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复制粘贴,但是我把政策给简单总结下,政策的东西说的太杂,大家不容易看懂,我来给你解答下。
自从2013年3月落户政策调整之后,大连的落户有几种方式:
1、投靠。
可以是夫妻,可以是父母,但必须是直系亲属。比如你对象是大连户口,你是外地户口。你们俩结婚两年之后就可以走投靠落户大连。
2、买房
如果您在大连买一手房70平以上全款,或者二手房90平以上全款,并且在大连有一年的社保,就可以落大连户口,在此注意一定是全款。
3、人才引进
如果您是全日制大专以上的学历,或者有大连市三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证,或者是有全国中级以上的职称就可以,在此注意无论有房没有房子都可以落户。
4、工作调动
在大连有五年的社保、劳动合同和居住证,期间断一个月都不可以也同样可以落户大连。
有不懂的可以联系!
可以迁入男方家。
迁移所需的步骤和材料如下:
第一步:持男女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一般不打印户口本,女方没有户口本的可以不提供,如果需要,只打印本人页,不打印首页)、身份证、结婚证、准许迁入证明(男方户籍所在地办事处或村委会),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准迁证。
第二步:持男女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许迁入证明和准迁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
第三步:持男女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许迁入证明和准迁证副本、迁移证,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打印户口本,重新办理身份证。
一、大连落户需要什么手续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二、大连市户口迁入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属于小市迁住大市的,申请迁入市、镇(含农村非农业人口)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年满60周岁(投靠独生子女不受年龄限制),自理生活有困难,无亲属依靠需投靠子女的;
(二)未成年子女及在校初、高中学生投靠父母的;
(三)已退休人员投靠配偶的;
(四)无工作人员投靠配偶,结婚五年以上的。
第十六条下列人员申请将户口迁回市、镇或农村家中,符合国家规定的准予迁入落户:
(一)按照规定退休、退职的干部、工人、远洋船员;
(二)退学、休学或不服从分配的大中专学生;
(三)被开除军籍的现役军人;
(四)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和劳改、劳教单位清理的就业人员。
法律依据
《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
第三条 符合《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办理落户的人员,在办理落户申请时,除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对应的材料外,应当按办理人员的实际状况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应届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退出现役的复退转军人及办理家属随军落户的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注销户口的证明。
(二)16周岁以上人员的《居民身份证》,退出现役的复退转军人(义务兵除外)同时提交《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
(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人员,未婚的凭当事人在公安机关使用部门的《个人声明》证明本人婚姻状况;属于其他婚姻状况的,按照实际情况,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供结婚证(离婚证)、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文书或者离婚证明书、配偶死亡证明等证明文件;婚姻证明文件(结婚证除外)登记日期至户口业务办理的中间时段的婚姻状况使用《个人声明》予以证明。需要核查的,由公安机关使用部门按照规定进行核查。
(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未按规定办理的,应当同时提交本市有司法鉴定资质机构出具的法医物证鉴定书或足以证明亲子关系的原始出生凭证;国外出生的子女应当同时提交驻外使领馆的确认文书或出生公证书;父母离异或非婚生子女确认抚养权的民事调解或判决书等合法手续;被收养子女的《收养登记证》。
(五)随军家属、随迁配偶无职业的,应当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其他合法合规的未就业证明;有职业的应当提交在连合法稳定职业手续。
(六)其他与申请落户人员相关的材料。
负责受理落户申请的单位,对申请人所递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1\申请夫妻投靠,需自登记结婚之日起满8年,申请迁入大连一方持有原籍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证,并在大连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方可申请夫妻投靠迁移户口如果是农业户口就不需要失业证
2\手续:结婚证,失业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房屋产权证
3\向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楼主,我补充上面的吧,你的迁移证过期了吗看看,否则你只有回你学校当地的派出所补办迁移证,而且只能补办一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2006-09-28 16:59:28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法律分析:(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首先你是否是大连本地人,如果是,先去现在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询问是否允许迁入;然后回原街道申请失业证迁出,再去现在所在街道的社区做接收就可以了;外地的相对就要麻烦了,具体请咨询当地的劳人局
被投靠一方在主城区落户5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住所,结婚4年以上可以落户;被投靠一方在新市区落户3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住所,结婚2年以上可以落户;被投靠一方在新区落户1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结婚6个月以上可以落户。
依据《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
第十条符合下列政策规定的投靠人员(有职业的须先办理工作调动),可在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地办理落户:
(一)投靠人的配偶在主城区落户5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参加社会保险5年以上,结婚4年以上;在新市区落户3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结婚2年以上;在新区落户1年以上并合法稳定居住,结婚6个月以上。
(二)投靠人18周岁以下,其父母(或父、母一方,下同)、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落户5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新市区落户3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在新区落户1年以上的城镇户籍人口,并合法稳定居住。
(三)投靠人单老人65周岁以上、双老人130周岁以上,办理《大连市居住证》5年以上;其子女在主城区落户8年以上或在新市区落户5年以上或在新区落户3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
符合上述投靠条件,被投靠人系我市乡村户籍人口的,还须符合辽宁省及大连市落户乡村的政策规定。
扩展资料
夫妻投靠落户
一、基本手续
1、落户申请表(被投靠人现场签字)。
2、落户审批表(内勤民警填写)。
3、被投靠人及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受理民警须到公安部“门户网站”核实投靠人信息并确认,打印后加盖户口专用章及受理民警名章)、《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符合“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条件的,无需提供本条手续)。
二、除基本手续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对应提供手续
1、投靠人无职业的,需提供有效并登记“失业”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其他合法未就业证明;在我市有职业的,需提供与我市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录(聘)用审批表、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
户口系乡村地区,且《居民户口簿》“服务处所、职业”栏未登记就业信息的,上述手续免提供。
2、投靠人符合“因我市配偶死亡,来连照顾未成年子女”条件的,需提供配偶《注销户口证明》及《个人未再婚声明》。
3、被投靠人无合法稳定住所而与父母、子女共同居住,应提供无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及房屋所有权人到派出所签署的《同意落户意见书》。
4、被投靠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符合“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条件的,需提供无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及与主城区(或新市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录(聘)用审批表、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
5、被投靠人符合“在新区登记常住户口,并合法稳定居住”条件的,需提供无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取得租赁房屋合同备案证明或借住亲友家中并欲在此房屋地址落户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并到派出所签署《同意落户意见书》; 居住在单位宿舍的需提供单位宿舍居住证明。
6、有随迁子女需要提供:未成年子女《居民户口簿》
(与父母户口不在一处)、《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学信网学籍查询记录或查询不到提供的《在校学籍证明》。
再婚的投靠人取得随迁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手续(因抚养人死亡无法变更抚养权的应出具抚养人的《注销户口证明》)。居民户口簿不能反映与申请人父母子女关系的,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7、农村居民之间的夫妻投靠,需由落户地村民委员会出具同意落户证明。
三、审核程序
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审核办结。
四、办理时限
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理完结。
-《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
大连市公安局-夫妻投靠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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