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婚礼有什么特色?

壮族婚礼有什么特色?,第1张

在我国的岭南地区,自远古时代就有人类居住。后来,人们把广西、广东、云南等地自称"布壮"、"布土"、"布农"、"布泰"、"布班"等的人们统一称为"壮族"。

在壮族,男女青年在婚前享有社交的自由,但双方即便情投意合,也需征得父母同意后才能结婚。

壮族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方式有对歌、抛绣球和打木槽等。壮族人对青年男女的交往是持开放的态度,有山歌唱道:老人也有十七八,父母也有风流时。

成年的壮族青年男女外出赶墟,在田野、村头对唱山歌,一般父母不会加以约束。而封建社会中汉族对儿女的约束是有名的,真所谓"大门不迈,二门不出"。因此,对歌成了壮族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主要方式之一。

在壮族社会中,男女通常在12岁起就须学会唱几首山歌,到17岁时,必须能学会即情歌。唱山歌地点有着严格规定,无论在僻静的山村,或于街头闹市,都必须是大家所公认或任何人都能看见的地方。时间则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季节而定。各地每年举行次数不一。

抛绣球是壮族赶歌圩时,姑娘们手提五彩缤纷的花绣球,整齐地排队唱山歌,若见到中意的小伙子,便把绣球抛给他。小伙子接过绣球,如果对姑娘满意,就把小件礼物缠在绣球上扔回女方,恋爱就这样开始了。抛绣球是认识对方,是恋爱的开始。

打木槽一般在农历年初举行,最初由青年女子以木棍来打槽,击出各种不同的声音,大家尽情地欢乐。然后由几个女子击木槽数棍后就唱山歌,接着就有许多青年男子拿着木棍,跑到木槽边来共同敲击,每敲一下,大家就唱山歌,表达男女之间的爱慕。

在我国云南壮族的婚礼有四部分,为接亲、送亲、成亲和回门。

送亲这天,新娘穿着壮家的盛装,戴着银项圈、银耳环、银手镯,用大红布盖头,在众多送亲者的簇拥下,告别家人前往新郎家。广南一带姑娘出嫁时要痛哭一场,并唱哭嫁歌离开家门,其他地方的新娘则不哭。

送亲的队伍多数为步行,也有骑马和马车的。一路上要吹奏唢呐。遇有桥和沟,都要给"走路线"。送亲的队伍中,还有不少的歌手,他们一路走一路唱,更增添了婚日的喜庆气氛。

来到男方家门口,一般要等到临天黑前才让新娘跨进男方家门槛,时候不到不能进门。届时,男方家点灯上香,庭院和堂屋灯火辉煌,新娘才款款迈进男方家门槛。

新娘进屋后,按习俗,送亲者要把新娘的嫁妆和结婚用品一一陈列展示,有的地方还一一过秤,以显示嫁妆的丰富和娘家的阔气。之后,要举行拜堂仪式。

拜堂时,堂屋上方坐长辈,下方坐亲戚,新郎新娘在衣袖上扎红绣球,并肩站在堂屋中央。在主婚人的主持下,新郎新娘先拜天地神灵,再拜长辈乡亲,宾客也纷纷祝福新郎白首偕老,永不分离。

拜堂过后,新郎新娘送入洞房。进洞房时有个别地区还流行新郎新娘抢先进门的习俗。据说是谁抢先,谁今后就不被对方欺侮。因此,新郎新娘都争着先进洞房,引得宾客开怀大笑。

当男方家宴请宾客时,新郎新娘要双双前来敬酒,先酒长辈,后敬小辈。这时候,宾客可以捉弄新郎新娘,或让他们表演节目。

晚上,青年男女可以来闹房,还可以请歌手唱歌,还可以拿新郎新娘逗趣取乐。洞房里、堂房中、庭院内,到处是欢笑声和甜美的歌声!到了一定的时候,新郎新娘还要向大家敬献壮家特有的糖茶。喝着甜津津的糖茶,宾客的心里都暖融融的。

第二天,新婚夫妇要到女方家回门。回门的时候,新郎新娘都有人陪伴,男方要带给女方家一桌酒菜,并携带鞭炮,一路鸣放进入女方家,表示对女方父母及亲戚的答谢。有的地方,女方家的人还往新郎身上洒水,以示祝福。

