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明文禁婚的情形只有一种,也就是第1048条的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不仅敏感而且不可回避:直系姻亲之间能否结婚?
学术界和实务界有种观点:法不禁止皆自由,皆可为。既然民法典没有明确禁止直系姻亲结婚,那就应当承认其自由。这种观点适用于财产法固然没问题,但不能简单套用到身份法。
从民间习惯层面考察,如果姐姐去世,妹妹主动自愿嫁给姐夫,老百姓认为这是接续亲缘,可以接受还乐观其成;按照中国西方都曾流行的收继婚传统,如果哥哥去世,小叔子娶寡嫂为妻不仅是道德义务,还是一种伦理义务,否则会遭来寡嫂的口水和咒骂。到了现代社会,遇到这类情形,老百姓睁只眼闭只眼,也还算能够理解。但如果是辈分不等的姻亲之间结婚,比如武侠剧中黄飞鸿和十三姨,就会被视为**,逆伦,是民间身份忌讳,也为法律明令禁止。
从法律层面而论,除了苏格兰允许直系姻亲结婚,2013年欧洲人权法院裁决英格兰、威尔士地区禁止姻亲结婚违法外,其他国家和地区一般都认定不同亲等之间的直系姻亲结婚不仅是家丑,还有伤风化,都坚守同一个立场:禁止结婚或有限禁婚。特别是禁止公公娶儿媳,女婿娶丈母娘之类的**、逆伦行为。
所谓直系姻亲,是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大致范围有三种,分别指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血亲的配偶。
我国台湾、香港、澳门三个地区都禁止直系姻亲结婚。按照台湾地区民法第983条,即便姻亲关系终止或解除,直系姻亲、五等亲内辈分不同的旁系姻亲都不得结婚。香港1970年《婚姻条例》第27条则规定:凡婚姻有血亲关系或姻亲关系的,其婚姻无效。《澳门民法典》第1483条将这种禁婚范围还扩展到监护、保佐或法定财产管理领域。
我国此前的《婚姻法》和民法典第1048条都没有明文禁止直系姻亲结婚,但绝不意味着直系姻亲就可以自由结婚。按照结婚自由原则和习惯法认可的程度,辈分相同的直系血亲结婚可以优容认可,但辈分不同者则应属于禁婚范围,与台湾地区一致,属于有限禁婚一类。
这样说有没有法律依据?有。依据就是民法典确立的公序良俗原则。根据民法典第8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而根据民法典第143条、第153条,民事主体的行为如果违背公序良俗原则,其法律后果就是无效!
对上述三个条款进行统合,可以得出结论:虽然民法典没有明文规定直系姻亲之间禁婚,但直系姻亲之间并非就适用结婚自由原则。是否通婚结婚,还得看民间习俗和普通道德观念的接受程度:同辈分者之间原则上不予限制,但不同亲等的直系姻亲间则禁止结婚。
为什么辈分不等的直系姻亲间要禁止结婚?第一,直系姻亲结婚违背伦理法则,不是喜事,而是丑闻。按照民间习俗,这样的婚姻不仅**乱辈分,还严重影响利害关系人的精神安宁,危及其名誉权。单纯就辈分、名分而论,王小二和刘三妹结婚后生有一子,取名王三喜;后来离婚,儿媳嫁给公公,生下一子叫王一大,王一大和王三喜之间的亲属关系就特别微妙而敏感。
第二,违背社会法则,不是自由,而是任性。赞同直系姻亲结婚的人关注的只是一点:生物遗传学没问题。但这种观点却无视了基本的道德与伦理。一旦当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战胜了社会学意义上的人,人际交往不仅扑朔迷离,法权关系还会混乱无比。比如王一大和王三喜之间的继承关系就是一团乱麻。
第三,违背自然法则,不是爱情,而是利益。从已有个案考察,直系姻亲结婚之所以敢冒**、逆伦的风险,很难说是出于爱情,都是和特定的利益挂钩。有的是为了拆迁补偿,有的是为申请购房,有的是为了子女落户,还有的更直接,是为了逃避税收。
亲戚,意思就是有血缘关系,不过这个血缘有远也有近,近的亲戚可以结婚,远的亲戚不能结婚,问题是多远算远,多近算近。
一、亲戚之间可以结婚吗:
这就要看有多亲了,《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种:
1、直系血亲
包括父母子女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女之间。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父亲不能娶女儿,母亲不能嫁给儿子,爷爷(姥爷)不能和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和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这里面又分为两种情况: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意思就是同父异母或者是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不能通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很多人说起近亲,表示对这个名字很熟悉,但是不知道这个要怎么计算,就来看看计算方法:
从有共同祖先那一代算起,这是第一代,然后以此类推。举个例子,表兄妹结婚的话,双方的外祖母就是第一代,双方父母是第二代,表兄妹是第三代,在我国法律上是禁止三代血亲结婚的。
