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无准迁证迁入
1、 院校新生落户。凡被我市大中专院校(含民办院校)、技工学校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入手续。需办理的,由学校统一持《落户介绍信》和《新生户籍迁移名册》以及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本市辖区生源的新生原籍《户口簿》),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 院校毕业生落户。持本人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本市院校毕业生凭集体户口卡)、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学校、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书或持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落户通知书)直接到接收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公安机关指定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落家庭户;挂靠亲属落户的,还需提供个人申请、持挂靠亲属户口簿、与挂靠亲属关系证明的介绍信。
3、 大中专院校(含民办院校)、技工学校学生毕业后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可持本人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本市院校毕业生凭集体户口卡)、原籍的《户口簿》、村(居)委会证明,到原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4、 退学、转学落户。本人持学校退学证明或转学证明、户口迁移证(本市院校学生凭集体户口卡)、原迁出村(居)委会证明、《户口簿》或接收学校证明,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5、复员、转业、退伍军人落户。
(一)本人持军人转业安置办公室落户介绍信、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士官以上提供)、复员证(转业证、退伍证)、接收单位介绍信、入伍时户籍所在地注销户口证明(本市内网上核查和1985年12月31日以前入伍的不用出证明),在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有接受单位但暂未接收,接收单位不出具介绍信的,可提供配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在其它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先落户配偶、直系亲属户口上)。
(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持军人转业安置办公室落户通知书、转业证件、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入伍时户籍所在地注销户口证明(本市内网上核查和1985年12月31日以前入伍的不用出证明)、房产证,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或提供配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在配偶、直系亲属户口上落户。
(三)退伍战士回本市家中落户。无论由本市入伍,还是异地入伍后因家庭变迁来本市的,均可持军人安置办公室落户介绍信、退伍证、入伍时户籍所在地注销户口证明(本市内网上核查),村(居)委会证明、《户口簿》,在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四)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军人,持部队有关文件、身份证、拟落户地民政部门介绍信等相关材料,到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家庭住址变迁的,并提交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注销证明,到现家庭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办理落户。
6、 依据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安置到本市的其他军队人员,凭上级主管部门批文、相关接收安置文件、相关落户介绍信,以及《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身份证、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本市内网上核查和1985年12月31日以前入伍的不用出证明),在安置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7、因出国注销户口公民回国后要求在本县(市、区)恢复落户的,凭本人申请、原户口注销证明、最后一次回国护照、单位证明(或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以及市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在国(境)外入籍的证明,到恢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在国外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永久)居留权,或者已在住在国连续合法居留满5年的申请人,除以上手续外,还应提交由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华侨回国定居证》。
