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多少岁可以结婚

壮族多少岁可以结婚,第1张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结婚年龄是: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法定婚龄,简称“婚龄”,是指法律所确认的准予结婚的最低年龄。不过民族自治区可以根据本民族实际情况,对法定婚龄作变通规定。民法典规定的婚龄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也允许对婚龄作出例外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云南各地彩礼钱一般给多少 ?

  曲靖

  时下更看重男方品行能力

  丈母娘:彩礼只是过过手

  上个世纪70年代,曲靖农村下聘礼割块小红布,买盘挎脖锁(银制品)就当聘礼,那个时候就算有钱什么货也都买不到,80年代流行送块手表。后来开始送钱,666、888或者3666、6688、8860等,随着经济发展,如今曲靖广大农村娶媳妇下聘礼也水涨船高,从一万、两万到八万、十万不等。

云南彩礼钱一般给多少 云南娶媳妇彩礼多少钱

  德宏

  这边彩礼一般从数千元到数十万元不等,这个就要从男方的家境而定,但不管你是选择什么数但是它们的尾数必须是跟6有联系。但所有彩礼一般都会返回新人,女方这样做的目的也是让女儿在新的家庭过好日子,所以不会将彩礼收归自己。

  保山

  城里基本不收彩礼

  丈母娘:彩礼钱最终都给女儿女婿

  保山的青年男女到了谈婚论嫁之时,历来都有男方长辈到女方家提亲和送彩礼的习俗。在昌宁县温泉乡,青年男女相爱后,男方邀请媒人去说媒,之后还要准备两包糖两瓶酒去相亲。到了订婚之时,男方除了要准备糖酒以外根据经济条件还要包一个红包,内装160元或660元不等的现金送给女方。在选定结婚日期后,男方家要先准备好彩礼钱,一般在8600元左右,条件好的也会有送36000元,高至86000元的。但彩礼钱最后都会被女方家以给嫁妆的方式回赠给女儿女婿。

  文山

  16000元和26000元最常见

  丈母娘:一部分彩礼作为回礼给女婿

  在文山市娶亲,一般人家娶亲的彩礼大多是6600元、8600元、9600元,有些稍高些的也就在16000元、26000元、36000元,当然对于一些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好的或者比较差的,则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是准备的彩礼都会有个数字6。彩礼很多情况下只是一个“形式”,如果彩礼太多了,会让人有一种“卖女儿”的感觉,因此一般都是根据男方家庭情况而定。在文山一些壮族村寨里,对于男婚女嫁的事情则比较讲究,男方到女方家定亲,除了规定的彩礼(一般是五六千块)外,还要带一些猪肉、衣物、水酒以及壮族粑粑等物品。

壮族的风俗如下:

1服饰

壮族在服饰上男子偏朴素,女子服饰较为丰富多彩,壮族人民喜欢在鞋、帽等用五色丝线绣上花纹,人物、鸟兽、花卉等刺绣,使得服饰更加色彩斑斓。

2特色美食

五色糯米饭是壮族地区的传统风味小吃,由黑、红、黄、紫、白5种颜色的糯米饭组成。每年农历三月初三时,很多广西家里都会做这道传统特色美食。

3择偶

广西壮族有的地方男女青年恋爱,至今还盛行一种抛绣球或者对唱情歌的活动。这种抛绣球、对唱情歌选择伴侣的风俗,是以前很流行的一种择偶方式。在歌场上,壮族男子与女子各自分成一堆,彼此先对唱一阵山歌,拉开适当距离。女生把做好的绣球,抛向自己心爱的男生。

新娘过河

流行在广西桂北地区龙胜各族自治县内的壮族婚俗。在桂北山区,本来只有四五十里的山路,却要涉水过五六次河,跨过三四座桥。所以成亲时,新娘过河过桥都要请人背。背新娘的人称为“水手”,多是未婚男青年。

过河时,鸣炮三声,喇叭齐鸣,“水手”两掌按住自己的膝盖,弓下腰,背好后才能过河或过桥。背新娘特别讲究文明礼貌,行动上不能有半点粗野,更不能调笑。所以背新娘的人多是品德最佳者。过河时,“迎娘”(由未婚女青年担任)在旁边给新娘打雨伞遮荫,在宽约五六十米的河面上,迎亲队伍拉成一条线,热闹非常。

上岸后,乖巧的“迎娘”把伞放得很低,不让别人偷看蒙着面纱的新娘。龙胜的壮族婚姻是要过“三关”闯“十门”的。先谈恋爱,后定亲,才能成亲,谓之“三关”。

迎接、对歌、出门、穿村过寨、过河过桥、入门、唱调、回门、回家、入洞房,谓之“十门”。“过河”只是“十门”中的第五个“门”,“十门”过了才能入洞房。

壮族男女相识,大多通过对唱山歌。

  对歌定期举行,称“歌墟”。赶歌墟前,姑娘们身着盛装,邀约外出对歌。入夜,歌会进入高潮,月光下,你唱我答,用情歌表示爱慕或用手中电筒直射逗笑取乐,寻找意中人。

  若双方愿意,互换信物,便告之父母,托媒人前去说亲。女方家若同意,就将女儿的生辰八字交媒人带到男方家。若八字合,男方家给女方家聘礼,表示订婚。婚期一到,男方家邀请女歌手去接新娘,女方家也要准备几位女歌手到新郎家。一开宴,双方便开始对唱。按习俗,完婚第二天,新娘要随送亲的歌手们返回娘家,途中还要进行一次对歌。