二、不是很亲的亲戚可以结婚吗:
只要是在三代外的亲戚是可以结婚的。近亲结婚有以下两点危害:
1、不利于后代健康
既然是近亲,那他们的血缘就会很近,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人结婚,是能繁衍出更优良的后代的。国家是禁止近亲结婚的。
还有一种禁止结婚的情况是:医学上认为不以结婚的疾病,具体的是由相关的行政法规或者是有关部门规定。
2、伦理上也会比较混乱
亲戚之间结婚,在伦理上是会混乱的,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辈分称呼上的混乱。例如:婚前别人都将新郎为叔,叫新娘为侄女,结婚过后,新娘就成了小舅妈或者是叔叔变成小叔。
总结:
是三代以内的直系和旁系不能结婚,过了这几代,亲戚是可以结婚的,就是有时候辈分有点乱。
这要从遗传学角度来解释。生物的遗传是通过基因传递信息来完成的,基因是遗传的物质基础,通过生殖细胞(精子和卵子)传给后代,从而父母的性状特点在子代得以表达。我们每个人大约有5万以上的基因,这些基因一半来自父亲,另一半来自母亲,就是说,每个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基因有1/2可能相同,所以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基因则也有1/2可能相同。而爷孙、叔侄、舅甥等之间则有1/4可能相同。同理,表兄妹、堂兄妹等之间则有1/8可能相同。某些遗传性疾病的致病基因是隐性的,如双亲中一方带有这种基因,而另一方不带,则可使致病基因被掩盖,所以后代不发病。只有当夫妇双方都携带这种隐性基因,后代才发病。如前所述,近亲结婚,双方携带有相同基因的可能性明显大于一般群体。以白化病为例,本病以全身皮肤、毛发白化为特征。群体中携带这种致病基因的频率为1/50,如果非近亲结婚,则子代中发病的机会为1/10000,假如是表兄妹之间的近亲结婚,则子代中发病的机会为1/1600,要比非近亲结婚高6倍多。目前已发现的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有1232种。除白化病外,较常见的还有先天性聋哑、小头畸形、苯丙酮尿症、半乳糖血症等等。近亲结婚除使隐性遗传病发病率增高外,还可使多基因遗传病发病率增高,常见的有脑积水、脊柱裂、无脑儿、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等等。
是亲戚但没有血缘关系也不一定可以结婚,如果是属于拟制血亲中的养父母和养子女的是不可以结婚的,除非解除收养关系,因为法律对直系血亲缔结婚姻的限制;
也应适用于养父母子女之间和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如果不是这种情况的,则没有血缘关系的亲戚是可以结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远房亲戚是否可以结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具体如下:
1、远房亲戚,只要不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就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可以结婚;
2、但是只要在确定不属于近亲,或者是三代以内血亲的关系,那么都是可以结婚的。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只有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和在血缘上,与自己出于同一源的旁系亲属,才被禁止结婚。
一、远房亲戚可以结婚吗
1、远房亲戚一般可以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只有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和在血缘上与自己出于同一源的旁系亲属才被禁止结婚。只要不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就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办理结婚证条件是什么
领结婚证的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双方均无配偶。
三代亲戚是否可以结婚
我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1、直系血亲。包括父亲、母亲、儿子、女儿、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父、伯父、舅父、姑母、姨母、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
此外,表、堂兄弟姐妹结婚在限制的范围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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