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
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结婚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结婚登记。
一、重庆办理集体户口的条件及对象
重庆市主城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类企业未设立职工集体户口的企业(单位)下列城镇居民户口人员,因无直系亲属投靠、无合法固定住所,可入社会劳动力集体户:
(1)接收的技校毕业生和有技术专长在我市就业后失业,其户口在学校或单位的人员。
(2)各类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户籍关系无入户处所,户口在原所在单位的人员。
(3)从市外引进的有技术专长的人员。
(4)主城区内的技校、中专校毕业生(已派遣且两年内不再提出改派),户口仍在学校的,毕业后在主城区内的前述企业(单位)就业的人员。
(5)主城区内的技校、中专校毕业生(已派遣且两年内不再提出改派),毕业后到主城区外(含市外)就业,其户口又不能从技校、中专校迁往就业地区或就业企业(单位)的人员。
(6)主城区外(含市外)户口在技校、中专校的毕业生,毕业后在主城区内的企业(单位)就业的人员。
(7)主城区内的企业(单位)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确无条件返回原籍,户口仍保留在单位两年以上的人员。
(8)主城区内的企业(单位),从市外引进的有技术专长(指技师及高级技师)的人员。
(9)主城区内的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兼并、破产、关闭或其他原因,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确无条件返回原籍,户口仍保留在企业或又在主城区内非国有企业(单位)就业的人员。
二、咨询电话
你俩只要有一人能把户口迁回老家,那么夫妻另一方也可以跟着落户了,孩子的户口也就解决了,只要到老家的派出所开一个迁入证明到了人才市场就可以把户口迁回去了,关键是老家的派出所会以各种理由不给你开这个迁入证明,但中国的公务员多有原则你们也懂的,在老家托托人送点礼这点事很容易办的,不过最好先去人才市场问问迁出户口他们都要老家的派出所开什么手续,不要打电话,他们很忙的都跟大爷是的肯定不接。别怕浪费时间,多跑几趟就知道了,祝你们早日解决难题。
新《婚姻法》对结婚登记有规定:凭男女双方身份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依法登记办理。这比以前省事多了,以前还要双方的婚姻证明书,参加婚检(现在没有明确要求,采取自愿)。
办理结婚证也就是结婚登记了,需要准夫妻双方分别带着各自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当地(单位所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当然还需要一定数量的人民币哦。
1
填表。
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要先填写《婚姻申请表》,两个人都要填的,主要是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籍贯,身份证号,工作,是否头婚等信息。
2
照相。
填完表之后,工作人员会给准夫妻照相,是贴在结婚证上的二村照片,为了这一激动人心的时刻,一定要笑一笑的哦,否则以后孩子看见了肯定会问:“妈妈,你怎么结婚的时候不笑啊?”呵呵,本来就是值得高兴的事情就多笑笑吧。
3
婚检。
登记处工作人员会给登记者双方各一张体检单子,这个体检一般是在当地妇保院进行,是免费的,现在结婚登记不要求必须体检,但是为了优生优育,检查一下也无妨的,检查内容主要是一些妇科和男科的常规项目,看看有没有不适合结婚的遗传因素什么的。
4
盖章。
把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照片、婚检单全部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照片贴在鲜红的结婚证上面,打印好内容,盖上大红章,这样“新鲜”的结婚证就出炉了。
5
领证。
鲜红的证书递到新婚夫妇的手上,工作人员会恭喜你们,这样你们就是合法夫妻了。要好好享受新婚夫妇的二人世界哦。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我国经济的发展人口流通的增快,出现了一些大幅度的人口转移现象,在这群人口转移的人群中,很多人属于集体户口,那么现在我国集体户口买房的手续时怎样的呢
以重庆市一对买了集体房的普通夫妻为例他们的孩子属于集体户口落户问题的解答。
根据《重庆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我市高校中专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户口管理的通知》(渝公户[2004]37号)规定:未就业毕业生,作为家长可自愿将孩子的户口暂是保存在原就读学校两年用来以延长孩子的自主择业期,等孩子就业择业后后迁往就业地,如果你的孩子超过两年未能完成就业的,应迁回你孩子所登记的原籍然后登记为城镇居民。
在重庆市的主城区购买开发商出售的成套商品房(包括二手的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和房屋管理中心出售的房屋,不受购房面积、时间和文化程度等限制,只要实际居住即可办理户口迁移。
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
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配偶随迁的,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重庆市公安局关于社会单位集体户实行居民化管理的通知》(渝办发〔2005〕55号)文件规定:对社会单位集体户人员,按照一人(或一户)编一号的原则分别立户,发放《户口簿》。配偶双方都是集体户口的其新生婴儿可自愿随父随母的原则登记入户。
如果未实行居民化管理,夫妻双方一方是集体户,一方是居民户的,新生儿应随居民户一方登记出生入户。
重庆市的情况是这样,也有一些城市跟重庆市是不同的,但具体来说还是大同小异,所以我们关键还是要了解自己所在城市的一些基本信息,不要慌乱和紧张。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