壮族红饭节时间不统一,有六月初一的,也有六月二十四的,还有七月初一的,那是以侬智高的队伍经过该地的时间来决定的。壮族红饭节一般2—3天。节日期间,老人和妇女走亲串戚,互相做客;男子则结伴上山玩耍,或进行篮球、下棋比寨;姑娘们争穿节日盛装,成群结队找小伙子唱山歌。小伙子也收拾打扮一番,来找姑娘们唱歌。唱得情投意合,征得双方父母同意,就择日结婚。有些地方的少年儿童,背着小红饭箩,装上红饭和鸡腿,到外面玩耍,边玩边吃红饭和鸡腿。

怎么问到富宁了哦!我是富宁的可惜我还结婚就不知道了!呵呵!祝福你!是富宁的壮族的人!你们的距离才远了!哎!如果近的话,应该很好说的!男的上门根本就不用彩礼! 女的出嫁,就看你的家里喊要多少了!订婚好象就是要生辰八字过来就是了!如果近的话!你们都是有工作的人的话!然后各方家里还有其他的人养老人!(我们壮族有一种婚烟,好象没有彩礼,但是你们都工作,老人都不跟你们在一起,你们结婚自己弄钱办,你们两个都不属于上门和出嫁!双方老人出问题一起照看和出钱,富宁壮族有这么一回事!)

摘要:云南是个少数民族聚集地,经过多年来民族文化的融合,渐渐的带有云南特色的婚俗也相继诞生。比如云南多数民族实行血缘外婚制,有的禁忌甚严,如哈尼族严禁姑表姨表通婚,彝族姨表不婚,壮族姑表不婚,苗族、藏族同宗及姨表不婚,白族、纳西族同宗同姓不婚,基诺族和德昂族同姓不婚。接下来就随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云南的结婚文化习俗吧!一云南结婚习俗概况

云南多数民族实行血缘外婚制,有的禁忌甚严,如哈尼族严禁姑表姨表通婚,彝族姨表不婚,壮族姑表不婚,苗族、藏族同宗及姨表不婚,白族、纳西族同宗同姓不婚,基诺族和德昂族同姓不婚。但亦有例外,如傈僳族的亚血缘族内婚,同一家族内的男女,除亲生父母和亲兄弟姐妹外,其余姑、叔、伯等兄弟姐妹或再从兄弟姐妹以及年龄相当的叔侄都可结婚。独龙族曾普遍实行“非等辈婚”,即在固定婚姻集团内的嫁娶,可不考虑年龄大小和辈份长幼,亲姐妹可分嫁另一家父子。普米、景颇、纳西、白、傈僳等民族,实行姑表、姨表优先婚,舅家儿子可优先娶姑妈家女儿,这种特权,与“舅舅为大”的民族古习有关。佤、苗、景颇、怒、纳西、傈僳、白、彝等民族有“转房婚”制,多数是兄长死后弟娶嫂为妻。独龙族转房则不分辈数。

儿女婚事,有的民族由父母包办,有的则实行自由婚。纳西、白、彝、普米、怒、独龙、景颇、哈尼等民族,婚前男女社交自由,但择姻嫁娶则由父母一手包办;而傣、佤、拉祜、基诺、布朗等民族,男女社交、择姻均较自由,父母多不干涉。摩梭少女和基诺少年,待举行隆重“成年礼”后,取得恋爱资格,即可自由社交。

订婚多同汉制,一般情媒人送酒、糖等订亲礼。聘礼轻重不一。也有的实行较特殊仪式,如普米族订婚,先由男家送去酒肉和一颗猪心,女家将猪心一剖为二,一半带还男家,并将自家的猪心切成两半,留一半,送男家一半。双方将对方的一半和自家的一半合在一起,表示“永结同心”。其后男方还要送女家一头黄牛,表示女家嫁出“两只脚”,得到“四只脚”,不算吃亏。纳西族订亲后还有请媳妇(小过门)仪式,办宴席,送首饰、衣物与女方。春节,订婚男女相互到对家拜年,但未婚夫妻不能谈话往来,否则被耻笑为厚脸皮,不庄重,真是对面相逢如隔山。婚礼,多在秋收后至春耕前进行。纳西族有婚仪不见天之俗,在天井搭大帐篷,下铺青松毛,扎迎亲牌坊。迎亲队伍到女村,女家闭门,隔门唱盘问喜歌,答唱对头方开门迎人,迎亲者即撒“开门钱”。次日早,新娘边哭边由兄弟背至大门前上轿。男家宴客当晚,歌舞至深夜。第三天回门,女方宴客,当日返回。墨江哈尼族婚礼,夫妻同吃一条猪的右前腿,老人唱祝福歌,次日,夫妻行砍柴烧火仪式,新郎砍3根柴,由新娘点燃。