云南壮族有的地方有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即婚后第三天,新娘便回娘家居住,只在农忙或节日期间来夫家住几天。丈夫则每隔十天半月便要带上礼物前往女方家探望妻子,同时小住一两天,顺便帮岳母家干些活。直至怀上第一个小孩后,妻子才正式来丈夫家生活。

在云南壮族,还有招赘的习俗。即男子到女方家从妻居。招赘后,男子要改姓女方的姓,所生子女均随母姓,并可继承母亲的遗产。

1礼仪介绍

壮族是个好客的民族,过去到壮族村寨任何一家做客的客人都被认为是全寨的客人,往往几家轮流请吃饭,有时一餐饭吃五、六家。平时即有相互做客的习惯,比如一家杀猪,必定请全村各户每家来一人,共吃一餐。招待客人的餐桌上务必备酒,方显隆重。敬酒的习俗为“喝交杯”,其实并不用杯,而是用白瓷汤匙。

客人到家,必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客人以最好的食宿,对客人中的长者和新客尤其热情。用餐时须等最年长的老人入席后才能开饭;长辈未动的菜,晚辈不得先吃;给长辈和客人端茶、盛饭,必须双手捧给,而且不能从客人面前递,也不能从背后递给长辈;先吃完的要逐个对长辈、客人说“慢吃”再离席;晚辈不能落在全桌人之后吃饭。

尊老爱幼是壮族的传统美德。路遇老人要主动打招呼、让路,在老人面前不跷二郎腿,不说污言秽语,不从老人面前跨来跨去。杀鸡时,鸡头、鸡翘必须敬给老人。路遇老人,男的要称“公公”,女的则称“奶奶”或“老太太”;遇客人或负重者,要主动让路,若遇负重的长者同行,要主动帮助并送到分手处。

2禁忌内容

壮族人忌讳农历正月初一这天杀牲;有的地区的青年妇女忌食牛肉和狗肉;妇女生孩子的头三天(有的是头七天)忌讳外人入内;忌讳生孩子尚未满月的妇女到家里串门。登上壮族人家的竹楼,一般都要脱鞋。壮族忌讳戴着斗笠和扛着锄头或其他农具的人进入自己家中,所以到了壮家门外要放下农具,脱掉斗笠、帽子。火塘、灶塘是壮族家庭最神圣的地方,禁止用脚踩踏火塘上的三脚架以及灶台。壮族青年结婚,忌讳怀孕妇女参加,怀孕妇女尤其不能看新娘。特别是怀孕妇女不能进入产妇家。家有产妇,要在门上悬挂袖子枝条或插一把刀,以示禁忌。不慎闯入产妇家者,必须给婴儿取一个名字,送婴儿一套衣服。一只鸡或相应的礼物,做孩子的干爹、干妈。

壮族是稻作民族,十分爱护青蛙,有些地方的壮族有专门的“敬蛙仪”,所以到壮族地区,严禁捕杀青蛙,也不要吃蛙肉。每逢水灾或其他重大灾害时,壮族都要举行安龙祭祖活动,乞求神龙赈灾。仪式结束后,于寨口立碑,谢绝外人进寨。

3文化艺术

壮族人民能歌善唱,右江一带称为“欢”,左江一带称为“诗”,桂北一带称为“比”和“欢”,都是唱山歌的意思。有定期举行的唱山歌会,称为歌圩。歌圩日期各地不同。以农历三月初三为最隆重。大山歌圩有万人以上参加。内容有请歌、求歌、激歌、对歌、客气歌、推歌、盘歌、点更歌、离别歌、情歌、送歌等。被誉为“歌仙”的刘三姐就是歌手的典型代表。歌圩期间,还举行男女间的抛绣球、“碰蛋”等娱乐活动。这期间,各家各户吃五色糯米饭。云南文山一带还唱壮戏,兼办物资交流会。过去,壮族一年种一造(即一季)水稻,三月初三是备耕时间,歌圩就是为春耕农忙做物质的和精神的准备。吃五色饭、五色蛋,是预祝五谷丰登的意思。

