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和日本人结婚后可以免签中国吗

中国人和日本人结婚后可以免签中国吗,第1张

结论:中国人和日本人结婚后不能免签中国。

原因:虽然中国和日本之间有签证豁免协议,但是该协议只适用于短期访问(一般不超过30天),并不包括长期居留或工作。

因此,即使是与中国籍人士结婚的日本人,也需要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申请相应的签证,才能在中国合法居留。

内容延伸:如果日本人想要在中国定居,需要办理相应的长期居留签证,根据情况的不同,签证的类型和条件也会有所不同。

在申请签证时,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如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学历证明等等。

申请过程较为复杂,需要仔细准备。

日本移民网权威发布和日本人结婚可以移民日本吗?,更多和日本人结婚可以移民日本吗?相关信息请访问日本移民网。 导语经常会收到这样的咨询:我是一个中国人,我娶了个日本老婆我可以在日本获得永久居住权吗下面大范文网就来说说和日本人结婚可以移民日本吗。

 答案是完全ok的,但并不是说娶了老婆或嫁给了日本老公就马上可以获得永主权。第一,基于与日本人是合法夫妻的前提,首先需办理"外国人配偶者签证",一般被称为结婚签证。和日本人结婚或作为日本人的孩子出生的人,适用这种在留资格(签证)。

 日本人配偶者签证的在留期限分为[1年]和[3年]。因为没有打工的限制,是可以自由选择工作的在留资格(签证)。

 拿到这一签证后,即可登陆日本,第一年的签证为一年期限,等到满5年后即可申请"永驻签证"即绿卡,也可以加入日本国籍,两者可选其一,即可永久居住在日本。永驻签证有一点好处,拥有无条件长久居住的权利,同时还可以继续保留原国籍,可随意登陆日本,享受大部分的公民权益。

 反之加入日本国籍的弊处就是以后不能自由回国,需要办理签证;好处则是拥有与日本公民同等的权益,社会福利、医疗保障、住房福利、工资待遇等,由于政策、国家制度以及相对的福利体系不同,日本的永驻权享有比我国居住证更多的福利。

 如何办理结婚签证

 首先你得有一个日本老婆/老公和一段合法婚姻!中日的跨国婚姻,只需在中国或是日本办理一次,就算有效婚姻。如果双方均在日本居住,建议在日本当地办理。如果持中国国籍一方没有日本签证,建议在中国当地办理(日本人可以免签证在中国滞留15天)。

 在双方已经成为合法夫妻后,并且中国人方已取得一种日本签证的前提下,就可以改签「日本人配偶」签证了。下面给大家简单的讲解下换签证所需要的材料:

 1「在留资格变更 申请书 」

 2「照片(4cmX3cm)一张」

 3「配偶者(日本人)的户口本」

 4「申请人的国籍国(外国)的结婚证一本」

 5「配偶者(日本人)的住民税证明书(1年)」

 6「配偶者(日本人)身元保证书」

 7「配偶者(日本人)住民票1张」

 8「质问书」

 注「在留资格变更申请书」、「保证书」、「质问书」在主页上能下载;「户籍誊本」、「纳税证明书」、「住民票」要到所在市役所申请。

 有了以上材料就可以申请办理,但能否成功受理还有一个关键,就是「质问书」,这是证明你们婚姻真实性的关键。表格内容除去基本信息外,还要写上你们是怎么认识的,第一次见面时几年几月几日,在什么地方认识的,怎么发展到结婚的。有没有介绍人,有的话谁介绍你们认识的,你们是什么关系,你们是在什么情况下介绍的,介绍者什么时候出生的。夫妇间的会话使用什么语言,申请者语言能力,语言不通的话通过什么方式交流。

 「质问书」

 「质问书」也要尽量将交往过程写详尽一些(给你一个合法秀恩爱的机会),后面还有几百字的空间给你自由发挥,写上你们的爱情故事。由于近年来中国人的假结婚事件频发(特别是老夫少妻的情况),质问书上还需要附上夫妇两个人合照,有机会的话建议带双方家属见一次面,到入管局申请时将与对方父母亲戚的合照也一并提交。

 这里只谈到办理签证的问题,实际上跨国婚姻从结婚办理开始就需要非常繁琐的手续,对比国内仅需拿上9块9毛钱到民政局登记,跨国婚姻所需的时间材料和金钱都是好几倍,所以能坚持走完繁琐手续的不是假结婚的就是真爱了。