还有的行种瓜礼。第三天,新娘煮3根芭蕉心让大家吃,表示“一心相爱”。傣族接亲,沿途要鸣枪驱邪,进门行“拴线”礼:由老人、来宾把彩色丝线拴在新人手腕上,象征吉祥同心。其后敲错锣、象脚鼓跳舞,赞哈(歌手)在酒宴上演唱喜歌,宾客发出“水水水”的欢呼,向新人祝福。普米族还有锁媒人趣礼:媒人送礼至男家,3天后新娘上路,媒人和一位主方歌手被锁进屋里,两人对唱,若媒人赢,守门姑娘即刻开锁,若媒人输,则须喝全寨每家的一口酒,有的喝得烂醉,免不了被人抬着送回去。中甸县藏族婚礼,要给新人泼水,直泼到全身湿成落汤鸡才罢,表示婚后感情像泉水洁净长流。有的民族婚后夫妻还有异俗。傣族男女婚后,丈夫随妻到岳父家生活3年,称之“从委居”,以示对岳父母的酬答。彝族有的新娘婚后长住娘家,俟有孕方回夫家居住。苗族新娘亦居娘家,两三年后行“煮饭”仪式,定居夫家。

无力行聘、设婚宴,或因其他障碍(如女方父母不允),便有抢婚之俗。一种是真抢。如是颇族中,几个小伙子同时爱上一个姑娘,都想得到她,于是有人抢先下手,强抢为妻,但其后仍经媒人周旋,重付聘金。彝族抢婚也较普遍,尤其当女子不满包办婚而另自寻爱时,夫家即刻抢婚。另一种是假抢。如佤、傣、哈尼等族男女相爱,如遇阻力,则双方事先约好暗号,男家亲友没埋伏圈,女方按时借故外出劳动,到预约地点,伏兵猛出抢婚,姑娘佯装呼救,女家及其邻居闻声追赶,也只凑个热闹,过后男方又请人圆场。纳西族抢婚常因双方无力嫁娶所致,两两约定,男家虚张声势,女家假追真送,不过唱了一台戏。此外,景颇、哈尼、纳西、傣等族尚有“拉婚”、“偷婚”、“领婚”等俗,其实质与暗约假抢差不多。

二云南各族结婚习俗概述

1云南结婚习俗之彝族

男女青年相识和相恋后,双方都情投意合,称心如意,男方父母就请结摩选取一吉日,并征得女方父母同意后,就为他们举行婚礼。婚礼举行前几天,姑娘要减饭减水,临出嫁前更是不准吃喝。这种"新娘子饿食饿水"的习俗主要来自彝族"虎妻"的传说,同时也为了避免在迎娶的路上解大小便-彝族认为那样是不吉利的。

举行婚礼这天,男方家喜气洋洋,亲朋满座。院子中间用树枝搭起一座青棚,棚内彬外披红挂彩,正中摆放着彝家喜神牌位。彝家歌手不断地演唱着富有民族情调的(青棚调),亲朋好友欢聚一堂,歌声不停,唢呐声不断。

展示完毕后,女方家招待娶亲的人喝水:先喝茶,后喝糖水,称为"先苦后甜",接着摆好香槟,请女方的舅辈来说一些吉利的话,然后打开红盒,给新郎披上两匹红彩带。一切完毕之后,女方家盛宴招待娶亲的人,亲朋好友以及本村本寨的乡亲。席间,新郎要到每一桌先作揖,后敬酒。等所有的客人都吃完饭后,才能娶新娘动身回家。如果路远,女方家会热情地招待娶亲的人住下,第二天再走,当晚,女方家院子里或房外广场上,人们通宵达旦地跳左脚舞。如果路近,当天就可以娶亲回家。

男方家聚亲的队伍来到女方家门前时,要接受女方的兄弟姐妹和同辈青年男女的兄弟姐妹和同辈青年男女的泼水,以示欢迎和庆贺。彝家人认为:泼了水,姑娘到丈夫家后就不会到很远的地方背水,即使天旱也有吃有喝。娶亲的队伍进了女方家门后,在供桌上点上香,磕完头,接着就开始展示带来的礼物,如衣服、鞋子、包头、钱币等。女方也展示姑娘的嫁妆,如:橱柜、箱子、衣物、凳子、被褥、彩电、缝纫机等。这时候,由女方父母请来的歌师开始唱娶亲歌,唱一段,展示一样,且唱到什么就必须展示什么,不然歌师就要用簸箕在娶亲人的头上打三下,引得众人哄堂大笑。

当人们进行上述活动的时候,新娘一般在楼上梳妆打扮,作出嫁前的准备。动身之前女方的舅辈带着新郎去女方家祖宗牌位前拜别,新娘则由哥哥或弟弟从楼上背到堂屋门外与新郎一同上路,媒人在后招呼所有女方家的客人去送亲。送亲的队伍以一对年轻夫妇为主,其余的姑娘的同伴或较亲的小辈,他们可以一直送到男方家。

彝家的规矩,不管路有多远,一律走路,不骑马,不坐轿,近年来也有乘坐汽车和拖拉机的,于是,娶亲,送亲的队伍在喇叭和唢呐喜气洋洋的乐曲声中,背、抬着令人眼共缭乱的嫁妆,浩浩荡荡地向男方家出发了。一路上,人们还弹月琴,唱山歌,跳左脚舞,热闹非凡。