8、外国人或无国籍人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并在中国定居的人员,由本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明、与定居有关的证明材料,在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9、港、澳、台胞、归侨人员回国定居在本市落户的,由本人持省、市台办、统战侨务部门接收安置介绍信及陕西省公安厅出具的《华侨回国定居证》,在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10、 被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人员在本县(市、区)家中落户的,持本人申请、原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监狱劳改单位释放解除证明和《户口簿》,在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恢复落户手续。解除少管回本县(市、区)落户的,持父母亲申请书、少管单位解除证明、原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和《户口簿》,在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恢复落户手续。(2003年8月7日起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一律不再注销户口)。
11、 本县内跨所迁移户口的,按照“一站式”模式,申请人只需持相关材料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落户,无需再到迁出地派出所,迁入地派出所不得要求群众提供迁出地介绍信,手续齐全的一次办结。
(第二种)准迁证迁入
1、 从外省、外地市迁入本市的,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室申请,户籍室审核签注同意意见后,由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县级户政部门审批后开具《准迁证》(审批材料退还本人)。申请人持《准迁证》及相关材料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然后持《迁移证》、《准迁证》及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所有材料留在迁入地派出所存档备查)。
2、本市内跨县(市、区)迁移户口的,实行“一站式”办公。申请人只需在迁入地办理手续,无需到迁出地办理。迁入地派出所不得要求群众提供迁出地介绍信,手续齐全的一次办结。
(一)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申请后、经县(市、区)户政部门审批同意并出具《准迁证》,携带《准迁证》及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手续。
(二)迁入地派出所在办理完迁入手续后应在群众原住地户口簿或户口卡上加盖迁出条章,并打印户口迁移证和常住人口登记表,经申请人审核确认无误,分别在《迁移证》和《常住人口登记表》上签名后整理归档,填写四项变动、迁入人员登记册。
(三)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户口的同时,迁户信息自动反馈给迁出地派出所,迁出地派出所应及时整理迁出人员常住人口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并在常表上注明迁出信息加盖迁出条章后归档,并填写四项变动、迁出人员登记册。
(四)城镇居民户口迁往农村居民户口的迁移。除大中专学生落户回原籍、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亲、离退休人员回原籍、离婚妇女回娘家(以上情形必须要经村民委员会同意)等情况外,其余的迁移形式,暂不办理。本《细则》有其它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凡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合法自建房)、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持本人申请、合法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县级自建房批复证明、或农村房屋的庄基地使用证)、户口簿、身份证、小区物业(或村委会、居委会)证明,在住房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迁手续后迁转落户。
农村房屋产权手续需要变更的,除以上手续外,还应提供原房屋庄基地使用证、双方买卖合同、县级土地主管部门意见及合同的公证书。
4、凡2001年1月1日以后,在全市范围内落户的高中级专门人才到小城镇或者农村工作的,以及到我市以外地区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可以不迁户口。户口已迁出的,只要在原迁出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所需材料:本人申请、户口簿、身份证、住房证明、小区物业(或村居委会)介绍信。
5、凡在全市范围内投资兴办实业(或经商)人员,可在兴办实业(或经商)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所需材料:本人申请、户口簿、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居住地址证明。
6、 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工人及随迁家属落户,凭组织、人社部门的调令、调入单位介绍信、《户口簿》和16周岁以上人员的身份证,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准迁手续后迁转落户。
7、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招收、录用的干部、工人落户,凭招收录用通知书、招录单位出具的办理户口介绍信、《户口簿》、身份证, 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准迁手续后迁转落户。
8、 部队军人家属需准迁落户的情形。
(一)本市驻军干部符合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五级士官)以上的士官,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军落户,持以下相关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其家属准迁手续后迁转落户。1、申请人申请书、身份证、军(士)官证、结婚证、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任职命令及《军队干部(士官)家属随军审批表》、入伍登记表;2、配偶无业的证明,或待业证、下岗证、失业证;3、被申请人(16周岁以上)身份证及《户口簿》;4、住房证明。
