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布依族风俗习惯
1、服饰
布依族服饰多为青、蓝、白等色。男子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包头巾、穿对襟短衣或大襟长衫及长裤。老人多着长衫。20世纪70年代后男子服饰与汉装无异。
妇女服饰式样颇多,镇宁、关岭、普定、六盘水一带目前仍保存布依族较古老的服饰:大襟短衣,领口、盘肩、衣袖和衣脚边沿,皆用织锦和蜡染各色几何图案镶制;下穿百褶长裙,用白底蓝色蜡染花布缝成,佩戴各种银质首饰。
2、饮食
布依族人民以大米为主食,兼食玉米、小麦、红稗、荞麦等。尤喜糯食,并有多种制作方法,如制成糍粑、圆糖粑、耳块粑、枕头粽和三角粽等。逢年过节,必食糯米饭,并以糯米粑赠送亲友。
3、建筑
布依族民居有楼房、半楼房和平房数种。半楼房采取后半部是平房,前半部是楼房,或左(右)半部是平房,右(左)半部是楼房的建筑格局。楼房和半楼房建筑是布依族传统建筑形式。
4、婚姻
历史上,各地布依族的婚姻习俗不尽相同。有父母包办的婚姻,也有完全自主的婚姻。从史书记载看,布依族在明代以前婚姻是自主的。明代以后,由于各民族的频繁交往和文化的相互交流,特别是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汉文化的影响,布依族的婚姻礼俗才逐渐改变,婚姻缔结从自主择配变成了父母绝对包办。
5、丧葬
布依族丧葬在清代以前,行火葬,不垒坟。清代中叶后才逐渐垒坟、立碑。当老人逝世后,丧家即向舅家和至亲好友报丧,并请本民族的“布摩”(祭师)择定吉日,举办丧事。
二、苗族风俗习惯
1、服饰
苗族服饰在各地各有其特点。黔西北、滇东北的苗族男子穿带有花纹的麻布衣服,肩披织有几何图案的羊毛毡;其他各地苗族男子大多穿对襟或左大襟的短衣,下着长裤,束大腰带,头缠青色长巾,冬天脚上多缠裹绑腿。
妇女的服饰款式复杂多样,据不完全统计,多达130种以上,头上的发髻和裹巾,衣衫的颜色,绣花的图案,以及裙子的有无和长短等等,不仅省与省之间,而且县与县之间,有时甚至寨与寨之间,常有不同的特点。
2、饮食
苗族饮食习俗自有其特点。黔东南、湘西、海南岛和广西融水的苗族,主食为大米,也有玉米、红薯、小米等杂粮;黔西北、川南、滇东北的苗族,则以玉米、土豆、荞子、燕麦等为主食。副食种类很多,肉类有自家养的家畜、家禽和鱼类,蔬菜有豆类、菜类、瓜类,此外还采集野菜和从事渔猎等以补充。
3、建筑
苗族聚族而居,村寨周围茂林修竹,风景幽美。村寨大多设有寨门,寨内种植有常青的保寨树。苗族地区盛产木材,因而房屋大多为木结构建筑,以瓦或杉木皮、茅草等盖屋顶。黔中或黔西地区也有用薄石板盖屋顶的。
4、婚姻
苗族的婚姻严禁同宗族者婚配,多是异姓通婚,同姓不同宗有的也可通婚。婚姻缔结的主要形式是自主婚姻,过去也有父母包办的, 但婚前青年男女都有比较自由的恋爱活动,多在节日或农闲时举行,在村寨附近有固定的地点,由本寨姑娘与外寨男青年在此对歌,双方有意后则互赠礼品作为定情的信物。
5、丧葬
过去,苗族的丧葬形式比较复杂,有树葬、悬棺葬、岩洞葬、火葬和土葬。树葬即是人死后用树皮包裹起来挂在树上,贵州剑河县摆久乡苗族就曾采用这种葬俗,直到20世纪50年代才逐渐消失。惠水、罗甸、望谟等地少数苗族的悬棺葬俗沿袭至20世纪30年代。土葬已成为苗族现今采用的主要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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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依族青年男女到了十六、七岁,就已经熟练收拾打扮并学会了初次见面的山歌,学会了吹口哨、吹木叶,开始懂得与异性接触、交谊,他们相识之初,一般都要选择环境幽静的地方,如在大树下、路边、草坪、河边等地方,男女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各为一方,相距一定距离互相观察,小伙子一旦中意了某个姑娘,先是吹口哨或吹木叶让对方留住。这时姑娘们会停走或原地坐下,小伙子当即会唱出山歌来试探女方。若女方有意,就还歌,互相对答。反之,姑娘们窃窃一笑,又继续赶路,小伙子也不必再唱,但有的小伙子因留恋,也有多次唱挽留,有的姑娘被小伙子诚心打动,会改变主意,并还歌对答。