娶亲队伍回到新郎家门口,要燃放大火炮和鞭炮,请毕摩念头进亲经,然后新娘在手持两枝火把的少女陪同下,走进大门并一直走到洞房中床上坐下。这时,一中年妇女主持,主新郎新娘喝交杯酒。然后新郎走出洞房,来自女方家的女宾则陪着新郎留在房中,按传统习俗,晚饭时,新娘一天不得吃两家饭,由陪娘把女方带来的饭菜热了给新娘,并邀约新朗陪着吃。

接着,男方家大宴宾客,之后,在青棚院心中烧一堆火,在家围着火堆弹弦子、唱调子、跳左脚舞,这时,新郎和新娘也参加到跳舞的行列中,大家围成圆圈,尽情地唱和跳,且往往跳到天亮。

天亮后,新娘去挑两担水到厨房里,同时在灶里烧一把火,表示新娘已经开始在新郎家烧火做饭,从此就在新郎家生活了。这一天,新朗家还要宴请宾客,宾客大多是本氏族内的人,外来客人已经走了,第三天,新娘要回娘家,俗称回门。回门的时间一般为四五天,新娘即回到夫家来生活,个别地方有回娘家几个月,甚至几年的,这就要看当地的风俗了。

滇西北和滇南等地的彝族,还保留有抢婚的习俗。所谓抢婚,其实都是男女双方愿意、父母同意、媒人说好了的,抢婚只是一种娶嫁的形式。在滇西北地区,男方肖出的人一边给女方家送彩礼,一边用毡子强行把姑娘裹走。这时女方家的人可以用假打的方式对付男方来抢婚的人,并把黑黑的锅灰打在抢婚者的脸上。当把姑娘抢回男方家时,抢氏的人们一个个锅灰满面,黑不溜秋的,常逗得宾客开怀大笑。

在滇南等地,抢婚的地点、时间都是事先约好了的,往往姑娘在田里劳动、在村边割草或背柴回家的路上被抢走了。抢到的姑娘直接被领到男方家的堂屋。按当地彝族的风俗,女子到了男方家堂屋,就意识着正式缔结婚关系了,就不能再跑了。不管用什么形式抢亲,把姑娘抢到新郎家后,都要按当地彝族的习俗,举行婚礼,并宴请宾客。对于抢婚。彝族人说,这是祖辈传下来的,男方去抢是对女方家的一种尊敬,表示姑娘不是嫁不掉才送去的。

2云南结婚习俗之满族

满族女长大,开始聘婚,但婚姻不自主,完全由家长包办。先是“年老为媒”,或“亲友作伐”,议定婚姻。由男方托人到女方家说亲,女家如有意,方可开列某旗某佐领下人及三代情况,还要写清地址、功名、职业、属象、生辰八字等,这叫“门户贴”。由媒人转交,男先于女,两家借此了解对方家世等情况,其贴必压置于家奉灶神前三日,这是古礼中问名之义,谓之“问门户”。

合婚--“相看”后,如双方同意,便开写生辰等情况,双方还要问卜确认属上中下何等婚姻,并有无妨克翁姑父母之相,这叫“合婚”。

换盅--男家送聘礼至女家时,女家受之并将手饰等物品陈于祖先位前,两亲翁并跑,以盅斟酒互相递换,然后醮祭,表示两家正式定婚成为亲家,亦有在订亲宴上,两亲翁于席间行换盅仪式的。

响棚--男方家这天要杀猪,在室外搭喜棚、锅灶,并开始接待远方亲友,房左侧还搭一个喇叭棚子,吹打起来,以使四邻能知道这家开始操办喜事,称谓“响棚”。

迎亲--婚礼正日,男家备喜轿彩车,新郎骑马及父率本家亲族、傧相、吹鼓手、仪仗等前往下墅迎新娘。在出发前还要“亮轿”,去时不空轿,轿里坐一小男孩叫“压轿”。迎新队伍的人数必须是单数,以便回来时加上新娘成双成对,以示吉利。

射三箭--新娘未下轿时,新郎于院内要连射三箭。弓、箭由司仪递与新郎,射毕再由其接过。新郎搭上弓,向天射一支。司仪唱:“一射天狼!”向地射一支,司仪唱:“二射地妖!”向轿前射一支,司仪唱:“三射红煞!”所用之箭为无镟者,以免意外。

开脸--坐帐时要开脸,也有的在拜完天地后开脸。又称“绞脸”。由一全科女人,用新镊子和五色彩丝线为新娘拔去脸上的汗毛,同时开齐额发和鬓角,以标志此女已是成婚之人。

揭盖头--辰时,吹鼓手又开始吹打,鞭炮齐鸣,由新郎家的长辈全科女人端来红糖水,让新娘子喝下,意味着以后“嘴甜”。还把鸡蛋煮熟,剥掉皮,给新娘子擦脸,意味着新娘子脸上今后不生麻子。之后,叫新郎上前,以秤杆或马鞭子将新娘“盖头”挑下,抛于屋顶或帐篷顶。新郎揭盖头后,立即用手抚发,象征“结发夫妻”。此时新郎新娘才能互相看到对方的模样。现在农村揭盖头的仪式仅是一种形式。

