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香港人结婚前按揭买房。婚后是否属我们夫妻共同财产。是否需要加上我的名字?

我老公是香港人结婚前按揭买房。婚后是否属我们夫妻共同财产。是否需要加上我的名字?,第1张

婚前支付的房款部分,属于婚前财产,婚后归还的房款(月供款)属于共有财产,所以,房子你是有份的,有权要求增加为共有人。

二楼回答的结婚三年就自动成为共有财产,是不对的。婚姻法上没有这样的规定,以前是有过,是7年,但是早就废除了。

希望能够帮到您!

回答来自:"百度房产交流团"、"商业理财知万家"

敬请关注!

过户不要求提供结婚证的,只要你们都有大陆的身份证就可以了。具体手续如下:

包括: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

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

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票等原件。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大城市有很多已实行网签的,就是在网上先申请预受理号和填表,再递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队)

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

完税过户是指: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税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

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可以。

个人买房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贷款到期时男士年不超过60岁,女士年龄不超过55岁。

(3)有稳定合法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还本付息能。

个人买房需要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权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2)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3)借款人单位出具的职务和收入证明,私营企业主要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能表明其偿债的经营收入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4)借款人首期房款存款证明 及复件。

(5)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格式由银行提供)。

只要是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就受我国婚姻法保护。但前提是你男朋友的房子是在你们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婚后买的,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但如果他能够证明在婚后购房,但购房的钱是他父母赠与的,也属于他个人财产,如果是贷款,首付部分他能够证明是父母赠予的,那只有首付部分是他个人财产,贷款部分是双方共同财产。

根据个人的情况

买房条件:

  1、 购房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薄等身份证明;

  2、外地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在广州可购买一套住宅,且必须提供五年内连续三年(36个月)的社保或税单;

  3、 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外地户口的购房者只能购买一套;

  4、 购房者必须有达到购房款总额三成比例的首付款;

  5、 购房者的家庭成员必须在外地没有购房记录;

  6、 购房者若是之前在外地买过房,则需按照二套房的规定缴纳七成首付款,但若是首套房的贷款已经结清,则仍可按照首套房的规定执行;

  7、 购房者必须信用良好,收入稳定,并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8、 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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