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国家妻子为何要随夫姓?

欧美国家妻子为何要随夫姓?,第1张

在美国欧洲等西方国家,这是传统的风俗习惯。在中国古代,妇女结婚后也会将丈夫的姓氏加在自己的姓氏之前,如今,香港地区仍保留了这一习俗。妇随夫姓的主要原因还是妇女的地位不高造成的。

从历史上看,女性婚后随夫姓的传统来源于信仰,同时得到法律的规范。大部分美国人是基督徒,《圣经》上说男女结为夫妇就成为一体,女性婚后随夫姓便是结为一体的表征,自然而然成为文化上的传统;同时在1972年以前,女性结婚后随夫姓是许多州的法律要求,比如法律规定结婚女性投票时必须用夫姓,不用夫姓就不能投票;开银行户口也必须用夫姓以及成为屋主等等。

扩展资料:

中国古代,妻冠夫姓大致在汉魏之际构成雏形,到南朝末期蔚成风气。究其原因,估计同世家大族式的家族组织逐渐形成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特别是到了东晋南朝时期,以庄园为范围的同宗聚居已经是战乱年代中求得家族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形式。

作为增进家族共同体内一切成员之凝聚力的办法之一,把妻冠夫氏作为一种称谓原则确定下来,显然是必要的,而其副作用必然是妻子对夫家人身依附的关系进一步加强。

1929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民法》第四编第三节第一千条,首次对“夫妻之冠姓”作了法律表述:“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赘夫以其本姓冠以妻姓。但当事人另有订定者,不在此限。

1933年和1944年,内政部先后修正公布《更名改姓及冠姓规则》,其第四条规定,呈请冠姓的条件必须是“非汉人而请冠汉姓”,可知此为“夫妻之冠姓”的唯一例外。

参考资料:

--妇随夫姓

西方女子出嫁后随夫姓是一个习俗,但是从20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随着女权主义的不断唱响,一些西方女子结婚之后,仍保留自己原有的姓氏,近些年来英美等国家女性结婚之后是否要用夫姓,是由女性自己决定,不做强制要求,例如也可以保留原有的姓氏的基础上,往名字前加上夫姓。

一、中国没有这种习俗

中国自古以来就没有随夫姓的说法,只是在一些女子地位比较低的朝代,女子不称呼名字,是称呼某某氏,比如王氏,刘氏,这大多是一些平民或低层不配拥有姓名的女子,但是在很多发达国家都是妻随夫姓,这也就说明了,在女性名字上面,西方女子貌似没有那么自由,而中国文化就是因为有了这一点,才有了百家姓的开始。

二、欧美姓氏观念不太强烈

欧美那边没有像中国这样那么重视宗族意识,古人把姓名看得很重,比如武侠小说里常有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姓氏是家族给你的,不能轻易更改。但是在西方国家里,他们认为结婚之后,男女就要形成新的家庭,所以女人随夫姓,这样全家都是一个姓,西方不像中国有那么多婆婆媳妇的事,他们认为结婚就是要从原来的家庭中脱离出来,组成新的家庭,所以随夫姓,更有利于管理家庭。

三、现在仍有些国家保留这种制度

现在很多西方女权主义反对女性结婚之后随夫姓,但是一些国家仍保留了这种旧的习俗,包括像我们很多旧时代的台湾,香港澳门的华人都是随夫姓,其实在中国古代的平等观念是比西方强很多的,我们总说古代社会比较封建,但其实在西方这种情况更加严重,各阶层的不平等都是存在的。

那是因为美国的婚姻制度比较成熟,他把婚姻的三种情况都考虑进去了,1、嫁娶婚,女性结婚之后从夫姓;2、倒插门,男性结婚之后从妻姓;3、自由婚,不改姓。嫁娶婚与倒插门基本是按照结婚之后谁出力最多来的,市场决定,公平合理,而自由婚来讲一般都是AA制,男方出多少,女方就要出多少,这是一种新兴的婚姻方式,但是就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很难达成付出的公平合理,所以家庭矛盾较大,实行的人很少。

之所以要改姓,是因为美国人崇信神圣的婚姻,他们认为结婚是受上帝祝福的,一般感情就只同居,不结婚,孩子随母亲姓,如果结婚就意味着两人的结合,一家人是不需要有两个姓的,从表面到深层都要求两人达成合二为一的效果,所以改姓是美国人普遍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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