回门--结婚的第三天,新娘要领新郎回娘家,这叫“回门”。“回门”之前,头天晚上要倒“宝瓶”。此时新婚夫妇对坐炕上,以手拉衣服成兜状,由亲友家中一年长妇女将婚礼时新娘所抱“宝瓶”取来,向两个衣襟内左右各倒三下,接连三次,同时口念“一倒金、二倒银、三倒儿女一大群”为祝愿之词。倒毕,以瓶内原装之“金银米”熬粥,称“金银米粥”,新婚夫妻食之。“回门”时,凡打下墅的,要回去看望房东,不打下墅的直接回娘家。在时间上,回门必须带日头走,带日头回,不能起早贪晚。新郎要带上四合礼品,以示对岳父岳母的敬重。

接七送八--到了第七天,新娘还要回趟娘家,可以住一宿,叫做“接七送八”。

住对月--到了一个月,新娘要回娘家住一个月,这叫“住对月”。从娘家回来要给婆家每人带一双新布鞋。

3云南结婚习俗之白族

白族的婚礼十分隆重而热闹,大理白族的婚礼是在结婚前一天开始的。这天晚上,男方家的天井里燃起篝火,挤满屋里屋外的客人人,欣赏着白族民间艺人婚礼上演唱的“大本曲”和“吹吹腔”,三弦声锁呐声响成一片,这就是白族的婚前踩棚习俗。

第二天是正式的迎亲日子。新郎在伙伴们陪同下,前往女家迎接新娘。临出发前,人们把新郎拥进屋里,在一阵锁呐和锣鼓声中,新郎的哥哥手捧一朵用红绸子扎的绣球,走到新郎面前,深深作揖,并将绣球搭在新郎的左肩上。到了新娘家门口,吹鼓手们停止吹打。这时,新郎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三个蜡丸似的东西,一个接一个向门前的石墩上甩去。随之就听到三声震天动地的巨响。这种蜡丸,原来是自制的土炸弹,是迎亲时用来壮声威的。硝烟弥漫中,迎亲的队伍被迎进女家。新娘在哭泣,流露出一种惜别之情。当锁呐再次吹起时,新娘的哥哥已将新娘背出门外,让新娘踏上去婆家的路程。

迎亲队伍来到男方家门口,新娘还是由哥哥或弟弟背着,快步跑进新房。按照白族习俗,新娘来到男家时,那些参加婚礼的小孩是最难对付的。他们往往会蜂拥而上。一边朝新娘撤米花,一边争着用手去掐新娘。这是为了吉利,掐得越多祝福越多。即便是掐痛了、新娘也不能发火。而新娘佩带的镜子和墨镜则是为了祛邪,也有的说是新娘出嫁头天要哭一晚上,墨镜能遮掩红肿的双眼。

进入洞房后,新郎新娘要喝辣椒酒。酒本来就辣,再加上辣椒,很难下咽。在白族语言里,“辣”与“亲”的发音相近,酒加辣椒意味着亲上加亲。新郎新娘共饮辣椒酒,表示亲亲热热。有的地方还将辣椒末撒进火盆里,辣烟四起,呛得人们喘不过起来。新郎吃喜面时,也要放很多辣椒。白族婚礼上吃“东坡肉”的习俗更特别。肉是用红曲米染的。事先用麻杆串好,放在碗里让新娘吃。新娘用筷子去夹,一夹就是一串,根本无从下嘴。

三云南少数民族婚俗趣事

(1)最奇特的恋爱场所──姑娘房

云南楚雄彝族山区的青年,谈恋爱有规定的场所即姑娘房。姑娘长到十六、七岁时,就要离开父母,搬到姑娘房去住,白天回家干活,晚上就在姑娘房织麻纺线,挑花绣朵。有小伙子来相会时,陪坐谈天。楚雄彝族认为在家中谈情说爱是不礼貌的,必须在姑娘房进行。姑娘房也是相亲的场所。姑娘赶歌会去了,母亲必须煮好招待未来女婿的饭菜。青年们在歌会上互相认识后,如果男方中意,很快就派人来提亲,若是男方在短期内没有动静,那就算吹了。男方提亲,女方可以拒绝。无论哪方不愿意,都只有等到下一次跳歌会上再另作选择。按照风俗,适龄女青年参加跳歌会必须领一个小伙子回家,才算有本事,同样,男青年参加歌会也以被姑娘约走为荣。倘若一个人去,一个人回,全家都不愉快,旁人也看不起他。

(2)最有趣的情书──鲜花

鲜花象征美好。云南西双版纳的爱尼青年男女,常把鲜花当作情书来传递。他们忌讳在长辈或姑嫂面前玩弄花朵。青年男女在谈情说爱时,采取的是一种隐晦的方式。男青年看上了女青年,为了试探对方的态度,先送一束鲜花给她。姑娘接到鲜花后先是嫣然一笑,然后根据自己的决断,又送回一束鲜花给男青年。如果自己还没有朋友,就送回单数的花朵,表示大家可以互相了解,接触;若是有了朋友或是不喜欢,就送回双数,表示谢绝。他们用以传“书”带“信”的鲜花是红色或**,扎花的线要用黑色。

