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有规定近亲结婚指的是直系血亲及旁系三代以内的血亲是不可以结婚的。像你这样属于第三代旁系血亲是不可以结婚的。而且这个辈分要搞乱了在你们宗族也是行不通们。在法律及宗族都不容许的情况下你为什么不去找一个见得光的人结婚呢。
这种情况下你们可以各自称呼自己的就行了,没有必要非得随着另外一方去称呼,尤其是这样,两边都有亲戚的,那么各自称呼各自的就行,如果对于其中一方没有任何亲戚的话,另外一方称呼你就可以怎么称呼。
我和老婆都是外地人,不在同一个县城,结婚有五年了,在常州已经买房定居了。我有一个外甥女叫优优,老婆有一个弟弟叫帅帅,问一下这两个人可以结婚吗,会乱了辈分吗?本来这个优优是叫老婆舅妈的,叫这个帅帅本来是要叫叔叔之类的,那我丈母娘和我妈本来是平辈的,如果他们结合了,那我丈母娘就降了一辈,如果你是女方,你们会同意吗?
现简单介绍一下优优与帅帅的情况:
帅帅,男26岁,现役军人,士官,家中父母都有退休金,有两个姐姐。当了两年义务兵后,后来转入士官,要当三年,现在是第一年(原来读了大专的,隔了一年才入伍的),月薪4000多,在老家有一栋两层楼的房子,地理位置都挺好的,可以当店面出租,从未谈过朋友。他爸爸就是希望他在探亲期间能相亲一位女朋友,过两年再结婚,把终身大事订了,怕他两年后出来,再找的话年龄就有点大了,想现在就定下来,问题是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合适的啊,再说在老家找个女朋友,定门亲事要十多万,听得都吓人了。所以老婆打了电话就跟她爸爸说了这件事,她爸爸就是不同意,说辈分乱了,又不是找不到老婆。急的也是他,叫老婆帮忙介绍个女朋友给帅帅。纠结啊!
优优情况:女,22岁,中专毕业,现在在一家工厂上班,月薪3000多,家中有一姐一弟,家境还算可以,他们家嫁女儿都陪两万元。前一段时间有谈一位男朋友,后因那个男朋友太会赌了,差不多一年要输一万多,家里房子也没有盖,优优打他妈妈电话,叫她管一下,她说管不了。优优父亲听了,就坚决不同意这门亲事了,后来她们就分手了,本来他们打算年底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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