唐代,壮族已有舞蹈,如舂堂舞以舂米为内容,以敲击声伴舞。宋代有扁担舞、采茶舞、捞虾舞、春牛舞等。男的舞姿刚健有力,女的婀娜多姿。这舞蹈流传至今。在汉族戏剧的影响下,大约在清代,壮族开始出现戏剧。一种是用壮语演唱的壮剧、师公戏、木偶戏;另一种是在民间歌舞基础上发展形成的歌舞剧。壮剧又分为流行于田林、西林、百色一带的“北路壮剧”,是在滇戏的影响下,于民间说唱曲艺“板凳戏”的基础上形成,吸收了滇戏的唱腔,伴奏的乐器有壮族的马骨胡、葫芦胡、木叶和汉族的笛子、三弦、二胡。流行于青西、德保一代的“南路壮剧”,是在马隘土戏的基础上,受邑剧影响而形成演唱合一的戏曲形式,伴奏乐器除本民族的马骨胡]、葫芦胡外,还采用了邑剧的文锣、武锣、大钹、小钹、二胡、三弦、笛子、鼓、梆子。

一、歌圩

歌圩盛行于壮族地区。各地圩期不完全一样,但大体上春秋二季为最盛。春季多于春节后的一段时间,为正月初四或正月初七、二月十九、三月初三、三月十六等等;秋季则多于中秋节后的一段时间,为八月十五或九月初九、十月初十等。此外,还有不定期的歌圩,这是经常的普遍的。定期歌圩一般一年举行三两次,规模大者上万人参加,小者也有一二千人。不定期歌圩一般是小型的,三五十人,一二十人都可以进行。歌圩上所唱的歌,主要是以男女青年追求美好爱情理想为主题。其内容一般为见面歌、邀请歌、盘歌、新歌、爱慕歌、盟誓歌、送别歌等。歌圩一般为期一天,也有连续两三天的。参加歌圩的除青年人外,也有中老年和少年。老人小孩主要是“观战”、欣赏、品评,有的老年歌手参与活动,但他们不唱歌,而是给青年人当参谋。歌圩非常热闹,除青年们对歌外,还有唱戏的、做买卖的。各种日用百货、绫罗布匹、饮食糕点、鸡鸭鱼肉、蔬菜等,应有尽有。实际上歌圩也带有几分交易会的性质。

二、歌会

歌会与歌圩有所不同,大概是从歌圩派生出来的。歌会的会期不一定,只要有需要,随时都可以进行。参加歌会的人数多者上千,少者三二十。歌会上所唱的歌,主要是以表现壮族人民变革社会、变革生活的思想激情和对未来生活的憧憬为主题。其内容大体从开篇歌开始,进而到献歌、赛歌、评歌、和歌、学歌、团结歌等。参加歌会的一般是对时政有所感的成年人。

壮族铸造和使用铜鼓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迄今,在壮族地区的绝大多数县份已发掘出不同时期的铜鼓。铜鼓的类型很多,大小不一。鼓面圆平,鼓身中空无底,装饰着各种图案花纹。在历史上,铜鼓既是乐器,也是权力和财富的象征。从冶炼技术和造型技术来看,在广西田东县锅盖岭出土的属于战国时期的铜鼓,在广西贵县、西林县出土的属西汉时期的铜鼓,均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壮锦是壮族人民享有盛名的纺织工艺品。它用棉纱和五色丝绒织成,花纹图案别致,结实耐用。壮锦的生产,远在1000多年前的唐、宋时代已有记载。到了清代,壮锦生产已遍及壮族地区,成为壮族人民的被服所需和市场的畅销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壮锦得到新的发展,花纹图案不断创新,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如壁挂、台布、坐垫、沙发布、窗帘等。现在广西靖西、宾阳等地生产的壮锦,畅销国内外。

壮拳在壮乡不仅有悠久的历史和传统,而且还是壮族独特的习俗。如明代桂西壮人,男孩长到十来岁,就要教他练武。当地土司提倡群众习武,群众也崇尚武术,每年冬闲时节,壮乡的各个村寨都延聘师傅传授武艺。这种习俗经久不衰,一直延续到解放前后。而今壮乡的传统武术又逐步恢复发展起来。