(3)最古老的情书──来苏

云南傈僳族仍保留着古老的婚姻习俗,男女青年往往通过以物代信的“来苏”往来讯息,谈情说爱。当一个小伙子爱上一个姑娘后,就用一张白纸或芭蕉叶包上一样长短的茅草两小截、完整的大蒜一个,槟榔、草烟各一撮,再加嫩绿的树叶两小片,面对面合在一起包住,井用红线扎好,送给他爱着的姑娘;这就是情书──来苏。它的意义非常丰富、有趣:两根同样长短的茅草,表示双方各方面都差不多,我在许多姑娘中选上了你;完整的大蒜,表示以后两人要相亲相爱,永不分离;摈榔和草烟表示我的心热辣辣地爱着你,想把你含在口中;绿叶表示但愿我俩相好结婚;外面用红线捆扎,表示希望两人相爱像火一样热烈。当姑娘接到小伙子送来的“情书”后,若是同意就把槟榔、草烟嚼吃了,也回一封同样的“情书”,并加上芫荽,外面用白线扎起来。芜婆表示愿和你相好;白线表示自己清清自白。若不同意,就把相合的树叶翻过来背靠背,再加木炭一块。如果完全拒绝,那就再加上一截辣子,槟榔、草烟也要原物退还。小伙子接到这样的回“信”后,就不再追求这个姑娘了。

(4)最委婉的说亲方式──讨谷种

各民族的青年在求婚时,都有着不同的方式,云南西盟山佤族青年的求婚方式含蓄幽默、生动有趣,与众不同。如果男青年爱上了某个姑娘,便请媒人去姑娘家提亲。媒人先独自一人来到姑娘家,把男青年的人品、家境,一一向姑娘的父母介绍,然后告辞而去。第二天,媒人带着男青年到姑娘家正式求婚。待吃过水酒后,媒人便以试探的口气对姑娘的父母说:“听说你家的谷种很好,我们想讨回去种!”姑娘的父母若是满意这个男青年,就谦逊他说:“我家谷种是有,但是不好。不知合不合你们的意”这时洗耳恭听的男青年,立即高兴地回答:“我们家土地肥沃,谷种撒下会长好的。”这样,对于局外人来说,他们好似在“说东道西”,实际上亲事已定。若是女方父母不同意,他们便会推辞:“我家谷种不好,你到别家去讨吧!”或者直截了当他说:“我们家的谷种还嫩,不合你们那里的气候!”这样的拒绝,语言委婉,彬彬有礼,不伤感情,大家在面子上也好过得多。

(5)最优雅的恋爱方式──琵琶、口弦传情

语言是人们交流思想的工具。青年男女谈情说爱,多以语言交流思想,表达爱慕之情,这已是尽人皆知。但是,怒族青年男女在相恋的初期就不用语言,而是以清脆的“达变”(怒族琵琶)曲调和悦耳动听的“拟力”(怒族口弦)曲调代之。一般来说,怒族青年男女在恋爱的初期,男青年是以琵琶来表达思想感情以传情达意的,女青年感到自己的意中人来求爱了,也必然会以口弦对答。据说,这种对答,不仅可以表达爱慕之情,流露心中的秘密,而且还可以提出疑问,进行答辩,甚至还可以共同商讨有关事宜。这样以曲代谈的恋爱方式,双方可以不说一句话,完全靠演奏曲调,但双方都能意会,直到情投意合为止。据说,有的怒族青年男女从恋爱到完婚都没有讲过几句话。这在世界各族的婚俗中不能不说是奇迹。

(6)最古老的婚姻习俗之一──阿注婚

云南少数民族的婚姻习俗有趣而奇特,但其中最为独特的要数泸沽湖畔的摩梭人的阿注婚。阿注婚分为阿注婚、阿注同居婚、成家婚三种形态。阿注婚:阿注在摩梭语中是亲密的朋友之意,其特点是:男不娶,女不嫁,男女各在母系大家庭中生活,结交阿注关系的夫妻没有实质上的经济联系,男子夜间到女家居住,白天回到母家,所生子女由母亲或姐妹抚养,父亲不抚养孩子,他抚养的是自己的外甥,而他的孩子又由阿注家舅舅抚养。在农忙季节,女方家需要帮忙,男方可以前去协助。男女之间的爱情是阿注婚的基础,双方一旦产生了爱情,就可以结交为阿注关系。阿注婚的特点在于维系以母亲为核心的血缘大家庭,家庭中不存在父子关系、婆媳关系、妯娌关系等。母亲死后,家庭中的女子谁能干就由谁来承担家庭的重任。阿注同居婚:在长期的阿注婚中,婚姻形态也在逐渐转变,由分居向同居转化,其特点是:男女双方不再各居母家,而是共同生活在一个母系家庭,一般是男到女家(也可以女到男家),无论到哪家,都是母系大家庭中合理的成员。以上两种阿注婚,同一母系血缘内,是绝对禁止结交阿注关系的。

(7)最奇特的婚俗──抢亲

抢亲就是未婚男子将喜欢的未婚女子抢到自己家结婚成亲,这种习俗,云南有几个少数民族均有,但这只是男女双方商量好的一种婚嫁方式。然而,德宏州梁河县的阿昌族抢亲却有所不同,分为三种情况:

