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国内登记的,就要你们的结婚公证件,要你老公带着它到所在地的市役所(或区役所)相当于中国的市政府,办理日本的登记手续,然后再带着这些到入管局去申请你的来日签证。递交申请后,一般4个月左右能够批下来。这个是反签。然后你老公在把反签给你邮过去,你在带着反签,和你的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你所在地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正签,如果资料没有问题,需要1个星期能够批下来。刚开始的签证是一年的,一年后续签,日本人配偶者结婚并到日本3年之后,可以申请永驻。
如果在结婚签证批下来之前,想到日本的话,办理家族访问签证,也就是中国说的探亲访友签证。要你老公出手续,要他的住明票藤本(相当于中国的户口本),在职证明,纳税证明,还有邀请函(当中包括1身元保证书2招聘理由书3滞在预定表),然后你在带着这些和你的户口本,身份证,照片,还有你们的结婚公证书,到你所在地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如果资料没有问题,需要1个星期能够批下来。签证的时间是最长3个月。到日本签证到期之前可以申请一次续签(在日本的入管局申请,不需要回国),如果能够批下来的话也是3个月,也就是说最长可以呆6个月。
法律主观:
回中国登记结婚中国公民回国办理登记结婚手续,请先在大使馆办理《无配偶声明书》公证。中国护照及复印件《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原件(3个月内有效)或外国人登录证及复印件当事人亲自来大使馆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已内旁系血亲声明书》,字迹清楚,不能有任何涂改,申请人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声明书》签名并写上当天日期。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曾经在中国离婚或丧偶者要提供《离婚证》或中国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和《生效书》或《死亡公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曾经在日本结婚,又在日本离婚或丧偶者,要提供日本市(区)役所出具的《婚姻届受理证明书》和《离婚届受理证明书》或《死亡届受理证明书》原件。曾经在中国结婚,在日本离婚者,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日本市(区)役所出具的《离婚届受理证明书》原件(3个月内有效)基本费用(4个工作日取):3000日元加急费(2个工作日取):基本费用+3000日元日本籍人士去中国登记结婚日籍华人或日本人拟去中国申办有关婚姻登记手续,其婚姻状况证明要经日本外务省认证和中国大使馆认证。以上就是关于与日本人结婚的具体手续及其相关问题,如果是在国内办理,按照《婚姻登记条例》到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即可。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感谢您的阅读。
是。
「婚姻签证」的正确说法,是「日本人的配偶者」在留资格。这类在留资格滞在时间包括:6个月、1年、3年、5年共4种,会根据入国管理局的审查结果来决定。超过期限的情况,通过在留资格的更新申请可以延长期限。
日本人的配偶者签证是指与日本人配偶者共同生活为目的,由在外使馆签发的查证(签证)。而且,我们把“日本人的配偶者”在留资格简称为婚姻签证。以不同的在留资格居住日本的外国人,和日本人结婚之后可以申请取得结婚签证。即使是举行、研修的在留资格,如果和日本人结婚并生活在一起,也可申请改为结婚签证。
申请在留资格变更时所需的材料是:
1申请书;
2外国人登录证明书的副本;
3日本人配偶者的户籍本;
4住民票;
5在职证明书等证明职业的资料;
6纳税证明书等有关收入的证明书;
7身元保证书;
8质问书;
9理由书;
10亲族概要书;
11住宅概要书;
12照片(夫妇)等。
注意事项:
A同居与结婚签证就结婚签证而言,夫妻双方是否有同居事实,是作为审判申请双方是否是真结婚的最重要依据,也是入国管理局严格审查的要点。即使办理了结婚手续,但双方没有共同居住的事实,结婚签证依然有可能被拒签。
审查结婚签证的要点:
①已达成有效的婚姻;
②原则上居住在一起;
③夫妻互助;
④夫妻关系应建立在真实的感情基础上。但是,如果因正当的理由使夫妻不能 共同生 活,例如一方的配偶者因生病住院、或因犯罪被关入监狱,有资料 证明此事实,非 同居也有可能获得更新结婚签证的许可。
B离婚和结婚签证一旦离婚之后,即使结婚签证的期限还存在,应该在到期之前变更为其他的在留资格或是回国。但是,在日本居住近10年、生活安定的话,有可能获准变更为定住者。
C结婚签证的更新手续和申请取得永住的手续
(1)持有结婚签证者必须在签证到期前申请在留资格的更新。所需的材料是:
①申请书;
②外国人登录证明书的副本;
③日本人配偶者的户籍本和住民票;
④在职证明书等证明职业的材料;
⑤纳税证明书等有关收入的证明书;
⑥身元保证书。可同时申请再入国许可手续。
(2)结婚满3年、且持有3年期限结婚签证者可以申请取得永住权。如在居住、生活方面无问题的话,获得许可证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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