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日本文化的流行,所以我们也多少知道一些日本人的传统习俗,比如说在日本,女人是不需要工作的,只要照顾好家庭就好,对于丈夫要顺从,所以日本女人成为东方女人的代名词,甚至直到现在,日本女人还有着随夫姓的传统。
日本是一个非常重视传统的国家,所以我们经常可以见到一些日本传统的东西,比如说和服、宗教和风俗习惯等,我们都知道日本现在还是有随夫姓的制度的,女人在和丈夫结婚后,就要放弃自己原来的姓氏,变成丈夫的姓氏。对于这种制度很多日本女性还是不满的,所以也有一些日本女性拒绝随夫姓。
法律主观:
一、居民可以改姓氏吗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二、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1、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
2、上述材料准备好了,就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然后是派出所自己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还有就是之前的名字会在户籍页“曾用名”一栏中体现。
身份证变更名字有严格的申报限制条件和理由
(一)户口本与身份证的名字不相一致的
(二)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证名字错误的;
(三)身份证名字或名字的谐音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四)身份证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或者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三、姓名权主要包括的权利
1、姓名决定权,也称命名权,即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姓、名、及其组合的权利。自然人的命名权在出生后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行使,但这并不影响具备命名能力后的姓名变更权。
2、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护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包括积极行使:在自己的物品、作品上标示自己的姓名,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在特定场合使用姓名,以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消极行使:在作品上不署名;为特定行为后,拒绝透漏自己的姓名。其限制在于:在特定条件下,自然人不许使用非正式姓名,如户口登记、身份证、护照上必须使用正式姓名。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居民可以改姓氏吗?居民可以改姓氏,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五十九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外国人嫁到夫家不改姓,只是冠上夫姓而已。这个就像张**嫁到李家,我们会称呼李太太一样。西方欧美国家相较之中国,开放的可不是一点点。但是对于婚姻之后,女性冠以夫姓这一传统,他们虽然个性开放,但是冠以丈夫的性是表明自己成为了某某某的妻子的意思。
西方国家在早期的时候,男性地位是高于女性的,女性需要依靠男性而活,所以女性婚后冠上了夫姓,后来这种传统一直延续了下来。
西方女性婚后冠上夫性来源:
从历史上看,女性婚后随夫姓的传统来源于信仰,同时得到法律的规范。大部分美国人是基督徒,《圣经》上说男女结为夫妇就成为一体,女性婚后随夫姓便是结为一体的表征,自然而然成为文化上的传统;同时在1972年以前,女性结婚后随夫姓是许多州的法律要求,比如法律规定结婚女性投票时必须用夫姓,不用夫姓就不能投票;开银行户口也必须用夫姓以及成为屋主等等。
日本的女子在结婚之后就要被冠上自己夫君的姓氏,这样的历史原因一是因为之前的日本很多的人们是没有姓氏的,改革之后才慢慢有了姓氏的,第二个原因是因为日本在学习西方的时候,也学习了西方女子结婚之后冠上夫姓的文化,所以一直沿用到现在日本女子们一旦结婚就要随自己丈夫的姓氏,而其他的东亚地区并不是和日本一样的。
在明治维新之前日本的普通百姓都是没有姓氏的,只是在一些贵族当中才有姓氏的,明治维新之后现今思想传入,日本的普通百姓也相继的用了姓氏,但人们往往都是自己决定姓什么的,从而导致当时的社会上有很多不同的姓氏,让当时的政府难以管理,所以就决定让女子来跟随男子的姓氏,这样方便管理同时也体现出男子的地位的。
第二个原因是日本学习欧美文化被欧美所改变的,欧美文化长时间内也是男子占据主要地位的,所以女子们结婚之后也跟随男子的姓氏,男子的姓氏体现了地位的区别,女子跟随男子姓氏之后也在某种程度上承认了自己地位的低下,日本也是强调男子的地位高于女子的,让女子跟随男子姓氏,在这一个方面欧美文化是和日本文化一样的。