一种是男女双方自由恋爱有了感情,但说亲时女方父母不同意,这时,男女青年便私下定好日子,让男方来抢亲。男方按约好的日子,邀约伙伴深夜摸进女方家,拉着姑娘就跑,姑娘有意高声喊父母,以示自己是被人抢走的。由于女方父母毫无准备,这种抢亲大都顺利。

二是姑娘有了自己的意中人,而父母又硬要为姑娘选定其他女婿。在两个男子喜欢一个姑娘的情况下,其中一个男子便相约同伴把姑娘抢回家中,未抢到姑娘的另一个男子,只能眼巴巴地望着姑娘被抢走,而不能半路截取,这是阿昌族的规矩。

三是男女双方在恋爱过程中立下山盟海誓,但女方中途变心,男方便组织人趁姑娘外出不备抢起就跑。抢亲到家,一进门就放鞭炮,当即拜堂,当夜或第二天一早要将姑娘领到较远的亲戚家住下,有时还要躲进深山,直到双方家长谈判妥当才双双回家。

(8)最简朴的婚礼──劳动

居住在云南弥勒县西山区的彝族支系阿细人,自古以来婚姻自主,婚礼俭朴。他们选择对象的重要条件之一,是看对方是否爱劳动。一个相貌出众的青年,如果好吃懒做,艰难找到对象;相反,相貌平常而勤劳朴实的青年,却往往遇上如意的伴侣。

当阿细青年男女经过自由恋爱,决定结婚的时候,父母对儿女的婚事,一般都表示赞同。婚姻的程式,一般是女的先到男家劳动两天,以此向男方父母认亲。男家不摆酒席,也不请客。第三天,男女双双在一个热心男友的陪伴下又到女家认亲。女家同样不摆酒席,不请客。按当地习俗,到女家认亲的这天早上,男的要为女家挑一挑水,饭后,男女双双去劳动,以示情投意合,同甘共苦。当晚,双方回到男家。在男家再干四、五天的劳动后,又返回女家。这时,双方中若有一方心有悔意,婚事可以就此罢休;若都表示满意,婚礼就算完毕了。以勤劳取人,奠定了阿细人婚姻幸福美满的基础,所以在阿细人当中,因草率成婚而酿成不幸结局的为数极少。

(9)最独特的离婚仪式──设宴请客

拉祜人有一种习俗:结婚不需办备酒席;结婚这天,通常先由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年人向新婚夫妇祝福,随后,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姑娘和小伙子们便伴着新郎新娘,围着燃起簿火的火塘载歌载舞。拉祜人认为,火塘标志着夫妻双方有一颗火热的心,人们围着火塘歌舞,是祝福新婚夫妇终生相爱。拉祜人结婚这天用来招待客人的东西,是自己的旱烟、烤茶、松子、栗果之类,从来不兴讲排场。

但拉祜人离婚就大不一样。根据他们的习俗,提出离婚的一方,要备办丰盛的酒席请客,客人不必送礼。这种带有“惩罚”性质的习俗,目的在于告诫年轻人在选择对象时要慎重考虑,一旦结婚,就要做到终生相爱。同时,“离婚宴”还含有希望双方今后不要相互仇视的意义。

(10)最有趣的离婚证书──木片

云南楚雄山区的彝族,离婚证书很奇特。男女双方感情不合劝解无效,可以离婚。彝族的传统离婚,凭据则是一块木片。通常是用一节约三寸长,五分粗的松木,中间刻上“调”号,从中均匀地剖成两片,将这两片松木同时丢在地上,要丢成阴阳两相,然后将阴相的一片交给男方,阳相的一片交给女方。各自保存,以作凭证,不得反悔。

(11)奇宿婚宴“跳跳菜”

云南大山里的彝族,有一种被称为"跳跳菜"的婚宴,这种喜宴上菜的过程仿佛是高难度的杂技和舞蹈。为首的大师傅率众师兄弟,双手拱揖,面对宾客亮相,先拜天地“三界”神仙,次拜列祖列宗“三明”先祖,再拜吹唢呐的诸乐师,向他们深鞠一躬,希望配合默契,上菜成功。然后是鲜明、嘹亮的唢呐齐鸣,大师傅们次第从厨房鱼贯而出,臂搭肩顶,头顶置案,表演着哑剧,幽默而滑稽,一前一后,一张一合,互为配合步姿,一步步地进入宴席。动作要轻松、优美、流畅、连贯,落菜时先放哪碗,后放哪碗,全有固定程序。此时,大家紧张,兴奋的心弦刚一松弛,后边又接上来第二对、第三对。险哪!多达一二十个盛满了菜肴的碗,放在一双手臂上还兼跳着舞步,弄着怪相,别小看托盘,分量可不轻,非一个壮汉绝托不起来,稍有不慎,扣地一盘,那可要在众人面前丢脸,这真是顶尖民间大师级的表演赛。最精彩一幕是用10根手指,每指顶一碗菜,叫“空手叠塔跳”,上菜时,双手两肘要有各种动作,前伸,侧展,左拐右扭,双脚踢踏节拍,在乐曲中跳着舞上场,此时,宴乐达到高潮,两位搭档忽前,忽后,忽左,忽右保驾护航,观众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盯着看,但却没有一滴油汁溅下