姑娘喜欢小伙子后,“客歌”(问路歌)可进一步深入至“花园歌”(情歌)。通过对歌,双方认识,若彼此印象好,下一次赶场或走亲访友见面就互相打呼问候,经过一定时间的接触,双方产生了感情,就相约下次会面的时间、地点(一般为赶场天)。如此直到男女有较深的感情就互赠信物。女方送的信物一般是亲手做的鞋垫、布鞋等,小伙子送给姑娘的礼品一般是毛巾、相片之类。 分两种情况,一是经过“浪哨”认识的男女,由男方询访姑娘的生辰八字,若八字可符,就请人做媒到女方家,因为青年男女有约在先,所以女方家会很快同意,二是青年男女没有交往或素不相识的一种,一般是男方父母看中了姑娘,并征得到儿子的同意就进一步了解女方的为人,如是否勤劳等,经过了解,若有其它方面可以生辰八字相符,则请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在摆所、云盘、鼓场一带,布依族请媒人还有内、外之分,男方请到女方去称外媒,女方托人给自己姑娘问亲的叫内媒。内媒困是父母同意才请,故只征得姑娘同意即可告诉外媒叫男方来问亲。男方家请的媒人第一次去女方家时需要带一封糖,并说明来意。能说会道的媒要先赞扬姑娘尊敬老人,心灵手巧,勤快,然后才说“我要介绍姑娘到某家去挑水给他家吃”之类的话。女方家一边听着媒人介绍男方家情况,会一边客气地说:“你老人家本来是好心,但是得慢慢来。”(注:媒人多是上了年纪的我,所以称为老人家。)这是第一次,无论同意不同意都是这样答复。女方家按规矩说完客套话,会接着对方媒人说:“你老人家多来几次。”第一次提亲后,女方经过协商,并征求女儿的意见,若认为可以,就进一步打听男方及家庭情况,假如女方家还未了解清楚男方家的情况。媒人第二次来提亲,仍然得不到明确的答复,女方家说的仍是“多来”之类的话。若不不同意,媒人第二次来时女方家会说“我姑娘年纪还小,过几年再说。”来打发,媒人听当即明白。
布依族问亲一般要三回五转。这与布依族古老的习俗“一锄挖不成窝,一刀削不成筷……。问亲要多来”有关。通常情况下,媒人第三次去,女方家基本同意,但回媒人话仍要说“慢慢来”,我们姑娘笨,我们家姑娘配不起他家。“聪明的媒人听到这话,会说:无论如何,我要把这桥搭通,非要办成这桩婚事不可,我要叫某家某天就要来“吃鸡”。如果女方同意就笑笑说:“不嫌我家穷,看得起我的女儿就来吧。”媒人就随口应答:“他家哪天来,你家一定要做饭等。” “更该”汉语译为吃鸡,意即订亲或吃小酒。这次男方家请去的人必须是偶数(八至十二人),带去的信物有礼钱封、礼品、一对烛和一串炮竹。礼钱封数额多的几十元,小有只几角钱。十元以上称为大礼。十元以下称作小礼,大礼的项目有养育礼、母抱礼、舅家礼等,小礼项目有斟酒礼、厨师礼、升炮礼等。礼品与认亲时基本相同,但另增加一方猪肉(带“六”字或“八”字重量的肉),一对糍粑作为供奉女方祖宗祭品。男方家到女方家,就将带去的烛点燃置于香火上,并摆上礼品,待供祀完毕,就燃放鞭炮,着手开席。席间当众拆“礼钱封”,若少一项即令男方家当场交清。场面有说有笑,气氛热烈。
布依族的“更该”主要议定女方家置陪嫁依笼帐被,家具的开支数额。布依族称这笔开支叫“卡交”,汉译为“财礼”。“卡交”在各个时期各有不同,变化很大。清代以银锭为“卡交”,数量一般为四、五两银。到了民国时期,一律改用银元。解放以后,“卡交”变成人民币。据对代化、鼓场、睦化一带的调查,五十年代的“卡交”为人民币100-200元,六十年代增至200-400元,七十年代末至今为800-2000元以上。
