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结婚签证

韩国结婚签证,第1张

申请签证的必要情况

  中国当事人在与韩国人结婚并且已在双方户籍所在地完成结婚登记之后,希望以与韩国配偶结婚,同居为目的前往韩国时,可以申请签证。如果希望在中国生活,则不必要。

  区分

应具备的材料

  领事馆

  内部材料

  1上签证申请表格

  2

结婚签证申请表格

  邀请人

  1

韩国律师事务所公证过的邀请函原件

  2

照片

  3

身份证影本

  4

居民登录表誊本

  5

户籍藤本

  6

印鉴证明书

  7

交往经历书(需含有邀请人的署名及印章等内容)

  8

在职证明书

  9

能够证明经济能力的材料

(房地产登记簿誊本,出租及承租合同,存款证明等)

  10

通话记录(最近三个月)

  11

直系血亲对此国际结婚的

同意书(需2位直系血亲提供并应含有2人的署名、印章及印鉴证明书)

  12

介绍经过书(需介绍人署名并盖章)

 

  申请人

  1

护照

  2照片

  3签证申请表

  4结婚签证申请表

  5

身份证影本

  6

户口本原件及影本(需有

与邀请人结婚事实的记载)

  7

未婚,未再婚或结婚证明书

(需经中国外交部认证)

  8

离婚证或离婚判决民事

调解书(前配偶死亡时需出具前配偶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原件及影本

  9

暂住证(户口所在地属于其他领事馆管辖的)

  注意事项

在韩国和中国开具的所有证明档,除房产登记簿登本、租房合同等部分韩国人财政状况证明以及中国人的护照、户口本、身份证等已经取得认证的档之外,其他材料必须是在申请签证3个月之内开出的有效证明文件。

此外,

还要提供派出所(户口所在地),法院(离婚判决民事调节书,街道办事处(婚姻状况证明),公证处(公证书),医院(死亡医学证明)等中国国内各档开具部门的电话号码。

结婚签证自始至终(包括第一次申请,中间补交材料以及最后领取签证)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来使馆直接办理,不能通过代理人或者委托人。

  签证接受后受理时间

  1

F-2签证的所有申请人,无需提前预约从受理日起,经过5个工作日,就可以知道受理结果

谢谢

请采纳

结婚移民者以居住资格(F-2-1)在韩国居住2年以上,就可以申请永居资格。(时间越长越好,很多要3年以上才申请到-达成移民)

申请永居签证的资格:

1, 与韩国人配偶持续保持法律上婚姻(结婚)的状况。

2, 韩国人配偶死亡,或得到法院的失踪宣告时。

3, 在与韩国人配偶离婚、分居的状况下,可以证明其错误不在结婚移民者一方时。

4, 与离婚、分居理由无关,养育与韩国人配偶之间结婚而生的未成年者时。

扩展资料:

韩国签证申请须知

1 中国公民赴韩需根据韩方领区划分在韩国驻华使馆领事处或驻香港、上海、青岛、广州、沈阳、成都、西安、武汉总领事馆申请签证(部分符合无签证入境许可条件者除外)。

2 签证种类有旅游签证、工作签证、商务签证和探亲签证等多种。根据所在地区领事机构、护照和签证种类及代办机构的不同,签证申请程序和所需材料也不同。

3 如在韩国停留时间超过90天,必须在韩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之前办理韩国法务部出入境管理事务所的签证颁发许可证(拿到签证颁发许可证后才可以向韩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

4 中国公民持各类有效护照,乘国际航班前往济州道可免签入境。停留期限为30天;持有效普通护照在仁川机场或金海机场入境后,转乘韩国内航线前往济州道的中国旅游团,在有韩国政府指定的旅行社接待时,可免签入境。

从仁川机场入境,可在首尔、仁川、京畿道停留72小时后转机前往济州道 。从金海机场入境,可在釜山、蔚山、庆尚北道、庆尚南道停留72小时后转机前往济州道。在济州道的停留期限为15天。