4婚礼习俗

壮族的婚姻,有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形式,一般婚前享受充分的恋爱自由,但父母干涉包办也时常有。壮族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妇女和男子一样都是家庭的劳动力,但仅有男子有继承权。其婚姻制中盛行“不落夫家”或“坐家”,现在有些地方还保持这种习俗。青年男女结婚后,新娘便返回娘家居住,遇重大节日和农忙时节才到丈夫家短暂居住,直到怀孕之后才长住婆家。因此,“不落夫家”的时间为三、五年不等。在历史上,“不落夫家”期间有性自由,近代受儒家文化影响,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遭到严禁,违者或离婚,或赔偿一定的财物。现在恋爱自由,婚姻自主。

壮族的节日多与当地汉族相同,春节、元宵、春秋社日、清明、端午、中秋、重阳、除夕等传统汉族民间节日,也是壮族的岁时节日。

壮族比较具有本民族特点的节日是“三月三”歌节、“牛魂节”、“中元节”等。

1“牛魂节”,又称“牛王节”、“开秧节”。

多在春耕以后的一天进行,有的地区固定于农历四月初八进行,因为相传这一天是牛王的诞辰。

传说牛王原来是一位天神,奉玉帝之命下凡帮助人们耕作。

人们感激他的功劳,便在其诞辰祭祀牛魂。

这一天,各家各户都将牛梳洗一番,并修整牛栏,带着一篮五色糯米饭和一束鲜草,到牛栏旁边祭牛魂,然后把一半食品及鲜草分给每头耕牛吃。

2婚姻

壮族多一夫一妻制家庭。过去,“女娶男嫁,夫从妻居”曾经较为盛行,后来过渡到“从夫居”的父系家庭为主。

3丧葬

壮族传统的丧葬习俗,主要有两大葬法,即土葬和火葬。

清代中叶以后,土葬成为主要葬法。

壮族的土葬,以“二次葬”为主要葬式。二次葬,也称捡骨葬、拾骨葬,壮族称之为“金罈葬”、“金钟葬”等。

其葬法是:亲属死后,以薄棺就近埋葬,起“长墓”;待三五年筋肉腐朽后,再掘坟开棺捡其骨骸装进陶制的“金罈”中,然后择定风水宝地埋葬,起“圆墓”。

前述壮族的火葬,也是用“金罈”装储骨灰,然后择地而葬,也属于二次葬式。

近代以来,有个别富贵之人,为显示自己的身份,一次葬非常隆重,墓地也建得异常堂皇,不再做二次葬,民间称之为“大葬”。

不过,在一般民众观念中,对此种葬式并不看重,也不认可。

扩展资料:

壮族的服装,大部分和汉族相同,但在桂西乡村中,尤其是中老年妇女,还保存着自己民族服装的特点。如广西西北部,中老年壮族妇女多穿无领、左衽、绣花滚边的衣服和滚边、宽脚的裤子,腰间束绣花围腰,下身穿褶裙和绣花鞋,喜戴银首饰;广西西南部龙州、凭祥一带的壮族妇女,至今仍穿着无领、左衽的黑色上衣,头上包成方块形状的黑帕,下身穿黑色宽脚裤子。

-壮族

1节日

壮族的节日多与当地汉族相同,春节、元宵、春秋社日、清明、端午、中秋、重阳、除夕等传统汉族民间节日,也是壮族的岁时节日。壮族比较具有本民族特点的节日是“三月三”歌节、“牛魂节”、“中元节”等。

壮族每年有数次定期的民歌集会,其中以“三月三”歌节最为隆重。

“牛魂节”,又称“牛王节”、“开秧节”。多在春耕以后的一天进行,有的地区固定于农历四月初八进行,因为相传这一天是牛王的诞辰。传说牛王原来是一位天神,奉玉帝之命下凡帮助人们耕作。人们感激他的功劳,便在其诞辰祭祀牛魂。

这一天,各家各户都将牛梳洗一番,并修整牛栏,带着一篮五色糯米饭和一束鲜草,到牛栏旁边祭牛魂,然后把一半食品及鲜草分给每头耕牛吃。

农历七月十四日的“中元节”,又称“鬼节”、“敬祖节”,是仅次于春节的大节日,主要内容是祭祖和祀鬼。

这天,家家户户杀鸡宰鸭(过去这个节日忌讳用鸡作祭品,只能用鸭或鹅祭祀,尤以鸭为主,这个节日甚至因此也被称为“鸭儿节”),蒸糕做馍,并用彩色纸裁成四季衣裤,以备祭祀之用。白天在家祭祀祖先之后,入夜还要到山角河边,进行野祭,燃香点烛,焚烧纸衣,祈求野鬼别来作祟。