可以,现在的政策和法律都是允许的,但是部分国内的人还是比较顽固,思想偏激,虽然中国和日本的战争已经结束几十年了,并且两国已经重新建交也有30多年了,但是憎恨日本的中国人还是不占少数,虽然不能忘却历史,但是那段时期犯下错的人们,一定要让他们后代来承受吗?像中国的传统时期一样,父债子还的义务不很可笑吗?我认为你要和日本女生结婚可以得,慢慢来,现在很多国人持开放态度,会支持你们的,但是劝你尽量不要去一些偏激的地区,比如南京,东北,山西等,这一带的中年人和老年人对日本人比较歧视,难免去了会遭受冷眼和偏激待遇,举例,我在学校有位日本同学,男生,在南京本来去一家餐馆吃饭,结果老板听说他是日本人,说没有菜了,不做日本人的生意。。。随后我与那老板争执后拉着我那日本同学就走了,对于此种情况还是多多注意比较好

中国人和日本永驻者结婚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准备一份结婚申请书,并在日本当地的公证处办理结婚公证书。

2 准备一份结婚证明,并在日本当地的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3 准备一份结婚证书,并在日本当地的税务局办理结婚税务登记。

在申请结婚证书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护照及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2 《住民票》原件(有效期在三个月以内),《在留卡》或《外国人登录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 近期合影照片3张(正面免冠头像,4cm×5cm)。

4 当事人各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1份。

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结婚证书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并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上签名、填写当日日期。领取结婚证时,双方当事人须同时到场。如另一方因故确实无法到大使馆、总领事馆,在确保所填表格无误的情况下,可出具委托书委托另一方代领。委托人需在委托书签名盖章。此外,如果一方为持短期签证来日结婚者,还需要提供国内出具的未婚公证。

到你户籍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

1、你的户籍证明;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记有你基本情况的证明。

2、他的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此外,你们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你们须持有关证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我国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关涉外结婚登记规定的,准予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以下这篇是网上摘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涉外婚姻申请登记程序]

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长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有关条款。三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甲中国公民:

(一)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身份证);

(二)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乙外国人:

(一)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二)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三)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婚姻状况证明。

丙外国侨民:

(一)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免交)

(二)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三)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四下列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一)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

(二)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五凡证件齐全、符合本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了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准予登记,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钢印)。

六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有关规定,向该管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复婚的,按结婚办理。

七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向婚姻登记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由本人自理。

申请出国结婚须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1提交双方婚姻状况证明(国外的证明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2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关于申请人与前往投靠人是未婚夫妻的证明;

3提交国外人员出具的经前往国公证机构公证或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要求国内人员去完婚的证明;

4前往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还须提交有效的入境证明。

中国和日本都可以。

1在日本办理结婚手续。在日本当地办理,需要中国国籍一方提供:「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护照」、二者的日文译文、户籍誊本(持有中长期签证的情况)、外国人在留卡、印章;日本人一方提供「户籍誊本」、印章和有效身份证明(护照或驾照等)。最后还要准备一张「婚姻届」,材料就算准备齐了。注1:「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由中国大使馆签发。申请时需要带 护照、外国人在留卡(住民票原本理论上是不需要带的,我为以防万一,也带上了)。特别注意的是日本有七处中国大使馆及领事馆(东京、大阪、札幌、长崎、福冈、名古屋、新_),每个馆只负责所在辖区内的业务,去之前要查询好居住地的归属辖区。

2大使馆只在上午对外办理业务,去的时候要合理安排时间。申请后,大概一星期以内就能邮递到家。「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只发行中文版。提交时所要求的日文版,市役所默许由本人翻译,但是要注明翻译人和家庭住址,并盖上本人印章。注2:「护照」 提交时也要求有日文翻译。市役所默许由本人翻译,但是要注明翻译人和家庭住 址,并盖上本人印章。注3:「户籍誊本」在居住地的市役所发行。如果是在本籍所在地的市役所办理结婚手续,则不需要。注4:我所在的市役所不需要提供「出生证明」。

3但是网上很多人都提到了,所以为以防万一我也准备了。「出生证明」在中国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签发。要求带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和委托书(非本人的情况)。「出生证明」的日文翻译公证处能提供。注5:日本的「婚姻届」需要两位证婚人署名和盖印章。我是直接拜托的对方父母。注6:由于我是中长期签证,所以拥有住民票,因而在办结婚手续时也一并提交了。短期滞在的情况

4,由于不能登录住民票,所以原则上不用提交。把所有的材料都拿到市役所,不到一个小时,手续就办妥,两人就是法律承认的合法夫妻了。之后还需要回中国将中国国籍一方的户口改成已婚,并且将签证改签为「日本人配偶」。 回中国将中国国籍一方的户口改成已婚,需要所在市役所签发、并经外务省、大使馆证明的「婚姻受理证明」、中国国籍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日本国籍一方的

