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可以结婚吗

18岁可以结婚吗,第1张

法律分析:18岁不可以结婚领结婚证。我国男女法定结婚年龄,即男生满二十二周岁,女生满二十周岁才能够领结婚证。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要达到结婚法定年龄,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因此男女双方满足法定结婚年龄要求的,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律分析:到目前为止,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是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也就是说,进行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必须是男性年龄最少要22周岁,女性最少要20周岁。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是不能进行婚姻登记并办理结婚证的,即使办理了结婚登记也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范围,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18岁不可以领结婚证,我国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温馨提示: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将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无法受法律保护,我国1994年以后夫妻名义生活的关系不在认定为事实婚姻,所以不办理结婚登记仅是同居关系,在感情破裂后不算离婚,财产划分也不会依据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仅按照共有关系处理,所以为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达到法定婚龄后在考虑结婚事宜。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法律主观:

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在只有18周岁的情况下,并不符合 法定结婚年龄 的要求,自然此时也就不能登记结婚。目前,我国对结婚年龄的规定中明确要求男性必须要年满22周岁,而作为女性则只需要年满20周岁。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八周岁。

18岁是不可以登记结婚的,因为我国法定结婚年龄均超过十八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且根据现行民法典规定,结婚登记,男方不得低于22周岁,女方不得低于20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法律分析:1、18岁不可以领结婚证,婚姻法规定男22,女20才可以领结婚证。

2、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是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也就是说,进行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必须是男性年龄最少要22周岁,女性最少要20周岁。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是不能进行婚姻登记并办理结婚证的,即使办理了结婚登记也是无效的。

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你好,不一定,如果年满18周岁但未达法定结婚年龄是不能结婚的。

是否年满18周岁不是判断结婚的标准,而需要满足法定结婚年龄,即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男女双方均无配偶,且协商一致,自愿结婚,也不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系,一般才可以结婚。

你可以参考一下我们的解答,如有其他法律上的疑问,欢迎继续向我们提问。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51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 1047 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 1048 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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