(二)现役军官由外地调入本市区部队工作其家属随迁落户的,凭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调令、任命书或干部行政介绍信、身份证、军官证、家属原随军审批表、结婚证、家属《户口簿》、身份证、家属无业证明(由户口常住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或待业证、下岗证、失业证)、住房证明,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其家属准迁手续后迁转落户(家属有正式工作的,由人社部门审批)。
(三)军队转业干部(士官以上)及家属随迁落户,凭军转办接收安置介绍信或自主择业报到介绍信、接收单位开具的转业干部介绍信和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1985年12月31日以前入伍的可以不出具注销户口证明)、身份证、军(士)官证、《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随迁家属身份证、《户口簿》、自主择业的还需房产证,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其家属准迁手续后迁转落户。
(四)市民政部门批准接收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随迁家属进住干休所落户的,凭市民政局《接收安置军队退休人员申报户口介绍信》、身份证、《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1985年12月31日以前入伍的可以不出具注销户口证明)和随迁家属身份证、《户口簿》,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其家属准迁手续后迁转落户(随迁家属有正式工作的,由人社部门审批)。
9、外地生源因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现因毕业到我市就业要求落户的,应持学校毕业分配手续、工作单位介绍信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学校、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书或持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落户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及原籍《户口簿》,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其准迁手续后迁转落户(原籍已开具《迁移证》的可直接在就业单位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10、因婚姻迁移户口的,持申请人申请书、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结婚证》,村(居)委会介绍信,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被申请人准迁手续后迁转落户。
11、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简称“三投靠”)。
(一)夫妻投靠共同生活的,出具双方户口簿、一方无业或退休证明(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的,不用提供)、结婚证,有效房产证明(夫妻双方的或其一方父母的,均可)、小区物业(或村居委会)证明,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被申请人准迁手续后迁转落户。
(二)父母投靠子女共同生活的,不受父母年龄条件限制。子女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双方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被申请人准迁手续后迁转落户。
(三)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共同生活的,不受条件限制。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残疾人投靠父母的,准予在父母合法固定住所落户,不受条件限制。父母或岳父母老弱病残,身边无子女赡养,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准予其子女或女婿、儿媳在父母或岳父母合法固定住所落户,不受条件限制。公民应提供双方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被申请人准迁手续后迁转落户。
12、 在本市有合法生活来源或有聘用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包括农民工),可申请本人及父母、配偶和未婚子女落户。持以下材料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申请人、被申请人准迁手续后迁转落户。所需材料:(1)申请人申请书;(2)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留复印件);(3)结婚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及申请人、被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4)申请人单位证明。
13、父母双亡留在农村的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当地再无亲属,要求投靠县(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亲属。持以下材料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被申请人准迁手续后迁转落户。所需材料:(1)申请人申请书;(2)申请人、被申请人(年满16周岁以上)身份证和《户口簿》、父母双亡户口已注销证明以及被申请人在当地无亲属的证明;(3)申请人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到男女双方一方户口所在地区/县民政局(或所在地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协议离婚办理:
一、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地辖区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办理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三、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四、领取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五、发放步骤:
(一)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三)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看到29岁女子被婆婆婆婆打死这则消息比较震惊,可能之前看的比较多的是儿媳虐待婆婆,不管是婆婆打死儿媳还是儿媳虐待婆婆,总之婆媳关系是历史的焦点也是当今社会的焦点。其实婆婆和媳妇之间根本就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只是关系没处理好罢了,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既然是一家人就应该好好相处才是。凭心而论婆婆把老公养大也不容易,说到这里突然想起一句话"儿子就像QQ在慢慢升级,突然有一天被一个叫儿媳的人给盗号了,女儿就像养在花盆里的花,每天精心打理,长好后,被一个叫女婿的人,一整盆给端走了。"
由此可以看出双方父母都很不容易,都应该受尊重。现在虽然放开了二胎政策,但独生子女还是很多,娇生惯养的还是比较多,因为就一个孩子不管男还是女父母都比较宠爱。所以等孩子长大后,谈婚论嫁,女方嫁入男方家,突然离开父母,有点不适应难免比较娇气,遇到恶婆婆就糟糕了。所以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因此在谈婚论嫁前一定要弄清楚对方家庭情况,再考虑嫁与不嫁,不要凭一时的感觉,感觉是很不准的。如果觉的男方家里不错,那么嫁过去了,就好好孝顺对方父母,不要让老人家流泪,让自己的另一半没有心理负担。
不要问自己的老公,如果你妈和我掉进水里了,你先救谁?这是个尴尬又左右为难的问题,要是真掉进水里,如果你的老公先救他妈不救你,他受到良心谴责心里的痛谁知道呢,如果先救你,那么他就会受到道德谴责。你可以反过来问自己如果你自己的妈和老公在打架你帮谁?所谓日久生情,一日夫妻百日恩,既然彼此相爱,那么为了自己的另一半,那么他的父母你就当做自己父母来孝敬,为他们养老送终,承欢膝下吧!婆媳之间根本就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看准把关系处理好就可以啦!尊老爱幼是中华传统美德!多关心老人家。
男方叫迎亲、迎娶,俗称“娶媳妇”(澄城县称“色媳妇”,富平县称“撩媳妇”,华阴市称“过缘喜”),女方叫嫁女或出嫁,俗称“发落娃”或“打发娃”。
结婚前由男方择吉日良辰,邀当地有名望人士,将新媳妇上、下轿时辰和沿途忌讳、礼仪程序等书于红笺,交媒人送往女家。女家应允后,双方各自备办婚用。婚前数日,亲友给待出嫁女子送首饰、衣物,称为“添箱”;给男家送首饰、衣物,称为“行礼”。
男家将所备办婚用之首饰、彩礼及其他物品托媒人送至女家,谓之“送礼”,有的婚前三天送,称为“下三天帖”。在华阴市,舅家、姨家等近亲还宴请新女婿,称为“洗花道”。在大荔县,新女婿结婚前一天要去外婆家吃“戴花面”(细长面条),外婆家给外甥赠“腔花”一对,以示吉利,也有百年和好的意思。
有的地方婚男婚女要各自上坟祭祖,男方给女方送肉、酒、鞭炮、香表等。结婚日清晨,女方聘请女中尊长为新娘开脸(用瓷碗片除去额头和颈部汗毛)、上头(盘发);男方在堂屋供奉祖先牌位后,按所择吉日,请傧相骑马引花轿偕媒人、鼓乐至女家迎亲。轿内坐十二三岁小孩一个,由新郎的小弟弟或兄弟姐妹的小孩充任,称之为“垂轿的”或“压轿的”。
有的还有迎新娘子的(由“全命”姑嫂充任)。大荔、蒲城一带有的还给轿内放鸡、书或宝剑,以图祛邪吉利,并用红纸书“一路福星”贴于轿帘。轿至女家,女方饭食招待后,新娘头顶红盖头,着凤冠霞帔,穿绣花红鞋,拜祖、拜双亲,由姑嫂搀扶上轿,按所择方向盘腿而坐。兄弟数人扶轿,吹鼓手奏乐于前,女家亲友送嫁妆者尾随,谓之“送女”。
迎亲花轿须按来时路线返回。途中,有的地方村民还有索要“买路钱”之习俗。入村,韩城一带讲究遇井、碾子皆用红布遮盖。轿至男家门口,新郎披红插花,着礼帽长袍,大荔等地还胸挂铜镜,由傧相陪同,走向花轿施礼。在鞭炮、鼓乐声中,傧相向花轿撒“铜钱”,新郎揭开轿帘,新娘由女喜傧扶拽下轿,韩城一带由公婆抢抱,孕妇、寡妇及属相相克者回避。
这时,有的县(白水等)由“全命人”手提烧红铧尖,用食醋浇注,冒白烟后,围花轿转三圈,俗称“打醋胎”;有的先以四个蒸馍在花轿四角轮番投掷,再举干草火把绕轿三周。随之,由一能说会道的热闹男子充任“相风的”,向新娘身上撒草料(麸、谷草杆、核桃、枣等),唱“撒草歌”,如“一撒金、二撒银、三撒媳妇进了门”等,同新郎、男女傧相引导新娘脚踏红毯直入洞房。
进门时,新郎给新娘头上插筷子,意为“快生贵子”;用擀面杖挑去新娘盖头,拉手上炕,绕炕角转一圈,俗称“踏四角”;新娘按所择方向,盘坐于备好的酒曲(或醋曲)上,谓之“坐福”;新郎踢新娘三脚,嬉击三拳,以示“出嫁从夫”。出洞房时,年轻人争给新郎脸上抹黑,谓之“贺喜”。
午时,宾客入席后,新郎新娘按男左女右,在“天地桌”前行三叩首礼,称为“拜天地”,再拜祖先牌位,然后夫妻互拜。席间,好热闹者给新郎母亲抹黑脸,叫“搭喜”。宴席间,有的地方还有新郎新娘抓饺子、馄饨,抓住饺子示生男,抓住馄饨示生女。宴毕,送走女方宾客,新娘给本家及亲友长者倒茶,长者赠送礼物,俗称“认亲”。
至夕,新郎新娘吃合喜面,再饮交杯酒,称之“合卺”。新婚之夜,小伙、姑娘都来“闹房”,多以猜谜、磕头、打趣、偷房等方式取闹,俗称“耍媳妇”。习惯上有三日不空房,三日不熄灯,三日无大小之俗。
扩展资料:
古代的订婚习俗:
订婚是男女双方确定婚姻关系的第一道程序。旧时,男孩长到十二三岁,父母即托媒撮合,俗称“提亲”。媒人向双方提说后,如无意见,则于龙、凤“庚帖”上分别开列男女生辰八字,送至对方家中。三日内若无不祥之事发生,即请阴阳先生按男女双方年庚、属相进行占卜,算命“合婚”,如无“冲犯”,即回“允帖”以表同意。也有不写庚帖,单凭媒人口头说媒订亲。
接着商定彩礼、衣物诸事。清末,一份礼白银24两。民国,一份礼银元24枚。彩礼一般一两份。此外,还有衣料、被褥、首饰、棉花、丝线等。男方择定吉日,举行订婚仪式,俗称“问媳妇”,有的称“戴耳坠”(女子从此戴上耳坠,表示已订婚),也叫“换帖”。
渭南市人民政府-婚丧习俗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