5护照复印件、双方的单人两寸照片。然后,拿着收集全的资料回中国,到省会城市的涉外婚姻中心办理「涉外婚姻鉴定书」(手工费800多,多带点钱)。再拿着户口本和「涉外婚姻鉴定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改为已婚。注1:「婚姻受理证明」在结婚登记后的第二天就可以领取(是的,不能在结婚当天领取),拿着「婚姻受理证明」,先去外务省证明盖章。所需材料有「申请书」(外务省主页上下载)、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书(非本人的情况,主页上下载)。外务省不收证明费,最快第二天能领取。支持邮递,但是要本人准备信封和邮票(外务省不卖信封邮票,提前带好)。然后拿着已经经过外务省认定的「婚姻受理证明」去大使馆证明。所需材料有:本人护照和护照首页的复印件,外务省认证后的「婚姻受理证明」及复印件,大

6使馆大厅里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大使馆最快上午办理下午领取。但是不支持邮递。 户口改完后,就可以改签「日本人配偶」签证了。改签证需要材料:「在留资格变更申请书」、申请人的二寸照片、日本配偶的「户籍誊本」、申请人国籍的「婚姻证明书」、日本配偶的「纳税证明书」、日本配偶的「身元保证书」、日本配偶的「住民票」、「质问书」、夫妻双人日常生活照、申请人的

7护照、外国人在留卡。到入国管理局申请办理,大概一周左右就能签下来了。注1:「在留资格变更申请书」、「保证书」、「质问书」在主页上能下载;「户籍誊本」、「纳税证明书」、「住民票」要到所在市役所申请。注2:由于是在日本办理的结婚手续,所以没有申请人国籍的「婚姻证明书」。于是我把「涉外婚姻鉴定书」(还附上了我自己翻译的日文)和经过外务省和大使馆证明的「婚姻受理证明」交上去了。(我真是太聪明了)注3:由于近年来中国人的假结婚事件频发(特别是老夫少妻的情况),在办签证之

8前最好先拜见过双方的父母,到入管局申请时将与对方父母亲戚的合照也一并提交。「质问书」也要尽量将交往过程写详尽一些(简直就是赤裸裸的秀恩爱啊)。 到此,历经四个月的筹划准备,我的跨国结婚手续终于圆满落幕。所以说跨国婚姻都是真爱啊,不然的话,光是这么些繁琐的手续,就让人不想结婚了耶。还有,这么繁琐的手续,我竟然办下来了,我好棒。 (_ω_)ノ2在中国办理结婚手续日本国籍一方提供由法务局长签发的「独身证明(婚姻要件具备证明)」、护照、中国国籍一方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拿着所有的资料到婚姻登记处,两人成为合法夫妻。注1:法务局

9长签发的「独身证明(婚姻要件具备证明)」要经外务省和驻日中国大使馆认证,并准备中文译文。但是也可以直接在驻华日本大使馆申请,驻华日本大使馆发行的「独身证明(婚姻要件具备证明)」则不需要外务省和驻日中国大使馆认证,也不需要中文翻译。注2

10:驻华日本大使馆办理「独身证明(婚姻要件具备证明)」 ,需要日本人的护照和户籍誊本,中国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当日领取。注3:婚姻登记要到持中国国籍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次日(大雾,最好询问当地民政局)可领取结婚证。登记后

11三个月之内到驻华日本大使馆提交结婚证明。所需材料有:「婚姻届」(大使馆大厅里领取)2-3份、日本国籍一方的3个月以内的「户籍誊本」2份、公证处发行的「结婚证明书」及日文译文2-3份、公证处发行的中国国籍一方的「国籍证明书」及日语译文2-3份。向大使馆提出后,大约等待1-2个月,日本的户籍登记就能完成。当然,也可以不选择驻华日本大使馆,而是日本国籍方先回日本,直接向本籍市役所提交。所需材料可以直接询问所在市役所。(比如我所在的市役所需要

12「婚姻届」(市役所里领取),中国公证处提供的「国籍证明公证书」、「结婚公证书」和二者的日文翻译。并且翻译件允许自己翻译。)户籍登记完成之后就是办理「日本人配偶」签证了。如果是婚后一同在日本生活,办理签证前要先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在留资

格认定证明书」批准之后,申请「日本人配偶」签证。注1: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需要申请书、照片两张、日本人结婚的证明、日本配偶的「纳税证明书」、日本配偶的「身元保证书」、日本配偶的「住民票」。注2:「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申请下来之后,申请「日本人配偶」签证,手续参见“1在日本办理结婚手续”

看你们在哪里办理了,如果是在中国办的话见下面:

按照《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登记结婚的几项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侨)在中国境内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时,当事人须持有下列证件:

中国公民:

1、本人的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 ( 未婚、离婚、丧偶;下同) ;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外国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侨民: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男女双方的照片。

对上述证件齐全的结婚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了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和中国公民不属该规定中禁止与外国人结婚的人员,准予结婚,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如果是在日本办理的话我就管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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