2婚姻

壮族多一夫一妻制家庭。过去,“女娶男嫁,夫从妻居”曾经较为盛行,后来过渡到“从夫居”的父系家庭为主。

3丧葬

壮族传统的丧葬习俗,主要有两大葬法,即土葬和火葬。

其葬法是:亲属死后,以薄棺就近埋葬,起“长墓”;待三五年筋肉腐朽后,再掘坟开棺捡其骨骸装进陶制的“金罈”中,然后择定风水宝地埋葬,起“圆墓”。前述壮族的火葬,也是用“金罈”装储骨灰,然后择地而葬,也属于二次葬式。

4壮拳

壮拳是古代广西狼兵在战场上格斗的武术,拳术主要以强调拳,脚,膝,肘,咬等使用,完全放弃掌法,勾手等招式,因为战场格斗不可能出现这一类的技法。 壮拳的动作彪悍粗犷,形象朴实、功架清晰准确,沉实稳健,拳刚、势烈、多短打、擅标掌、少跳跃,秆拳时结合使用壮语发音,借声气摧力。

壮拳在壮乡不仅有悠久的历史和传统,而且还是壮族独特的习俗。这种习俗经久不衰,一直延续到解放前后。而今壮乡的传统武术又逐步恢复发展起来。

5风俗禁忌

壮族人忌讳农历正月初一这天杀牲;有的地区的青年妇女忌食牛肉和狗肉;妇女生孩子的头三天(有的是头七天)忌讳外人入内;忌讳生孩子尚未满月的妇女到家里串门。登上壮族人家的竹楼,一般都要脱鞋。

壮族忌讳戴着斗笠和扛着锄头或其他农具的人进入自己家中,所以到了壮家门外要放下农具,脱掉斗笠、帽子。火塘、灶塘是壮族家庭最神圣的地方,禁止用脚踩踏火塘上的三脚架以及灶台。壮族青年结婚,忌讳怀孕妇女参加,怀孕妇女尤其不能看新娘。

特别是怀孕妇女不能进入产妇家。家有产妇,要在门上悬挂袖子枝条或插一把刀,以示禁忌。不慎闯入产妇家者,必须给婴儿取一个名字,送婴儿一套衣服,一只鸡或相应的礼物,做孩子的干爹、干妈。吃饭时忌用嘴把饭吹凉,更忌把筷子插到碗里。夜间行走忌吹口哨。忌坐门槛中间。

壮族是稻作民族,十分爱护青蛙,有些地方的壮族有专门的“敬蛙仪”,所以到壮族地区,严禁捕杀青蛙,也不要吃蛙肉。每逢水灾或其他重大灾害时,壮族都要举行安龙祭祖活动,乞求神龙赈灾。仪式结束后,于寨口立碑,谢绝外人进寨。

服饰

壮族的服装,大部分和汉族相同,但在桂西乡村中,尤其是中老年妇女,还保存着自己民族服装的特点。如广西西北部,中老年壮族妇女多穿无领、左衽、绣花滚边的衣服和滚边、宽脚的裤子,腰间束绣花围腰,下身穿褶裙和绣花鞋,喜戴银首饰。

广西西南部龙州、凭祥一带的壮族妇女,至今仍穿着无领、左衽的黑色上衣,头上包成方块形状的黑帕,下身穿黑色宽脚裤子。

扩展资料:

壮族,旧称僮族,是中国人口最多的一个少数民族,民族语言为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

壮族源于先秦秦汉时期汉族史籍所记载的居住在岭南地区的"西瓯"、"骆越"等,在全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均有壮族分布,主要聚居在南方,范围东起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西至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北达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南抵北部湾。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壮族的主要分布区。

在古黔中地区的道县玉蟾岩(古代壮族苍梧部活动区域),发现了人类在15000年前用来作陶器"垫布"的植物纤维编织纹,它是到目前为止人类自己用劳动创造出来的第一件手工纺织品。

参考资料:

