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兄妹能结婚吗爱百科?

表兄妹能结婚吗爱百科?,第1张

不可以。

直系血亲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直系血亲,就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的长辈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育的下辈包括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晚辈。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血亲,包括亲兄弟姐妹(包括同母同父、同母异父、同父异母)、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与侄子女、舅姨与外甥女、外甥。由此可见,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他们不能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我国实行的是自由平等的婚姻制度,只要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常人,在没有法定禁止结婚的事由下,就可以结婚,其婚姻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即使是正在监狱服刑的劳教人员,其依法享有的婚姻自由的权利,也是不能被剥夺的。

不是。

谢二妹和谢老大是兄妹关系,在视频中除了展示厨艺,常常也会在视频当中加入一些农村生活乐趣,由于谢老大太宠谢二妹,常常被误会为是夫妻。

谢二妹来自湘西龙山县,是一名90后妹子,目前拥有粉丝400多万,主要记录当地农村生活,被网友们称为“女版小李飞刀”。

现今,各国对兄妹婚姻持有不同的态度。

在我国,亲、表、堂兄妹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我国法律规定禁止结婚。原因主要是基于优生科学的理论和传统的伦理道德。兄妹结婚生育孩子,很容易因亲缘相近而把基因缺陷暴露出来,与我国计划生育中的优生原则相违背,故在遗传科学上禁止兄妹结婚。其二,“同姓共宗,皆不得结婚”的传统,伦理道德上也禁止除表兄妹以外的亲属结婚。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结构和人民生活条件有了很大改善,禁止表兄妹结婚有了良好的社会条件。故当今我国法律禁止各类兄妹结婚。

而在中国民间,尤其是在发展相对落后的农村中,仍有表兄妹结婚的现象,“亲上加亲”的说法,使表兄妹婚姻某些地区为人们所接受。如据有关部门统计,江苏省,城市近亲结婚约占07%,农村中达12%,而某些地区高达28%。

在其他国家,都有禁止近亲结婚的相关规定,但大多数国家认为表亲不是近亲,而多数国家允许表兄妹结婚。如美国18个州不禁止表兄妹结婚,包括加利福尼亚州,阿拉斯加州,纽约州,佛罗里达州,夏威夷州等,其结婚表兄妹占总人口01%,日本完全不禁止结婚表兄妹占总人口04%。以色列、大部分阿拉伯国家、巴基斯坦、土耳其等国家均不禁止。沙特阿拉伯,巴基斯坦,伊拉克表兄妹结婚超过30%。

产生原因

因为亲兄妹的婚姻自古以来就被禁止,故这里只研究表兄妹婚姻的成因。

首先,在农村历来就有表兄妹结婚,亲上亲的说法。落后的农村有相当部分人认为,表兄妹结为夫妻,因为本来就有亲缘关系,而能使婚后的夫妻关系更加和睦。所以农村的父母双方乐于办理这种婚姻。这就是农村兄妹结婚的主要原因。

其次,在城市中。因为计划生育长期有效地实施,独生子女大量增加,使得他们最亲近的同辈就是其堂、表兄妹姐弟。而兄妹们在各自的家中长大,其间兄妹培养的兄妹关系不太浓。这种相互之间不太浓的旁系亲属,但又是最亲近的同年龄伙伴,容易导致相互爱慕的产生,如果没有及早的解决,就有成为夫妻的可能。相反,在同父母的亲兄妹之间,因为从小在一起,反而难以产生爱情。

婚姻结局

在百度网上新闻中搜索兄妹婚姻,找到新闻约24400篇,大致上都是兄妹婚姻十几载被判无效或兄妹申请结婚证遭拒的消息。

表兄妹结婚二十余年,到头却是一场空 一场由父母做主的表兄妹婚姻,24年后夫妻关系不和,上法院诉讼时,双方因系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来自:中国法院网 2011-01-07)

表兄妹结婚七年产下不正常胎儿 江苏省一对表兄妹,因婚后连续产下不正常胎儿,认识到了近亲结婚的危害,从而上诉法院请求判定婚姻无效。新闻中指出,百余起近亲婚姻诉讼案例,多为婚后不能生育或产下不正常胎儿。(来自:江南都市报 2008-02-28)