“卡交”完全由男方承担,数额在席间议定明确,女方家陪嫁的放笼帐被也在席间明确。去“更该”者当日返回,女方家回赠的礼品有一只鸡腿、两双布鞋和一床执垫单。 订亲过后,男方家根据男子生辰八字,请来布魔择定吉日,然后通知媒人告知女方家。女方若同意,男方家就请两个福寿双全的长辈去“报日子”,女方家也请两位长辈作陪,席间,报日子的老人会说:“某月某日是好日子,我们来领姑娘去吃一顿饭。”
报日子一般提前三个月,目的让女方家作好准备。 来到女方家,女方族中四位寨老即与迎亲长者中的四位明礼人同桌坐于堂屋中,验点各类礼品、礼钱封。席间,女方妇女按辈分大小依次向来宾敬酒,并说:“酒杯不干净用纸来抹咧!”客人会意,先双手接过酒杯一口饮下,随即将预先准备好的红封钱放在盘中。而后姑娘叔伯敬第二轮,姑娘瓣嫂子敬第三轮……。布依族称喝这种酒为“抹杯酒”。席上气氛和谐,谈笑风南瓜。
待畅饮完毕,撤去筵席,由女方族中长妇在大门内的地上放镜子一面,禾麻一束,再点上菜油灯一盏,然后两位长辈分别站在大门两边,手持米筛在油灯上将依笼帐被、枕套、枕巾、布鞋等伴嫁物件一一筛几转(据说如此会把一切污秽阻于门外,未来吉祥幸福),就可以拿出大门装入柜子、箱子内。这时族中小会蜂拥而至纷纷爬坐在柜子、箱子一面讨钱,小孩得钱欢呼雀跃,很快跑开。迎亲的小伙子们才抬起姑娘嫁妆高兴而去。若男方礼节不周,孩子们则赖在柜子上不下来。如此不仅男方家难堪,姑娘家孔子没有脸面,因而接亲者多早准备。
接亲的童男童女当晚要留宿新娘家,以便第二天同新娘、寨上陪送的姑娘、新娘的兄弟、嫂子、姐和妹步行去男方家。在代化一带,因男女双方是同日办酒,故下午新娘就和陪送者与迎亲队伍一同到男方家。新娘在途中,凡遇桥就要由陪送的姑娘背过去。若同日也有结婚的,新娘不能走其他新娘走过的路,必须绕道而行(在布依族中,把两个结亲的相遇称“闯亲”,认为不吉利)距男方家不远,新娘要更换一双新鞋。此时,伴娘们都坐下来不走了,待新郎家拿来红封钱,又才起步,俗称“草鞋钱”或“脚步钱”。 按照风俗习惯,新娘要在娘家住3—5年。在此期间,男方家或是农忙时节、或有什么大屋小事时,由新郎的母亲或妹妹接新娘来帮忙。在男方家期间,新郎新娘同吃同住,每次农忙活路、大屋小事结束后,新娘就返回娘家。就这样循环往复几年,一直到女方怀上小孩后,女方感到在娘家已不好意思,才正式到男方家“坐家”。在此期间,男方、女方还可与其他(她)的姑娘、小伙们或山野里、或山脚下、或竹林中、或田坎边“自由自在”地“浪哨”(谈恋爱的意思)。
布依族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同宗或同姓严禁通婚。也保有"姑舅表婚"和兄终弟及的转房制习俗。男女青年婚前恋爱自由,各地未婚的男女青年都喜欢借助年庆节俗、赶集和集体聚会的时机,以三、五人到七、八人自由组合的方式,通过谈天说笑和唱歌对调,倾述或表达彼此的感情。
当一个男子看上某一个姑娘时,按照传统,必须找第三者作伴,有的则由自己的姐嫂出面介绍。如女方有此意思,即可单独相约到幽静处进一步对唱山歌,表达情,直到双方互赠信物,就表明他俩已盟督终身了。但在旧社会的封建制度下,许多对彼此相爱的情侣并非都能成配偶。那时,婚姻的缔结,绝大多数是由父母包办或媒纳之言定亲的。许多父母对儿女的亲事仅从财札多寡或门户相当出发,并常以"八字"是否相属或相克作为亲事的重要决择,往往因此造成许多不幸的悲剧。
订婚时,由男方父母托媒去女家,并送一定的酒、肉、耙耙一类的礼品。如对方同意,第二次媒人则要将男女双方的"八字"互为"效验",只要"八字"相符,则可择定结婚日期。这一带地区送彩礼的数额,特别讲究"六"宇或"双"数,据说是取"六"即禄的谐音,以表示婚后双双有禄必有福之意。结婚时,新郎不迎亲,只请几个相好的男女青年代为相迎。新娘一般都是撑伞步行至男家,个别也有骑马、坐花轿的。结婚当天新婚夫妇不同房,次日即返娘家。聚居区一带的布依族仍保有"不落夫家"或称为"坐家"的习俗。有的要两三年甚至五六年后才长住夫家。杂居区的布依族已大部分革除这一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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