-壮族

  壮族的婚礼仪式比较繁杂,采取“六礼”订婚姻,即分为“纳采”(看八字)、“问名”(看媳妇)、纳吉(下定礼)、“纳征”(订婚)、“请期 ”(确定婚嫁日期)、亲迎(归亲成婚)等。壮族除家庭比较困难、兄弟较多外,很少有招赘婚,特别是长子是不允许招赘婚的。结婚时新郎不去迎亲,只派迎亲娘媒人去。新娘从走出房门时与母哭别,由兄长背上花轿,无轿者也需兄长背出村,并有唢呐或“三音”前导。遇到需过河时新娘不能接触水,须由兄长背着过河。解放后不坐花轿了,但新娘一律穿黑衣裤,新娘步行时一定要撑黑布伞,以表示贞洁。在过去还有一种“封脚印”的习俗,新娘出门后从家门至村前所走过的脚印,要由男方派来的迎新娘人把脚印一一作象征性的扫除,以表示新娘不走回头路。若两个新娘在出嫁路上对面相遇,要互换裙带,以示共同幸福日后好相见。婚后第二天做的第一件事是“汲新水”,天刚亮,新娘便到井头或溪边挑回一担新水来煮“新娘茶”或“新娘粥”,敬奉亲朋好友,象征亲朋好友友谊像流水一样绵长。壮族婚礼有节简的习惯,没有要巨额彩礼的要求,就算有要了彩礼也将其作为嫁妆送给女儿。

  清塘壮族家庭一般实行父系小家庭制,解放前夫权突出,丈夫可以随意把妻子卖掉,壮语娶妻叫奥梅劳(意为买老婆),显然把妇女作为商品来出卖和转移。至于上门招亲,所生儿女必须从女方之姓,这样在社会上才不受歧视。据《廖氏族谱》记载“世俗为家业争继之讼最多”故对子女过继等问题修订了严格的家礼家法,即“承祧”制度。“承祧”制度是过继子女条件的要求,即对于无子承继的人,在选择立嗣人时应从父亲兄弟的子女中选择。倘若无以立嗣,经长辈许可,则可从远房亲戚选择,若仍无以选择才可从其他同姓的贤能者及有亲戚关系者选择。承祧立嗣都必须在宗祠里当着列祖列宗面前进行,以示公认。在家庭分工方面一般妻子、老年人在家主内搞家务,丈夫则要外出搞副业、打渔、干一些重活。在农忙时节妇女负责扯秧,男子则负责犁田、耙田。

壮族男女相识,大多通过对唱山歌。

  对歌定期举行,称“歌墟”。赶歌墟前,姑娘们身着盛装,邀约外出对歌。入夜,歌会进入高潮,月光下,你唱我答,用情歌表示爱慕或用手中电筒直射逗笑取乐,寻找意中人。

  若双方愿意,互换信物,便告之父母,托媒人前去说亲。女方家若同意,就将女儿的生辰八字交媒人带到男方家。若八字合,男方家给女方家聘礼,表示订婚。婚期一到,男方家邀请女歌手去接新娘,女方家也要准备几位女歌手到新郎家。一开宴,双方便开始对唱。按习俗,完婚第二天,新娘要随送亲的歌手们返回娘家,途中还要进行一次对歌。

壮族红饭节时间不统一,有六月初一的,也有六月二十四的,还有七月初一的,那是以侬智高的队伍经过该地的时间来决定的。壮族红饭节一般2—3天。节日期间,老人和妇女走亲串戚,互相做客;男子则结伴上山玩耍,或进行篮球、下棋比寨;姑娘们争穿节日盛装,成群结队找小伙子唱山歌。小伙子也收拾打扮一番,来找姑娘们唱歌。唱得情投意合,征得双方父母同意,就择日结婚。有些地方的少年儿童,背着小红饭箩,装上红饭和鸡腿,到外面玩耍,边玩边吃红饭和鸡腿。

壮族的风俗有:

建筑

壮族喜欢依山傍水而居。在青山绿水之间,点缀着一栋栋木楼,这就是壮族人的传统民居。木楼上面住人,下面圈牲畜。无论是什么房子,都要把神龛放在整个房子的中轴线上。前厅用来举行庆典和社交活动,两边厢房住人,后厅为生活区。屋内的生活以火塘为中心,每日三餐都在火塘边进行。