表兄妹绝育结婚仍遭拒,专家建议成全苦命鸳鸯 表兄妹为结婚,女方做了绝孕手术,再次申请结婚时仍遭拒绝。后状告法院民政局违背婚姻自由,却被法院驳回。腾讯在该新闻网页发起过投票,调查网友是否支持他们结婚,结果显示58多万网民中,支持者占8120%,反对者占1133%。(来自:腾讯新闻中心 法制网—法制日报 2008-11-25)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兄妹婚姻因双方是禁止结婚的近亲关系,其婚姻关系自始就是无效的,双方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兄妹结婚后,最不利的就是影响后代的健康。兄妹所胎儿,是不正常的可能性很大,会加重夫妻双方负担,不利于提高我国人口质量。

而兄妹双方不要子女,或女方以作绝孕手术,结果也未能通过结婚。虽然这种做法看起来不违背“优生优育”的原则,但法律及规定近亲不能结婚,不管生育情况如何,都不能结婚,不能有例外。由于法律这一贯遵行的强制原则,也使法律带有引导、预测、教育、评价作用。

各界评议

虽然现今我国兄妹夫妻极少,但报道兄妹婚姻无效、兄妹结婚遭拒时有发生,一石也总能激起千层浪,各界评论潮水般涌来。一方面让民众进一步认识到近亲结婚的危害,另一方面又引起议论禁止表兄妹结婚是否合理,并频频论及婚姻自由这一底层。 ①反对者 对近亲婚姻的惩罚力度不够 法律“软弱”问题。虽然婚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虽然“兄妹婚姻”生育子女缺陷率极高,极易给出社会增加不必要的负担,但婚姻法面对这类以身试法者,除了不承认其婚姻关系外,就别无他策。看来,对近亲同居形成“事实婚姻”者进行一定的惩罚,棒打“近亲鸳鸯”,值得考虑。(来自:评论:"亲兄妹婚姻"岂止是荒唐 作者 吴应海)来自参看文献10 ②反对者 兄妹婚姻系 半数以上人认为兄妹在一起结婚是近亲婚姻,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并有可能对后代健康造成影响。所以反对兄妹婚姻。 ③赞同者 不育子女的兄妹婚姻遭赞同 我国法律不保护近亲结婚,但表兄妹缔结连理的也不少见,关于这方面的争议从来没有停止过。而随着社会的逐渐开放,法律对于他人私生活领域的干预逐渐消退,这种变化不仅是法律人性化的要求,更是预防立法失误的制度需要。如果当初的立法能够再精细一些,一个释法的条款就可以成全一对‘苦命鸳鸯’,他们为了能够在一起都绝育了,原来不让人家结婚的法律基础也就意味着不存在了,法律为什么不能网开一面呢?难道非要他们处于非法同居状态吗?(来自:郑州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社会学专家)

1942年9月,在湖南长沙东郊子弹库地区的一座楚墓中,出土了一块帛书,史称“楚帛书”,上面记载了中国最早的创世神话,即创世之初天地混沌,暗昧无日风大雨多,伏羲娶女娲生了四个孩子,协助禹和契治理洪水,四个孩子到四海一边支撑蓝天,一边为山川命名,黑暗中用步履计算时间,确定四季……最终完成创世工作。

可见,战国时代就有伏羲女娲结为夫妻之说,但众所周知的是,如今我们熟知的伏羲女娲,不仅是夫妻,而且还是兄妹关系(楚帛书中仅有夫妻,未提及兄妹关系)。那么,这一说法又从何而来?敦煌文书出土,颠覆了我们传统认知!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讲究伦理道德的国家,别说兄妹婚姻不能被接受,在古代即便同姓结婚都被反对,所谓古代婚姻六个步骤中的“问名”,就是避免同姓结婚(防止祖上改姓)。因此,搞清楚伏羲女娲兄妹结为夫妻的来源,对中国人传统伦理道德观非常重要。

从传世文献来看,最早记载伏羲女娲兄妹配偶型关系的书籍来自唐朝李冗。(上图,伏羲女娲交媾图,两人一手拿规,一手拿矩,都是测量天文的工具)

李冗在《独异志》中记载:昔宇宙初开之时,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又自羞耻。兄与其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今时取妇执扇,象其事也。

在此之后,伏羲女娲兄妹婚姻的关系广为流传,也成为我们传统认知。但唐朝社会稳定,即便受到胡风习俗影响,但总体还是传统汉家文化,也不至于出现兄妹结婚这一不伦之恋呀!

