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意大利人结婚手续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
1、中国公民应持下列证件:本人的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出具的记有本人基本情况和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以下证件: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如外国人一方为在华侨民,须持下列证件: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对证明的要求与上述中国公民一方须持的第二类证件相同。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当事人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申请登记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持有关证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我国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关涉外结婚登记规定的,准予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依法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后,在我国境内双方自愿要求复婚的,按涉外结婚的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双方都是外国人,要求在我国办理结婚登记的,只要他们具备《中国人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中所要求的证件,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可予办理结婚登记。但为了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可让婚姻当事人提供其本国法律在外国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
涉外婚姻需要递交的材料
一、涉外婚姻登记事项:
结婚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涉外婚姻登记所需证件
1、中国公民:
(1)身份证和户口簿;
(2)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再婚须另持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2、外国人:
⑴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⑵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⑷外国人和外籍华人所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期限从公证之日起三个月有效;经我使、领馆认证后来我国办理婚姻登记的期限,从认证之日起半年有效(本规定也适用于华侨)。
3、外国侨民:
⑴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
⑵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⑶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涉港、澳、台、华侨婚姻登记所需证件
1、国内公民:
⑴本人身份证、户口簿;⑵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港澳同胞:
⑴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海员证;
⑵我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作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此证明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⑶澳门民事登记局出具的“结婚资格证明书”或“无结婚登记证明书”(此证明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⑷职业或可靠经济来源证明;
⑸不在原籍登记结婚的从内地去港澳时已达法定婚龄的港澳同胞,还须持有原籍(原驻地、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赴港澳前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内地两个了解情况的亲友为其出具的无配偶保证(此保证须经公证);
⑹离过婚的须持离婚证件;丧偶的持配偶死亡证明,有过同居关系的持脱离同居关系协议书。
3、台湾同胞:
⑴《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⑵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境入境证件;
⑶有效期为三个月的婚姻状况证明(即台湾地方法院以户籍登记底册为依据所公证的切结书一式三份)。台湾居民在香港、澳门地区连续停留6个月以上来大陆的,还应当提交香港婚姻注册处或澳门民事登记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台湾居民在外国连续停留6个月以上来大陆的,还应当提交居住国公证机关出具的经该国外交部授权机关认证的,并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无法取得上述证明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或经公证的两个知情者的证明和经大陆公证机关公证的本人无配偶声明书;
⑷离过婚的须持离婚证件,丧偶的须持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件如系外国法院的判决书,还须经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在香港、澳门地区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香港、澳门地区的离婚证件;
⑸台湾同胞系大陆居民赴台定居的,还须提供经公证的赴台前的无配偶或配偶离异、死亡的证明。无法出具上述证明的、须有经公证的两个知情者的证明。
4、华侨:
⑴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⑵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我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⑶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证明;
⑷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离过婚的须持有离婚证件,丧偶的须持配偶死亡证明,有过同居关系的,须持有脱离同居关系的协议书。
四、留学生结婚登记所需证件
1、中国自费留学生,持本人护照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中国公费留学生,持教育部出国人员集训部出具的出国留学生结婚证明和本人护照;
3、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而又符合《婚姻法》及有关规定,且持有所在院校就读证明的,可予以办理结婚登记。
看过了本篇文章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大家都知道涉外结婚登记流程的具体内容了吧,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为大家解答疑惑哦。
非欧盟国家公民必须在他的国家的大使馆或领事馆声明本人无配偶(nulla-osta alle nozze),此声明需要大使馆或领事馆公证。
如你拥有正规居留证,需要去comune弄一张单身证明(certificato di stato libero)和住家证明(certificato di residenza)+一张1462的印花邮票
1。新娘和新郎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原国大使馆认证的出生证明;
3。大使馆或领事馆发出的nulla-osta;
意大利结婚的话 你要先在国内开单身和未婚证明 去居委会吧
如果本人不能回国 还要去米兰做委托书认证 然后邮回国 让你家人帮办
把两个证明经过省外办公室认证了之后(北京)(如不清楚可在当地找中介代办1000员左右 沈阳就有) 邮寄到意大利
带着他去政府开的单身证明去米兰开结婚许可 也许是米兰也许是佛罗伦撒 看你的属地是哪了
回国结婚好些这样你还能保有中国籍 中国不承认双国籍的事情 不过你总要为自己留条后路吧 如果他先去世 你还有个国可回 你不想老了回家还叫出国吧
你带上自己的身份证 户口 他带上意大利开的单身证明 去意大利住中国大使馆翻译 然后去你户口当地的婚姻登记处登记就行了
如果你没有意大利身份 让他家在意大利申请家庭团聚 如果你们有 同居半年之后 他可以为你申请入意大利国籍 新法说要同居两年了
办完一切之后中国身份证回国还是正常用
想好了再结婚 在意大利离婚很难要付三年律师费 谁想离谁付 不过如果有孩子的话 财产会多判女方一些 总的来说 意大利的婚姻法还是保护女人的 但不要忘了 你是个外国人 在意大利 你永远是后妈养的孩子 好事不会先轮到你头上
意大利还是有好男人的 但是你要在家里说的算 想长久的话 不要和他的父母住在一起 远的香 近的臭 再说吃的也不一样 要让他习惯吃中国饭 爱我就要迁就我
告诉他在中国都是男人为女人付出 不要和他aa 不要创造机会让你的父母和他的父母住在一起 哪怕只是小住 你知道为什么 我就不说了
不要让父母和别人知道你有存款 少回国 不然你会一下字多出好多亲人来 让父母知道你生活的好 偷偷为他们存点看病用的钱 意大利老公也bu要让他知道
冷静的看那些对你笑的格外亲热的人 如果有一天你落了难 他们是第一个对你冷嘲热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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