5 过境旅客。持有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五国以及30个欧洲国家(名单见附件)中任何一国入境签证的中国旅客,经过韩国去以上国家,或由上述国家出发经由韩国回国时,通过入境审查后可免签在韩国停留30天以。

韩方规定,此类免签入境人员,必须持有30天内有效出国机票,并在以上国家没有非法滞留等违法行为,停留期满后必须前往第三国,不允许返回原出发地。

6 青少年修学旅行团。对搭乘同一航班或船舶进入韩国的中国小学、初中、高中学生修学旅行团及带队者免签,可在韩停留30天以,但需要领队教师、主办团体或指定旅行社职员申请,由韩国驻华使领馆确认后,给旅行社职员签发签证。

7 因公护照的签证申请必须通过中国外交部办理,。

8 邀请函、签证颁发许可证等签证申请文件的有效期为3个月。

9 韩国指定三个渠道办理签证: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外办(因公出国签证)。有关外办,如北京外办等(因私出国签证)。旅行社(因私出国签证),通过韩国驻华使馆指定的优秀旅行社代办签证,可享受免交部分材料及缩短签证所需时间等便利。

10 韩国驻华使领馆不接收通过邮寄递交的签证申请材料。

11 韩国使领馆只对参加国际会议的签证申请给予加急签发,要求签证申请人将具体事项传真到使领馆。

12 国际结婚签证的申请人需要提前预约,其他类别的签证无需预约。

13 签证拒签后,不退签证费,但可以申诉。签证被拒签后,如无特殊原因,只能在拒签日起2个月后重新申请。但结婚移民签证和永久居留资格持有人的配偶签证只能在自拒签日起6个月后再申请。

申请流程

1 明确赴韩目的和行程计划。

2 登陆韩国驻华使领馆的官方网站,浏览有关签证申请信息,下载签证申请表和签证申请所需的材料清单。

3 按韩公布的使领馆领区划分,确定申请递交的使领馆,并按韩方指定的代理机构目录,选择一家,办理签证申请手续。

韩国驻华使领馆领区如下:

驻华使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

驻沈阳总领事馆: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

驻上海总领事馆: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

驻广州总领事馆: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

驻青岛总领事馆:山东省

驻成都总领事馆: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

驻西安总领事馆: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驻武汉总领事馆: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

驻大连领事办事处:大连市的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新区(金州区、开发区、保税区)

4 等候签证审核或补充材料。

5 登陆韩国驻华大使馆官方网站查询签证审核结果。

6 领取签证。申请人取得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签证处联系。

--韩国签证政策

有位姑娘咨询欧巴,说自己想去韩国结婚,不知道这种情况应该申请什么签证,这个是分两种情况的,主要看您是否要在韩国长期居住。

第一种情况,不在韩国长期居住,只是在韩国办婚礼。

这种情况,可以申请韩国旅游签证,韩国医疗观光签证,韩国医疗观光电子签证。申请这些签证所需要准备的材料都差不多,包括:

1、签证申请表。

2、近半年照35×45mm白底彩色近照1张。

3、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

4、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5、经济能力证明资料原件(任选一项):

- 近六个月信用卡或储蓄卡对账单原件。

- 近六个月银行流水账单原件。

- 近六个月社会保险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韩国医疗观光电子签证不需要填写签证申请表,只需要准备一下资料,而且不需要原件,电子版就可以,出签速度也比其他的要快,出签率也比较高,如果您想尽快出签,并保证一定能出签,建议您办理韩国医疗观光电子签证。

第二种情况,打算在韩国长期居住。

这种情况也是像第一种情况那样,申请韩国旅游签证,韩国医疗观光签证,韩国医疗观光电子签证,在韩国完成登记以后回国办理韩国结婚移民签证(F-6)结婚移民签证必须在申请人的户口的管辖领馆申请,而且必须本人去申请,不能找代理。

申请结婚移民 (F-6)的申请条件:

婚姻关系已在韩国有效成立,为与韩国国民持续婚姻生活而欲在韩国滞留的外国人。

所需基本材料:

1、(必须) 签证申请表, 护照,标准规格照片1张,手续费。

2、(必须) 身份担保书。

3、(必须) 结婚移民者的邀请函。

4、(必须) 结婚移民者背景陈述书(只限用韩语或者英语填写)。

5、(必须) 邀请人的基本证明书。

6、(必须) 邀请人的家庭关系证明书。

7、(必须) 邀请人的居民登录证复印件。

8、 (必须) 邀请人的婚姻关系证明书。

9、 结婚移民者的本国婚姻证明书。

邀请人所得条件及居住条件相关材料:

1、 (必须)所的金额证明书(国税厅发放)。

2、 (必须) 信用信息查询书。

3、 (必须) 劳动所得扣税发票(工作处发放)。

4、在职证明-就业中的情况。

5、经历证明书-辞职的情况。

6、事业者登录证复印件-有营业地点的情况。

7、事业者登录证明愿(农林水产业等除外)。

8、可以证明所得的材料(举例,农地愿簿,组合员证明愿,农渔业事实确认书等)。

9、相关事实证明材料。

10、 (必须)居住条件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簿副本或者租赁合同)。

您好!

您这种情况建议如下:

1、在中国与韩国人办理结婚手续

2、一定年限后再申请夫妻团聚,可以获得短期的韩国居留许可,但要归化很难,因为有不良记录。

你要申请签证去韩国结婚,因为有被遣返以及假结婚的记录,是不可能的。

老公是韩国人,结婚两年多了,一直在中国生活,办理工作签证已经五年了需要办理婚姻签证。

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在中国办理,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如对方是韩国人,那么对方要有美国方面的婚姻状态证明,证明是未婚人士,双方履行婚姻规定的条例,到所在驻地的涉外婚姻登记处登记,待审批合格发给结婚登记证书,结婚手续就算完成了;

2、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3、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六条 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

对因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外交、公务签证;对因身份特殊需要给予礼遇的外国人,签发礼遇签证。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的签发范围和签发办法由外交部规定。

对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商务活动、人才引进等非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相应类别的普通签证。普通签证的类别和签发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一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签发签证:

一、被处驱逐出境或者被决定遣送出境,未满不准入境规定年限的;

二、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

三、可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四、在申请签证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能保障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的;

五、不能提交签证机关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的;

六、签证机关认为不宜签发签证的其他情形。

对不予签发签证的,签证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

 韩国的结婚移民是比较容易的移民方式,相信很多人需要通过这种方式移民,你知道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吗?的我给大家详细介绍。

一、韩国结婚移民签证条件

 与韩国人结婚并在韩国的户籍管理机关完成婚姻登记后欲以与韩方配偶同居为目的的访韩者。

 申请地点:必须在户口的管辖领事馆申请。

 有效期:90天。

 注意:取得结婚移民签证(F-6-1)者若要在韩国长期滞留,须在入国后有效期间(90天)内,到所在地管辖的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办理外国人登录证。

二、与韩国国民配偶(F-6-1)有子女的情况

邀请人:

 1邀请函。

 2身份担保书。

 3居民登录本副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基本证明书(近3个月出具的) 。

 5家族关系证明书(近3个月出具的) 。

 6婚姻关系证明书(最近3个月之内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书上必须记载过去所有的婚姻状况) 。

 7介绍经过书及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经由他人介绍而交往、结婚时)。

申请人提供:

 1签证申请表,护照用照片一张(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2护照,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有记载与邀请者的婚姻事实)。

 4居住证(户口外地的情况)。

 5离婚证或离婚判决民事调解书(有离婚经历情况) 。

 6前任配偶的医学死亡证明书(原配偶已死亡的情况)。

 7结婚移民者背景陈述书。

三、韩国国民的配偶(F-6-1)再签发

 签发对象:之前取得婚姻移民(F-6-1),并维持正常婚姻关系的人访韩后没有办理外国人登陆证就出境或签证到期等原因,需要再申请结婚移民(F-6-1)。所需材料:

 1签证申请表,护照用照片一张(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2护照,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有记载与邀请者的婚姻事实)。

 4邀请函及邀请事由书。

 5婚姻关系证明书。

 6结婚移民者背景陈述书 。

 注意:从2014年4月1日开始,根据强化的F-6-1签证申请条件要求,申请人应该提交如下内容;

 1邀请人的居住条件是否充足的材料证明;

 2邀请人婚姻归化后已过3年的材料证明;

 3原则上,还需提交近5年邀请人并未邀请其他配偶的证明。

  四、子女养育者(F-6-2)

  邀请方所需资料:

 1子女的近亲(堂表关系)以内的韩国籍亲属(含父或母)的养育证明确认书等其它此类材料,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2家族关系证明材料。

  申请方所需资料

 1签证申请表,护照用照片一张(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2护照,身份证, 户口本。

 3家族关系证明材料。

 4能证明养育子女的材料(含养育权内容的判决书)。

5天以内会办下来,费用大概在200-300元左右。

材料:签证申请表(包含照片一张和个人简历),户口本或是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邀请事由书(就是你的邀请函),亲婚戚关系材料证明,暂住证明(现在居住的地方)。

一、结婚登记

凡申请韩·中国际婚姻的当事人,首先应该在韩·中两国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结婚登记。该结婚登记手续与韩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部无关。婚姻当事人根据个人意愿,可以选择或在韩国,或在中国首先申请结婚登记。(只照结婚照是不行的)

1、在韩国申请结婚登记时

·在中国地方公证处开具中国人的“未婚公证书”

·将“未婚公证书”在中国外交部或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作认证。

·提交给韩国户籍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在韩国公证机关办理“结婚公证书”(户籍登本翻译公证)

·将“结婚公证书”在韩国外交部以及驻韩的中国使馆作认证。

·提交给中国户籍部门,即可在中国人的户口上纪录结婚事实。

2、在中国申请结婚登记时

·在韩国公证机关办理韩国人的“未婚公证书”(户籍登本翻译公证本)

·“未婚公证书”在韩国外交部以及驻韩的中国使馆作认证。

·提交给中国的户籍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在中国地方公证处开具 “结婚公证书”。

·将“结婚公证书”在中国外交部或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认证。

·提交给韩国户籍部门,即可在韩国人户口上面记录结婚事实。

二、申请签证

中国当事人在与韩国人已在双方户籍所在地完成结婚登记之后,希望以与韩国配偶结婚为目的前往韩国时,须申请签证。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 护照

2 2张照片

3 1张签证申请表

4 1张结婚签证申请表

5 身份证复印件

6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需有 与邀请人结婚事实的记载)

7 离婚证或离婚判决民事 调解书(前配偶死亡时需出具前配偶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邀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 1张照片

2 身份证复印件

3 居民登录表誊本

4 户籍藤本

5 交往经历书(需含有邀请人的署名及印章等内容)

6 在职证明书

7 能够证明经济能力的材料 (房地产登记簿誊本,出租及承租合同,存款证明等)

8 通话记录(最近三个月)

9 直系血亲对此国际结婚的 同意书(需2位直系血亲提供并应含有2人的署名、印章及印鉴证明书)

10 介绍经过书(需介绍人署名并盖章)

三、注意事项

1、在韩国和中国开具的所有证明文件,除房产登记簿、租房合同等部分韩国人财政状况证明以及中国人的护照、户口本、身份证等已经取得认证的文件之外,其他材料必须是在申请签证3个月之内开出的有效证明文件。 此外, 还要提供派出所(户口所在地),法院(离婚判决民事调节书,街道办事处(婚姻状况证明),公证处(公证书),医院(死亡医学证明)等中国国内各文件开具部门的电话号码。

2、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来使馆直接办理

3、需提前预约,从受理日起,经过7个工作日,就可以知道受理结果

4、由于材料不足而需要补充后再申请时,从再受理日起,经过3工作日出受理结果

5、具体时间取决于韩国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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