然而,敦煌文书出土,却显示伏羲女娲兄妹配偶型关系,并非来自唐朝,而是来自六朝时期,比我们传统认识要早400余年。

在敦煌遗书中,有题为《天地开辟以来帝王纪》的问答体残卷四件,其中就有伏羲女娲兄妹配偶型记载。

《天地开辟以来帝王纪》:伏羲女娲因为父母而生,为遭水灾,人民死尽,兄妹二人,依龙上天,得存其命。见天下荒乱,惟金岗天神教言可行阴阳,遂相羞耻,即入昆仑山藏身,伏羲在左巡行,女娲在右巡行,契许相逢则为夫妇,天遣和合,亦尔相知。伏羲用树叶覆面,女娲用芦花遮面,共为夫妻。

这一记载透露的信息量很大,其中就包括史前大洪水之说,更有伏羲女娲兄妹结为夫妻繁衍人类。

由于敦煌文书中的《天地开辟以来帝王纪》属于抄录前人的文书,所以很难判断原文创作时间,但学者研究之后普遍认为,敦煌遗书中这一记载,“可能是晋隋间的作品”,可以追溯到了六朝时期,也即比《独异志》早了400余年。根据敦煌文书的“伏羲用树叶覆面,女娲用芦花遮面”,和《独异志》中的“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对比,李冗应该借鉴了《天地开辟以来帝王纪》一文。

问题来了,李冗《独异志》中的伏羲女娲关系,是来源于《天地开辟以来帝王纪》,那么后者又来源于哪里?

关于伏羲的最早记载,是来源于春秋时代的管仲,但他只说伏羲制八卦和提出九九之算。至于女娲,最早出现在成书于春秋战国之交的《史籀篇》(谓周宣王太史之作),此后的《楚辞·天问》中记载“登立为帝,孰道尚之?女娲有体,孰制匠之?”均没有提及伏羲与女娲有什么亲密关系,当时这两个应该是各自独立的上古神仙,只是到了战国时代人们臆造了伏羲女娲结为夫妻的创世神话故事。

一直到汉晋时期,无论出土的文物,还是传世文献,也没有记载伏羲女娲兄妹婚姻型关系,直到敦煌文书中的《天地开辟以来帝王纪》出现,让人们大致框定出伏羲女娲兄妹结婚之说源自六朝。

所谓六朝,指中国历史上三国至隋朝的南方的六个汉人王朝,但在北方却基本是胡人建立的王朝,尤其六朝前期的五胡乱华,大量胡人入侵中原,不仅导致人口锐减,也带来了很多胡人风俗。因此,有学者据此分析指出,伏羲女娲兄妹型婚姻,可能就源于此。

一,根据唐朝“苏谅妻子马氏”墓志铭记载,部分胡族不仅兄妹能够结婚,而且父女母子都可结婚。五胡乱华期间,带来的异族习俗影响了中国。

二,五胡乱华,或此后北方连年战乱,导致人口锐减,很多男女找不到婚姻对象,无奈之下出现兄妹结婚,为了寻找合理性或现实影响了艺术,而出现了伏羲女娲婚姻基础上添加了兄妹关系。

艺术源于生活,现实生活中没有这一现象,在强大的伦理道德观面前,古人很难设置伏羲女娲兄妹结婚这一神话。

无论是在什么时期,兄妹婚恋的例子都有很多。以下是比较著名的例子。

齐襄公和其妹文姜 齐襄公(—前686年)春秋时代齐国第十四位国君,文姜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兄妹两人自幼在宫中长大,相互喜爱,后来犯下出格之事。其父发现后,将文姜许配给鲁国的国君鲁桓公。

陆游和唐琬 陆游作为南宋著名诗人,唐琬是陆游的表妹兼第一任妻子,他们婚姻后被其母强行拆散,且唐婉后来早逝,导致这种感情伤痛陆游一生。

达尔文和艾玛 英国杰出生物学达尔文一家三代都是兄妹结婚,家族62人中有38人因为不育、孩子夭折、有基因缺陷而没有后代。达尔文与表妹艾玛育有10名子女,其中3人夭折、3人不育。

李嘉诚和庄月明 长江实业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经理李嘉诚,他的妻子又是他的表妹。

“贾宝玉和林黛玉、薛宝钗” 虽然不是现实中的例子,但红楼梦的故事已妇孺皆知,林黛玉是贾宝玉的姑表妹,薛宝钗是贾宝玉的表姐。

此外,夫妻关系是兄妹的还有:纳兰性德、王安石、苏轼、顺治皇帝、刘易斯、李世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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