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穿“露脐衫”拍结婚证登记照!女方憋笑,男方为何会这样穿?

男子穿“露脐衫”拍结婚证登记照!女方憋笑,男方为何会这样穿?,第1张

在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这名男子的穿着是十分亮眼的,引起了网友们的议论,很多网友表示反正拍证件照又不拍全身只拍上身,这样的方式也没有什么不妥。当事人表示当时因为对象因衬衫不合身,露着肚子拍照,努力憋笑。 当事人称两人去登记结婚的时候,自己穿的是连衣裙和“光腿神器”,并自带了一件衬衫,而对象则是在影楼临时找了一件衬衫。其实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结婚拍证件照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应当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虽然我们拍证件照只拍上身,但是对此所造成的影响我觉得不是很好,当然这只代表我个人意见。

很多网友看到这个视频的时候,也开始回忆自己,当时拍结婚照的一些事情,可以看出大家的回忆都是非常美好的。虽然这个事情对于他们两个人而言也是一个非常美好的回忆,但是我觉得结婚是一件比较严肃的事情,还是希望大家一定要尊重这个过程。虽然现在大家对所有事情看待也比以前要开放了很多。但是很多时候我们也一定要尊重这个仪式感,要不然我们在未来的生活中回忆起来,如果觉得有遗憾的话,也是非常难过的。

现在很多人对于结婚的仪式感还是比较重视的,所以希望大家在看到这个视频之后,我们一定要办事情的时候提前做好各种准备,不要等到关键时刻发现掉链子也是会非常影响心情的。希望通过这件事情让很多人有一个意识,就是我们不管干任何事情,一定要做好计划,做好安排,不要等事情来临的时候手忙脚乱的。希望大家更多地通过这件事情,不仅仅看到了娱乐,同时也更多地让自己反思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事情的时候,是不是因为自己提前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而造成的。这对于大家的成长也是有利的一件事情。

辽宁省婚姻登记流程:

结婚登记一般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初审

当事人来到婚姻登记机关咨询台,咨询人员对每位前来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进行初审,查看户口本、身份证和照片,并进行比对。

照片应当为大2寸当事人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质量符合存档要求。比对时发现当事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告知当事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

对当事人双方到场、达到法定婚龄、本登记机关有管辖权的,请当事人阅读《结婚登记告知单》。

认为符合结婚条件,且没有不予结婚登记情形,咨询人员可发给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当事人可以到等候区填写,填写时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字迹清晰,如果有涂改,涂改处要签名或按手印确认。

除声明人签名处不填写,其他不得有空项。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空白处加盖有“当事人已阅《结婚登记告知单》”字样的条戳,请当事人签名或按手印。

有条件的地区应将《结婚登记告知单》(包括《离婚登记告知单》)公示上墙,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应将《结(离)婚登记告知单》用A4纸打印若干份,并塑封好,以便当事人阅读。

2、受理

当事人填好声明,持声明书、证件和证件的复印件共同到登记台前坐下。登记室应布置为开放式场地,婚姻登记员与当事人对面而坐,中间为较开阔的桌面。

婚姻登记员:“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结婚,必须双方完全自愿,双方均没有配偶、不是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女方年满20周岁、男方年满22周岁,没有禁止结婚的疾病,双方亲自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不能由他人代办。这些规定你们双方都了解吗?”

当事人双方均回答:“了解。”

婚姻登记员问女方:“您符合这些条件吗?”

女方答:“符合。”

婚姻登记员问男方:“您符合这些条件吗?”

男方答:“符合。”

(如回答为否定时,婚姻登记员应停止受理登记并做好法律解释工作。)

3、审查

(1)婚姻登记员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和填写的声明书进行比对审查。身份证、户口簿与声明书中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户籍地应当一致。

婚姻登记员还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照片与身份证的照片进行比对,当事人与照片、身份证上的照片肉眼不能确定为同一人的,应当让当事人双方确认并做出书面表明自己是本人。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的书面声明。

户口薄上婚姻状况一栏空白,可视为未婚。当事人户口薄上的婚姻状况填写为“已婚”,而声明书填写为“未婚”的,婚姻登记员要作进一步的询问。如果当事人隐瞒了“离婚”或“丧偶”的情况,应当要求当事人将声明书中的“未婚”内容变更为“离婚” 或“丧偶”,并在变更处签名或按手印确认。

(2)婚姻登记员在监誓和询问过程中,应当仔细观察当事人。对于当事人表述不确定或迟疑的,婚姻登记员应当进一步询问或视具体情况单独与当事人交流,发现当事人不是自愿结婚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当终止办理程序。

对于正常交流有困难的当事人,如聋哑人,应当请一名与当事人和婚姻登记员都能进行正常交流的证明人在场,同时证明人要将询问情况写出书面证明材料,交婚姻登记员存档。

对重度、极重度智力低下,当事人不具有婚姻意识能力的和重型精神病,病情发作期有攻击危害行为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4、登记

婚姻登记员将符合结婚条件当事人的信息输入计算机,打印《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当事人交工本费,婚姻登记员收费时要唱收唱付并开发票。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88号

邮政编码:114001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办公电话:5559500

扩展资料

法定办理婚姻登记需要的材料和条件: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辽宁民政-关于印发《辽宁省婚姻登记暂行规程》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市婚姻登记处揭牌成立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条例

法律主观:

在 鞍山 地区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和大部分的地区一样,都是向婚姻登记处申报,在申请时要男方年龄达到22周岁,女方年龄达到20周岁,然后在周一到周五9:00~5:30这段时间提交申请。关于鞍山民政局 结婚 办理时间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鞍山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是什么 周一至周五上班, 法定节假日 除外。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鞍山 结婚登记 的地点( 立山区 ) 鞍山市立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太平街1乙-1号。 三、鞍山结婚登记法律规定 《 民法典 》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 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 登记结婚 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鞍山立山区办理婚姻登记的地点是太平街1乙-1号,申请时不需要提供任何费用,只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到现场提交材料就可以了,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很快就可以办好。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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