服饰

壮族多用自织的土布做衣料,款式多种多样。壮族女子的服装一般为一身蓝黑,裤角稍宽,头上包提花毛巾,腰间系精致的围裙;小伙子多穿对襟上衣,腰间系一条腰带。

婚俗

“炮火”入洞房

壮族的一种婚俗。迎亲那天新娘要经过“炮火”的洗礼后才能进门入房。这个婚俗,在广西田阳县玉风等壮村流行。新娘来到新郎家以前,要稍停片刻,做好“冲锋”进门的准备,因为在门口、厅堂、洞房等三个地方分别由七八个男青年组成的“炮火”组,手拿着串串鞭炮等着新娘过来。当新娘将要靠近门口时,“炮手”们点响鞭炮,形成道道“火墙”,挡住新娘的进路。如果是胆小的新娘,这时只好退却在门外,再等第二次“冲锋”。“炮手”们也总结胜利的经验,做好第二次的“阻击”准备。可以说,新娘不经过两三次的“冲锋”是进不了门的。围观的客人,里三层外三层,好不热闹。新娘经过苦战跃进门口,来到洞房门前,这是难通过的最后一关,因为“炮手”要放“火炮”。这时,聪明的伴娘和迎娘左右“侦察”,乘“炮火”稀疏时夹着新娘跳到洞房里。顿时欢声雷动,祝贺新娘“旗开得胜”。婚宴后到掌灯时分,客人们还要观看新娘在迎娘的指引下摸黑出门“挑水”。新娘将把水缸挑满,这是在考验新娘是否吃得了苦。就这样,直到夜深了新娘才能入洞房。

背字

在广西宜山和环江县交界的一些地方,壮族青年结婚,至今流行“背字”习俗。“背字”是壮话译音,实际上背的不是“字”,而是一条长一丈四尺、宽一尺多的宽带,由女方母亲用自织自染或买来的深黑色(以此色为最优)土布缝制而成。女儿出嫁那天,让男方指派“背字”人把布带“背”回新郎家,以备外甥出世作襁褓之用。这种习俗,当地壮语称作“背字”。“背字”的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生父生母双全;未婚的青少年男子;机灵识礼。“背字”仪式在女方家里的正厅举行。主持仪式的人必须是村上德高望重、当了爷爷的长者。长者首先向“背字”人敬上两杯当地名酒,“背字”人很有礼貌地双手捧杯,恭敬地给长者回敬两杯,双方都要一饮而尽。接着长者把准备好的带子从“背字”人的两肩绕过扎紧,继而又互相敬酒,说吉利之语。“背字”完毕,鸣放鞭炮,欢送迎亲者平安返回。“背字”人向长者鞠躬辞别,步出大门,打开雨伞,意为庇护“外孙”离开姥姥家。回到男方家,家主烧香放炮,欢迎“背字”人胜利归来。少倾便举行“卸字”仪式,同样由长辈主持,互敬酒后,长者轻轻解下布带,交给家母保管。新郎父母还要酬谢“背字”人。时过不久,新娘及其女伴便成群结队来到新郎家,喜日更加热闹。

新娘过河

流行在广西桂北地区龙胜各族自治县内的壮族婚俗。在桂北山区,本来只有四五十里的山路,却要涉水过五六次河,跨过三四座桥。所以成亲时,新娘过河过桥都要请人背。背新娘的人称为“水手”,多是未婚男青年。过河时,鸣炮三声,喇叭齐鸣,“水手”两掌按住自己的膝盖,弓下腰,背好后才能过河或过桥。背新娘特别讲究文明礼貌,行动上不能有半点粗野,更不能调笑。所以背新娘的人多是品德最佳者。过河时,“迎娘”(由未婚女青年担任)在旁边给新娘打雨伞遮荫,在宽约五六十米的河面上,迎亲队伍拉成一条线,热闹非常。上岸后,乖巧的“迎娘”把伞放得很低,不让别人偷看蒙着面纱的新娘。龙胜的壮族婚姻是要过“三关”闯“十门”的。先谈恋爱,后定亲,才能成亲,谓之“三关”。迎接、对歌、出门、穿村过寨、过河过桥、入门、唱调、回门、回家、入洞房,谓之“十门”。“过河”只是“十门”中的第五个“门”,“十门”过了才能入洞房。

