需要。经过五代十国的多年战乱,国家人口需要补充,而佛教的禁欲修身恰与儒家思想相驳,为了更适应国情、民意,和尚能娶妻生子这种两全其美的现象有意无意的也就出现了。

三是由于宋代僧侣是比较富有和特殊的群体。宋代寺庙大都广有田产,还能经商,放高利贷,香火收入也不菲,犯了罪处罚也较轻,俗人犯罪入了僧门还能免去一定的罪过。大概是由于利益所趋,世俗女子觉得嫁给和尚是个不错的选择。

四是执法不严导致的现象。其实,宋朝的礼法制度相当严格,当权者曾以法律的形式明文规定:和尚、道士们不得有性行为!这一点以宋太祖和宋太宗最为严格。北宋开宝五年(公元972),宋太祖诏:“道士不得畜养妻孥,已有家者,遣出外居止。” 雍熙二年(公元985)九月,宋太宗要求岭南地区的地方官员,将“僧置妻孥”之禁在当地逐渐加以推广。宋代法令规定:“诸僧道辄娶妻,并嫁之者,各以奸论,加一等,僧道送五百里编管。”而宋朝的法律虽然严,但执行不严,这条法令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很大的困难。

众所周知,僧侣可以不要结婚。原因是他结婚后会背负孩子,被家务束缚,无法承受如来佛法的负担,到处传播佛法,传播给众生。自东汉佛教传入中国以来,佛教教义虽有多次变化,但独身主义始终如一,被奉为教规之一。但是,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和尚结婚生子。据宋史鸡肋编记载:广南风俗,集市是很多和尚做的地方,都发财了。有家庭,所以他们的女人大多嫁给和尚。为什么宋代的僧人,尤其是岭南地区的僧人会结婚生子?世俗的女人为什么敢嫁给和尚?主要原因有三:第一,佛儒融合与世俗化的结果。中期以来,以佛教六祖慧能为代表的禅宗南宗影响不断扩大。因为这个学派摒弃了繁琐的宗教仪轨,而强调心即佛,佛在心中,人一旦觉醒,就可以立即成佛,他们不不需要花很长时间在寺庙里进行特殊的修炼,简化了程序,受到人们的欢迎。到了宋代,禅宗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世俗化趋势进一步加强。在弟子的心目中,皇帝成了佛。宋朝皇帝对文人的尊重,反过来对佛教采取宽容和扶持的政策,加深了佛儒的融合,进一步加深了佛教的世俗化和儒教化。这些都导致了佛教戒律的松动。传统儒家和世俗观念都提倡孝道。所谓不孝有三,没有一个是最大的。宋代禅宗提倡儒家孝道,无疑助长了僧嫁现象。第二,全国人口急需补充。经过多年的战争,国家人口需要得到补充,而佛教的节欲修身,恰恰与儒家思想相矛盾。为了更好的适应国情民意,有意无意的出现了和尚可以结婚生子两全其美的现象。第三,因为宋代的僧人是一个比较富裕的特殊群体。在宋代,大部分寺庙的土地财产范围很广,可以做生意,放高利贷,香火收入高。对犯罪的惩罚较轻,俗人当他入了僧的门。大概是因为利益的缘故,世俗女性认为嫁给高僧刘奎维是个不错的选择。第四,执法不严造成的现象。其实我们的礼仪制度是相当严格的,掌权者曾经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和尚道士不得发生性关系!这是宋太祖和宋太宗最严格的。北宋开宝五年,宋太祖颁布诏书:道士不得包养妻妾,已有家室者,一律发配居住。雍正二年九月,宋太宗要求岭南地方官员逐步推广禁止和尚娶妻。宋朝法律规定,所有僧道都要娶妻,互相嫁娶者按汉奸处理,僧道给五百里管理。但是宋朝的法律虽然严格,却没有严格执行,这个法律在执行中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但是这种现象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最终什么时候?为什么最后消失了?宋代僧人通婚现象是否具有普遍意义?北方的情况怎么样?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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