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上海人结婚几年可以落户

和上海人结婚几年可以落户,第1张

和上海人结婚几年可以落户的相关要求如下:

1、结婚不足一年需要满足的条件:

(1)配偶一方是高级职称,博士,省部级奖项获得者。

(2)配偶中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3年以上,有本科学位且专业是电子、计算机、信息类,属于集成电路企业技术岗位,拥有硕士学历且在上海工作3年以上。

2、婚龄三年,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即可办理落户:

(1)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

(2)上海户口方式硕士学历且毕业三年。

3、结婚五年落户条件:

外省户口的人员和上海市本地户口的人结婚,如果上海户口那一方属于残疾居民,那么在领证满五年后可办理结婚落户手续。

4、结婚七年落户条件:

少数民族、归侨、归侨子女及华侨子女,和在上海常住户口登记满7年的人员结婚,登记时间满七年,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5、结婚十年落户条件:

与上海户籍方的婚姻婚期达到了十年,就可以办理户口迁移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上海户籍方是常住户口,即落户上海生活工作。

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跟上海人结婚后可以转户口的时间是不能一概而论的,比如,外省少数民族、华侨子女等人跟上海人登记结婚的,结婚时间满7年的可以办理上海户口,一般情况下外省人员满35周岁,与上海人结婚满10年的,可以落户,如果和上海残疾人结婚,结婚满5年即可落户。

一、和上海人结婚多久能转户口

      和上海人结婚转户口的时间分成以下三种:

      第一种情况,外省市人员年满35周岁,与上海人结婚登记满10年,可申请落户。

      特别注意:这一点同样适用于结婚后,夫妻一方如果已经落户上海,那么需要在落户后,婚龄满10年,配偶才可以申请落户。

      第二种情况,外省市少数民族 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上海人结婚登记满7年,可申请落户。

      第三种情况,外省市人员与上海市残疾居民结婚登记满5年,可申请落户。

二、上海落户政策有哪些

      1、非沪籍应届生落户

      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发布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应届毕业生达到标准分72分,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即可在上海落户。

      2、人才引进落户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一)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三)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四) 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五) 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六)

      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七) 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八)

      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九) 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十) 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十一) 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注:凡符合第1款规定申请调沪的已婚人员,必须夫妻双方均符合该款规定,办理调动时其子女可随迁进沪;按第2、3、4、5款规定申请进沪的已婚人员,办理调动时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进沪。)

      3、居转户

      居转户的条件:

      (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备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以无职称):

      1

      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没有职称,按2倍以上(不含2倍)准备相关材料。

      2

      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100万)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100人)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创业落户

      在上海,以自己的名义入股一家创业公司,且持股比例不低于10%,2年后就能申请落户。但这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因素,落户资格的效力以及后续发展也有待观察。

      综上所述,上海针对夫妻投靠落户一共规定了以上三种不同的情况,目前上海针对外来务工人员规定的落户政策是非常严格的,除了投靠落户,还有人才引进落户,居转户,创业落户等不同的落户政策,申办人可以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法律主观:

你好,关于外地户口能在 上海 领结婚证 吗要看是否双方都是外地人,如果有一方是上海人就可以领结婚证。根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规定:“ 内地居民 结婚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 机关办理 结婚登记 。”根据这一规定,你们双方可以共同到任何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目前是不能在除男女双方常住户中所在的外的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因此你们如果都是外地户口的情况下目前不能在上海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 ,提供了3张大2寸近期冕冠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 结婚年龄 :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 离婚 、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 复婚 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时限与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法律客观:

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现就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提出若干实施意见如下:一、关于子女投靠(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二、关于夫妻投靠(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三、关于老人投靠(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四、关于其他事项(一)本市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等部门作出的外省市人员迁沪落户审批决定中,对查明因弄虚作假落户的人员一律予以注销户口,并由原迁出地公安部门予以恢复户口。(二)被批准落户的人员,一律登记为非农业户口。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公安局<关于解决本市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的批复》(沪府[1999]38号)停止执行。本市其他有关规定如有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法律主观:

一、 结婚 后 迁户口 条件: 夫妻双方 分居 两地(不同市,县辖区)或者是一方是农业户口,或者是另一方是非农业户口性质的,那么就可以申请夫妻投靠入户。 二、结婚后迁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海鱼居民 身份证 , 结婚证 。 3、申请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还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或者有关下岗证明。

法律客观: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的,可以将户口迁入该房屋所在地址。 与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具有直系亲属、配偶、配偶的父母关系的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经权利人或者承租人同意,可以将户口迁入该房屋所在地址。 与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不具有直系亲属、配偶、配偶的父母关系的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以该房屋为实际居住地的,经权利人或者承租人同意,可以将户口迁入该房屋所在地址。 房(地)产有多个权利人的,权利人之外的人员户口迁入该房屋所在地址应当经全部权利人同意。 灭失的地址或者不存在房屋的地址不办理户口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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