勒惹和卜基

壮家妇女生勒惹(壮语,即婴儿)时,其家婆要亲自去寻找“奶妈”,以替媳妇奶孩子。这是为了让产后的媳妇能好好休息,保养身体。“奶妈”一般由产后五个月的妇人充任,不要报酬。能当上“奶妈”非常光荣,有“第二妈妈”之美誉。孩子长大后,逢上喜庆佳节,都要带上礼物到“奶妈”家拜候。四五岁的孩子如果体弱多病,父母就要找“卜基”(壮语,即第二父亲)做孩子的靠山,确保孩子身体健康。“卜基”非常尽“职”,“上任”后,常和孩子父母商量,请医问药,多方料理,让孩子健康成长起来。孩子长大后,也象对待“奶妈”那样对待“卜基”,尽其孝敬之心。

婚俗习惯都能够体现一个民族的文化和传统,少数民族的风俗都非常的有特色,壮族的结婚习俗还保留着古时候人们抛绣球的方式。而这种方式也是壮族人民独有的习俗。下面的壮族文化为您带来壮族的结婚习俗,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广西壮乡,有的地方男女青年恋爱,至今还盛行一种抛绣球活动,壮语叫“飞沱”。这种互抛绣球择偶的风俗,在唐代就已经很普遍。在歌场上,壮族小伙与姑娘们自然分成一群一伍,彼此先对唱一阵山歌,拉开适当距离。姑娘们便将各自用花布精心做成的绣球,抛向自己心爱的小伙子。

小伙子眼疾手快,一手抓住朝自己抛来的绣球的飘带,又抛回给对方的姑娘。如果小伙子认为合意,就会在绣球上系上赠物,抛给自己倾心的姑娘。赠物越多,表示小伙子追求姑娘的心情越迫切。一对青年男女,通过多次歌场对歌,相互认识,加深了解,甚至私定终身。这样通过对歌抛绣球择定的对象,不用媒妁,也无需重礼,使壮族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更回富有诗情画意。

广西壮族地区还保存一种古老的“入赘”风俗。特别是边远山区的县,如田林、隆林、西林、凌云、乐业、东兰、凤山、巴马等县更为盛行。自愿“入赘”的男青年,常常是家里兄弟过多,或对家庭所在的地区觉得不理想,有离开家乡的愿望。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走出家门,到处打听招婿之亲。当相好对象,觉得满意,便大胆地向女方暴露自己的心事,要求和她成亲,经双方同意,便可“入赘”。

而女青年,则是出自孝敬父母之心,立志留在家里供养父母,便串村走寨,先近后远,寻找称心如意的“入赘女婿”。但他们找寻对象的方式,就没有男子那样直爽,常常在农忙时节,走村帮工送殷勤,晚上对唱山歌。通过劳动和交往,观察男子的心愿和表现。一旦看中某个男子,便千方百计找寻机会聊天说情。一经男方同意,一年半载之后,则招之"入赘"。另一种是一些只有女子,没有男子的家庭,父母要求招婿上门。

凡应招“入赘”的男青年,按惯例结婚时不收礼物,不备“嫁”妆,结婚所需一切,均由女方准备。男子“出嫁”那天,家中一般都不举行婚礼,不摆宴席。但女方的婚礼却很隆重,所有的亲戚朋友,都要前来祝贺,必须杀鸡宰鸭,设宴招待。当晚,家中还大放灯烛,请族中元老围桌商议,按本族姓氏和同辈男子的排行,给女婿改姓换名,女儿排为老几,女婿也排为老几;日后视为家中之子,同辈和他称兄道弟。即使他的年纪大于兄长,兄长也只能称之为弟。绝对禁忌"姐夫" "妹夫"之称。以后,子女一律随母姓。

“入赘”的男子,不论在家庭中或在社会上,都受人们的敬重。有能力有威信的,群众可以推选他为村寨干部,享有和本地男子的同等地位。婚后如妻子过早去世,其本人有家产的继承权,并且家人必须给他另娶媳妇。壮族的这种风俗,虽然源流远古,但它却打破了"重男轻女"的恶习。凡在盛行"入赘"的地方,人们不论生男育女,都能视为传宗接代的继承者和养老的可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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