更奇的是“口功送菜",口中衔两柄铜勺,内中各置一大碗菜,口功、臂功、腕功、指功齐用,绝不亚于杂技分毫。宴桌上每一碗菜都是全棋中一粒“子”,各有定位。一招一式,一起一落,皆自成韵。

社会角色不是固定不变、终生而一的,通常是一个人在不同年龄段、不同社会群体、不同社会场合中需要根据特定情况变换角色。同样出于“礼”和“理”,许多民族的成员按其所在群体的规则和自己所处的年龄去规范自己的着装行为,因而便有童装、青年装、老年装和婚前婚后装等种种标明自己年龄段和身份的服饰,故服饰也是年龄的符号。

壮族的幼、少、青、中、老各年龄段的服饰和婚前婚后变装是很明显的。清初,广西德保壮族女子发型 留“刘海”发,少女留额荫发,龙光乡一带还留颈荫发,编长辫笄梳椎髻。清末改梳圆髻。嫁后将额荫发梳拨两边,生子后全向后梳拨,叫“封头”。现代壮族服饰也有这种年龄与身份的区分功能,主要表现在妇女发式或头饰上。柳城古砦一带壮族妇女梳妆打扮,老幼分明。少女剪平肩发,用绸、布带将头发扎于头上,形如两只角;未婚姑娘留长发,打两根辫,辫尾用红绸布结两个蝴蝶结,前额有刘海;已婚女子剪平肩发,不编不结;寡妇留长发,梳一根长辫,或盘髻于脑后;壮年妇女剪平耳根发,戴帽或包头巾;老年妇女留长发,梳髻于脑后,用银针扎住,再戴帽或扎头巾。

龙脊一带壮族,三至五岁女童剃光头,在两鬓留两绺两指宽的头发,叫“盖耳头”;六至十四岁的女孩留平肩发,前额留一道垂下与眉 齐的“排丝发”;十五至二十二岁女子将长发盘卷到头上,里边戴一顶布帽,外面扎一块印花毛巾,把一圈下垂的“排丝发”遮去一半;婚后将“排丝发”挽上去,扎在布帽里,只在太阳穴的上方,垂下弯弓状的一段长发,叫“弯丝发”。这发式一直留到老年。龙州一带姑娘有三种发型:一是梳有刘海,表明还没有对象;二是把前额的刘海梳向右边,用发夹夹住,左边和后边刘海仍留,表明有了对象或已婚还未生育;三是不留刘海,将头发往后梳结髻,表明成了家有了孩子。

凤山长州、砦牙一带少女包纯白色头巾,两头各织三条一厘米宽的五彩线,两端缀白色络缨丝坠; 包白底蓝线方格巾,两端有黑白混染的丝坠;老年妇女头包纯蓝或纯黑头巾,两端无璎珞。云南文山布岱少女头帕为橙色,中老年妇女用天蓝色;袖口所接彩缎, 用大红颜色,中年为桃红,老年为碧绿。武宣、象州、柳江、武鸣、那坡、东兰等地壮族女子婚后都要改变服饰。

生儿育女是婚育角色能否真正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的首要标准,它意味着传宗接代能力的确认,也意味着能否确立宗族社会所重的亲长身份。婴儿的啼声宣布一对普通男女成人父母,实现亲长身份的第一次晋升。为庆祝这一重要转折,人们往往通过种种仪式将其固定下来。换装就是其中之一种。所以,在为人父母后,壮族男女服饰也要相应发生变化。

如云南富宁壮族男子有孩子后,不再穿妻子以外的“相好”送的毛边鞋子。上面我们也述及,生孩子后壮族妇女一般要梳发髻,不再留刘海或戴头花,服色也趋于沉稳素色,少了做姑娘时装饰的艳丽。这类打扮表明,其人已为父母,身份与往昔不同,言行须慎。在婚恋之俗自由的壮族中,生育是一个重要的“切口”,使成为父母的人拿出长辈的样子,和采花弄蝶的过去一刀两断。由此看来,服饰作为一种符号系统,在非语言交往过程中,传递着各种无需言传或不便启齿的信息,其所指的意义是丰富的。

职业角色是人的社会文化角色的一个重要方面,不同职业的人组成了各自不同的社会集团,也形成能互相识别的职业服饰。由于壮族多从事农业,生计方式较为单一,其文化主要是自给自足的简单消费型文化,社会职业的分工显得不太复杂,除宗教职业者等有与其特定职业相关的服饰外,其他职业的服饰特征如师公或道公,平时是普通百姓,只有在作法时才换上师公服或道公服,履行其作为神职人员的职责。

壮族还有一些穿着习俗,如以黑为贵,视黑色的衣、裙、头巾为节日礼服,只有做客、串亲戚、节日 和过节等重要日子才穿。有的地方出嫁时一定要穿黑衣服,以示高贵、吉利。白色服装多为平时劳动穿着,蓝衣、蓝裙、蓝头巾则是在家和赶圩时穿戴。用服饰达到指示或约束人们行为的指号和警示的作用,这类做法在各民族中是很普遍的。这里,服饰成了必不可少的标明社会角色和特定身份的装潢和标志,成为一种不成文的、直观的或象征的规范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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