相比于东亚其他地区,日本的姓氏文化是比较的突出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女子的地位也上升,日本的女子也是不愿在结婚之后跟随男子的姓氏的,虽然有着一些反对之声,但是现在日本的法律并没有什么改变,对于女子结婚之后跟随男子姓氏的问题只怕是要经历长的时间来处理的,毕竟男女平等的观念深入人心,跟随男子姓氏是对男子地位高于女子的认可。
要,巴西女生结婚要改姓。因为在西方,绝大多数女性结婚后,会将自己的姓改为夫姓。我第一次知道这个习俗的时候,好吃惊!西方女性结婚后连自己的姓都不能保留啊,还改丈夫的姓。
那么说一下我的经验吧,我和老公结婚后,我没有改夫姓。我在婚前就和他商量了。我说,不是我遵守你们的风俗习惯,只是我的名字是中国的发音,加上一个西方的姓,连在一起读好奇怪啊。老公其实无所谓,很尊重我,随便我改不改。我就决定不改,免得以后结婚证上,绿卡上的名字和我护照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样。
当然,我知道,很多人还是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改了夫姓。一般如果你想改夫姓,就要在注册结婚的时候和工作人员说,在注册结婚的时候改。结婚后,拿着结婚证和其他的材料去申请临时绿卡,这样你的姓就是夫姓了。
结了婚就要改姓,日本出现这种习俗完全是历史遗留问题。而且日本这是学习西方的结果。日本的文化本来就是学习其他国家的,在明治维新的时候,日本就开始效仿西方国家,开始学习西方人人都有姓氏的传统,并且在结了婚以后就要冠夫姓。
但是在日本的传统中并不是所有人都需要改姓的,有一种情况也是不用改姓的。第一个就是日本的贵族结婚的话,由于她们的名字本来就代表了身份,所以就算结婚了,贵族女性的姓也是不需要改的,并且如果是上门女婿的话,还需要冠以妻子家的姓。
在很多的欧美地区,结婚了以后就很喜欢在妻子的名字里面加上一个丈夫的姓氏,所以日本就跟着西方国家学习起来了。并且还颁布了《户籍法》,在法律中有了明确的规定,它要求每个家庭都需要有固定并且统一的姓氏,而且子女要继承父亲的姓氏,而如果女子结了婚以后,就需要继承夫家的姓氏。如果最后离婚了,那么就可以使用原来的姓氏。任何人都不能随意更改自己的姓氏。
这个法规具有很浓重的重男轻女的味道,有很强烈的女性歧视在里面。所以在后来慢慢的发展到男女平等的时候,这个法规也做了一些改变。它不再要求妻子要改成跟着丈夫姓,但是如果夫妻是同一个户籍的话,那么就必须选择和采用相同的姓氏。
所以现在严格来讲,并不要求妻子一定要冠夫姓,其实男子冠妻姓也是可以的。但是很显然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还是妻子从夫姓的比较多,毕竟如果男子跟着妻子姓的话,社会压力是比较大的。男女平等要实实在在的能够做到,还是有一定的难度的。
通常情况下,18周岁以后就无法更改的,除非你有充分的理由需要更改姓名。
此外:
未成年人改名需要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同意并行使,但满十八周岁后,就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可以改名字。改名字没有特别的限制,但违反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或者侵犯他人权益的名字不能使用,一些特定的名字也不能使用,如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在不违反以上的前提之下,可以到当地的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改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18条的规定,需更改名字,可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将向申请人索取有关证明。18周岁以下的人需变更姓名,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而改姓后,个人档案、户口、养老保险、银行存摺等资料都要更换,因此公安机关对十六岁以上人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所以相当的麻烦,要凭本人申请报告、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户口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逐级呈报,经市公安局户政处户籍科长或县(市)公安局户政科长审批。(未满18周岁人员由父母提出申请报告,并签字盖章)。 (但各地情况不同,但差别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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